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国"论纯系朝鲜人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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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4年,李氏朝鲜实学家柳得恭,在所著《渤海考》自序中首次提出“南北国”论,认为渤海国在朝鲜历史上是与新罗国南北对峙的“北国”。尽管此说并无根据,却不仅影响李朝一代学者,而且至今犹为朝鲜和韩国学者所宗奉。现代史学界最早提出新罗、渤海为同族“南北国”论者应该是朝鲜学者朴时亨,1962年其发表了一篇题为《为了渤海史的研究》的文章,除了大段引述柳得恭关于新罗渤海为同族的南北两国的论述外,还进一步提出新罗时代就已经有了“南北朝”的概念,“南朝”“北朝”“二者是行将统一的同族整体的一部分”。这里摘录《渤海考》自序部分内容:

  高丽不修渤海史,知高丽之不振也。昔者高氏居于北,曰高句丽;扶余居于西,曰百济;朴昔金氏居于东南,曰新罗。是为三国,宜其有三国史,而高丽修之,是矣!及扶余氏亡、高氏亡,金氏有其南,大氏有其北,曰渤海,是谓南北国。宜其有南北国史,而高丽不修之,非矣!夫大氏者何人也?乃高句丽之人也。其所有之地何地也?乃高句丽之地也。

  著名学者张博泉先生指出,南北朝这一称谓“有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含义”,而并“不是见之于史书一称南北,就都构成南北朝”。如汉之与匈奴、唐之与突厥均为南北对立的政权,但并没有被称为南北朝;只有隋以前的南北朝被称为南北朝,辽金与两宋的对峙被视为后南北朝。而正是这两次南北朝的历史实际,为我们研究南北朝史论“提供了史实的依据”。其中最主要的几点内容为:

  第一,“南北朝产生和形成的前提,必须原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内的民族和政权”,“没有这个原来是一个统一国家内的民族和条件,不能构成一个国家内的南朝和北朝”,这是号称为南北朝的两个政权分别赖一生存的最基本的前提。

  第二,“只有中原南北对峙的两个王朝才能叫南北朝”。必须是“在中原地区形成南北两王朝,即在北方的某一民族兴起,先是统一其内部和周围,形成一个地方政权,这个政权后来进入中原,统一中原的北部地区与南迁的政权形成南北两个王朝在中原的对峙”。

  第三,这两个对峙中的王朝,事实上都作为原统一王朝的一部分而存在,都是对原统一王朝的继承和发展,并大体上保留原统一王朝的有关制度和特点。

  第四,南北朝双方中的统治民族虽不相同,但其居民和民族的主体部分却仍然是同一民族即汉人。

  第五,南北朝是双方间“势力均衡的产物,最后还归于统一”。

  从历史发展的实际来看,新罗和渤海二者之间的南、北对峙根本不具有如上所述的共同特点。

  第一,渤海和新罗并不是原来一个统一体之内的民族和政权。渤海国于698年建立于当时我国东北大陆上的靺鞨故地,新罗则是以韩族为主体的主要存在于朝鲜半岛南部的国家。渤海国既不是从新罗国中分离出来的政权,它的建立与新罗国之间毫无关系;况且,作为靺鞨人的国度,它与三韩(马韩、辰韩和、弁韩)后裔所建立的新罗国的民族构成全然不同,故双方间的对峙绝不是原来的统一体分裂为二的结果。

  第二,渤海和新罗由于不是原来一个统一的国家内的两个民族和政权,当然,也就谈不到对原统一体的继承和发展以及共行原统一体的有关制度了,而只能是各行其是。渤海和新罗在基本制度和体制方面的差别是十分明显的。

  第三,渤海和新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民族政权。渤海的主体民族是靺鞨,新罗国的主体民族则是韩族。故在两唐书的四夷传中,一个被置于《北狄传》中,一个则被置于《东夷传》中,无疑被作为两个不同民族来对待。

  第四,渤海和新罗双方间的居民和民族的主体部分完全不同。新罗的民族成分相对单纯一些,韩人既是统治民族,也是主体民族,人数当然最多。渤海的民族成分相对复杂一些,但靺鞨既是统治民族,又是其主体民族,而且其人数至少占总人口的一多半以上。

  第五,渤海和新罗的敌对是不同民族和国家间的矛盾斗争,双方的战争也不具有统一的味道;这一对峙虽然是“势力均衡的产物”,却完全不存在“归于统一”的任何因素。事实表明,即使在渤海被契丹灭亡多年后,新罗人(高丽李朝)虽然一再向北方“开拓”和发展并夺取了其中不少地方,但也仅仅是“开拓”而已,并不具有“统一”渤海故地的含义。

  综上所述,渤海和新罗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柳氏强行把二者扯在一起而合称之为朝鲜古代史上的南北国,实在难以让人苟同,说纯系杜撰并不为过。事实上,新罗和高丽从未视渤海为同族之国。

