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少年反革命——他们不需要人权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08:58:27

少年反革命——他们不需要人权吗?

——“谈民主”之二十九

岩石

2000多年前,我国《秦律》就以身高为准则,作出了少年不负刑责的规定。然而,在文明的现代,毛泽东中国竟然制造了大批少年儿童罪犯——不是刑事犯,而是政治犯!

工人作家杨起初先生的回忆录《“歪嘴骡子”的大墙生涯》写道:

十三岁的孩子也坐牢房

(1968年)2月16 日, 农历的大年三十,是合家团聚的日子。我们这些无辜的“现行反革命”却要在风雪交加、饥寒交迫中,挂牌、戴铐,在郑州大街小巷中游街示众。

一路上,囚车的高音喇叭厉声把游街的“现行反革命”一个个点名示众,随着点名声,身后的监押士兵将囚犯一个个揪起亮相,此起彼落。囚车上的高音喇叭,声若巨雷般地吼叫:“现行反革命张双石、男、现年十三岁…….”蹲在我身边的张双石,可怜兮兮的被拎起示众,毕竟还没成年,不知是冷是饥,是害怕………浑身筛糠般发抖,泪水涟涟,失声痛哭。

张双石是因书写“反动”标语而获罪——他母亲是水工机械厂的厂医。张双石这小家伙挨了母亲的打,恼他母亲,又因为他母亲是共产党员,于是在家里写出“打倒共产党”的标语———结果被人发现,不省世事的小学生被定为“现行反革命”,判刑八年!

“一打三反”十四岁的枪下鬼

安阳地区的布告更令人震惊:一个十四岁的孩子,仅仅因为他父亲被人们批斗一时气忿,用砖头扔向批斗的人群,并没有砸死人,本够不上“杀人偿命”的律条,但布告上笔锋一转:“因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使这个十四岁的孩子血溅刑场。

当时,全国各地有许许多多幼稚的少年儿童都成了政治犯。例如云南昭通15岁的小勤务员李曰垓、吴晗15岁的女儿吴小彦、河南大学15岁的新生张锡燕……

这些不省人事的孩子们,他们不需要人权吗?

评论

430

点击

10313

收藏

支持

1355

反对

2

  • 上一篇:岩石:评论不宜删,但木然先生打错了板子

  • 下一篇:岩石:战前毛泽东,应对何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