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民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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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民的历史》

作者:[美]霍华德·津恩

上海人民出版社

定价:28.80



目录:


第一章 哥伦布、印第安人和人类的进步
第二章 划清肤色界限
第三章 低贱的人,恶劣的生存条件
第四章 暴政就是暴政
第五章 一种革命
第六章 性别压迫
第七章 只要青草在生长,只要河水在奔流
第八章 征服令我们一无所获,感谢上帝
第九章 不甘屈服的奴隶,没有自由的解放
第十章 另一种内战
第十一章 老板是强盗,劳工要反抗
第十二章 帝国与臣民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的挑战
第十四章 战争:国家生机勃发之象征
第十五章 困难时期的自助
第十六章 人民的战争?
第十七章 “或者它会爆发?”
第十八章 胜利无望的越战
第十九章 令人惊奇的变化
第二十章 七十年代:处于控制之下吗?
第二十一章 卡特--里根--布什:两党协调一致
第二十二章 未曾报道过的抵抗
第二十三章 卫士的反抗即将到来
跋 克林顿执政时期
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章 哥伦布、印第安人和人类的进步

  肤色黄褐的阿拉瓦克族的男男女女们,一个个赤身裸体、满怀好奇地奔出村落,跑到海岛岸边。有的人还跃入大海,想游近这只陌生的大船看个究竟。当哥伦布和他的船员们手提长剑,操着一口陌生的语言一登上海岸,阿拉瓦克族人便带着他们的食品、水和其他礼物跑上前去迎接。在后来的航海日志中,哥伦布写道:

  他们……给我们带来了鹦鹉、棉花球、长矛以及其他许多东西,并用这些东西来换我们的玻璃念珠和鹰铃,他们非常乐意把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拿来交换……他们手无寸铁,而且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武器,因为当我向他们展示我的长剑时,他们竟然愚蠢地用手去握那利刃,结果可想而知,他们的手被割破了。他们没有铁器。他们的短矛是用竹杆做成的。……用他们作奴仆一定会很不错的。……只要50个人,我们就能把他们全部征服,供我们随心所欲地使用。

  巴哈马群岛上的这些土著居民与美洲大陆上的印第安人非常相像,他们以热情好客、信仰一致而著称(欧洲的观察家们都一再这样说)。这些品质甚至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也是很难看到的。此时欧洲正处于教会神权及封建君主的统治之下,标志着西方文明到来的拜金主义开始泛滥。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欧洲的第一批探险家克里斯托夫•哥伦布们动身前往美洲。  哥伦布写道

  当我一到达“印度”,站在它的第一块工地上,站在我自己发现的第一个岛上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动手抓了几个当地人,因为他们十有八九了解并且能够把这里的一切都告诉我。

  哥伦布想知道的是:哪里有黄金?他是在说服西班牙国王和王后出资赞助他的远航探险之后才踏上这片土地、这个富饶之邦的。他一直期望的是:在大西洋的彼岸(在印度和亚洲)能够找到黄金和香料。因为在当时,像其他略通科学知识的人一样,哥伦布相信地球是圆的,只要他驾船一直向西,他就一定能够到达远东。

  此时西班牙刚实现统一不久,作为一个新兴的现代民族国家,像法国、英国、葡萄牙一样,它的绝大部分人口是农民。他们供养着只占这个国家人口的2%、却拥有95%的土地的地主贵族们。西班牙人笃信天主教,他们驱逐犹太人,赶走了信奉伊斯兰教的摩尔人。像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西班牙也在寻找黄金,因为这时黄金正在成为一种新的财富象征,它的价值远远超过土地,只要有丁它,什么都能买得到。

  几个世纪之前,马可•波罗以及其他一些陆路探险者,曾给人们带回无数的奇珍异宝。所以,人们一直相信,亚洲遍地都是黄金,更不用说丝绸和香料了。但是现在,土耳其人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和东地中海地区,控制了通往亚洲的陆路交通,因此亟需开辟一条海上航线。葡萄牙人当时正驾船绕过非洲的最南端。西班牙人也不甘示弱,决定冒险横穿当时还鲜为人知的大西洋海域。

  费迪南国王和伊莎贝尔王后向哥伦布许诺:作为回报,不仅将把此行获得的10%的财物(黄金和香料)赏给他,还要把新发现陆地的统治权赐予他,并授他世袭的海军上将头衔。哥伦布是来自意大利热那亚城的一个商人,同时又是一名纺织工人(他是一个熟练纺工的儿子)和出色的水手。于是他率领三艘帆船(其中最大的一艘叫圣玛利亚号,长约100英尺,上有船员39名)出发了。

  哥伦布把世界想象得小了点。其实亚洲比起他的测算还要远上几千海里,因此他根本不可能到达。相反,他注定将在一望无际的大海里漂泊下去。然而,他又是那么幸运,当船队航行到整个航程四分之一的时候,一片海图上没有标明的陌生大陆横亘在他的眼前。这就是美洲大陆--它位于欧洲与亚洲之间。此时正是1492年10月初的一天,距他们离开非洲大西洋一侧的加那利群岛正好是33天。当时,他们看到水面上飘浮着许多树枝木杈,天空中有成群的鸟儿在飞翔。这些都表明前方是一片陆地。10月12日,天刚破晓,一位名叫罗德里戈的水手,看到了月光下闪耀着片片银光的白色沙滩,他惊喜地大叫起求。他们看到的是巴哈马群岛中的一个岛屿①,它位于加勒比海之中。本来有言在先:第一个看到大陆的可以获得1万马拉维迪的年金。但是,罗德里戈却从来没有得到过这笔钱,它们全都塞进了哥伦布的腰包,因为他当时宣称,还在前一天晚上,他就曾看到过这束亮光。

   接下来就是他们靠近海岸时阿拉瓦克族印第安人跃入水中欢迎他们的那一幕了。阿拉瓦克族人居住的村落可以称之为农村公社,这里的农业种植技术比较发达,种有玉米、马铃薯、红薯、木薯等等。他们还会纺线织布,但是他们不会役使马匹和其他能用来劳动的动物。他们没有铁器,但是他们的耳朵上却缀有微小的黄金饰物。

  正是这些小小的饰物给他们带来了厄运;哥伦布像押送犯人一样把他们带上船,因为他相信,这些土著凡能带他找到出产黄金的地方。他们先是航行到了今天称之为古巴的地方。继而到达了伊斯帕尼奥拉(今天海地和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所在地,是一座岛屿)。他们在那里的河水中发现了少许黄金颗粒,当地一个印第安人部落的首领还赠送给哥伦布一个黄金面具。这一切都使他们产生了无限的遐想,他们仿佛看到了黄金遍野的诱人景象。

  他们从搁浅的圣玛利亚号上拆下船骨,在伊斯帕尼奥拉建起丁一座堡垒,这是欧洲人在西半球建立的第一个军事要塞。哥伦布给它起名叫纳维达(圣诞城),并留下了39名船员,他们的任务是负责指挥印第安人寻找和储藏黄金。他们还抓获了更多的土著人,并把他们关押在其余的两只船上。在岛上,他们同印第安人打了一仗,原因是印第安人拒绝交换给他们那么多的弓箭。战斗中,两名阿拉瓦克旗人被长剑刺中,流血过多而死。一切结束之后,尼尼亚号和平塔号扬帆起航,朝着亚速尔群岛和西班牙方向驶去。当时天气已逐渐转冷,被押上船的印第安人中开始有人死亡。

  在呈送给马德里王室的有关这次探险的报告中,哥伦布极尽夸张之能事。他宣称他已经到达了亚洲(实际是古巴)并在中国(实际是伊斯帕尼奥拉)沿海的一座岛屿上靠岸。他的描述真假掺半:

  伊斯帕尼奥拉真是一个人间仙境,这里有崇山峻岭,也有平原牧场,处处富饶而美丽…-这里有优良的海港,好得让人难以置信;这里有数不清的河流,而且绝大部分河里都含有金沙。……这里:还盛产香料,有大型的金矿和其他金属矿区。

  根据哥伦布的描述,“凡是亲眼所见之人”,无不认为印第安人“心地淳朴,在各自的领地里无拘无束地生活。若有人向其索求物品,从来不予回绝,反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在报告的最后,他祈求国王和王后再给他一点小小的资助,作为回报,他将在下一次远航之后给他们带回“要多少有多少的黄金…… 要多少有多少的奴仆”。他以宗教般的虔诚祈祷说:“永恒的上帝,圣明的主啊!赐福给那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们吧,保佑他们实现自己的愿望。”

  由于哥伦布夸大其词的渲染和重金许诺,在第二次探险开始的时候,他居然拥有了一支包括17艘帆船和1200名船员的庞大船队。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奴隶与黄金。在加勒比海之中,他们一个岛屿一个岛屿地搜寻,见到印第安人就抓。但是随着欧洲人的企图逐渐昭然若揭,他们开始发现,越来越多的村庄在他们到达之时已是空无一人。到达海地的时候,他们发现,原先留守在纳维达城堡的海员,已经在一场战斗中被印第安人全部杀死了。原因很简单,他们成群结伙地在岛上乱闯,寻找黄金。还掠走土著的儿童和妇女作为劳动力和性奴役的对象。

  这一次,哥伦布还是从海地的这个军事基地出发,深入到岛屿内部,一次又一次地探险寻宝,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根本没有什么金矿。迫不得已,他们只好满载着其他一些收获物返回西班牙。1495年,他们继续大规模地从事掠夺贩卖奴隶的活动。约有1500名阿拉瓦克族男女,包括儿童,被抓来关在一起,由西班牙人和猎狗看管着。后来,又从中挑出500名体格健壮者装载上船。这500人中,有200人死于航行途中,其余的一运回西班牙,就被城镇中的神父、主教们拿到市场上出售。他们是这样描写这些被俘的奴隶的:这些奴隶们“从生下来起就一直赤身裸体”,他们像动物一样“不知羞耻”。哥伦布后来还写道:“让我们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源源不断地把这些可以自由买卖的奴隶们运到这里来吧!”

