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整顿药品指导价比进行药品零差率改革更有意义【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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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整顿药品指导价比进行药品零差率改革更有意义【原创】   作者:仁文主意 于 2010-05-23 16:41:50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当前,整顿药品指导价比进行药品零差率改革更有意义【原创】

近日来,湖南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二医院芦笋片价格虚高事件被央视等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在我国全国的医疗机构中,这种药价虚高仅仅只有芦笋片一种吗?!

记得去年11月28日,《都市快报》就曾经刊登过一篇题为《废品收购站捡到10张药品供货单》的新闻报道,说是一位丁先生在一个废品收购站捡到几张药品供货单,上面许多药品批零之间的差价都很离谱,“比如,××四季感冒胶囊供货价是4.5元,建议零售价是24.8元;××止咳枇杷颗粒供货价是3.8元,建议零售价是18.9元;一家知名药企推销目录上,某创可贴供货价每大盒12.4元,零售价70元;头孢类消炎药,几家供货商的价格多是5元一包,零售价是15元左右”,其中一种叫“三肾丸”的药品,供货价仅只4.75元,最高零售价为168元,药品的暴利是3500%!!!然而,这还只是零售环节。

现在,一瓶出厂价只须15.5元的芦笋片,在药店的零售价卖30元,差价14.5元,差率高达90%以上,这个定价已经高得很不像话,如果按正常的出厂价定价,这瓶芦笋片的零售价格绝对不应该超过20元,可是,在213元的黑心价面前,老百姓还是觉得零售商们实在是太有良心了,简直就是一个个菩萨心肠。既然一瓶芦笋片有这么大的差别,那么上述的这些药品在医院会是一个什么价格,难道不更值得人们质疑?!所以说,医院的药价的虚高部分又何止区区15%!医院药价虚高的又何至于一个芦笋片!医院药价虚高的又何至于一个湖南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二医院!

曾经有人认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取消加成,药品进价多少卖价就多少,最大的好处肯定是老百姓看病拿药得实惠”;“‘零差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患者看病贵的问题,降低了医疗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费用,减轻了医生开大处方的激励,降低了常用药品价格和次均处方费用”。但是,湖南中南大学附属湘雅二医院的芦笋片就是对这一说法作出了否定。因为实际上医院的药品进价大多都是政府的指导价,一般都在正常的差价范围,所以,即便今后医院所有的药品真正实行了零差率,这区区15%的差价仍然无法真正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

因为药品真正的巨额差价并不全部在医院,而是在一些类似于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种中介公司的手上。他们都会定期指派医药代表到各医院查看那些由他们发放回扣的药品销售情况,他们会根据每位医生的处方数量直接按规定发放现金回扣。不过据说这个回扣不仅仅只给医生。象这次的芦笋片也一样,每瓶80元的回扣发放人并不是医院,而是另有其人。所以,一旦在医改以后,即使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把那15%给降了下来,依然不可能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

在今年年初,我曾经在浙江的一个地方网站看到有网友发帖称,当地医院已经推行药品零差率,看病时药价可以便宜百分之十几,让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当时我回帖说,这个降幅实在太有限,还不足以抑制医院药价虚高的问题,如果说医院的药品真正做到了零利润,就意味着老百姓从医院里配出来的药品与零售商一样享受了医药公司的批发价,那么它的药价就应该低于市场上的零售价,这无疑将会对零售药店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药店的生意照旧风生水起,似乎医院的零差率改革与他们没有丝毫的关系。原因是从医院开出的许多药品依然大大高于药店的零售价。这也再次说明医院药价的虚高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有效的抑制。

故而我建议,凡是在中国境内的国资、民营、合资、外资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所有药品,都必须在卫生部相关的网上根据生产成本公示出厂价(当然,新药可以除外,因为它含有前期大量的研究开发费用需要消化,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特价优惠期)。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伪造成本、故意抬高出厂价、暗地里却大搞回扣促销的药品生产企业,有关部门就要对其公开通报,课以重金罚款,并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就是要让药品生产企业知道,这不仅是一条事关国计民生的铁律,同样也是一条与企业前途生死攸关的高压线,不要让他们产生一丝侥幸心理。

要想真正抑制虚高的药价,真正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难,在这个信息时代,有关部门就应该减少中间环节,坚决拒绝中间商,让医院与厂方直接挂钩,使得医院药品的价格更透明、更便宜。既然我国政府目前没有能力为老百姓增加收入,是否应该在这种能够为老百姓省钱的问题上好好地下一番功夫,以此真正体现一下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所以,我国当前整顿发改委的药品指导价,比对医院进行药品零差率的改革显得更为迫切、更为重要、也更有实际意义。

2010年5月23日 仁文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