 韩国网站上的“高句丽地图

 

渤海国的起源及历史众说纷纭,主要可以分成两派:

  中国及俄罗斯的历史学者主要认渤海国是一个由靺鞨民族组成的国家,但受到中原及中亚深厚的影响;且由于该国绝大部分领地都在当时及现今的中国境内,且粟末靺鞨也为起源并生活在中国东北地区的民族,因此渤海国历史应当属于中国古代历史的一部分。

  中国坚持认为渤海国为靺鞨人建立的政权,否认其为高句丽的继承国。

  朝韩和某些日本的历史学者认为渤海国是由高句丽的移民所建立,自称高句丽的继承国,而它的国民在亡国后都回到朝鲜半岛,所以它是朝鲜历史的重要组成部份。

  朝鲜学者认为渤海国建立后,与新罗形成了朝鲜半岛的南北国时代,而渤海国是居于先进地位的主导者。这种观点被认为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有意识的倡导朝鲜半岛北方为“正朔”有关。

  韩国官方倡导渤海国为朝鲜历史上的国家的观点,并将一艘驱逐舰以“大祚荣”的名字命名。

  中国的史书曾称大祚荣为“高丽别种”,渤海国在与日本、新罗开展外交时也曾经以高句丽的继承国自称,因此,朝鲜、韩国和部分日本学者认为渤海国与高句丽存在继承关系。

  这个问题还需要研究和解决。

 

被中国史书混淆的高句丽和王氏高丽

高句丽灭亡后250年,三韩人王建在朝鲜半岛南部建立高丽国,史称王氏高丽,朝鲜王氏高丽王朝源名于高句骊,但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而不是一体相续的朝代,因为王氏高丽与高句丽领土95%以上不重合,语言不同,历史年代跨度过大(超过250年的差距),这是研究高句丽历史必须严正注意的问题。所以,高句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地方政权。对于历史不能模糊,这也是防止韩国极端民族主义者觊觎我国东北领土的证据之一,不可偏谬。

  王氏高丽立国于918年,1392年为李氏朝鲜取代,时跨我国五代中期至明朝初期,故《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都有《高丽传》或《朝鲜传》,并都将高氏高丽的历史略述于前,从而形成了王氏高丽为高氏高丽继承者的错误认识。

  《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是最早将高氏高丽写入王氏高丽传的,《宋史》则是“王建承高氏之位”一语的始作俑者。这三部史书的记载直接影响到了以后的几部史书。

  《旧五代史.高丽传》,北宋薛居正撰著,全文如下:

  【高丽,本扶余之别种。其国都平壤城,即汉乐浪郡之故地,在京师东四千余里。东渡海至于新罗,西北渡辽水至于营州,南渡海至于百济,北至靺鞨,东西三千一百里,南北二千里。其官大者号大对卢,比一品,总知国事,三年一代,若称职者不拘年限;对卢已下官总十二级。外置州县六十余,大城置傉萨一人,比都督;小城置道使一人,比刺史;其下各有僚佐,分曹掌事。其王以白罗为冠,白皮小带,咸以金饰。唐贞观末,太宗伐之,不能下。至总章初,高宗命李绩率军征之,遂拔其城,分其地为郡县。及唐之末年,中原多事,其国遂自立君长,前王姓高氏。唐同光、天成中,累遣使朝贡。周显德六年,高丽遣使贡紫白水晶二千颗。】

  《新五代史.高丽传》,北宋欧阳修撰著,全文如下:

  【高丽,本扶余人之别种也。其国地、君世见于唐,比他夷狄有姓氏,而其官号略可晓其义。当唐之末,其王姓高氏。同光元年,遣使广评侍郎韩申一、副使春部少卿朴岩来,而其国王姓名,史失不纪。至长兴三年,权知国事王建遣使者来,明宗乃拜建玄菟州都督,充大义军使,封高丽国王。建,高丽大族也。开运二年,建卒,子武立。乾祐四年,武卒,子昭立。王氏三世,终五代常来朝贡,其立也必请命中国,中国常优答之。其地产铜、银,周世宗时,遣尚书水部员外郎韩彦卿以帛数千匹市铜于高丽以铸铁。六年,昭遣使者贡黄铜五万斤。高丽俗知文字,喜读书,昭进《别叙孝经》一卷、《越王新义》八卷、《皇灵孝经》一卷、《孝经雌图》一卷。《别叙》,叙孔子所生及弟子事迹;《越王新义》,以“越王”为问目,若今“正义”;《皇灵》,述延年辟谷;《雌图》,载日食、星变。皆不经之说。】

  《宋史》为元人脱脱等撰写,书中为王氏高丽传单列一卷,其内容为:

