杜光:正确认识民有经济--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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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正确认识民有经济- -
杜光在第三届安徽科技论坛——民有经济发展论坛上的讲话(2004年10月22日)
我今年四月下旬在太原参加了一次关于发展民有经济的论坛,现在有机会再一次参加以发展民有经济为主题的论坛,同企业界、理论界的朋友交换意见,并且进一步申述我对民有经济的看法,感到很高兴,也很荣幸。
民有经济是和国有经济相对而言的,凡是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为老百姓所有而不是为国家所有的企业,都是民有企业。迄今为止,正式文件和报刊上的许多文章,都把民有经济说成是非公有制经济,或个体私营经济,这是传统的歧视性的说法。有些地方的提法是"民营经济",就比较好一些。但也不够准确。因为"民营"只能表示是老百姓经营的,而体现企业性质的却是生产资料所有权归谁所有。有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就有了经营权、处置权、利润分配权。所以,更准确的提法应该是"民有经济"。它既包括个体经济、私有经济,也包括已经开始向公有制过渡的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
我最近阅读了中华全国工商联编的蓝皮书《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No.1(2003)》(以下简称《蓝皮书》),书里除了《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总报告》外,还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分析报告,17个行业和14个企业的发展报告。在这些报告里,谈到阻碍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时,绝大多数都提出观念滞后问题,并且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列为今后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由于长期以来政治思想教育的灌输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把民有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上普遍存在着歧视以至蔑视民有经济的现象。如何改变这种错误观念,已经成为发展民有经济的首要课题。
今天我就围绕转变观念问题,对民有经济的作用、地位、发展前景和社会意义,进行一些分析,谈谈应当怎样认识民有经济。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教。
第一,民有经济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市场经济的主体。
这个结论是我国当代经济发展的实践向我们提供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经过短短十二年,民有经济便占有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这个事实,充分表现了民有经济的强大的生命力和迅猛的发展趋势。出现这种局面是很不容易的。本来,中共十三大承认民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为民有经济打开了蓬勃发展的大门。但是,"八九风波"一来,民有经济便陷入了岌岌可危的境地。特别是苏联东欧变色后,反对改革的势力举起"反和平演变"的大旗,大举反攻,他们把国有经济的改革和民有经济的勃兴,一概歪曲为"和平演变"、"资本主义复辟"。他们特别不能容忍民有经济的发展,有人甚至扬言"要让私营企业倾家荡产"。幸而邓小平南巡讲话,挽救了改革,民有经济才得以起死回生。据《蓝皮书》介绍,民有经济中私营企业的户数,南巡讲话后的1993、94、95三年,分别比上年猛增70.4%、81.7%、51.4%。黄孟复在为《蓝皮书》所写的前言中谈到,截至2003年底,我国个体工商户有2353万户,从业人员4636万人,注册资金4187亿元,比改革开放之初的1981年分别增长11.8倍、19.4倍、836.4倍;私营企业达300万家,从业人员4088万人,注册资本3.5万亿元,比1989年分别增长32. 3倍、24倍、415倍。民有经济在增加国民经济总量、吸纳就业人口、纳税、出口等方面的增长速度,都远远超过国有经济。根据《蓝皮书》提供的数据,从1989年到2002年,"个体私营企业"的总产值,年均增长35%;交税的增长率自1995年到2002年连续8年都在40%以上;出口增长率最近四年每年超过150%;1991年至2002年,"个体私营企业"共吸收5889万人就业,占全社会新增就业岗位的65%;社会消费品的零售总额,1990年至2002年,年均增长25.6%。2002年,民营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达48.5%,消费品零售额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49.3%。
这个增长趋势充分表明,十二年来,民有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今后必将继续发挥这种动力作用。这是因为民有经济在推动生产发展方面具有国有经济所缺乏的优越性:第一是有强烈的赢利动机,它驱使经营者千方百计地改善经营管理,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加强销售服务。第二是能够溶入市场经济。凡是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的企业,都会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不能适应市场规律的企业,随时会被淘汰出局,留下的都是市场竞争的胜利者。国有企业则不同,由于它的垄断性和官僚化,既缺少赢利意愿的驱动,又感受不到市场竞争的压力。因此,它不可能全面地溶入市场经济,难以利用日臻完善的市场经济所提供的条件和机会,也不可能成为推动市场经济的主力,他们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面日益落后于民有经济,因而不能不把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让给民有经济。