  由于俘获到的奴隶死亡太多,哥伦布分给大家的这一额外收益自然也大打折扣,但他不得不兑现曾经许下的诺言:把黄金装满船。在他们的想象中,海地的谢戈省应该有大片的金矿。于是他们下令,所有14岁以上的印第安人,必须在三个月内交出定数量的黄金,每个人在交完之后,要在脖子上套上一个铜圈,作为完成任务的标记。凡脖子上没有铜圈的,将被剁去双手,直至失血过多而死。

  想完成这项差事实际上是渺无希望的。即使能从河流中淘得一些,那也仅仅是一些细小的黄金沙粒。所以,印第安人选择了逃跑。而一旦被猎犬追回米,便会遭到杀戮。

  面对身着盔甲、腰佩长剑、骑着战马的西班牙殖民者,阿拉瓦克人奋起反抗。而他们一旦被西班牙人抓获,不是被吊死就是被烧死。阿拉瓦克人开始服食有毒的木薯,大规模地自杀。还亲手杀死婴幼儿,以“拯救”他们免遭西班牙人的毒手。在两年的时间里,通过谋杀、残害、自杀等方式,25万阿拉瓦克人中已有一半死掉了。

  要找到黄金是不可能了,于是,可供役使的印第安人在西班牙人眼里便成了巨大的财富。这些被抓来的印第安人被当作奴隶在庄园里劳作,这就是后来所称的“监护制”。他们的劳动强度超出了常人忍受的范围,结果导致数以万计的人死亡。至1515年,印第安人还有大约5万人。到1550年,就仅剩500人了。而据1650年的一份报告显示,最初的阿拉瓦克人和他们的后裔,此时岛上已经没有了。

  有关哥伦布的船队到达该岛之后发生的许多事情,其主要的、也是唯一的消息来源是巴托洛梅•德-拉斯卡塞斯(一个年轻传教士)的讲述。他参与了对古巴的征服活动,并曾一度拥有一个役使印第安人劳作的种植园。但后来他不仅放弃了种植园,而且强烈批评西班牙所犯下的暴行。拉斯卡塞斯抄录了哥伦布的航海日记,并在50多岁的时候开始编写多卷本的《印第安人史》。

  在印第安人部落中,妇女享有的优越地位令西班牙人吃惊,拉斯卡塞斯是这样描述他们的两性关系的:

  这里没有什么婚姻法: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大家可以随意地选择和抛弃他们的配偶,而用不着为此伤了和气、彼此嫉妒或是相互怨恨。他们的生育繁殖速度快得惊人:怀孕的妇女直到临产前的最后一刻还在劳动,生产时也显得毫无痛苦。第二天下河洗澡之后,她们又像生育之前一样干净和健康。如果厌倦了自己的配偶,她们就会服用药草,引起死胎并使自己流产。并用树叶或是棉布遮住羞处。一般情况下,印第安人对待赤身裸体的态度,就如同我们看惯了一个人的脑袋和双手一样自然。

  据拉斯卡塞斯说,印第安人“从不看重黄金和其他人视为珍宝的东西,他们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既不买,也不卖。他们过度依靠其所处的天然环境维持着生存。他们使用自己的物品时特别慷慨大方,他们使用朋友的物品也是如此。希望对方也能同样地慷慨大方……”

  至于西班牙人如何对待印第安人,拉斯卡塞斯写道无数的证据……证明,温文和善、爱好和平是印第安人的天性……但是我们却做了些什么呢?煽动仇恨、疯狂掠夺,大肆屠杀、糟蹋破坏。对此我们已经习以为常。即使他们偶尔杀死了我们的某一个人,我们也表现得麻木不仁。……而对这真实的一切,我们的海军上将却熟视无睹,对他的手下听之任之。取悦国王之心如此急切。怎能不使他对印第安人犯下滔天的罪行 ……

  要想达到彻底控制的目的,就必然要采取十足的暴力。西班牙殖民者“从不把捅上印第安人十几、二十几刀,或是从他们身上拉下几片肉来一试刀刃的快利,当作一回事。”拉斯卡塞斯讲述了这样一个经历;“有一天,两个所谓的基督教徒遇见两个印第安小男孩,他们每人带着一只鹦鹉。两个基督徒从孩子们手中夺走了鹦鹉,并砍下两个孩子的头来取乐。”

  在土著男子被遣送到很远的地方去采矿时,他们的妻于仍被留在田里从事耕种。她们被强迫去开山造田,种植木薯。

  夫妻之间八至十个月才能团聚一次,而当这唯一的相见来临时,双方都已是精疲力尽,神情沮丧…… 他们不再生育。至于新生儿,也因为母亲超负荷劳作和忍饥挨饿造成无奶可喂而早早夭折。也正因为这样,我在古巴的时候,三个月内就看到有7000名儿童死 去,甚至一些母亲还在极度绝望之中亲手溺死自己的孩子。……就这样,丈夫们死在矿区,妻子们在劳作中倒毙,孩子们则由于缺奶而夭亡……曾经富庶繁盛、人丁兴旺的小岛,一时间人口锐减,满目萧条。……我亲眼目睹了这些丧失人性的所作所为,现在一提起笔来,仍不寒而栗。

  1508年,拉斯卡塞斯到达伊斯帕尼奥扎时,他写道“这个岛上,包括印第安人在内,共有6万人,也就是说,从1494年到1508年间,由于战争、贩卖奴隶和开采金矿而导致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已经超过了300万,这真让我们的后人无法想象。”

  500年前欧洲人侵略美洲大陆印第安土著居民的历史就这样开始了。它是一部征服史,一部奴役史,也是一部死亡史。但在美国儿童的历史教科书里,它却被美化成一次不流血的英雄冒险行动,并把它一代又一代地灌输给孩子们。它还被冠以“哥伦布日”的美名加以庆祝。只是到最近一些年,我们才看到这种情况发生了些许的变化。

  上过小学和中学之后,人们也仅仅是偶尔获得其他一些略带暗示性的背景知识。哈佛大学历史学家塞缪尔•埃里奥特•莫里森是研究哥伦布的权威。他著有多卷本的哥伦布传记。他本人就是一名水手,曾追寻哥伦布当年的航行路线横穿大西洋。在那本写于1954年的名著《水手克里斯托夫•哥伦布》中,他向人们讲述了这场奴役和屠杀是如何发生的:“是哥伦布一手开创了这种残忍的政策。他的后继者继承了他的作法,其结果就是大规模的种族灭绝。”

  但紧接着这段话,他笔锋一转,开始讲述起一个伟大的浪漫故事来。在该书的最后一段,莫里森总结了他对哥伦布的看法:

  他虽有缺点和不足,但瑕不掩瑜。他身上有许多伟大的品质:如不屈不挠的意击;对上帝无限虔诚,把漂洋过海传播基督福音当作自己的使命;面对冷漠、贫困、灰心失望而倔强固守。而在他所有的特点中,最出色、最本质的就是他那炉火纯青的航海技术。

  有人可能会对这段历史撒谎,有人则可能把那些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干脆略去不谈。但莫里森没有这样做,他要让人们看到一个真实的哥伦布。他没有忘记大屠杀的历史,相反,在这一问题上,他使用了他所能用的最激烈的言辞:种族灭绝。但他也有他自己的做法:对事实真相一笔带过,对他认为更重要的其他情况则大加笔墨。不管是粉饰过去,还是遮掩事实真相,这些做法一旦被读者看破,就有可能引起读者对作者的反感和不满,如果先直陈其事,然后再把它淹没在大量的其他情节之中。这就好像是在心平气和地告诉读者:是的。是发生过大屠杀,但这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对作出最后的评判来说无足轻重,对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做的一切来说,它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

  对历史学家们来说,确实存在着对某些历史事实进行轻重取舍的问题,这也是很自然的事。就像绘制地图的人一样,为了绘制一张特定用途的地图,他们必须首先把地球的形状扭转、摊平,然后从纷繁复杂的地理学信息中,挑选出符合特定需要的那些信息,制成这样或那样的地图。

  我所说的并不是反对进行取舍、加以简化或者加以强调等。对绘图者和历史学家们来说,这些都是必须的。绘图者所作的扭曲,只不过是为了满足那些需要地图的人的一般性目的而作的一些必要的技术处理;但历史学家们的“扭曲”就不仅仅是技术性的了,它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涉及到一个各种兴趣彼此冲突的世界。所以,不管历史学家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所作的任何一种带选择性的强调,都是在支持某些特定的兴趣,不管这种兴趣与经济、种族有关,还是与国家和性别有关。

  此外,作为意识形态方面的兴趣,它不像绘图者做技术处理那样明显和张扬。例如:“这是一张为远洋航行设计的麦卡托式投影地图--要是为了得到近距离的地区航线,你最好使用别的地图。”历史却不是这样,历史学家们竭尽所能为所有读者呈现的,是大家共同感兴趣的历史。

  为突出哥伦布及其后继者作为航海家和新大陆发现者的英雄主义精神,而淡化他们的大屠杀行为,这并不是出于技术上的必要,而是一种意识形态的选择。这种选择本身就是不自觉地在为所发生的一切进行辩护。我的观点并不是说,在谈及历史的时候,我们必须非难、审判或是谴责一个退出历史舞台的哥伦布,这一切都为时已晚,作为一种学者式的道德声讨已毫无作用。反过来, 一种暴行,如果对于社会的进步是必须的,那么不管其代价是多么的惨重,人们还是容易接受的,就像为挽救西方文明美国向广岛扔下原子弹、出兵和轰炸越南,苏联为挽救社会主义而镇压喀琅斯塔德起义、出兵干涉匈牙利,以及美苏为挽救全人类而进行核扩散一样。这样的历史悲剧仍在不停地上演,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人们学会使用大量其他不相关的事实,来淹没和淡化这些东西,其效果就像把密封好的核废料埋入地下一样。

  这样来看待英雄人物(立国之父们)和他们的牺牲品(阿拉瓦克人等),即把征服和屠杀放在历史进步的进程中来看待,从而平静地加以接受,仅仅是对待历史的态度和方法的一个方面。在这里,是从统治者、征服者、外交家、领导人的视点来叙述历史。像哥伦布等人一样,华盛顿、杰克逊、林肯、戚尔逊、罗斯福、肯尼迪、国会议员、最高法院的高级大法官,似乎理应受到普遍的肯定和认可;他们似乎就代表了整个国家。在这方面还有一种伪饰之词,就是认为真有这样的一个“美利坚合众国”,虽然它偶尔也会发生冲突和争执,但基本上是一个代表着全体人民一致利益的共同体。宪法、领土扩张、国会通过的法案、法庭的裁决、资本主义的发展、文化教育和大众媒体宣传,似乎就体现着这个国家的一致利益。

