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11日_国内_“禁烟令”不是禁烟必杀技--贵州都市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1:46:47
禁烟令”不是禁烟必杀技
http://www.gog.com.cn  10-05-11 08:28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它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据中新网5月10日报道)
这次“禁烟令”并非首次,网上关于各地的禁烟新闻已铺天盖地,但法令依旧难行,吸烟者仍乐此不疲。以往“禁烟令”中多规定罚款,而明年将要实行的“禁烟令”中除罚款的规定外,还将其作为秀公务员评选资格的否定性条件,甚至有奖励机制。似乎国家这次禁烟动了真格,但在取得实效前,笔者仍要泼点冷水——“禁烟令”不是禁烟的必杀计。
笔者认为,要想真的实现全国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地全面禁烟,有两个办法可行:一是规定不生产卷烟,二是居民不吸烟。烟是国家的产业支柱,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不产烟在现实情况下并不可行。又如何让未开始吸烟的人不吸烟,让已吸烟的烟民自觉戒烟?仅靠严厉的法令很难做到,还需要道德约束和宣传力度,多管齐下禁烟。
法令是最低的社会道德,法并不是万能的。当禁烟需要用法令来强行约束,社会道德已可用悲哀一词来形容。黑格尔曾说:“个人之所以为个人,非徒顾一己利益之个人,个人必须顾及社会的利益。”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并非个人的住所,个人的行为将对他人产生影响。吸烟对身体有害,周边人在吸烟者“吞云吐雾”的快感中,二次吸烟而深受其害。
据笔者观察,办公室吸烟者为数不少,不少人甚至在孕妇面前也“吞云吐雾”。大众靠道德约束都不吸烟,即便少数无道德的吸烟者仍我行我素,但其必成另类,相信其在众人的“聚光灯”下也不好意思吸烟。
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加大宣传力度,仅靠烟盒上标有的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力度还不够。除在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社区、学校等地设有禁烟的标志外,还应多宣传吸烟的后果,就如交警将车祸照片摆放在路旁给司机宣传“禁酒令”。没有谁愿意拿生命开玩笑,只有让市民认清吸烟危害,才能自觉不吸烟,不接烟也不给他人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