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我不反对换偶 取消“聚众淫乱罪”时机已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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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我不反对换偶 取消“聚众淫乱罪”时机已成熟
2010年04月08日 16:56凤凰卫视【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37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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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凤凰卫视2010年4月7日《凤凰全球连线》节目中连线著名学者李银河谈她对换偶事件的看法。李银河称她本人虽然不赞成换偶,但是并不反对别人换偶,因为它并没有真正伤害到社会。同时她也称“聚众淫乱罪”早就应该取消了。二十多年以来,判例很少,本身也证明它的过时。
凤凰卫视2010年4月7日《凤凰全球连线》节目,以下为文字实录:
任韧:我想请教你一个很直接的问题,李教授,您赞成换偶吗?
李银河:我是不赞成的,我也是不喜欢的。但是如果说有的人,他们夫妻商量好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比如说出于审美疲劳,然后他们想去这样做,这个我觉得它并不真正的伤害社会,而且也没有伤害他们自身。据我所知所有真正参加换偶的这些夫妻,他们的关系要好于一般的夫妻,就是他们能够沟通到这种份上,他能够不嫉妒,能够愿意这样去做,往往都是夫妻关系非常好的,参加这种活动的人一个特征,我觉得这种东西,对社会应当是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害,只不过就是说,他们比较有好奇心,或者说比较喜欢这样的方式。
任韧:我想继续请问李教授,在您看来现在“聚众淫乱罪”应该取消,它现在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社会基础,这样一个道德的认知,现在取消是一个合适的时机吗?
李银河:我觉得一个错误的东西,这个时机应当早就成熟了,早在1997年,我们取消流氓罪的时候,我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而且二十多年以来,判例很少,本身也证明它的这种过时。比如说在文化革命里头的过去的那种观点,应该抓起来的人,大家都觉得,好像应当不用再抓了,也会有这样的想法。
最早我记得八十年代初,七十年代末有一个换偶案,那个主犯是枪毙的。现在人们也觉得实在是有点太过分了吧,像这种仅仅因为自愿的活动,虽然大家都不赞成,都不喜欢,但是有这么一些人就是做了,他喜欢,而且他又没伤害到别人,这种东西,你把他判个死刑,我觉得现在实在是太过分,显得我们的法律有点太不合常识了。所以我觉得即使是现在要判五年的话,也太多了,太重了。
《凤凰全球连线》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时间:
首播:星期一至星期五 22:3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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