  “历史就是国家的记录”,这是亨利•基辛格在他的第一本著作《一个恢复的世界》中写的一句话。他是从奥地利和英格兰领导人的角度出发,论述19世纪欧洲的历史,他完全忽略了饱受他们这些政客所制定的政策之苦的千百万大众的感受。在他们看来,法国大革命之前的那种欧洲式的“和平”,在少数几个领导人的外交政策下“恢复”了。但在英国工人眼里,在法国农民眼里,任亚非人民眼里。在世界上流社会之外的世界各地妇女和儿童眼里,它是一个充满着侵略、暴力、饥饿和剥削的世界,一个没有复元的世界,一个支离破碎的世界。

  在记述美国历史的时候,我的出发点与上述作法截然相反。也就是说,我不承认国家的记录就是我们本身的历史。国家并不是一个共同体,而且从来就不曾是一个共同体。任何一个国家的历史,就像一个家族的历史所呈现出来的那样。都揭示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奴隶主和奴隶之间、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种族和性别压迫与被压迫之间的尖锐的利益冲突(这些冲突经常爆发,但大多数都被平息下去了)。在这样一个充满了冲突的世界、一个充满了无辜的牺牲者和凶残的刽子手的世界里,善于思考的人们所应该做的,就是像阿尔伯特•加缪②所说的那样,不要站在刽子手的一边。

  因此,对于历史叙述加以选择和强调,不可避免地要对站在哪一边作出选择。对我来说,我更愿意尽可能地向人们讲述阿拉瓦克人眼中的美洲发现史;奴隶眼中的宪法;彻罗基人眼中的安德鲁•杰克逊;纽约的爱尔兰后裔眼中的美国内战;开小差的爱尔兰裔逃兵眼中的墨西哥战争;罗厄耳纺织女工眼中的工业制度的兴起;古巴人眼中的美西战争:吕宋岛上的黑人士兵眼中的征服菲律宾之战,南部农民眼中的“镀金时代”③;社会主义者眼中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平主义者眼中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哈莱姆黑人眼中的“新政”;战后拉丁美洲“皮恩人”④眼中的美利坚帝国等等。任何一十人,不管他(她)怎样努力,他所“看到”的其他人眼里的历史总是有限的。

  我的目的不是一味地去为死者哀悼,痛斥刽子手。为历史流太多的泪、投入太多的恨,只会削弱我们对于今天所怀有的道德激情,而且,是非的界限本身并不总是十分明确,也许从长远来看,压迫者本身也是可怜的牺牲品。若是从近一些看(迄今为止,人类的历史真还没有几个轮回),许多历史的牺牲品也在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他们也受到压迫他们的文化的腐蚀,常常转而去对付其他的牺牲品。政府力图通过政治、文化手段把人民笼络在它所称的具有共同利益的国家这张大网之中。在理解了这些复杂性之后,本书仍将对政府的这种企图持怀疑态度。我将尽力不去描述,当他们被这一制度的闷罐车关压挤塞在一起时,这些牺牲品互相之间的倾轧有多么残酷。我也不想把他们的悲惨遭遇浪漫化。我记得有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穷人的哭诉并不一定总是正确的,但要是听不到他们的哭诉,你就永远不知道公平是什么。

  我的初衷并不是要为人民的斗争臆想出一个胜利的结局,但是考虑到如果历史的记述一味地简单定位于陈述失败,揭历史的短处。那么,历史学家们将会深陷失败论的怪圈而不能自拔。历史上,人民曾充分展示过他们的能力,曾奋起抵抗过,也曾团结斗争过,偶尔也曾获得过胜利。但这些历史片断,有的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瞬,却都被掩盖起来了。我认为,一部历史,如果它既不愿否认过去,又想创造性地预期一个可能的将来,那它就不仅要再现这些历史片断,而且要着重揭示各种新的可能性。我相信,也许只是一种希望:我们宁愿在这些过去偶现的片刻同情和怜悯中,而不是多少个世纪绵延不断的战火中,去寻找我们的未来。

  以上就是我对美国历史的一点拙见。读者也许希望继续以上的叙述,以求充分地了解:

  哥伦布对巴哈马岛上的阿拉瓦克人干了什么?科蒂斯对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干了些什么?皮萨罗对秘鲁的印加人干了些什么?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的英国殖民者对波瓦坦人和佩科特人干了些什么?

  早期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对黄金、奴隶以及农产品的需求达到了一种近似疯狂的程度;偿还为进行探险而发行的股票和债券要用它;支付西欧君主专制的庞大官僚机构的开销需要它;脱胎于封建制度的新型货币经济的增长需要它;进行卡尔•马克思后来所称的“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也需要它。而这正是此后500年来一个涵盖技术、商业、政治和文化等各方面,复杂巨大而又长盛不衰的世界体系的开端,这个开端充满了野蛮和暴力。

  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是英国人在美国建立的第一个永久性定居点,它的位置恰好处于一个名叫波瓦坦的酋长所属的印第安人部落的领地内。波瓦坦人对英国人在此定居表现得很平静,没有采取攻击行动。1610年冬,英国人经历了他们的“饥荒时代”,为了有口饭吃,许多人逃亡到了印第安人部落。第一年夏天,殖民政府的统治者传话给印第安人,要求他们归还那些逃跑者。据英国人的说法,波瓦坦人“以傲慢不屑的话”作了答复。英国人派兵前往“报复”,他们袭击了一个印第安人的定居点,杀死十五六名印第安人,放火烧掉了他们的房子,割光了村庄周围的谷物,并把部落中的女王和她的几个孩子强掳上船。在船上,这些孩子们被扔来扔去,“脑浆迸流到海水中”,女王也在饱受凌辱后被刺死。

  12年后,印第安人看到英国定居者的人数越来越多.已对他们构成了威胁,所以决定把这些英国人彻底消灭干净。他们四处出击,大肆屠杀,347名英国人死于非命。至此以后,双方的战争全面化、公开化了。

  既不能用做奴隶,又不想与他们在一块土地上平等共存,于是英国人便决定灭绝印第安人。按照历史学家埃德蒙•摩根的说法:“在大屠杀发生后的两三年内,英国人为当年的死难者多次对印第安人进行报复。”

  在白人来到弗吉尼亚的第一年,即1607年,波瓦坦曾给一个据说是位先知的约翰•史密斯⑤发出一封申诉信。此事是否属实,尚存怀疑。但足,就算不存在这样一封发出第一声申诉的信件,印第安人的呼声也确实很多,其精神也确是如此:

  我曾亲眼目睹了两代人的死亡……比起我们部落中的任何一个人来,我对于和平与战争有着更深刻的理解。为什么通过友善的方式就能得到的东西,你们却要诉诸武力?我们为你们提供了食品,你们为什么却要置我们于死地而后快呢?战争使你们得到了什么?你们为什么要嫉妒我们?我们手无寸铁,如果你们能以诚相待.我们必然也会有求必应,我们并不是头脑简单到不懂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我们也愿意美美地吃肉.舒舒服服地睡觉,与妻儿平平安安地生活,笑迎我们的英国客人,也愿意用自己的东西与他们交换铜器、斧头。我们谁也不愿过逃亡的生活,住在阴冷的树林里,吃的是橡子、树根之类难以下咽的东西。整日衣食无着,内心惶惶。

  当清教徒们到达新英格兰的时候,他们踏上的也不是什么处女地,而同样是属于印第安部落的领地。

  佩科特族印第安人当时生活在现在称之为康涅狄格的南部地区以及罗得岛。清教徒们想把印第安人从那里赶走,并霸占那里的土地。因此一场战争在所难免。双方之间互相展开大屠杀。在战争中,英国人采取了当年艾尔南•科蒂斯及其后继者使用过的战争策略(该策略在20世纪的今天变得更加系统化了),即故意向对方的非战斗人员发起攻击,以达到震慑敌人的目的。

  于是,英国人放火烧毁了印第安人的村庄。威廉•布拉德福德在他当时写就的《普刺茅斯种植园史》一书中,描述了约翰•梅森对佩科特人的村庄所进行的破坏活动:

  印第安人刚从熊熊烈火中逃出来.就被刀剑杀死了,有的甚至被剁成了碎片,凭借手中的利剑侥幸活下来并且得逃生的人屈指可数。据说,他们在这次浩劫中大约有400人丧生。在大火中活活被烧死的景象更是惨不忍睹。

  弗吉尔•沃格尔在其1972年所著的《这是我们的国家》一书的脚注中写道:“根据官方的统计数字,目前生活在康涅狄格的佩科特族印第安人仅有21人。”

  一段时期里英国人曾试图缓和这种战争手段,但最终还是采取了灭绝人性的暴力。在哥伦布到达北美的时候,居住在墨西哥北部的印第安人有1000万之多,可是战争的结果,却使得这一数字目前已不足100万了。还有许多印第安人死于欧洲人带来的疾病。

  在英国人入侵北美的背后、在他们对印第安人进行大屠杀的背后,深藏的是他们的虚伪和狡诈,而这种虚伪和狡诈正是建立在财产私有制基础上的文明所产生出的特别强大的动力。这是一种道德上模棱两可的动力。空间、土地,确实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一旦条件有限,满足不了他们的欲望,处在那样一个充满了弱肉强食竞争和冲突的历史年代中,这种正常的渴求和欲望就会转变成为一场对整个人类的大屠杀。

    从哥伦布到科蒂斯,到皮萨罗⑥和清教徒,难道人类必须付出流血的代价,必须通过欺诈的手段.才能换取人类社会从蛮荒走向文明吗?

