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价值数亿元企业以一万元卖给个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5:25:16

核心提示:山西一个价值最少3.15亿元的集体煤矿"被国有",且尚未挂牌出售便被以1万元的低价卖给私人竞拍者。突然记者调查发现,早在出售前一个月当地政府就出台文件,对该企业改制转让作出规定,对竞拍者、价格等"预料"的分毫不差。

新华网太原5月20日电  这是发生在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一桩令人费解的事:一家被视为拥有巨额市场价值的集体企业莫名其妙“被国有”,然后又以“1万元”的价格被私人竞买者拿下。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该企业挂牌出售1个半月前,转让结果的文件已经出笼,且文件中所述的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几乎完全一致。

根据群众举报,“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对这起充满蹊跷的产权转让事件进行了跟踪调查。

法人代表不知情 集体企业“被国有”

在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有一片方圆近10公里的矿区。这片矿区原本由3个同属集体性质的煤矿组成,两边较大的矿,分别叫白堂煤矿和潘家窑煤矿,中间的叫东梁煤矿。

根据朔州市政府的要求,早在1995年潘家窑煤矿就对另两家煤矿实施兼并,并于次年注册成立了“潘家窑联营煤矿”(以下简称“潘联矿”),企业性质仍为集体。原来三个矿的采矿许可证全部注销,并给新成立的潘联矿换发了统一的采矿许可证。

潘联矿成立后,在原东梁煤矿矿址上设立了内部分支机构潘联矿2号井,潘联矿法定代表人徐步升委派时任潘联矿副矿长徐海福为负责人。徐步升承认,由于当时潘联矿只有一个采矿许可证,按规定只能开一个井,为了让2号井能够独立生产以扩大潘联矿产量,想以“托管”的名义打政策擦边球再申请一个许可证。2000年8月,潘联矿指派徐海福出面签订了2号井的托管协议。

然而,由于这种“托管”违背了当时国家“关小并大”“一证一坑”的政策,2号井并没有取得单独的采矿证,2002年5月即被工商部门注销了营业执照。

随后,事情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2002年11月,平鲁区财政局居然为早已经不存在的“东梁煤矿”颁发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仅突然冒出一个新“东梁煤矿”,而且企业性质成了“国有”。两个月后,平鲁区政府才注册了平鲁区“东梁煤矿”,这个矿实际上是以被注销的2号井资产设立的,因为2号井虽被注销,徐海福却一直在非法经营。

而作为潘联矿的法定代表人,徐步升一开始居然对2号井的企业性质发生变更一无所知,直到2006年才知道2号井“被国有”了。

“ 东梁煤矿 早就注销不存在了,平鲁区财政局所谓的 东梁煤矿 不知道从何而来?将明显的 集体 性质的企业改为 国有 ,到底有什么用意?”一位知情人提出质疑。

煤矿价值数亿 转让价格一万

 

2008年3月4日,平鲁区经贸局将“东梁煤矿”的产权转让给了徐海福个人,价格是1万元。转让后,徐海福将煤矿名称变更为“山西朔州泰安煤业有限公司”。这次转让引起了更大的争议。

平鲁区政府的一份文件对“1万元是怎么来的”作了解释:经评估,“东梁煤矿”总资产32107314.9元,总负债32097653.64元,净资产9661.26元。

对于这一转让价格,当地不少人认为“简直低得离谱”。

原平鲁区煤炭工业局局长王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承:“根据当时的煤炭市场形势,1万元的价格确实太低了。”他表示,在这个煤矿权属、企业性质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改制转让“确有不妥”。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叶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