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庞家钰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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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检察日报》《南方周末》《凤凰周刊》等几十家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失职渎职、贪污受贿、与有夫之妇通奸等的腐败案件。这些报道的内容大同小异,都揭露了庞家钰从任陕西省宝鸡市政府秘书长、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到省政协副主席期间的贪腐事实。庞家钰从小贪到大贪,从小官到大官,一路腐败,一路升官,贪腐被揭露的越来越多,问题越来越严重,官却越当越大。我国著名法学家、清华大学教授郭道晖先生曾撰文将这种情况称为“庞家钰现象”。新闻媒体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为什么这样一个贪腐累累的家伙被多次举报后,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查处,却反而一路攀升,官越升越高,权越来越重,而贪财猎色干坏事的“业绩”也随之越来越显赫。难道就没有人管吗?从这些报道看来,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庞家钰现象”呢?是什么人在充当他的保护伞?似乎没有答案。可是只要细心的读者,把这些报道认真阅看、研读、分析、思考一番,就可以从报道中找到明确而清楚的答案。
一. 什么样的人才有权否定陕西省纪检委对庞家钰的初审结论和立案决定?又有什么样的人才有欺骗党中央的能耐,把一个地市级的大贪官提拔为省政协副主席?
据陕西省纪检委权威人士透露,2002年,中央政治局一位常委对一封举报庞家钰的信件作出批示,陕西省纪检委根据批示于当年6月派出调查组进驻宝鸡,对庞家钰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是庞家钰问题十分严重。2002年10月,陕西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庞家钰立案审查。可是这个决定被省委一个掌大权的大人物坚决否定了,而且这个大人物还要求对庞家钰的贪腐问题严格保密,不准泄露。而且他还在当年10月底左右,强令省纪委为庞家钰作了一个不但没有问题,而且还“清正廉洁”的所谓“鉴定”,用来欺骗省委常委,欺骗党中央,把庞家钰定为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2003年春,陕西省九届政协开幕的前一天,省政协一位领导同志来到省纪委原主要领导家问,庞家钰已被立案审查了,怎么还要当省政协副主席?省纪委原主要领导认为,“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第二天一上班,这位领导先在当天的报纸上看省政协大会主席团名单中有无庞家钰的名字,他认为如果庞真要当省政协副主席,是会进主席团的。可报纸刊登的主席团名单中没有庞家钰。但在几天后,庞家钰却再新当选的省政协副主席名单中出现了。后来是因为决定此事的大人物考虑到,大家都知道庞家钰有贪腐问题,会引起大会内外的质问和反对,故安排在大会临选举之前连让委员们讨论酝酿的时间都不给,在选举的当天搞突然袭击,顷刻间把政协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拿出来,进行突击选举。可见这位掌大权的大人物为了提拔庞家钰,真是煞费苦心啊!
二. 什么样的人能够把中纪委专案组的主要成员拉拢过去,由查案变为包庇?什么样的人有这样的胆量和能耐?
