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舞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3:08:20
一、 半年多前,村里开了个舞场--我也不知该如何指称它,说是舞场,其实只是村人们自发地聚集到一户人家的院子里,放着音乐,跳一会舞而已。每到黄昏,在寂静的乡村里,这个正对着乡间公路的院子里传出的音乐能飘出很远,来跳舞的人越来越多,好奇围观的人也不在少数。不过听母亲说,最近主人家为此闹出了一些家庭矛盾。

  问题的起因是:从4月13日起,女主人要来跳舞的客人每月交1元钱。这本来也可以理解,因为主人家提供场地不算,音乐、院子里的大灯开一两个小时,电费也有消耗,这点钱也没几个人在乎--当然难免有人在乎,就像大家免费上网惯了,碰到收费浏览的网页就不看了,但对女主人来说,如果有人因此而不来,她也求之不得。问题在于,有时别人来的时候忘了带钱,又不是天天来,第二次可能又忘了--碰巧还是故意且不论,但女主人就说话难听了:"脸蛋长得漂亮,怎么铜钿却舍不得?"人家脸上就挂不住了,觉得很难听,本来就看着她坐在院门口,像是公园门口收费的,心里就已有点不爽,这以后便不免议论起她如何吝啬、不通人情来。

  在乡村里,任何议论早晚都会传遍所有角落--就像一个小池塘里扔一块石头,波纹很快就会扩散到整个水面。不久男主人就知道了此事,甚至还有人当面跟他说:"你这种老婆要来干吗?离掉算了。"毫无疑问,这样的议论让他觉得很没面子。在他看来,别人不给就算了,这有什么了不起?偏偏他老婆却是一个也不肯漏掉。收到的几十上百元够付每月电费就好了,难道还指望靠这个发财不成?干嘛还跟讨饭似的,眼巴巴地找每个人要,"这样叫我以后怎么做人?"

  老夫妻俩就因此争执起来,据说盛怒之下他竟然打了老婆一记耳光。他这么和人说起时,还有村人幸灾乐祸:"你真敢打?我不信。你倒什么时候打给我看看?"--母亲觉得这样的挑唆实在很不道德,当场劝阻他:"打老婆算什么男人?怎么,还算你能干了?你要真敢打,两个儿女没人会觉得你这个爸爸了不起。"确实,儿女们已经对此不满,他的儿媳妇是本村媳妇里最能干的(用我妈的话说,他们"全家都怕她"),对公婆说:"为了这点钱吵架,以后索性不要来了,以后谁来跳舞我都不欢迎。"她公公说:"我要玩的。"媳妇答:"你要玩上别处去。"

  说起来为此纠纷确实不值得。他家是我们村最富裕的人家,他家1982年建起全村第一栋楼房,去年花40万翻建了第三栋楼房,而在乡下,"要识别人们的社会分层,再也没有比住房更为明显的标志了"(曹锦清《当代浙北农村的社会文化变迁》)。此外,男主人每月退休金有4000元(在乡下这笔收入足以过得相当惬意),女主人也有500元,还有地租收入;儿女早已成家,别无任何负担。正因此,在男主人看来,辛劳了一辈子,现在两个人都70岁了,衣食无忧,为什么不能想开点,唱歌跳舞安度晚年?他本人身体还好,女主人还身患糖尿病,每隔几天就要注射胰岛素,一次就是七八十元,相比起来,舞场的"门票"收入对他们来说真的是微不足道。也正因此,他就愈加无法理解妻子的行为,对邻居们恨恨地说:"她就是不懂得享清福,现在病这么重,说不定都没几年了,自己还连死期将近都不知,还紧紧攥着钱。"