  如果人类为了进步而确实需要作出一定的牺牲,那就应该让那些被牺牲的人自己作出他们的选择,难道坚持这样的一个原则也是不必要的吗?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决定放弃一些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但是为了一个完全还不清楚的或是还没有显现出来的进步,就像一个小孩,当我们还不知道他是有病还是健康的,是活的还是已经死了,不能因为他是别人的孩子,就把他扔进火海,即使是我们自己的孩子,我们也没有权利这样做。

  除了世上这些理由,我们还不能肯定的是,我们怎么知道这些遭受毁灭的就一定是低级的、落后的呢?当哥伦布的船队靠岸的时候.是谁跑过去,纵身跃入大海去迎接他们?又是谁从森林中钻了出来,盯着这些第一批来到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的科蒂斯和皮萨罗,并且目送他们穿过村庄?哥伦布把他们称之为印第安人,是因为他误算了地球的大小。而在这里,在这本书中.我们也称其为印第安人,实在是有一些不情愿.因为它太容易让人想到罪恶的侵略者所强加到他们头上的枷锁。

  在哥伦布到达美洲大陆的时候,这里广袤的土地上生息繁衍着7500万各族人民,其中在北美大约有2500万。由于土壤和气候各异,形成了千差万别的部落文化,当时他们大约有近两千种不同的语言,当地居民有着高超的农业种植技术,他们会种玉米,而这些作物不经人工种植培育,收割去皮。是不会自然生长出来并供人们食用的。他们聪颖的才智使他们学会了栽培各种各样的水果和蔬菜的技术,例如:花生、可可、烟草、橡胶等等。

  正是依靠他们自身的聪明才智,在亚洲、欧洲和非洲的农业向前发展的同时,印第安人的农业生产也在不断地发展着进步着。

  在许多印第安人部落还保持着在野外采集食物和游猎的原始公社生活的同时,另外一些部落的人已经开始择地而居了。在他们定居的地方,有充足的食物,人口稠密,男女分工日益细致,还要把剩余的食物进贡给首领或用来祭祀。人们有了更多的闲暇来从事艺术、社会活动和修建房屋。

  从阿迪朗达克到大湖,即今天的宾夕法尼亚和上纽约之间的地区,居住着势力最为强大的来自东北方的部落--易洛魁人。在易洛魁人的村庄里,土地归部落公有,人们共同劳动,共同狩猎,收获的东西大伙儿平分。

  妇女在易洛魁人社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她们普遍受到尊敬,因为男子常出猎在外,她们掌管着收获庄稼以及村庄的公共事务。

  正如加利•B•纳什在他对美国早期人民进行深入研究的成果《红白黑》一书中提到的那样:“这里的权力是男女共享,而欧洲社会那种男尊女卑、男性统治社会的思想在这里被嗤之以鼻。”

  易洛魁人的儿童在接受本部落的文化熏陶,逐步养成团结协作的良好习惯的同时,他们也被教导要具有独立精神、不屈服于权势。

  所有这些,都同由第一批殖民者带来的欧洲人的价值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欧洲,那是一个贫富悬殊的世界,一个受到神权统治、政府统治、男性统治的世界。加利•B•纳什对易洛魁人的文化作了这样的描述。

  在欧洲人到达之前,在伍得兰的东北部地区--易洛魁人的居住地上,看不到什么法律规则,这里没有警察,没有法官。没有陪审团,更没有什么法庭和监狱。而在欧洲,这一整套的东西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在这里,人们的行为确实是受到严格的约束,遵守一些约定俗成的习俗。尽管他们以享有高度的个人自治为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孰是孰非作出严格的评判……如果有谁偷了别人的食物。或是在战争中临阵退缩的话,那么所有的人都会为他深感羞耻,他会被从公共生活中驱逐出去,直到他以行动来赎清自己的罪责,直到人们都认可他确已改邪归正为止。

  这种生活方式不是易洛魁人独有的,其他许多印第安部落也是如此。

  因此,哥伦布及其后继者们所来到的并不是什么蛮荒之地,而是一个现实的世界。这里有些地方人口虽同欧洲一样众多,但其文化构成却更纷繁复杂。人们以比欧洲人更平等的方式生活在一起。在这里,男人、女人、儿童和大自然相互之间的关系或许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更显得和谐。

  他们虽不懂得使用语言文字,但他们却将他们的法律、文化和历史铭刻在自己的记忆之中,以一种比欧洲人更加复杂的语言将其代代传承下去,而与这些复杂的口头语言相伴随的是载歌载舞以及各种庆典活动,他们更关注人性的进步、意志的磨练,更强调独立自主与灵活应变,既热情奔放又克制有节,更看中彼此之间的伙伴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处。

  在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之间,美国的一位学者约翰•科利尔,曾在美目的西南部地区同印第安人一起生活。他谈到了他们所具有的那种精神。他说:“如果我们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那这个世界就将是一个永远也不会衰竭的世外桃源,就会出现一个永恒持久的太平盛世。”

  这样说虽然未免有些神话或浪漫的色彩,但即使把这个神话的种种不完美性都考虑进去,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扪心自问:在那个时代里,人类的进步为什么要以种族的灭绝为代价?在陈述历史时,又为什么总要站在西方文明统治者和征服者的思想立场上?

① 即瓦特岛或今称圣萨尔瓦岛。——译者注(以下凡未注明者,均为译者)
② 阿尔伯特•加缪(1913-1980):法国哲学家、文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③ 指美内战后的十年,据马克•吐温的同名小说而得名。
④ Peons,拉美人的劳工、雇工。
⑤ 约翰•史密斯(1580-1631),英国殖民者,著有《弗吉尼亚、新英格兰的萨摩群岛通史》。
⑥ 皮萨罗(1512?-1548),西班牙在南美殖民地的征服者和探险家。  

第二章                          划清肤色界限

 

在世界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种族问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显得如此突出和重要。正如W.E.B.杜波依斯指出的那样,“肤色界限”问题至今仍然困扰着我们,因此,我们所要回答的远不只是一个历史问题:种族矛盾是怎样开始的?我们甚至要对更迫切的问题作出回答:它会以什么样的结果收场?或者,换一种问法:“黑人和白人能不能摒弃前嫌,最终友好地一起生活下去?”

如果回顾历史能对解决这些问题有所帮助的话,那么探究一下北美大陆(在这里,我们可以追寻到当年第一批白人和黑人的足迹)的奴隶制度的起源或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线索。

在英属殖民地中,奴隶制度很快发展成了一整套规则完备的体系,一种黑人与白人之间的正规的劳工雇佣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特殊的种族情感(不管这种情感是仇恨、蔑视,还是同情、怜悯)伴随着此后美国黑人在社会中的卑贱地位存在了350多年;他们的这种卑贱地位与人们对他们的鄙视结合在一起,就是我们所说的种族主义。

第一批白人定居者在这片大陆上的每一个足迹,都印证着他们对奴役黑人的渴望。

1619年到弗吉尼亚的定居者们为了维持生计,不惜一切代价地寻找劳动力。而这些定居者都是1609年冬到1610年冬之间那个“饥饿年代”的幸存者。当时他们都快饿疯了,他们在丛林里四处乱闯,寻找坚果和草莓;他们挖掘坟墓,吃死人肉;他们成批成批地死亡,人数由500人一下子减少到60人。

他们来到弗吉尼亚后,急需大批劳动力,因为他们必须种植谷物来糊口,同时还要种植烟草供出口。他们是从印第安人那里学会种植烟草的,并且在1617年把第一批种植的烟草运回了英国。他们发现,如同所有其它既能让人感到舒服上瘾却又有悖于当时道德品行的东西一样,贩卖烟草能带来高额利润。于是,这些种植佬们面对如此丰厚的利润,嘴上虽然还是念叨着仁慈的上帝,可行动上却无所顾忌起来。

他们不可能再像哥伦布当年那样,肆意强迫印第安人为他们劳作,因为印第安人的数量远远超过他们,而且装备有先进的武器;况且他们曾屠杀过印第安人,这就意味着他们也将面临被屠杀的危险。他们已经不能抓捕他们或奴役他们:印第安人身强体壮、机智勇敢,桀骜不驯,又惯于生活在丛林之中;与他们相比,这些飘洋过海来到这里的英国人哪一点儿也不具备。

自身处于劣势,而印第安人占有优势,加之这些印第安人已经能很好地保护自己,这使得这些弗吉尼亚人深感挫折,并极为狂怒,也使得他们特别想成为奴隶的统治者。埃德蒙·摩根在他的著作《美国的奴隶制度与美国的自由制度》一书中,是这样描述他们的心情的:

如果你是一个拓荒人,那你就会很清楚:自己所掌握的技术要比印第安人的先进,自己是一个文明社会中的人,而印第安人则蒙昧未开化……但事实证明,先进的技术并不能产生吸引力。印第安人避世隐居,回避你们,他们嘲笑你的先进技术,他们更多的是远离这片陆地,他们不愿意像你们那样,他们更愿意不受打扰地生活……而当你自己的人为了能和印第安人共同生活而逃跑,这种情况太多了……为了证明你的优越和先进,你开始屠杀印第安人了,你折磨他们,焚烧他们的村庄和庄稼。你以同样野蛮的方式对待你自己的手下,因为他们曾一度屈服于这种野蛮的生活方式。最终的结果是什么呢?你的庄稼丝毫不见增产。

黑人奴隶成为最佳的选择。把黑人当作奴隶贩运进来在当时被认为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早在奴隶制度得以确立和合法化前的数十年,这种活动就已开始了。因为到1619年,已经有100万黑人被从非洲运到南美和加勒比海以及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殖民地上。在那里,他们被当作奴隶来使用。在哥伦布开始航行之前的50年,葡萄牙人曾把10个非洲黑人带到了里斯本;这可以看作是早期奴隶贸易的开端。100年来,非洲黑人一直被打着奴隶劳工的烙印。所以,如果20个黑人被运到詹姆斯敦,向万分渴求劳动力的殖民者出售,而又不把他们看成是奴隶,那才是怪事一桩。黑人无依无靠、孤立无援的地位使得他们很容易被卖为奴隶。印第安人有自己的土地,白人有欧洲文化作为他们的依托,而黑人却被从他们生活的土地和文化中驱赶出来,被强行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固有的语言、服饰、风俗习惯、家庭关系,被一点点地蚕食毁灭掉了,除了顽强固守着的一点残余之外,他们只剩下一具具纯粹的躯壳。

非洲黑人如此不堪外界一击,难道是因为他们的文化太落后吗?不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发展起来的非洲文明丝毫不比欧洲逊色,在某些方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它也存在着愚昧的一面,比如残暴的行为、等级特权、为了宗教或各自的利益而轻易地杀生等等。它是一种使用铁器并且熟练掌握耕种技术的数百万劳动人民创造的文明。他们有巨大的中心城镇;在纺织、制陶和雕刻工艺方面有着炉火纯青的技艺等等。

16世纪欧洲的旅行家们曾感叹廷巴克图和马里出现的非洲王国,当欧洲大陆诸邦尚未形成近代的民族国家时,它们的根基就已经很稳固了,组织上也非常严密。

像欧洲一样,非洲存在着以农业为基础的封建制度,也存在地主、从属于地主的奴仆等级制度,但它又与脱胎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欧洲封建制度不同。欧洲的封建制度是在彻底摧毁了原始部落生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非洲,部落生活仍然占主导地位。部落生活的一些优点,比如公有互助精神、采取更为温和的法律和惩罚手段等等仍依稀可见,由于不像欧洲的地主那样拥有武器,非洲的地主并不能够随意发号施令。

在英格兰,直至1740年,如果一个儿童偷了一袋棉花,仍有被判绞刑的可能;但在刚果,人们以部落的方式生活着,脑子里没有什么私有财产的概念,因而对于偷盗的惩罚,只不过是课以罚款,或以各种强度的苦役来代替。一位刚果部落的首领在谈到葡萄牙的法律条文时,曾嘲笑地问一位葡萄牙人:如果一个人把他的脚放在了地上,葡萄牙的法律将给他以什么样的惩罚呢?