这是市场经济的无情抉择,不是国家权力或任何个人意志所能控制的。迄今为止,凡是国家政策的有利于民有经济的转变,从1979年十一届四中全会的"不许分田单干"、"不要包产到户",到1987年十三大承认民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再到1997年十五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固然是决策者的观念转变的结果,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经济实践本身的推动。民有经济的发展不断冲破旧观念、旧政策的藩篱,推动了新观念、新政策的诞生。民有经济正是在实践和政策的辩证互动过程中得到发展,并且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但如此,今后的国有经济体制的改革,也将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民有经济的参与和带动下,才能有所前进。黑龙江省工商联在《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中指出:"民营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催化剂。"这个看法是很有道理的。
第二,民有经济是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由之路。
按照马克思的论述,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应当是实现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结合,在资本主义的一切成就的基础上,建立个人所有制。所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公共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国家所有制经济虽然以全民的名义掌握着全部生产资料所有权,排除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私人性,从而带有一定的公有性,但是,它并没有实现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结合,劳动者也不能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所以,还不能说它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准确地说,它只是斯大林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却不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随着国家权力的商品化、资本化,和政府机构血肉相连的国有企业,势将丧失它的公有性而蜕化成为官僚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只有顺应市场经济的规律,通过股份化和职工持股等道路,实现产权的社会化、多元化、民有化,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结合起来,才能逐步走向公有化。但国有企业有着政企不分、党管干部等等条条框框的束缚,同政府官吏经脉相连,利益相通。国有企业的民有化公有化,势必损害有关人员的既得利益。他们或者会千方百计地阻扰改革,或者把各种改革措施,纳入符合自己利益的轨道,甚至借改革之机,剥削劳动者,侵吞国家资财。所以,国有经济不但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且也不是通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可靠途径。
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表明,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必然会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产生社会主义因素,使它一步一步地离开它原有的资本主义特征,而向社会主义靠拢。最先发现这个秘密的是马克思,他通过对股份公司的分析,观察到股份公司已经从私人企业转化为社会企业,它的资本也已经具有社会资本的形式。他把这种现象叫做"资本的自行扬弃",并且把股份公司称为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向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转变的"过渡点"、"过渡形式"。循着马克思的这个思路,考察资本主义一百多年来的历史,我们便可以发现,股份公司这个过渡点正在不断延伸,资本扬弃在持续深化。证券市场的出现使资本进一步社会化、多元化,资本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实质上也成为真正的社会资本。资本扬弃的深化,带来产权的进一步民有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开始了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相结合的新时期。资本主义生产高度发展的结果,就是在自己内部孕育了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义因素。由私有企业到股份公司到职工持股,是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的民有企业也将在这个轨道上运行,成为走向社会主义的通途。
