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认定马英九贪污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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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认定马英九贪污1100万元,决以贪污罪嫌起诉。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今(13)日侦结,检察官侯宽仁依贪污罪嫌将马英九和市府秘书余文提起公诉,另外5名被告被依伪造文书缓起诉,高检署预计下午4点举行记者会说明。
据了解,侯宽仁检察官三度讯问马英九谈特别费属性,最后认定认定首长特别费必须用在公务,但马英九把8年市长任内1632万不需单据的特别费全部汇进个人户头,甚至还申报个人财产,因此将这些巨款列为贪污所得,必须追缴回公库。
民进党立委去年8月向高检署查黑中心检举,指马英九挪特别费当生活费,涉及不法,查黑中心去年8月4日签分“查字第18号”案,交由检察官侯宽仁调查,查黑中心在去年11月3日“国务机要费案”侦结后,开始调查马英九特别费,期间传讯证人百余人次,清查1万多张发票单据。马英九则是在去年11月17日和22日先后捐款达1150万元。
马英九特别费案大事纪
时间
事件
2007.02
台北市长特别费案侦结,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将被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起诉。
2007.02
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自始他就认定、经过核销程序进入个人帐户的半数特别费是私款,并非公款,而且廿几年都是这样做,他并无犯意
2007.01
台北市长特别费案,让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心情苦闷,他将市长任内最后一个月的特别费余额,悉数退还给市政府。据了解,马英九对亲近人士说,若遭起诉,他不但会辞国民党主席,也考虑放弃竞选总统。
2007.01
承办台北市前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调台北地检署办事,预订廿九日向北检报到。消息来源透露,特别费侦查步入尾声,两周内侦结。
2006.12
国防部把军方将领薪资特别费改为“职务加给”,特别费正式变成上将薪资结构的一部分。
2006.12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陈明进已将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副市长许阳明特别费案,由他字案改为侦字案,并将双许列为被告,明天将开庭传讯两人调查。许添财讯后饬回,许阳明未出庭也未请假。
2006.11
花莲地检署受理民众告发,指称县长谢深山的特别费使用疑涉不法,昨天已分他字案调查。 不过,因检举人未举出具体不法事证,检方将谨慎处理。
2006.11
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副市长许阳明被控侵占特别费、以假发票核销案,台南地检署昨天传唤市府员工曾成吉等六人,了解特别费核销单据来源、核销过程,六名证人讯后全部饬回。经检察官侦办后发现许阳明核销特别费的单据、发票,有不少是百货公司购物的生活开销,显有重大瑕疵,有问题的发票有三百多笔,甚至他还未就任及卸任后的发票,也拿来报销。
2006.11
首长特别费争议延烧,国民党立委向台湾高检署告发司法院长翁岳生,在特别费核销及使用上涉嫌伪造文书及贪污。因涉嫌犯罪形态与台北市长马英九类似,查黑中心并入马案同归检察官侯宽仁侦办。高检署强调,将来会采同一标准结案。
2006.11
明年起首长特别费全部检据核销,全年度总经费约九亿六千八百万元的特别费都将先支出、再拨款,“首长不会再摸到钱了”。
2006.11
国民党主席、台北市长马英九表示,如果他被诉,依照党的规定,就要停止党权,但他未就是否辞市长表示意见。
2006.11
民进党立委邱创进指出,台北市长马英九曾表示从政13年总共捐款5300万元,其中4700万元捐助给自己两个基金会,另外600万元捐做公益,但从马英九申报的财产资料,公益捐款却只有245万元;他质疑马英九多捐出来的355万元,是用特别费做公益捐款然后拿来抵税,明显涉及贪污,呼吁检方应尽速去查马英九的税。
2006.11
台北市府秘书长李述德举行记者会说,从92年至今,市长室秘书帮马英九余文核销特别费时“贪图作业简便”,用大额发票凑抵小额开销,造成支出与核销名实不相副,共有两千多张小额发票被换成大额发票凑抵核销,总金额近八十万元,但所有原始发票都完整保存。
2006.11
行政院主计处表示,2007年1月1日起,首长特别费的支用将从严规范,全部要检附原始凭证。
2006.11
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侦办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检察官侯宽仁约谈马英九,认为部分核销发票和支出项目不符。
2006.11
首长特别费支给全部要检具单据或凭证,但并不包括支领机要费的陈。
2006.10
2007年起行政院长所有特别费支出,“全数”须检附单据。
2006.9
民进党立委谢欣霓出示一份马英九特支费支用明细表,指出马在当年九月凭证核销金额就多达24万,按理在领据支用部分只能领10万元,才符合每月34万的特别费,但马还是照领17万。
稍后谢欣霓又出示,91年度特支费情形明细,她表示,当中有200多万元是载明犒赏员工,但因不需单据,只需列册再向审计部门请款,她质疑马英九私吞公费。
2006.9
行政院长苏贞昌在立院答询时明确表示,首长特别费规定行之多年,包括马英九在内,从副总统到校长的六千五百位首长,不论拨入帐户、领支票或现金,只要符合规定,都没有不法,亦无中饱私囊的问题。
2006.8
马英九表示,行政首长特别费的用法都一样,他的特别费多做公益用途,且与私人生活费分得很清楚。
2006.8
北高两直辖市市长特别费将由34万元,降为15-20万元。
2006.8
民进党立委谢欣霓、高建智、黄伟哲、王世坚与林国庆批评马英九,每年将特支费的一半汇入自己帐户,挪用具业务费性质的特别费当成生活费。
2006.7
民进党立委前往审计部检举台北市长马英九使用特别费涉嫌违法
马英九特别费政坛效应
政坛人士
回应
马若起诉对其影响
立法院长王金平
马是守法的人,应该不会做违法的事,现在看起来应该是行政上有点疏失
可望顺利争取代表国民党参选2008大选
副“总统”吕秀莲
这是“转型期症候群”,应依“通盘了解、从上而下、前后任一起查”原则,全面检讨
绿营少掉头号大敌马英九,2008大选获胜机会大增加
行政院长苏贞昌
特别费与国务机要费是“历史留给国家与人民的共业”
绿营少掉头号大敌马英九,2008大选获胜机会大增加
前行政院长谢长廷
相信马若知道核销过程违法,就不会去做;他讽刺蓝营“踢起的尘埃,一定会刺伤自己的眼睛”
绿营少掉头号大敌马英九,2008大选获胜机会大增加,惟王谢配机率降低
民进党主席游锡堃
马的解释有五套版本,南部都说他是“白贼七加二级”
绿营少掉头号大敌马英九,2008大选获胜机会大增加
前“总统府”资政辜宽敏
主张苏揆应以行政罚解决特别费纷争,并辞职负责
*
特别费VS.特支费VS.国务费
特别费
特支费
“国务”费
法源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特别费列支标准表
军公教人员待遇支给办法
无法源
适用对象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
中央各机关首长、副首长
“总统”
主要用途
机关首长、副首长因公招待、馈赠、奖赏及公共关系所需
首长个人所得,属于人事费薪水中的主管职务加给
供行使职权相关费用,明定使用项目包括:政经建设访视、军事访视、接待外宾及礼品、犒赏及奖助
金额
依行政院颁标准及支用规定覈实办理,如台北市市长每月均有34万元
不得超过薪水的百分之十,免税
预算核定数额
金额核发办法
最多半数不须检附凭证结报,可由首长或副首长签名条领(整笔领走)
直接拨入户头
每笔支出都须检附合格原始凭证才能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