非洲国家也存在着奴隶制度,它有时被欧洲人用来调节自己的奴隶贸易市场。但是,正如巴兹尔·戴维森在《非洲的奴隶贸易》一书中指出的那样:非洲的“奴隶”更像是欧洲的苦役。换句话说,就像绝大多数的欧洲人那样,他们在欧洲受到残酷的奴役和剥削,但他们毕竟拥有一些权利,而这些权利是那些被带到美洲大陆去的奴隶所没有的。他们“完全有别于那些被当作畜生一样运上船和呆在美国种植园内的奴隶们”。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美洲的奴隶制度之所以比非洲的奴隶制度残暴,主要是因为多了两点,一是疯狂追求资本主义农业发展初期所带来的无限利润;二是利用种族仇恨使奴隶连作为一个人的最起码地位也达不到。美洲的奴隶制度依据肤色的不同,毫不留情地划分了两类人:白人就是统治者,黑人就是奴隶。

事实上,非洲的黑人都有自己固有的文化背景、部落风俗。他们家族关系紧密,以公有的方式生活,遵循传统的宗教仪式,一旦离开他们所习惯了的这一切,他们就会感到孤立无援。他们往往是在内地(常常是被那些从事黑人奴隶贸易的黑人所捕获)被俘获后在沿海地区被卖掉,继而同从其他部落俘获的操不同语言的黑人关在一起。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力量,孤立无援而毫无抵抗能力的黑非洲人民遭受被捕获、被贩卖的命运也就成了自然的事情。在皮鞭和长枪的胁迫下,满身镣铐的黑人被徒步押解到沿海地区,有时一段路程要走上千英里,这真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旅。在这一过程中,每五个人中就有两个人会死掉。到达沿海地区后和在被选中卖掉之前,黑人们一直被关在笼子里。

被卖掉的黑人随后被装运上船,他们被用铁链拴在一起,塞进阴暗潮湿的船舱底部,那儿的空间比死人的棺材大不了多少。排泄的粪便由于无法处理,散发出几乎使人窒息的恶臭。

曾经有一次,海员们听到甲板下面关押黑人的地方发出很大的声响,便跑去打开舱门查看,结果发现,黑人们已经发生不同程度的窒息,有许多人已经死了,还有一些人亲手杀死了那些因呼吸困难而痛苦万状的同胞。奴隶经常在被押送途中跳入大海,他们宁愿溺水而死也不愿继续遭此折磨。“船舱里满是血污和呕吐物,简直像是一座屠宰房。”

正是由于这样恶劣的条件,导致了运送过程中黑人死亡率高达三分之一。但高额利润使得贩奴者们感到有利可图,于是一批又一批的黑人像捕到的鱼一样被源源不断地塞上船。

贩奴贸易最初兴起于荷兰,后来英国人取得了贩奴的专利权(到1795年,利物浦已经拥有100多艘运送黑奴的船只,贸易额占到整个欧洲贩奴贸易额的一半)。新英格兰地区的一部分美国人也加入了奴隶买卖的行列。1637年,第一艘美国贩奴船“希望”号从马萨诸塞的马布里黑德驶出,它的货舱被分割成许多小格子,每个长6英尺,宽2英尺,四周装有牢固的铁条。

到1800年,大约有1000万至1500万黑人被当作奴隶贩卖到了美洲,约占当时被抓获的黑人总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在现代西方文明开始出现的最初几个世纪里,非洲一共失去了5000万人口,他们不是死亡,就是沦为奴隶,而造成这种悲惨结局的元凶,就是当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发达最文明的国度——美国和西欧的贩奴商和种植庄园主们。

詹姆斯敦定居者极度渴求劳动力,但已经无法再奴役印第安人,使用白人也困难重重;利欲熏心的贩奴商运来了黑人,他们成批成批地成为被奴役的对象。这一切使得黑人被牢牢地控制住了。因为他们经受过了最严酷的折磨,如果没有在这种压迫中死掉的话,他们的心灵和肉体早已完完全全被驯服了。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奴役黑人的时代开始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黑人曾被当作仆人使唤,但与白人奴仆相比,是不是仍有所区别呢?

从弗吉尼亚殖民地法庭的档案中我们找到了肯定的回答:在1630年,一位名叫休·戴维斯的白人“受到鞭笞的重罚……因为他不能善待自己……他竟然同一个黑人躺在一起,以至于弄脏了自己的身体”。1640年,有6个白人奴仆和一个名叫雷诺兹的黑奴谋划出逃,被抓获后,白人奴仆只受到轻微的惩罚,而黑人却挨了30皮鞭,并且脸上被烙上了字母R,在一年或更长的时间内,他都要身缠镣铐服苦役,直到他的主人愿意为他解开枷锁为止。

这种对黑人不公正的态度,这种从感情到行为上逐步产生出来的对黑人的鄙视和压迫,我们称之为“种族歧视”。难道白人对黑人的厌恶是与生俱来的吗?如果不是,那一定是某些条件和情况发生作用的结果。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有义务消除这些条件和情况。

17世纪时,美国黑人与白人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对抗,他们彼此之间互相施暴。在这种残酷的现实中,如果在各肤色人种之间显现出哪怕是一丁点儿人性的话,都会让人觉得,这仿佛只是在公有社会中才会发生的事情。

尽管Blackness一词在英语中有“罪恶、不祥”之意(《牛津英语词典》);尽管17世纪黑人在美国地位低贱,可一旦当白人和黑人发现他们面临着共同的问题,要从事同样的工作,要反抗同一个敌人——他们的主人时,他们所采取的行动就显示出他们彼此间的平等。、

黑人成了白人天生的种族仇视的死敌。虽然种植园中奴隶数量急剧增长,但还是远远满足不了需要;使得对奴隶的需求不再仅仅局限于黑人范围内。拓荒来到这里的白人,不管是自由人,还是受到契约关系束缚的奴仆(一般是四至七年的契约关系),都沦为种植园中的奴隶。1700年,弗吉尼亚有6000名奴隶,占当地人口数量的二十分之一,而到1763年,奴隶的数量竟达到了17万人,占到了当时人口数量的一半左右。

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下,在饱受凌辱和死亡的胁迫之中,被贩卖来的黑人们,从一开始就竭尽全力地反抗,他们中的大多数是采取逃跑的方式,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组织一二次像样的起义,而更经常的方式是搞一些小破坏,消极怠工。通过种种诸如此类的微弱反抗,来维护自己以及他们的兄弟姐妹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1669年,弗吉尼亚的有关法令条例中,提到了“黑奴中仍有一些顽固不化的分子”。1680年,议会记录了奴隶在节庆欢闹气氛的掩护下举行集会的情况,并称其会带来严重的后果。1687年,北内克殖民地上,粉碎了一起密谋活动:一些黑人想利用举行葬礼之机,杀死全部白人,然后逃走。

刚从非洲运送来的黑奴依然秉承了他们那种共有、共同生活的传统,所以他们总是成群结队地逃跑,并试图在荒蛮的边境建立自己的村落。而美国本土的奴隶则更愿意一个人出逃,他们想凭借自己在种植园学到的一技之长活下去,做一个自由人。

在有关英国殖民地情况的汇报中,一份1729年从弗吉尼亚海军司令部发往英国贸易总局的报告中这样写道:“一伙黑奴大约有15人……密谋逃跑并取得了成功,他们在离出逃处不远的一座山上站稳了脚跟。.他们想方设法搞到了枪支弹药,并且在逃跑的同时偷得了粮食衣物以及睡觉和劳动所需的用具。虽然这伙奴隶最终被我们消灭了,但它足以提醒我们今后一定要严加防范”。

1710年,亚历山大·斯波茨伍德总督向弗吉尼亚议会提出警告:

……自由是一面无声的旗帜,它时刻召唤着那些想要砸碎奴隶脚镣的人。一旦发生叛乱,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我们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奴隶的统治和通过制定法律来限制他们集会的时候,应避免操之过急。

事实上,想象一下对逃跑奴隶的惩罚是多么的严厉,我们就可以明白,黑奴仍然选择逃跑,表明他们的反抗行为达到了极点。整个18世纪,弗吉尼亚的奴隶法中一直是这样规定的:

对于被抓回来的奴隶……可依本法对其进行惩处,可以将其肢解,还可以采取别的办法……。对于那些不可救药的奴隶,可酌情自行处置,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种植园内似乎永远充满了对奴隶叛乱的恐惧气氛。一位富有的弗吉尼亚奴隶主威廉·伯德在1736年写道:

现在,这些乡巴佬后裔已有至少1万人了,而且每天随着新生儿的降生以及大批运送进口,其数量仍在源源不断地增加着。他们随时都有拿起武器的可能,一旦其中的某个人感到绝望,他就有可能比卡罗来纳更容易发动一场奴隶战争……那时必然会血流成河!