民有企业的公有化、社会主义化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建立股份公司。在市场经济的大海里,每一个有作为的企业家都不会满足于已有的成就,他们希望能够把自己的企业做强做大。这种意向,就个人来说,是张扬自己的个性,最充分地实现个人的价值;就社会来说,是要对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强盛作出更大的贡献。但有限的资金束缚了他们的雄心壮志,要突破这个束缚,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进行股份制改组,把个人的或家族的企业转化为现代化的企业。据《蓝皮书》介绍,目前的"私营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占45.8%,股份有限公司占2. 9%,两者共占48.7%。虽然其中会有很多公司还不够健全,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但大方向是符合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的。股份制的意义,首先在于产权的社会化多元化,这是消解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性和占有私人性之间的矛盾的第一步,也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其次,股份公司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管理的性质,由作为剥削手段的独断经营,转变为脑力劳动;第三,经营管理劳动的存在,缓解了资本和劳动的矛盾。这些具有决定意义的转变,既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也有利于向社会主义过渡,所以马克思才把股份公司叫做过渡点。我们中国的民有经济复兴于二十世纪的最后的十几二十年,有西方几百年的成熟经验可资借鉴,不需要从头摸索,实在是莫大的幸运。我国民有经济已经有一半成为"过渡点"的经济形态,正是借鉴西方经验的结果。这一点对于科技产业来说,尤其重要。科学技术要求不断创新,追求高精尖,由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更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也更需要学习西方的经验来经营科技企业。西方股份公司的成功经验,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扩张企业生产的最佳出路。从《蓝皮书》里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报告》可以知道,全国近11万家民营科技企业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已占45.98%,加上占5.27%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共有51.25%的民营科技企业已经走上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股份制道路。
说到科技产业,我想在这里再谈一点看法,也是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有关的。所谓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意味着每个历史时代的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精尖技术,都是推动那个时代的生产力的杠杆。但是,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生产力是人们的实践能力的结果"。科学技术只有应用于生产实践,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成为先进的生产力。科技实业家是把科技和生产联结起来的纽带,是使科技成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动的力量,所以,理所当然地应该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任何一个政党都不可能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它可以引导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对生产力的发展施加影响,或者是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或者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却不能充当生产力的代表——不论是先进的生产力,还是落后的生产力。政党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构件,可以代表一定的阶级力量,一定的政治制度,而一定的阶级要求和一定的政治制度都取决于一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则同一定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这就是政党和生产力的关系。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只能是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企业生产的劳动者,首先是脑力劳动者,也就是全国的科技实业家。在座的有不少是科技实业界的企业家、实干家,我认为,对于你们来说,转变观念,首先就是要确立自己的社会坐标,为自己定位,意识到自己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的责任。要超越个人和企业的狭小眼界,把自己所从事的科技产业,放在先进生产力的大框架里来考虑,从整个社会发展的历史视野来观察自己所处的方位,推进科技产业的发展。这就意味着更深远的眼光,更开阔的胸怀,以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优良成果,向历史作出最好的交代。
第三,民有经济是孕育中产阶层的摇篮。
中产阶层指的是工人阶级中的有产的群体,主要是掌握一定产权的企业经营者和和劳动者,首先是脑力劳动者,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工人阶级的有产阶层。在现代国家里,中产阶层或中产阶级是社会阶级结构中最重要的群体。他们在经济上体现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政治上是民主政体的主要支柱,在社会上是保持稳定进步的基础力量,总之是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的阶层或阶级。