  【高丽,本曰高句丽。禹别九州,属冀州之地,周为箕子之国,汉之玄菟郡也。在辽东,盖夫余之别种,以平壤为国邑。汉魏以来,常通职贡,也累为边寇。隋炀帝再举兵,唐太宗亲驾伐之,皆不克。高宗命李责力征之,遂拨其城,分其地为郡县。唐末,中原多事,遂自立为君长。后唐同光、天成中,其主高氏累奉职贡。长兴中,权知国事王建承高氏之位,遣使朝贡......】

  后记述的是王氏高丽和宋朝交往的史实。

  《辽史》和《金史》也为元人脱脱等撰写,自然是沿用了《宋史》的有关记载不需一一引述。

  《元史》,明宋濂、王韦等撰,也为王氏高丽单列一传,其开头为:

  【高丽本箕子所封之地,又扶余别种尝居之。其地东至新罗,南至百济,皆跨大海,西北度辽水接营州,而靺鞨在其北。其国都曰平壤城,即汉乐浪郡。水有出靺鞨之白山者,号鸭渌江,而平壤在其东南,因恃以为险。后辟地益广,并古新罗、百济、高句丽三国而为一。其主姓高氏,自初立国至唐乾封初而国亡。垂拱以来,子孙复封其地,后稍能自立。至五代时,代主其国迁都松岳者,姓王氏,名建。自建至焘凡二十七王,历四百余年未始易姓.......】

  《明史》,清张廷玉等撰,此时李氏朝鲜已经取代了王氏高丽,故,《明史》所立传为《朝鲜传》,其开头为:

  【朝鲜,箕子所封国也。汉以前曰朝鲜。始为燕人卫满所据,汉武帝平之,置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汉末,有扶余人高氏据其地,改国号曰高丽,又曰高句丽,居平壤,即乐浪也。已,为唐所破,东徙。后唐时,王建代高氏,兼并新罗、百济地,徙居松岳,曰东京,而以平壤为西京。其国北邻契丹,西则女直,南曰日本,元至元中,西京内属,置东宁路总管府,尽慈岭为界。明兴,王高丽者王颛。太祖即位之元年遣使赐玺书。二年送还其国流人。颛表贺,贡方物,且请封。帝遣符玺郎偰斯赍诏及金印诰文封颛为高丽国王,赐历及锦绮......(洪武二十五年)冬,成桂闻皇太子薨,遣使表慰,并请更国号。帝命仍古号曰朝鲜。】

  从上述这些史书的记载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来。由于疆域被辽金阻隔,宋人普遍不清楚从唐朝灭高句丽到王建建立高丽之间朝鲜半岛发生了什么事。

  修《旧五代史》的薛居正也未能免俗。他(他们)不知道这两百年间朝鲜是统一新罗时期。这两百年间,这个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叫“高丽”的国家。 宋朝人以为高丽一直存在于朝鲜。

  将高氏高丽和王氏高丽混杂在一起仅仅是之后各史误记的开端。如果说新旧五代旧对两个高丽关系的记载还不很明确,中间还缺乏有效的连接,那么元人修的《宋史》用“长兴中,权知国事王建承高氏之位”王句话就将二者紧密的联系在起。

  明人修《元史》,仓促错漏为各史之最,《元史.高丽传》从内容上看不仅是承袭了《宋史》的错误,而且将箕子朝鲜的史实也引入了《高丽传》。

  《明史》则较前几史有了更大的发展,为对明王朝册封李成桂为朝鲜国王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不仅承袭了上述错误,而且为李氏朝鲜政权的沿革情况做出了一个完整,但是错误的交代:

  箕子朝鲜---->卫氏朝鲜---->汉四郡---->高句丽--->东徒复国---->王氏高丽---->李成桂改号前的朝鲜---->李氏朝鲜

  更为错误的是,为了使记载更加圆满,将唐王朝灭亡高句丽时对高句丽人的“ 西徒”即迁入内地,变成了“东徒”(《明史》以前的史籍虽有‘东迁’说,但是指王都‘东迁’平壤),以使后述的“王建代高氏,兼并新罗、百济地”合理化。

  如此,不仅王氏高丽变成了高句丽的继承者,而高句丽也成了箕子朝鲜的继承者,更有甚者,李成桂在篡夺了王氏高丽政权后将国号改为朝鲜则成为了是对箕子朝鲜的继承。

  就这样,不仅“高丽”这一我国古代边疆民族使用的称号为源出于三韩的新罗的继承者王氏高丽政权袭用,而且作为王氏高丽政权继承者的李朝又将箕子朝鲜所用的“朝鲜”戴在了自己的头上,由此也带来了今人在认识我国古代东北地区地方政权沿革状况方面出现了许多错误的看法。

  最后值得说明的是,我们指出古人的不足并不是指责古人,最主要的目的是澄清史实,还历史以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