奴隶主们既让奴隶劳工们能维持起码的生存不致饿死,也不去破坏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希望借此对奴隶加以控制。这个防范制度可以说是既复杂又强大,它时时戒备、处处设防,始终牢牢守护着奴隶主们的权力和财富,它是如此周密细致,让人难以察觉出有什么纰漏。

这一制度把精神压迫和肉体摧残二者并重。奴隶们必须严守纪律,他们反复地被灌输自己天生低人二等的思想,黑人就是下贱的,要绝对服从主人,不可贪图个人私欲。为了让他们能遵照执行,奴隶主们还制订了残酷的劳工纪律,他们故意拆散奴隶的家庭,弱化宗教的影响力(正像一个奴隶主所说的,这样做的结果有时确实适得其反),既而通过隔离奴隶并使其中某些人享受一些小特权,来达到分裂他们的目的。最后的一招就是动用法律和监工手中的生杀大权,对奴隶施以鞭笞、火刑、砍手断足,甚至处死等暴力镇压。

尽管如此,奴隶叛乱仍是绵延不绝,虽然次数不多,但已足以令种植园主们心惊胆寒了。

在一封从南卡罗来纳寄往伦敦的信中这样写道:

我要告诉你的是,就在最近,我们获悉了一个黑人密谋叛乱的计划,该计划可以说是野蛮残暴至极,他们打算把这里的白人全部杀死,然后去夺取查理斯敦。感谢上帝,幸亏发现及时,现在他们中许多人已被抓,其中一些已被烧死和绞死了,还有一些遭到了流放。

赫伯特·阿普特克在他的《美国的黑人奴隶起义》一书中,详细叙述了有关奴隶反抗压迫的情况,他以参加起义和暴乱的10个奴隶为主人公,讲述了250个真实的故事。

在奴隶反抗压迫的斗争中,也可以见到白人的身影。早在1663年,弗吉尼亚的格洛斯特镇,黑奴和契约白奴共同密谋了一项争取自由的起义计划。但由于叛徒的出卖,计划遭到失败,参加者都被处死了。

1741年的纽约州,有1万名白人和2万名黑奴。那一年的冬天异常寒冷,穷人们(包括黑奴和自由贫民)的处境十分凄惨。一天,在突然发生的一场大火之后,黑奴连同一些白人一起被推上了被告席。人们群情激奋:反对对他们的控告。但由于告密者的揭发,这些人不得不坦白了真相。结果,两名白人男子和两名白人女子被处死,18名黑奴被绞死,另外13名黑奴被活活烧死。

在美国这块新兴殖民地上,比黑奴叛乱更令统治者感到害怕的只有一点,那就是担心对现实不满的白人与黑人联合起来共同推翻现有的秩序。在奴隶制度建立的初期,特别是在种族歧视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在人们头脑中深深扎根之前,当契约白奴受到虐待的时候,就有可能发生二者联合起来共同反抗压迫的情形。

所以,在制定有关惩罚和约束黑奴法律的同时,弗吉尼亚议会还通过了其他的相关措施。埃德蒙·摩根写道:

弗吉尼亚的统治者们,在宣称所有的白人优于黑人的同时,不断向“低贱”阶层(只限于白人)提供小恩小惠,以前他们从不这样做。1705年通过的一项法令,要求奴隶主们当其所属的白人奴仆契约期满之时,必须向他们提供19蒲式耳谷物,30先令和一支枪;如果是女仆,则给15蒲式耳谷物和40先令。而且,新近释放的奴仆将会得到50英亩的土地。

埃德蒙·摩根总结说:“这些小种植园主们一旦感到身上的赋税少了,生活有了一些富裕,他们的不满也就少了;他们所能引起的麻烦也就小了;他们觉得自己获得了一些地位;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富邻不再是面目狰狞的要债人,而成了笑容可掬的公有利益的维护者了。”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一张由历史的丝丝缕缕结成的大网,它罩在黑人头上,把他们带入了圈套,使他们变成美国奴隶制度的牺牲品。这张大网就是:刚踏上北美大陆的拓荒人,因饥寒交迫而充满绝望;非洲黑人被卖到陌生地后,处于孤立无助的状态;贩奴贸易带来巨额利润,刺激着贩奴商和种植园主强烈的欲望;白人贫民向往发家致富,希望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逃跑和反叛行为受到严密的控制;共同谋反的白人和黑人要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严厉惩罚。

还要说明的一点是,这张大网是历史结成的,而不是什么“自然而然”的结果。这意味着不是轻而易举就能解除和摆脱掉这张大网,它意味着还有某些其他的可能性,只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未能变成现实。可以说,消除阶级剥削就是这样的一个历史条件。‘这种阶级剥削在当时不仅使得白人平民极度渴望获得一定的地位,而且,黑人和白人共谋叛乱也变得渺茫无望了。

1700年前后,弗吉尼亚的“市民会议”宣称:

在这个国家里,绝大多数的基督徒都曾经是欧洲品质恶劣的残渣败絮。此外……还有这么多的爱尔兰人及许多其他国家的人也来到这里。根据目前的形势来看,我们将很难控制住他们。他们即将成为战场上的斗士,如果让他们拿起武器,并且由于主人的原因而不失时机地凑到一起,那么我们将无以应付。

这是一种阶级意识,是来自一个阶层的忧虑。早期的弗吉尼亚就产生过这样的忧虑,而在别的殖民地,事实也将证明这种忧虑不无道理。  

第三章   低贱的人,恶劣的生存条件

 

1676年的时候,即弗吉尼亚殖民地建立70年之后、距美国革命的开始还有100年之时,弗吉尼亚这片殖民地正面临着白人边民、奴隶和契约奴叛变的危险。由于当时形势非常严峻,总督一时慌了手脚,在首府詹姆斯敦熊熊燃烧的大火中匆匆逃走。英国得到消息后,决定派出一支1000人的队伍横渡大西洋,力图挽救颓势,继续维持有4万开拓者生活的这片殖民大陆的秩序。这次叛变史称“培根之变”。它的领导人是纳撒尼尔·培根。他因病去世后,起义遭到了镇压。他的助手被处以绞刑。一份王室委员会的报告这样写道:

他蒙骗了最粗俗无知的人(每一个城镇里有三分之二都是这种人),这些人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到培根身上。他把总督描述成了一个邪恶、懒散、背信弃义而又无能的人。至于法规和税制,则更被说成是极不公正,并且任意盘剥人民。他大肆叫嚷要进行彻底的纠正。

培根叛变的直接起因是印第安人问题。当时印第安人被封锁在西部边境地区,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威胁,生存空间不断缩小。在詹姆斯敦附近的大片土地纷纷被封赐的情况下,一些受歧视的白人开始向西开拓新的土地,在那里他们遭遇到了印第安人。这些居住在弗吉尼亚边疆的人们此时不知道该去恨谁,因为一方是控制着詹姆斯敦政权的政客和地主贵族们,正是这些人迫使他们不断迁移以至跑到了印第安人的领地中;而另一方,又是彼此仇恨已久的死对头。打还是不打,这种矛盾恰恰表明了这次动乱的特点:到底是反贵族还是反印第安人?目的不明确。从整个过程来看,二者兼而有之。

总督威廉·伯克利以及他在詹姆斯敦的同伙,对印第安人采取调和政策(他们希望一部分印第安人能充当他们的间谍和盟友)。既然他们已经独占了东部的土地,是否愿意让边境的白人居民做一个天然的屏障以换取和平?政府拼命镇压此次起义,看来有着双重的动机:对印第安人,要推行一种分而治之的政策;对弗吉尼亚的穷白人,则要严加教训:造反是不会有好下场的——要动用英国本土的军队,用绞刑来震慑他们。

1676年是充满艰辛的一年,“那是真正的不幸和贫困……所有当时的资料都提及,有相当多的人在严重的经济困境中挣扎。”这是威尔科姆·沃斯伯恩说的一段话,他曾根据英国殖民当局的记录,深入研究了培根之变那段历史。

培根本人有不少土地,但与救助穷人比起来,他更热衷于消灭印第安人。可是他又成了反对弗吉尼亚统治者的代言人,并于1676年春被选为“市民会议”的代表。当时,他坚持要组织起一支部队去消灭印第安人。由于他不听官方调遣,威廉·伯克利宣布他为叛军,并要将他擒获。然而却有2000人在詹姆斯敦城内举行游行,表示支持培根。威廉·伯克利不得不作出妥协,但要求培根为此道歉,培根拒绝了,他召集了军队,开始向印第安人发起进攻。

在培根于1676年7月发表的“人民宣言"中,流露出他们这些人的复杂心态:一方面普通的贫苦大众对富人的怨恨和不满;另一方面又搀杂着边疆居民对印第安人的仇恨心情。而这一切皆源于威廉·伯克利推行的政策,如不公正的税收政策,政治上任人唯亲,垄断皮毛贸易,以及不采取措施保护边疆居民不受印第安人的侵犯等。

1676年深秋,29岁的培根因病去世。当时的一位人士说:“他的尸体上布满了蛆虫。”

培根死后不久,叛变就被镇压了,一艘装备有30支枪的军舰在纽约河上巡游,维持着当时的秩序。该船船长汤姆斯·格兰瑟姆,采取手段,软硬兼施,解除了最后一批叛变分子的武装。当他来到叛军的大本营,才发现这是一支由英国人和黑人组成的队伍。他们中有自由民、契约奴,也有黑奴,人数约有400多人。他向他们保证说,只要放下武器,立刻给予自由。但当这些投降的叛乱分子一上船,他立刻命令自己的人把枪口对准他们,解除了他们的武装。这些可怜的契约奴和黑奴最终还是被送回了他们的主人那里。其余的叛军营地被各个击破,其间抓获的23个叛军首领被处以绞刑。

在弗吉尼亚,各种势力层层盘剥,互相倾轧:印第安人受边境地区的白人掠夺;而这些白人本身又不得不向詹姆斯敦的当权者们交纳税金,接受他们的管制;而整个殖民地又受到英国的盘剥,它按自己制订的价格收购殖民开拓者种植的烟草,仅此一项,英王一年就可获利10万英镑。