我国的中产阶层是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特别是在1992年后,在民有经济蓬勃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起来的。构成这个阶层的主要成分是知识分子。当然开始的情况并非如此。在改革开放之初,从事民有经济活动的,如经商的,办厂的,摆摊的,多数是城乡无产者,知识分子比较少,而且大部分集中在科技产业界。最早的有:1979年何文柱在云南宣威创办"宣威银耳研究所";1980年郑启明在四川泸县创办"泸县茶叶精加工厂";同年10月,陈春先和中科院的6位同事在北京中关村创办"北京等离子体学会先进技术发展服务部",金宝庆在杭州创办"杭州应用技术研究所"。我国民有经济的兴起,特别是科技产业的创建,是同这些知识分子的带头作用分不开的。他们和随后下海的知识分子,是八十年代从事产业活动的人群中的先进分子。但是,不论从当时民有经济和从业人员的规模来说,还是从知识分子在其中的比重来说,这些最初的有产者都还不足以构成为一个具有自身特征的独立阶层。加上在市场经济的大潮里,一批又一批的下海者被淘汰出局,又有一批再一批的弄潮儿投身其中,这个群体的成员一直处于变动不居之中。因此,作为一个具有自己特征的阶层,他们在1989年前基本上是处在孕育阶段,躁动于市场经济的母腹之中。1989年到1992年,不论是对于民有经济的发展,还是对于中产阶层的诞育,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三年。一方面,八九风波过后,大量知识分子愤而弃职从商,增加了民有企业从业人员中知识分子的比重;另一方面,整个改革陷于停滞,甚至出现倒退,知识分子下海办企业,被权威人士指斥为"值得注意的政治动向"。还好,这段倒退的时间不长。短暂的三年阴霾被南巡讲话吹散以后,发展民有经济和知识分子投入产业活动的政治阻力烟消云散,祖国大地上掀起了民有经济大发展的高潮,这个高潮同时也是知识分子办企业的高潮。从《蓝皮书》可知,民有经济中的"私营企业"从1989年的9万户,到1996年猛增为82万户。民有经济的大发展,意味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也标志着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中产阶层的形成。
中产阶层主要由知识分子所构成的事实,使这个阶层带上浓厚的知识分子特征。知识阶层的爱国情怀和民本观念,对自由民主的渴慕,对个性解放的追求,对社会发展的关切,使中产阶层从一开始就带有理性的色彩。他们投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海,取得了掌握自己命运的主动权,找到了自由驰骋、大显身手的天地,登上了发扬个性、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民有经济对国家所作的贡献,主要应归功于这个阶层。他们不仅在经济增长、劳动就业、财政收入、繁荣市场、增加出口等方面作了很大的贡献,而且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光彩事业为例,据《蓝皮书》介绍,截至2003年,民营企业家实施光彩项目9765个,到位资金523.73亿元,带动脱贫459.46万人。其它如参与抗洪救灾、希望工程、出资办学、非典期间捐钱捐物、支持文化事业等等,都有很多企业家慷慨解囊。此外,这个阶层在参政议政方面,近几年也有了显著的进步。1995年,极左派在他们的第一个万言书《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若干因素》里,把民有经济的企业家称为"新生资产阶级",认为这个阶级将会"提出独立的政治要求",因此而有点胆战心惊;对于"私营企业主担任县以上人大代表的已有5401人,县以上政协委员8558人"的情况,更是表现了异乎寻常的反感。然而,民有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中产阶层的成长崛起,把这些妄图挡车的螳螂毫不容情地抛进了历史的垃圾堆。2003年,河北省担任县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有经济企业家共有4693人,安徽省的民营企业家中,担任县以上人大代表的614人,政协委员1686人。把这两个省的数字同"万言书"所列的数字相比,再加上各省市都有一些企业家担任政府职务,便可以明显地看出中产阶层正在逐步深入国家政治结构的图景。当然,一方面由于年幼的中产阶层在政治上涉足未深,另一方面,政治体制上的浓重的专制主义色彩,也使中产阶层很难有所作为。但是,随着民有经济的发展和中产阶层的成长,随着政治民主化的进展和专制主义的削弱(这两个相反相成的动态是必然会出现的),中产阶层必将越来越明显地发挥他们在政治舞台上的作用。
在对中产阶层进行分析时,有一个特点值得我们特别注意,这就是:由于这个阶层主要来源于知识分子,他们同知识阶层之间,天然地存在血肉相连的亲密关系。工人阶级内部的这两个阶层的联盟,将极大地影响中国未来的发展。知识分子是社会上最有知识、最有修养,并且负有传承优秀文化、维系国家存亡之重任的群体,但是,有史以来,知识阶层总是处在寄人篱下的依附地位,成为专制政体的"驯服工具",不能独立地发挥自己潜在的能量,这是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缘故。新生的中产阶层则大不相同,下海之后的知识分子经过市场竞争的锻炼,产生了三个新的特征:首先是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其次是在经济活动中,同社会各阶层(上自政府高官,下至贩夫走卒)建立起广泛的联系;再次是获得了处在知识分子的地位时不可能获得的社会知识和活动能量。这些新的阶层特征使他们在保持知识分子本色的同时,能以更坚定的自信和更强大的实力投入改造社会的伟大工程。因此,中产阶层不仅能同知识阶层建立巩固的联盟,而且能在这个联盟中扮演主导的能动的角色。
总之,中产阶层和知识阶层的联盟,将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发挥决定性的作用。这个前景目前还不十分明朗,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民有经济的发展,随着中产阶层的成长和知识阶层的觉醒,这两个阶层的联盟必将水到渠成,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我国的历史舞台上。
第四,民有经济是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
