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献金腐败案的背后——“投桃”焉能不“报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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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献金腐败案的背后——“投桃”焉能不“报李” [ 2010-05-25 ]

李馨然

   无论是拍卖官位、政府项目,还是中饱私囊,因为突破权钱关系合法化的界限,政治献金已让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坛要员栽倒在它的面前。仅从去年到今年,因此深陷其中的除了时不时被招到东京检察厅训问的小泽一郎,还有因此跳崖自杀的韩国前总统卢武铉,被弹劾下台的美国伊利诺伊州前州长,正在监内候审的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政治献金诱发的腐败,已成为“西式选举”的一根“软肋”。
   “无偿”捐助背后的“红利”回报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定期举行的竞选和各政党及其候选人的日常政治活动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这些资金单靠政党或候选人本身拥有的资产很难满足,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募集。所谓政治献金,就是指由企业、个人向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提供的各种无偿援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不动产、动产,等等,是除了党费、会费之外的各种利益收获。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政治献金是被允许的合法行为。
   社会学家帕达·艾玛说,每一个学科都使用它们自己的参数来定义腐败,而商业机构仅仅将腐败看做是一个贸易和投资政策的问题。因此,对于那些有经济实力的个人或集团来说,他们之所以肯投入大量金钱,很大程度上都期待或者要求得到相应的回报。而事实也是如此,西方政党及其候选人在获胜后,当政者一般都按贡献大小原则对捐助方给予“红利”回报,回报的方式包括召入内阁、派驻条件优越的国家任大使,以及制订有利于财团的政策。有的政党还会利用行政权力报答资助者,为其开辟谋财之道和其他便利。布什政府大选筹款居功至伟的“先锋”俱乐部,有43人谋上了要职,其中两位是部长,还有19位出任欧洲各国大使。近年,在英国“金钱换爵位”案中,前首相布莱尔主持下的工党政府被控以金钱换爵位,向捐款支持工党的富豪封爵。在韩国,著名的“郑梦久非法政治献金”案,使韩国“政商抱合”的现实暴露无遗:政府和企业界的密切关系,使政府对商业活动的监管存在着有意或无意的疏漏。尤其是金融政策方面,实行着极为宽松的借贷政策。许多大财团持续使用债务杠杆来扩充企业规模,却无视担负的巨额债务和财政赤字……
   一个监管的“灰色地带”
   曾帮助威廉·麦金莱赢得1896年大选的马克·汉纳说过:“要赢得选举,需要两个东西,第一是金钱,第二我就记不得了。”正因为金钱对选举有着重大影响,许多国家为了防止政治献金的腐败行为,都从法律上规范政治献金,如美国的《联邦选举竞选法》、德国的《政党法》、日本的《政治资金规制法》、韩国的《政治资金法》以及新加坡的《政治捐赠法》等,对捐赠人、捐赠数额和资金的使用去向都做了明确规定。
   在理论上,这些法规至少有三种目的。首先,它服务于建立总体的消费(支出)限制;第二,它服务于建立关于竞选集资的限制,包括对于个人的竞选捐资的限制;最后,它建立起披露机制,并促进透明化。典型的,也存在管理由外国提供的捐助的规则。除此以外,还有管理竞选过程中竞选指导委员会所作记录的详细规则。支出限制的目的是使金钱对于政治和决策过程的影响保持在最低限度。对于个人竞选捐资的限制是为了减小个人捐资者潜在的影响。支出限制和竞选捐资限制的作用是预防富人们对政治施加不均衡的影响,以此确保政治平等的原则得到坚持。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硬性的“政策”,往往会有相应的“对策”。比如,许多国家限定了捐赠的数额(即所谓的“硬钱”),但是,“软钱”却不受约束。按照法律规定,“软钱”一般只能捐献给政党全国委员会,并仅用于对整个政党有利的活动,而不能用于支持某一特定的候选人,用处无须公开。但实际上,各政党的全国委员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利用这笔捐款来间接或直接地资助特定候选人。同时,个人的捐款也完全可以转向候选人所属的党派捐款,或是向候选人名下的基金会捐款,这样就没有数额限制了。因此,捐助人变相地为候选人提供竞选所需的机票、食宿、演讲场所、电视广告播放权等便利,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公开腐败行为。
   巨额的政治献金不但容易诱使人“做手脚”,而且,因为接受政治献金在很多时候与受贿界限模糊,只要没有明显的利益交换和对价关系,很多人都把自己的受贿推到政治献金上,以此脱身脱罪。因此,目前,政治献金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在事实上基本已属于一个“黑洞”,一个监督管理的“灰色地带”。
   合法性与消除腐败的悖论
   当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因涉嫌腐败而跳崖自杀的时候,人们还没有忘记,2005年,在“郑梦久非法政治献金”案中,正是他的“廉政风暴”掀翻了这个在韩国家喻户晓的商界权贵。从“反”到“腐”,这也是许多被弹劾的政坛要员的从政历程,包括日本的小泽一郎,也一直是反腐败的积极倡导者。
   如何进一步完善政治献金的相关制度,一直为许多国家和地区所关注。去年,台湾修正了《政治献金法》,以便让民众了解政治献金捐出后,政党或政治人物如何运用。法令规定,凡20岁以上的,持居民身份证、驾照、保健卡等证件,都可到相关部门查看从2004年4月后的所有政治献金数据,包括收入与支出细目。
   日本从1948年出台《政治资金规制法》后,已历经7次修改,与最初相比已增加了诸如企业献金对象、每次献金数额等诸多新的限制。而民主党前党首小泽一郎政治献金事件曝光后,以民主党为首的一些政党又开始酝酿在该法中彻底废除企业和团体政治献金。
   近期,韩国部分党派提出,要废除地区党和后援会制度,征收法人税的1%为政治资金。国会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也在酝酿一项法案,规定今后法人或团体不允许向个人捐献政治资金;企业向政党后援会捐助资金时,必须征得理事会的同意并予以公布。
   “投桃”焉能不“报李”?政治献金的本质就是权和钱的一场交易,只要有利益交换,就无法彻底根绝腐败,因此,承认政治献金的合法性和要铲除其诱发的腐败,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政治献金问题已开始引起越来越多民众的强烈不满。资料显示,2/3的美国人要求改革竞选筹资制度。然而,就像美国一位竞选工作人员说过的:“交易双方都能从中得到好处,谁愿改革呢?只要有这种需要,政治献金制度就会继续存在下去。”今年1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比例,废除大企业提供的政治献金的顶限,允许大企业随意资助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的候选人。有评论说,此举已彻底打开了金钱干涉民主政治的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