众多的报道都表明,2002年,庞家钰在陕西省委这位大人物的庇护下有惊无险,逃脱了党纪国法的制裁,反而官升副省级。但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倒丧了卿卿性命。庞家钰及其保护伞,没想到官升一级却进了中纪委的射程,他变成了中纪委监督管理的干部。由于不畏权势的宝鸡人民锲而不舍地连续向党中央举报,得到了中央的重视,庞家钰大难临头。2006年5月,中纪委派出某室副主任为负责人的专案组进驻宝鸡,直接查处庞家钰案。那位在省上掌握大权的人物十分惊慌,他亲自出马,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先指使其在省纪委的一个心腹,从过去审查庞家钰的档案中,抽出了宝鸡市原公安局长范太民向庞行贿的笔录和庞同意非法组建证券公司的批文等材料;接着,这位掌大权的大人物不惜屈尊,亲自出面宴请拉拢中纪委专案组的负责人和专案组成员某副处长。至于宴请前后和宴席中他们说了什么,做了那些交易不得而知。但能出来的是,随后专案组对案件的审查即由紧变松了,审案形势也急转直下,一下子把已查明的庞受贿300多万元缩水为40多万元。据专案组的成员举报,出现这种缩水,完全是被大人物拉拢过去的专案组负责人一手造成的。比如,庞家钰的妻子潘玉枝被双规期间,曾在宝鸡办案点逐笔承认代庞家钰受贿68万元,且已将这些赃款交给了专案组。2006年12月受过大人物宴请的专案组某副处长在专案组负责人的指派下,专程从北京来到宝鸡办案点,竟明目张胆地置办案纪律与不顾,在自己住的房间单独与潘玉枝谈话,他还引诱给庞家钰行过贿的已被双规的宝鸡市某官员说:“你交代的给庞家钰送钱的数额太大,你考虑考虑,有那么多钱吗?”该副处长走后,潘玉枝立即翻供,推翻了受贿68万元的交代,只承认受贿12万元,专案组的正派同志早已察觉办案人员内部有问题,建议调整审查庞家钰的人员,但被大人物宴请过的专案组负责人对此建议置之不理。如此地“审查”,不仅已查出的大问题越审越小,而且在耗资3.1亿元的豆腐渣工程上,宝鸡人都知道庞因购进了劣质管道等建材,收了巨额贿赂,可是专案组却未查出庞在该工程上丝毫的经济问题!在陕西省,什么人有此能耐,能够拉拢腐蚀专案组负责人和某副处长,胆大妄为包庇庞家钰?谁在保护庞家钰,答案不言自明。
三. 许多报道中,还指出了一个似乎不引起人们注意的“小事”即籍贯问题,什么人非常在乎庞家钰的籍贯?又是什么样的人能够改变庞家钰的籍贯?
大量的报道材料说明,2007年初,在中共陕西省委开除庞家钰党籍的通报中,庞家钰突然由山东肥城人改成吉林省九台人,这是怎么会事?这是谁授意改的?宝鸡人对这样一个“小小的变异”却产生了很大的质疑。原来在陕西,许多人对省里“一把手”在用人上以齐鲁老乡唯亲的做法,反响强烈。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不论在庞的干部档案上,在自我宣称上,在充当全国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介绍上,还是媒体的宣传上,都称他是山东籍。而这回才一开除党籍,才移交司法机关法办。他的“山东”籍却突然变成“吉林”籍了。除了那个“一把手”外,有谁能在乎这件事,又有谁能改变庞的籍贯呢?这不是很明显吗?在陕西,许多人几乎异口同声地指出,对庞家钰籍贯的“小改动”,却隐藏着“大目的”:显然“一把手”企图摆脱包庇之嫌。
四 什么样的人能使庞家钰案在2007年初移交司法机关后,一波三折,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今天还不能判决?
许多报道指出:庞家钰搞的豆腐渣工程——冯家山引水项目原计划投资1.9亿元,最后竟花了3.1亿元。1994年做计划时物价很高,从1996年开工到1999年竣工,正值我国市场疲软,物价降到了谷低,按实际情况该工程应该比原计划大幅度的少花钱,但实际支出却超出原计划造价1.2亿元。在开除庞家钰党籍之前,该工程管道已爆破6次(现已爆破达9次),仅爆破后抢修开支的费用就达数百万元。给宝鸡市区的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则更大。这还不包括因多次反复施工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致使国家在这个项目上的超资了1.2亿元,而有关方面认定的损失却只有1008万元。很明显,该认定远远低于实际损失额。原因何在?原来,前述的那个大人物的秘书,2007年由陕西升任甘肃省委常委、某部部长。
接着,庞家钰专案组那个被大人物宴请过的负责人因“包二奶”事,从中纪委调出,恰恰安排到大人物的秘书任部长的甘肃省某部当副部长。他们相互勾结,滥用职权,设置障碍,竟然要为庞家钰翻案。一个省里谁有如此大的胆量和权力,在干扰陕西省和中央两级纪检机关对庞家钰的党内审查之后,又公然操纵干扰对一个已被中纪委立案查处的大腐败分子的司法审理?以至于在庞家钰移交司法机关近两年长的时间仍然未能判决,早已超过法定时限,显然谁能有权利这样做,谁能有能耐这样做,谁是保护伞,不就昭然若揭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