从总督自己提供的证据来看,这场叛变得到了绝大多数弗吉尼亚人的支持。一位总督理事会成员报告说,当时城里人投降逃跑的情况“很普遍”。他们“对掌握在英国国王手中的国家已失去了信心,宁愿自己来主宰自己的命运。”在这种追逐政权的欲望驱使下,他们采取了如此大胆的做法。另一位理事会成员理查德·李指出:培根的叛变本来是针对有关印第安人的政策而发起的,但后来“许多人”支持培根的目的却是要“争取平等”。

“平等”就是要求财富上的平等,在美国革命之前的150年间,对于“平等”的要求,蕴藏在所有英国殖民地上无数次的贫穷白人反对富人的斗争之中。

在培根的叛军队伍中,我们提到了契约奴,他们是来到北美这片大陆上的许多下层贫苦白人中的一部分。在欧洲,城市的当权者们因害怕他们生事,就想把他们赶走了事。16—17世纪,正是英国商业和资本主义兴起和发展的时期,为了出产羊毛而发起的圈地运动使城市的赤贫人数大量增加,从伊丽莎白统治时期起,通过了有关惩处、关押和流放这一类人的相关法律。

17—18世纪,那些遭受流放、被欺骗、被绑架的穷人,以及那些渴望逃离这片无法生存的土地的穷人,都希望前往美洲。他们于是成为商人、贸易贩子、货运船长直至他们的美洲主人用以牟取暴利的商品。

根据他们所签订的有关契约,这些移民们要在美国为那些庄园主和当权者们劳动5到7年,以还清自己欠下的船费。在出航之前,为了防止逃跑,他们通常还被囚禁起来。1619年创立的弗吉尼亚“市民会议”是美国的第一个市民议会(同一年,首批黑奴被运抵美国),它不仅将契约奴与其主子之间的关系记录在案,还负责强制执行这一合同。就如同任何力量不平等的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一样,这种实质上不平等的东西不仅被冠以“平等”二字清清楚楚地写在纸上,而且在履行这一合同方面,主人要比奴仆容易得多。

开往美国的商船,一般要航行8到10或12个星期。出于对高额利润的狂热追求,就像运奴船一样,商船上也塞满了契约奴。如果天气恶劣,航行时间一长,这些人就跑出来四下找吃的。一位大约于1750年左右从德国前往美国的音乐家戈特利布·米特尔伯格,这样描述了他的那次航行:

整个航行过程充满了不幸——臭气熏天,乌烟瘴气,哭闹声、呕吐声不绝于耳。还有各种各样的晕船反应:发烧、痢疾、头痛、上火、便秘、起疖子、坏血病、癌病、口腔溃疡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由于食用过期的高盐食品(尤其是肉类),还有极差的饮水条件……再加上食品短缺、饥饿、缺水、伤风、发烧、潮湿、担惊受怕、凄苦无助,以及其他的许多磨难。……我们的船有一天遇上了大风暴,而此刻船上正有一位即将分娩的妇女,由于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无法顺利地接生,她便被残忍地从舷窗推入了大海。

契约奴可以像黑奴一样被自由出卖。在1771年3月28日的《弗吉尼亚公报》上,有这样一段广告:

刚刚抵达利兹敦的加斯蒂提亚号商船上装有1 00名契约奴,男女老少俱全……兹定于四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二出售。

在人们的想象中,这里的生活条件应该不错,生活水平应该比较高。但事实却是,一个地方必须安置许多人。正如一位移民在从美国发回的信中所说的:“在欧洲生活比较富裕的人们,最好还是安安稳稳地呆着吧!这里的情况糟透了,到处都是凄惨和不幸的景象,无论是这里的人还是客观条件,都无法与欧洲相比。

饱受拳脚和鞭笞等皮肉之苦已是司空见惯之事。女性契约奴还要不断遭受凌辱。17世纪60年代,弗吉尼亚的一个庄园主被指控强奸了他的两个契约女奴,同时他还遭到了虐待妻子和儿童的指控;直到他死之前,一个契约奴还一直被铐着遭受毒打。这个庄园主受到了法庭的斥责,但不知什么原因,虽然铁证如山,他的强奸罪名最后竟不成—L业。

庄园主们想尽办法禁止契约奴之间进行性生活。他们不让契约女奴结婚,或是发生性关系。因为从他们的利益来考虑,一旦这些女奴怀了孕,就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劳动。本杰明·弗兰克林在1736年以“穷人理查德”为名向他的读者提出忠告:“要想让女奴们忠心耿耿,就得让她们身材结实、相貌平平。”

契约奴们有时也会发生叛变,但是像英属西印度群岛的巴巴多斯岛上发生的那样规模巨大的奴隶暴动,在北美大陆上还没有发生过。    .

尽管契约奴发生叛变的情况较少,但这样的危险毕竟存在,所以统治者们很感害怕。自从培根叛变发生以后,弗吉尼亚就常驻有两支军队,以防不测。这受到贸易商和种植园主们的拥护。他们在给贸易和种植园委员会的报告中说:“现在的弗吉尼亚,经济衰败,人口众多,民不聊生_o由于许多人缺乏衣服和生活用品,我们很担心在契约奴中出乱子;他们很可能会去洗劫货仓和商船。”

逃跑要比叛变更容易得手。理查德·莫里斯在《早期美国的政府与劳工》一书中写道:“在南部殖民地,契约白奴大批逃跑的事件数不胜数。”在仔细翻阅了17世纪的大量报纸之后,他得出结论说:“17世纪的弗吉尼亚,到处是有关契约奴逃跑的指控和传闻。”

当时为了防范逃跑,采取了非常严密的控制手段。陌生人必须出示护照或相关证件以证明他是自由人。各个殖民地之间达成共识,一旦抓获逃跑的契约奴,将被引渡回其逃跑之地。这一点后来演化成为美国宪法中的一项条款,即“原在一个州劳动和服役……若逃往其他州……将会被遣返。”

有时,契约奴也进行罢工斗争。1663年,马里兰的一位主人向地方法庭控诉说:“他们(奴仆)蛮横地拒绝进行给他们安排的日常劳动。”而奴仆们则称,由于他们每天只能吃到“豆子和面包”,以至于“体力如此虚弱,不能再从事主人交给的工作。”结果是,这些奴仆们被法庭处以30皮鞭的惩罚。

在殖民拓荒时期来到北美沿岸地区的拓荒者中,有超过一半的人沦为了契约奴。在17世纪,主要是英国人,到了18世纪,则以爱尔兰人和德国人为主了。到1755年的时候(当时契约奴约占马里兰总人口的10%),他们终于被越来越多的黑奴取代,并因此获得了自由,结束了他们当奴隶作仆人的时代。

获得自由的这些契约奴白人后来如何呢?有统计资料说他们发了财,成了地主和重要人物。但阿伯特·史密斯在经过仔细研究之后写的《被奴役的殖民者》一书中得出的结论是:殖民地的社会并不民主,也不存在平等;有钱人统治着社会并让别人为他们劳动,他们中很少有人曾经当过契约奴,他们根本不属于那个阶层。

殖民地时期的等级界限之分明,由此可见一斑。贫富之间的差别也越来越悬殊。到了1700年,弗吉尼亚大约有50个富豪家族,他们利用自己众多的种植园,通过剥削黑奴和契约奴的劳动,积累了相当于5万英镑的财富(这一数目在今天看来也很可观);他们有的进入总督理事会,有的则当上了地方的行政长官。在马里兰,当地的全权统治者是英国国王授权的一个业主。在1650年和1689年间,反对这个业主统治的动乱就有5次之多。

卡尔·布里登博在他有关殖民地城市研究的《荒蛮中的城市》一书中,揭示了一个清晰的阶级划分体系。他发现“早期波士顿的统治者是那些巨富乡绅,他们与牧师一道,在美国这片新大陆上极力维持着母国的那种社会和阶级秩序构成。”

1630年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建立之初,殖民总督约翰·温思罗普就曾公开宣布过他的统治哲学:“不论何时都应有贫富之分,有人尊贵显赫,有人就要低贱卑微。”

富商建起了豪宅大院;“贵人”们出门都要乘车坐轿,还可以让人给他们画肖像,戴假发,他们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玉液琼浆。1678年,一份来自迪尔菲尔德镇的请求书送到了马萨诸塞最高法庭:“我们荣幸地通告阁下,在该镇中心有一块土地,位置好,土壤肥沃,面积大(约近该镇面积的一半),请求将该地划属8个或9个业主所有……”

殖民时期的纽约就像是一个封建王国。荷兰人沿哈得逊河建立起了大庄园主制度。拥有大量地产的富人们完全控制着承租人的生活。1689年,许多贫苦人参加了由雅各布·莱斯勒领导的农民暴动。莱斯勒后来被绞死。分封土地的活动继续进行。在本杰明·弗莱彻担任总督期间,纽约四分之三的土地被赏赐给30个人。他把50万英亩土地分给他的一位朋友,但每年却只向其象征性地收取30先令的报酬。

1700年,纽约城圣公会的委员们要求公共委员会提供资金,因为“穷人的哀泣以及救助贫穷的行动实施不力,使得到处都是一片悲凉景象。”18世纪30年代,随着“无家可归、流浪街头”的人数不断增加,要求社会采取措施进行收容和控制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1737年,在一封寄给彼得·曾格主办的《纽约日报》的信中这样描述街头的流浪儿:“他们骨瘦如柴,衣不遮体,蓬头垢面……他们小的4岁,大的也不过14岁,整日在街头流浪。……他们被驱赶着去当学徒,可能是4年、5年,甚至6年……”

18世纪,殖民地人口发展很快,除了来自英格兰的定居者外,苏格兰一爱尔兰以及德国的移民们也源源不断地涌入。黑奴也越来越多。1690年他们只占总人口的8%,而到1770年时,就占到了21%。1700年当时的总人口是25万,1760年增加到160万。农业持续发展,小手工业逐步兴起,航运及贸易业不断扩大。当时最大的几个城市——波士顿、纽约、费城、查理斯敦,规模也在成倍地扩大。