  这夫妻俩患难了四五十年,但个性相去甚远,经常为生活习惯和花钱的问题而争吵。听母亲说,男主人年轻时就是这样,有点"作风不正"、"骚头骚脑"(其实无非是喜欢娱乐活动、爱时髦罢了),个性活泼,所以舞场办在他家院子里,确实也并不令人意外。不过年轻时他家却极为贫寒,在全村也属倒数之列(现在则是最有钱的);而他妻子年轻时家境不错,人也很漂亮,可不像现在这么肥胖臃肿,两人在各方面的差距都不小。因此并不意外,女家父母不肯让女儿嫁给这个穷小子,她则坚持嫁定了他,为了争一口气,她成家时绝不依靠父母,极其节俭,在工厂里拼命干活,结果这些生活习惯自此影响了她一生。她本来个性就内敛固执,到中年后愈加积重难返,前些年亲戚聚会,几桌人劝她"想开点,过好日子"都没用。她丈夫原本因家境贫寒,也很俭省,烟酒不沾,打牌也玩得很小,但他个性原本就活泼,尤其四五十岁后颇为富足,别无可担忧之事,人生苦短,何不多享福几年?由此,两人在生活理念上日趋两个极端,这也证明人的个性比年轻时的家庭环境更能决定一个人的某些行为习惯。

  二、

  我对这件事感兴趣,不仅在于舞场引起的家庭口角或他们俩数十年的曲折人生。从一开始,这个舞场的出现就很让我感觉耐人寻味--事实上,最近这些年村里出现的任何其他新事物,都不如这个舞场更让我感到吃惊。当然,传统社会中少数民族村寨里也经常能看到人们自发聚集起来跳舞,但那如果不是客人,便是因为特殊的节日,而且,跳舞的场地通常是公共的。但在这个案例中,跳舞的目的既非娱人也非娱神,它主要是为了娱己;它也不是为了某个节日,因为其频率是每晚都有的,跳的也不是什么传统舞蹈,而是健身舞;场地又不是公共的。

  这次口角的主要原因在于收费。虽然这是在舞场已经聚集了越来越多人、开始了五个月后才收费、且费用极为低廉,但仍然引爆了严重矛盾,也改变了这个场所的使用意义。这让我想起十多年前,我的广西同学和我讲起的一个故事:在他们崇左县的壮族乡村里,有人在广东打工赚了钱并买回来全村第一台电视机,随后就有很多邻居去那家人家里看电视--这样的场景在1980年代初我们村里同样有,我也曾晚饭时捧着晚饭,去邻居家看电视,但在广西这个村子里不一样的是:后来这家人开始收"门票":谁要进来看,就得每次掏五毛钱。这使得全村都议论纷纷,甚至让我这位同学在厦门回忆起来,犹且怀有愤愤之情,这才和我无意中说起。

  在乡村这样的熟人社会里,慷慨是一种美德,尤其对富人来说,更近乎一种社会义务。尽管人人都承认积攒个人财富是合法、合理的,但笼罩着这个熟人社会的伦理道德标准仍然要求人们遵从更高的命令:社会关系而非钱财才是更值得重视的。"很看重钱"或有钱人"小气",在乡下是一个尤其严重的指责,事实上这次别人的议论之一就是:"那么有钱了,还那么在意钱。"--说话的这人却不指责为何当事人就是没交一元钱,整个舆论几乎没人说没交钱的那几个人有什么不对,而这才是耐人寻味的。如果你对此不理不睬,那就无异于自我孤立,而在乡下,很少人能忍受长久的被孤立状态。

  正因此,人们反复强调这个舞场的收费目的,根本就是非营利性的:收取的费用微不足道,主人家不靠这个发财,而只是补贴电费而已。甚至即便是这一点,由本家自己出面来说还显得有点难看,我妈就说,要是男主人的弟媳妇说:"你们在我大哥家里跳舞,天天音乐灯光一个多小时,也费电的,出点钱也应该的。"那就会更易于为大家接受。由此也能理解另一个社会现象:即在传统的乡村社会,本村人常常不在本村经商,比如海南各地开店的几乎全是广东移民,如果是本村人开店,那么"亲属老乡到你店里一坐,不消两天就把店吃倒了"(曹锦清《当代浙北农村的社会文化变迁》p.71)。如果你要和本村人"明算账",那么就势必要损害原有的社会关系,因为在传统社会语境中,"算得很清"几乎就是打算不相往来的意思。

