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赵作海案的法医还在糊弄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8:31:56
雷人!赵作海案的法医还在糊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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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人!赵作海案的法医还在糊弄人?
   今天看了搜狐网《赵作海案”刑拘两民警 当事法医称法律存弊端》这篇采访稿,没想到赵作海案的法医杜立海居然置身事外,堂而皇之的大放厥词。当他用“很老实、很温和”这样的字眼来修饰郭守海、周明晗、李德领三人时,我甚至感觉他说的是真的,甚至认为杜立海也是“老实人”。可当我看到:赵作海案当年法医杜立海称,当时无名尸DNA鉴定无果,当年并没有疑罪从无这种说法,法律上存在弊端,不应该让个人担责;当时DNA鉴定结果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看到这里我就恍然大悟了,这杜法医纯粹是胡扯八道、别有用心,从司法角度来说他就是严重的法盲,从技术角度来说,就是严重的滥竽充数,从工作角度来说就是失职,从法律角度来说就是涉嫌渎职犯罪!
   为什么这样说?首先,我国1996年3月17日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上面的第三款就是“疑罪从无”原则。这个原则即便是贩夫走卒听后也会明明白白,不用多做任何解释。我们的司法机关却充耳不闻,杜法医甚至说1999年还没有这个规定,赵作海非法羁押三年期间,杜法医之流还不知道这个事吗?试问这样的公安人员能办案子,能代表人民打黑除霸吗?一点基本法律常识没有,还对着媒体侃侃而谈,真是笑掉大牙!
    无名尸鉴定无果,没肯定也没否定。这样的结果我们能相信吗?DNA鉴定技术虽然和汽车飞机的历史没法比,但是其准确性是不容怀疑的,DNA的误差是数万亿分之一,试想用无名尸的标本和赵振堂多名亲属的标本对比的话,可以说是不容出现误差的。而杜法医以一个法医的身份对大家说:结果不确定。杜法医从公安法医学角度彻底颠覆了DNA科学技术,开创了刑事鉴定的新领域,不知公安大学能否特聘其为教授,当个学科带头人啥的,我看行。
    作为一个法盲和技术无知型法医,发生冤假错案是定型的了。所以说其在工作中也必然是漏洞百出,所以才有赵作海的鉴定“失误”。如果是“被失误”,那也不能这样继续失误啊。既然杜立海没有尽到一个法医职责,没有起到甄别尸体的作用,显然是工作失职。如果杜立海严格鉴定,如果条件不具备可以向上级刑事技术部门求援啊,不存在技术难题,但杜立海根本没有尽到法医职责,既没有出具科学的鉴定结果,也没有提出自己的工作意见,却坚持以一个“很老实”的态度给了一个模棱两可的雷人结论。显然其失职,是造成赵作海判刑的重要原因,把一个好人非法关押了十一年,把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完全搞垮,把十数年来的司法改革进展彻底否定(准确的说是有进展没实践)。对于杜立海这样的法医难道不应该以“渎职罪”就地拘押吗?
    赵作海案和佘祥林案几乎是如出一辙,用佘祥林案中的一句话套说赵作海是一样的,如:公检法任何一个机关能发现问题,就不会出现冤案”。杜立海不要以为自己没有参与刑讯逼供就和没事人一样,素不知自己的屁股还没搽干净,还有工夫替别人拿纸哩。另外,赵作海案值得关注的事原商丘政法书记王师灿怎么跑到美国享福去了,有关部门是不是要给人民一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