公民社会与国家权力、市场经济并列,是现代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三大支柱。作为社会力量的集中表现,公民社会是近代文明的产物。在古希腊时期,雅典的公民大会和斯巴达的公民议会,曾都以公民为名,但体现的却是政权力量,而且只有奴隶主和自由民才有资格被称为公民,广大奴隶都被排除在公民之外。在封建专制政治统治下,人民群众的个性人性受到严重的压制,人们没有追求个人利益的自由。可是,人的本性又是偏向于个人利益的。于是,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压抑这种追求,便成为封建专制时代的一大社会矛盾。这类矛盾冲突的结果,往往以人民丧失其个人利益为终结。资本主义的出现,对这个社会矛盾是带有根本性质的冲击。因为恢复人性、解放个性,正是资本主义的本质所在,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就是建立在人性个性和个人利益的基础之上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口号,如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等,都同时包含着社会的解放和个人利益的追求。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后,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追求个人利益、保卫个人利益成为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使得社会矛盾空前地复杂化。依靠国家权力和经济组织来解决,不仅代价高昂,而且效果不佳。矛盾不断积累,导致社会紧张,发展迟缓。因此就需要一种独立于国家权力和经济组织之外的力量,来代表公民利益、体现公民意愿、维护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调节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这就是提出近代公民社会的由来。所以,近代公民社会是和政治权力经济力量相抗衡、相协调、相促进的第三种力量,它渊源于市场经济,又独立于市场经济。
目前我国的情况是:政治权力过于强大,无远弗届,无孔不入;市场经济方兴未艾,还很不完善,很不发达;公民社会则因国家权力的压制侵吞,又没有强大的经济基础的支持而难以生成。但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民有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民利益的多元化和社会矛盾的复杂化,日益呼唤着催生着公民社会的培育和成长。目前我国这种缺乏公民社会的畸形发展是很不健康的,也是很危险的。一个时期以来,北京经常集聚着上万名上访者,抓回去一批,又来了一批,川流不息;各省的大中城市也往往有很多上访者云集于党政机关门前。这种混乱现象,反映了大量人民群众的个人利益得不到保护的严峻现实。社会向我们发出了一个十分明确而严重的危险信号:发育公民社会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公民社会的发育,意味着公民意识的树立和增长,意味着公民维护权利和恪尽义务的自觉性的树立和增长,而公民意识即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的树立和增长,又以公民的丰衣足食有产化为前提。《管子》的"衣食足则知荣辱",《孟子》的"有恒产者有恒心",都说明民众的意识和观念,离不开物质条件。所谓维护公民权利,首先是维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公民的人格、个性的基础,也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这些政治权利社会权利的基础。因此,公民社会的发育同公民有产化和民有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要培育公民社会,就必须大力发展民有经济。发达的民有经济是摧毁那个阻碍公民社会发育的专制体制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培育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
构建公民社会的基本架构,主要是非政府非赢利的公民组织和舆论媒体。
民间性的非政府非赢利组织是公民社会最基本的构件。民间的群众组织必须是非政府的,这样才能摆脱政治权力的控制;它又必须是非赢利的,这样才能不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只有远离政府控制和市场影响,民间组织才有可能保障自身的社会性公正性,才有可能成为维护公民权益的独立力量。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近几十年来非政府的民间组织风起云涌,在维护社会公正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我国现有的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青联、文联、工商联等,人员纳入国家编制,经费由政府拨付,实际上已经成为政府组织的一部分,完全丧失了作为群众组织的意义。《蓝皮书》里的内蒙和重庆的《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都谈到:"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这个论断可以说是非常准确地概括了我国群众组织的特征。不但是工商联,所有工青妇文等群众团体,也无不是充当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起着助手的作用。这种状况和公民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与工商联相比,实业界的同业公会、行业协会还比较接近公民社会的要求。《蓝皮书》的《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指出:同业公会"以行业自律为宗旨,以服务会员、协调关系、同业互助、共谋发展为目的"。这里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维护会员权益问题,但在四条目的里,多少也包含了维权的内容。据我从一些报刊上所得到的不很全面的了解,实业界的同业公会、行业协会大概是目前最活跃最起作用的群众组织,这可能同政府控制得比较少有关。当前民间的公民组织发育不起来,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制度性的约束:一是挂靠制度,二是登记制度。这两个制度就像两扇铁门,关闭了民间团体发育成长的通道。本来,公民社会、民间组织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监督、约束政府行为,一方面,把政府行为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使政府只能行使合法的职权;另一方面,避免国家权力对公民的伤害,以维护公民的权益。一个有着专制主义传统的政治体制,当然不能接受这样的监督和约束,挂靠制度和登记制度就是这种心态的反映。
