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最钟爱哪部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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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是少年毛泽东在私塾里的必读教材。作为天才诗人的毛泽东,儒家五经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奇葩的《诗经》,是他终生所钟爱的典籍。

《诗经》共三百零五篇,所以又称“诗三百”、“诗三百篇”。《诗经》所收之诗,是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作品,从地域范围看,基本是处于黄河流域,大体相当于今陕西、甘肃、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及湖北北部地区。

司马迁说,古诗三千多首,孔子删削保留了三百篇,对于此说,学术界的意见历来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孔子对《诗经》进行过整理加工,孔子在《论语·子罕》篇中说:“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孔子当时教学,《诗经》是基础课,而且可能与实践相结合。正是孔子的教学活动,才使“诗三百”得以流传,汉代所谓“三家诗”的出现,便与这种教学模式有关。因此,孔子对于《诗经》的保存和流传功劳巨大。

《诗经》还有“六义”、“四始”、“四家诗”之说。“六义”指风、雅、颂、赋、比、兴。一般认为,风、雅、颂是按照音乐的不同而分类的。“风”是地方的音乐,“雅”是卿大夫宴会或社交礼仪上的贵族音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赋、比、兴是三种不同的表现手法。“赋”是叙事与描写,即所谓的“铺陈其事”,“比”就是打比方,“兴”是“先言他事以引起所咏之词”,即先说别的事物借此引出要说的事来。

所谓“四始”,是指《诗经》四体中的开始之篇,即《关雎》为“国风”之始,《鹿鸣》为“小雅”之始,《文王》为“大雅”之始,《清庙》为“颂”之始。

《诗经》在先秦时称《诗》或《诗三百》。汉朝时,传诗者分齐、鲁、韩、毛四家,均出自子夏,而子夏为孔子得意弟子之一。前三家为今文《诗经》,毛诗晚出,为古文《诗经》。到东汉时,毛诗盛而前三家衰。流传至今最完整者便是毛诗。

毛泽东从少年时期到考入长沙的湖南省立师范学校,《诗经》一直是他喜欢阅读的古典文学作品。

1913年 ,他在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就读时,在他的《讲堂录》里,就记载了这样的句子:“农事不理则不知稼穑之艰难,休其蚕织则不知衣服之所自。《豳风》陈述王业之本,《七月》八章只曲评衣食二字。”

1915年秋天,毛泽东在省立第一师范读书时,向长沙各重要学校发出200多字的《征友启事》,其结尾处所引用的便是《诗经·小雅·伐木》中的“嘤其鸣矣,求其友声”两句诗。

1920年3月14日毛泽东致周世钊信中说:

“像吾等长日在外未能略尽奉养之力的人,尤其发生‘欲报之德,昊天罔极’之痛。”

这里引的是《诗经·小雅·蓼莪》里的句子,贴切地表达了毛泽东为寻求真理而不能在父母身边尽孝的歉疚之情。

毛泽东不仅诵读诗经原作,还十分留心历代注家对原作的解释。在1973年7月17日会见美籍华裔科学家扬振宁时,毛泽东曾说过这样的话:《诗经》,是2000多年以前的诗歌,后来做注释,时代已经变了,意义已不一样。这或许是“诗无达诂”的意思吧!但毛泽东对于《诗经》的种种解释是有自己的特定见解的。

1964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同哲学工作者的谈话中对《诗经》有一番评述:

“司马迁对《诗经》品评很高,说诗三百篇皆古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大部分是风诗,是老百姓的民歌。老百姓也是圣贤。‘发愤之所为作’,心里没有气,他写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尸位素餐’就是从这里来的。这是怨天,反对统治者的诗。孔夫子也相当民主,男女恋爱的诗他也收。朱熹注为淫奔之诗。其实有的是,有的不是,是借男女写君臣。”

从毛泽东对《诗经》的这段评论中,可以看出其中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指出了文学创作现象之一就是心里有气,才写诗,他非常赞同司马迁对《诗经》的评价,说诗三百篇皆为“发愤之所为作”。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里认为,《诗经》作者的创作是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作诗明志,抒愤言情,以通其道。毛泽东用“心里没气,他写诗?”发挥了司马迁的“诗言志”和“发愤说”,并且认为《诗经·魏风·伐檀》这首诗就是表达了当时社会的劳动人民反对统治者剥削和压迫的悲愤之情。认为《诗经》就是老百姓的民歌,“老百姓也是圣贤”。这也许是毛泽东喜欢读《诗经》的原因之一。

第二,指出《诗经》中收集的有关男女恋爱的诗,有的是“借男女写君臣”的。虽然从文学批评史上看,在这一点上有争议,但从《诗经》以后的诗歌创作来看,也确实存在着一个借男女写君臣的比喻模式。况且毛泽东对此也没有说全部都是,而是说“有的是,有的不是”,可见毛泽东对此的评论是非常谨慎和客观的。至于朱熹认为《诗经》中有关男女欢爱之诗是“淫奔之诗”,明显是基于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家的立场。毛泽东是不同意这种评价的。

毛泽东对诗经的爱好和活用一直伴随到晚年。在权延赤所作的《红墙内外》中记载了这样一则饶有趣味的故事:

1965年夏,毛泽东去北戴河开会,姚淑贤当时是毛泽东专列上的服务员。列车启动以后,毛泽东在客厅里忽然立住脚,对所有的工作人员说:“今天是礼拜六噢,你们还没有约会?”

大家都微笑摇头。但姚淑贤听到这话后,身子一热,产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是女儿在父亲身边才会有的感觉,所以就忘乎所以地冒出一句:“有。我有。”

毛泽东含着微笑逗趣地问:“跟什么人约会?”

姚淑贤腼腆地说:“跟男朋友。”

毛泽东着急地说:“哎呀,糟糕。搅了你们的好事。你通知他了吗?”

“没有。”姚淑贤答道,“没事的。他知道我常有任务,会理解的。”

毛泽东摇摇头嘀咕着说:“久了会出误会的,不要因为我而影响你们。”

姚淑贤很后悔说实话,让主席替她担心。

晚上当姚淑贤给主席送去削好的铅笔时,主席若有所思地望着她,目光一闪,忽然说:

“小姚,你等等。有个东西你拿回去给你的朋友看看,你的朋友就不会生气了。”

毛泽东拿出一支铅笔,铺开一张16开的白纸,开始伏案书写,原来是一首古诗。诗曰:

静女其姝,

俟我于城隅。

爱而不见,

搔首踟蹰。

姚淑贤接过诗反复读了两遍,大致明白,不由得脸红,并小声对毛泽东说:“主席,我们有纪律。凡是带字的东西都必须上交。”

“你为什么那么老实?现在又没有谁看到,我是不会打小报告的。”毛泽东幽默地挤一挤眼,笑笑,做个手势,“藏起来,带给他。”

    毛泽东书写的这首古诗,就是《诗经·邶风·静女》中的一章。后来姚淑贤从北戴河回北京,便把毛泽东手书的这首诗交给男朋友看,并讲了失约的原因。她的男朋友很激动,嘱咐她一定要好好为毛主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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