整个大发展时期,上等人聚敛了更多的财富并且垄断了政治大权。在波士顿,到1770年的时候,当地1%的上层贵族占有44%的财富。

各地的穷人们不断进行斗争,其目的再简单不过,就是为了有一口饭吃,有一件衣服来御寒。

18世纪30年代,所有的城市都建立了贫民避难所,这里不仅收容老人、寡妇、残疾人、孤儿,而且还有失业者、退伍军人。在18世纪中叶的纽约,刚来的移民挤在贫民避难所里,容纳100人的贫民避难所里常常挤有400多人。1748年,一位费城人写道:“今年冬天流落街头的人出奇地多”。1757年波士顿的官方报道提到:“穷人太多了,……以致于每天分给他们的面包显得太少,许多人都得不到。”

看来在传统的历史书中,我们过分强调殖民地人民反抗英国侵略的外部斗争,以及大革命时期的空前团结,以致掩盖了那里的阶级斗争情况。所以说,这个国家不是什么“生来自由”的,而是生来就有奴隶和自由人、主子和奴仆、佃农和地主、穷人和富人之分的。结果,正如盖利·纳什所说,殖民地政府“不断遭到猛烈的、有时是暴力的”反抗。“17世纪最后25年,社会持续动荡,在马萨诸塞、纽约、马里兰、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现存的政权纷纷被推翻了。”

白人自由职业者境况虽然好于奴隶和契约奴,但他们也对上等人把持社会财富和权力的现象感到不满。1713年,波士顿发生严重的食品短缺,上至马萨诸塞州国民议会,下至普通选民都对当政者敲响了警钟。“食品短缺”已使“物价飞涨,必须采取措施,让保证穷人过冬的必需品的价格降下来。”当时一位名叫安德鲁·贝尔彻的富商,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正向加勒比地区出口粮食。5月19日,波士顿200名贫民发动暴动,袭击了贝尔彻的商船,砸碎货舱抢粮,而当副总督欲进行干涉时,愤怒的人群开枪将其击倒。

1730年,波士顿的物价由于富商的操纵居高不下,愤怒的人们拆毁了位于多克广场的公共集市。就如一位保守派作家抱怨的:“到处都议论纷纷,发泄对政府和富人们的不满。”游行示威的人们警告说,如果敢逮捕谁,“500名‘神圣同盟’成员将捣毁其他为富商们设立的交易集市。”结果此次动乱没有人遭到逮捕。

当成年男子被强行要求到海军服役时,波士顿人还发  起了反对强行征募的暴动。他们包围了总督府,.殴打了行  政司法长官并扣押了副行政司法长,袭击了最高法院。由  于军队没有听从调遣去镇压暴动,总督落荒而逃。一个商人团体公开谴责这是一场“由水手、契约奴、黑奴和其他一  些卑贱之人组织的暴乱活动。”

18世纪40和50年代,新泽西的贫农由于耕地问题与  地主之间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农民们不仅“占据”耕地,还发  起抗租斗争。1745年,一位名叫塞缪尔·鲍德温的贫农(他给自己长期耕种的土地冠以一个印第安人使用的名称)因为抗租而遭逮捕,并被投进了纽瓦克监狱。一个同时代的人这样描述所发生的一切:“大多数人都认为地主要毁灭他  们……于是他们闯进监狱,打开牢门救出了鲍德温。”

在此期间,英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战争(18世纪初的安妮女王之战、18世纪30年代的乔治王之战)。一些商人趁机大发战争财。但对绝大多数老百姓来说,战争意味着高  税收、失业和贫穷。马萨诸塞州流传着一本匿名的小册子,它愤怒地描述了乔治王之战后的颓败景象:“人人脸上都流.露着不满,嘴里诅咒着贫穷(富人除外)。一些在战争中发  家的人,却饱食无忧,终日沉浸于追逐权力、名誉和金钱之中。”“难怪有人能造得起大船、宫殿,买得起农场、马车,整日沽名钓誉、纸醉金迷。”小册子的作者还称这些人是“不论  在哪里,都是害群之马、人民的天敌。”

1747年,被强迫征召当海员的人在波士顿发生了动乱。他们先是反对征募政策,继而把矛头指向了一位名叫托马斯·哈钦森的富商,此人同时也是一位殖民政府官员。他支持总督动用武力镇压动乱,并在马萨诸塞亲手制订了一项货币计划,这项计划明显对穷人不利。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毁了哈钦森的房屋,示威的人们一边大声责骂哈钦森,一边高喊“烧掉它!”

到大革命前夜的18世纪60年代,富有的精英控制北美大陆英国殖民地已达150年之久,他们已经深谙统治之道。虽然他们的恐惧也与日俱增,但他们已学会了各种各样的应付手段。

除了印第安人和奴隶暴动等问题外,统治者们还不得不考虑贫穷白人(契约奴、佃农、城市贫民、破产者、纳税人、士兵和海员)的阶级义忿所带来的危险。一个世纪过去了,到了18世纪中叶,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暴力冲突和暴力威胁不断增多,殖民地的统治形势也变得越来越严峻。

遭到歧视的几种力量如印第安人、奴隶、白人贫民,他们一旦联合起来怎么办?即使是在17世纪,当时黑人还没有现在这么多,但就像艾伯特·史密斯所说的那样:“契约奴与黑奴和印第安人联合起来,推翻少数统治者,这种可怕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培根之变给他们的启示是:以激怒边疆地区的白人为代价,对人数日益减少的印第安人进行安抚,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最好的办法是,对印第安人发动战争,以获得白人的支持,从而转嫁矛盾,让白人贫民与印第安人交手,统治者们从中坐收渔利,以维持他们的地位。

有没有黑奴和印第安人联手反对白人的可能性呢?在卡罗来纳州,白人的数量远远少于黑奴和印第安人。18世纪50年代,该地区约有2.5万白人,而黑奴有4万人,各族印第安人(包括克里克族、彻罗基族和奇卡索族)一共有6万人。

卡罗来纳州的白人统治者们意识到,必须采取某些措施。正如他们中有人所指出的那样:“要切断印第安人和黑人之间的联系,以免本来人数就占优势的那些家伙们给我们造成巨大的威胁,这样我们就可以对他们各个击破。”因此,法律规定自由的黑人不允许到印第安人的领地中去。而在与印第安人的协约中,又立有明确的条款,要求印第安人必须遣返逃跑到他们那里去的黑奴。南卡罗来纳总督利特尔顿于1738年写道:“政府总会有办法让印第安人对黑人感到厌恶的。”

黑人经常逃往印第安人的村落里。克里克族人和彻罗基族人将他们藏起来,这样一共庇护了数百人。这些黑人逐渐融入了印第安人的生活,他们在这里娶妻生子。但好景不长,由于有严酷的奴隶法,加之印第安人受到诱骗参与了对奴隶动乱的镇压,使得这一局面得以控制。

贫穷的白人与黑人联合的可能性也使富有的白人种植园主们慌恐不安。要是像一些理论家说的那样,生来就有种族矛盾的话,控制起来也许会容易一些。但是异性之间彼此吸引力很强大,可以跨越不同种族间的界限。1743年,南卡罗来纳州查理斯顿一位著名的法官极力谴责说:.“现在,我们这里的人随便同黑奴以及其他奴隶中的年轻女子进行交谈的行为太普遍了,而这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培根之变给弗吉尼亚统治者带来的最大恐惧,就是担心黑奴和白人契约奴联合起来。早在那些年,黑奴、白奴就和契约奴一道叛逃,有关禁止这种行为的法律以及当时的法庭记录,都证明确实发生过这样的情况。1682年,一封来自南部殖民地的信件抱怨说:“白人对黑奴不加管束,也不去镇压他们的叛乱……”1721年的一份呈给英国政府的报告中说:在南卡罗来纳,“最近,黑奴一直在密谋策划,并且在一次新的叛乱中差点大功告成……有鉴于此,今后十分有必要……通过一些新的法律来安抚白人契约奴。”

正是出于这种恐惧,英国议会于1717年做出决定,对罪犯处以流放到新大陆(美国)的惩罚。至此之后,约有数万名罪犯被押送到弗吉尼亚、马里兰以及其他的殖民地。

种族主义越来越流行起来。埃德蒙·摩根在深入研究弗吉尼亚奴隶制度的基础上,指出种族主义之所以大行其道,并不是什么“天生”的黑白之别的产物,而是源于阶级偏见与歧视,是一种现实的进行控制的工具。“如果希望落空的自由民们同绝望中的奴隶们联合起事的话,其后果将比培根之变所带来的更为严重。其实解决这一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即使不公开讲,人们也会渐渐认识到,那就是实行种族主义,即通过设立一道种族主义的屏障,从而把危险的自由白人与危险的黑奴分离开来。”

随着殖民地的发展,在美国历史上出现了另外一种直接有效的统治措施,它对于统治者们保持其地位起了关键作用。我们都知道,除了巨富与赤贫之外,还出现了一个由小种植园主、自耕农、城市手工业工人(为商人和种植园主工作以谋取微薄的报酬)等人组成的中间阶层。它在整个社会各阶层中,构成了一个反黑奴、反印第安人和赤贫白人的缓冲带。

在富人统治波士顿时期,这些中间阶层往往被委以一些政治性任务,如“测量员”、“看守员”之类。奥勃雷·兰德发现,在马里兰,那些小种植园主们虽然不像巨富那样,是殖民社会的“受益者”,但他们也以自己的种植园主身份引以为荣,他们毕竟也是“受人尊敬的公民”。

1756年的一份《宾夕法尼亚杂志》写道:“本州绝大多数是中间阶层人士,目前所占比例相当高。他们主要是勤劳的农民、工匠和小商贩……。”如果把他们称为“人民”,那就等于忘掉了黑奴、契约奴和印第安人。而在这个国家范围内用“中间阶层”一词来给他们下定义则比较真实准确。正像理查德·霍夫斯达塔特所说的那样:“它是……一个绝大多数受上层阶级统治的中间阶层。”

上层阶级为既保持统治而又不损害其自身的财富和权力,需要对中间阶层做出必要的让步,并且要以牺牲奴隶、印第安人和贫穷白人的利益为代价。这样做能使中间阶层保持顺从。18世纪60和70年代,为了使这种顺从建立在比许以物质利益更强有力的基础上,统治阶层找到了一种特别适用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许以他们自由和平等,这一条足以使大多数白人不赞成暴力反抗英国政府,而且不会提出废除奴隶制和种族不平等的要求。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