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这是广泛建立民间组织的法律依据。强大的民间组织不但可以有力地监督、约束政府滥用权力,使党政权力的行使处于最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最佳状态,而且能够为民有经济的发展创造更为适宜的条件,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有效地繁荣社会,增强国力。这也可以说是"和平崛起"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因此,我们在大力发展民有经济的同时,还要努力推动民间组织的建立,提倡各行各业都成立同业团体。城乡各地的农民、牧民、渔民、教师、护士、医生、司机、进城务工的劳动者、下岗失业者,等等,等等,都应该建立起能够维护自身权益的组织。为了保证民间组织能真正发挥作用,需要在制度上有破有立:废除挂靠制度,变登记批准为事后备案;实行"四自制度"——章程自定,干部自选,经费自筹,活动自主。同时,还要根据宪法关于结社自由的规定,修改一切不符合于宪法精神的法规。
新闻、出版、网络等各种舆论媒体,是公民社会的另一个重要构件。作为一种工具,它可以是政党和政府的喉舌,也可以是企业和公民的喉舌。党政机关有自己的机关报,企业和公民也有权利创设自己的舆论工具。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可是,现在的实际情况却是:不仅公民不能自办报刊,而且已有的媒体也必须受"舆论导向"的控制,结果,意识形态一元化,理论思想一元化,独立思考的思想成果得不到交流传播的机会,人云亦云、跟风唯上的陈词滥调却大行其道;报刊、网络上如有与"导向"不一致的观点,便肆意地加以封杀,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遭到无情无理的践踏。这种违反宪法、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做法,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即使仅仅从发育公民社会的角度来说,也应当落实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开放报禁,废除舆论导向,使舆论工具成为监督政治权力、推进经济发展、维护公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有力武器。这个前景的出现,有赖于民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强大实力。
当前的中国,不仅公民社会的孕育成长受到国家权力的严重束缚,而且民有经济的发展也因传统观念和政府行为而大受影响。很多省市在他们的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中谈及存在的问题时,除了观念滞后外,还提出政策环境不佳、行政效率低下、"三乱"严重、贷款融资难、竞争环境不公平、优惠政策不落实、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等等,几乎都同政府行为有关。因此,如何加强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就成为民有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共同要求。民有经济在客观上由于促进人民利益多元化而为公民社会的生成提供经济基础,主观上也十分需要支持帮助民间组织和民间舆论的孕育成长,为自己的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蓝皮书》里的《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分析报告》提出,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发挥社会团体、同业公会和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说明他们对培育公民社会已经有所认识。民有经济实业家无论是为企业本身利益着想,还是从社会利益考虑,都应当成为培育公民社会的促进派和强大后盾。
上面我从转变观念的角度谈了四个问题,第一是谈民有经济的作用和地位,第二是说它的发展前景,第三第四是讲它在社会发展中的意义。这些见解是我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很多是和传统观念不一致的。我认为,既然我们已经认识到观念滞后是影响民有经济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并且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蓝皮书》中有些报告的提法是观念创新)看作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那么,就不能不对传统观念有所突破,有所创新。这种突破和创新,对民有经济的经营者固然有必要,对广大的社会公众也同样必要,对于政府官员尤其必要。只有这三部分人都能正确认识民有经济,民有经济才有可能获得最佳的发展环境。
我希望我前面所谈的这些观点能够得到适当的传播,并且引起广泛的讨论和辩驳,使整个社会都能对民有经济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把民有经济的发展推进到一个新的境界。
我今天的讲话只是提供讨论参考,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 作者:yqdht 访问统计:274 2004年11月3日, 星期三 05:30加入博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