  孙仲旭兄曾说,他回河南邓州乡下老家时,看到村里开了卖馒头的店,十分惊讶。因为以往这些每家都是自己做的,也就不会产生这样的社会分工。崇明乡下以前糕点、芦穄都是自产的,所以基本没有买卖,现在也大为不同。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亚当斯密很早就谈到过,不过它还隐含了另一种社会变迁:即人们逐渐能接受"明算账"了,虽然仍必须顾及一定的社会关系。例如舞场的男主人觉得有人忘了给也就算了,而村里的小店也经常免一点零头或允许赊账等等,因为来这个店的每个顾客都是熟人,双方之间并非纯粹的经济交换关系。在本案例中,女主人的问题就在于,她重视了经济交换关系,但最终人们让她在社会交换上反制,让她付出了更大的代价。这种社会制裁之所以能够起作用,就在于双方共处于一个社会网络之中;在城市这样的陌生人社会,一些人要是痛骂房地产开发商是"奸商",根本不能让他感到精神痛苦("我以后怎么做人?"),除非全社会形成足够强的舆论压力。

  这次家庭口角再次证实在乡下这种议论所形成的社会制裁之严厉。我大舅母出嫁前据说也是时髦人物,她当时在村办企业做手套,结亲时风衣墨镜,在1960年代的乡村,那是极其扎眼的。当时别人就议论:"这种爱出风头的姑娘,她老公哪里管得住?"因为这句话,我大舅舅在兰州做了九年电工,她一直没出去看过一场电影。如果是在古代乡村社会,则更可以想见"贞淑"观念更多恐怕就是通过这种乡间议论给人施加的社会压力,才得以维持的。

  另一耐人寻味之处是:在保守的乡村社会,跳舞常常被视为"作风不正"或"浪荡",1980年代中我小学时,有一个体育老师因为打扮时髦,又在体育课上教孩子跳迪斯科和霹雳舞,引发很大争议,很多家长担心他会教坏孩子("怎么教孩子扭屁股?"),甚至有人暗地里觉得他有"流氓腔"。不过现在这个舞场,都是一个人跳的健身舞,母亲说也没有谁说这"作风不正","现在乡下情形也不同了,大家都开放了,反正喜欢跳就跳吧。"我开玩笑说:"那你总是在旁边看,你也去跳嘛。"她脸一红,摇摇手说:"哎,我怎么会去跳?不去不去。"

  其实是没什么的。来舞场跳舞的,大多都是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这也合乎乡村的年龄结构,因为年轻人大多都外出打工了。这些年村里没有了农活,现在生活也算安逸,因此这个舞场出现后,才能在短时间形成气候,这几个月里据说跟我们隔着一条运河的北边、东边的村子的人,也骑着摩托车过来跳舞了,最多时有五六十人;而以往我们和这些村子的人不大来往,彼此都叫不出名字。这让我想起前些年在山西碛口,傍晚看到人们聚集在空旷的场地上看露天电影的情形,不少人也是骑摩托过来,还有些人捧着饭碗,边看电影边吃饭,人声嘈杂,老幼都有,不像城市电影院里,开映后常常鸦雀无声。对乡村来说,跳舞和露天电影,也在短时间里提供了一种公共空间。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因为各家都干自己的,乡村基本处于"无公共事务状态",而跳舞似乎是一种新出现的公共事务,就此而言,它与城市里知识分子办读书沙龙、自称"公共空间"一样,并无本质区别--虽然它与小店等不同的是,舞场对原先的乡村社会是完全陌生的,它实际上是一种城市生活方式,但仍然打上了许多乡村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