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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4:32:24
物管未尽责要赔偿贬值损失

  物管未尽责要赔偿贬值损失

  律师:车辆附加设备损失要赔,放在车内物品不用赔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王晓云报道:“如果物管能及时来个电话,提醒我们把车开走,车子怎会被水浸?”车主刘小姐昨日质疑小区物管的责任问题。

  刘小姐家住广州天河区长兴街某小区,昨晨被雷声惊醒后,赶紧起来关门窗、收衣服,家里没有进水。但早上来到车库时,她傻眼了。“车库变成了‘水库’,我刚买一个多月的凯美瑞像条鱼似的,完全泡在水里,不知漂到哪儿了”。

  此时已有不少车主聚在车库门口,在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交涉。

  “我有几个住在其他小区的同事就幸免了,有的及时接到小区物管的电话,有的小区物管放了广播紧急通知。”刘小姐发出疑问,“物管公司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受损车主可以先找保险公司理赔。对于DVD、GPS导航仪、贴膜等合理的附加设备,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话,可以要求物管公司赔偿。”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冯世锋律师表示,车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建立了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大暴雨确实有不可预见性,但路面积水灌入车库并导致车辆被淹没,不是瞬间发生的。”冯世锋律师认为,这个过程中物管公司有义务根据管理经验和现场情况,有步骤地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车辆受损。例如,预先准备排水设备,用沙袋筑坝拦水,通知市政部门抢修排水系统,让车主将车驶离车库,甚至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拖出等。如果物管公司由于疏忽或过失没能预见暴雨的威力,未尽最大努力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以“暴雨是不可抗力”作为免责借口。

  另外,车辆被淹后贬值是必然的,对于该部分损失,物管公司也应承担责任。

  同时,物管公司保管的是车辆,若是车主把笔记本电脑等留在车里,要物管公司承担损失则不合理。

  王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