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陆贪官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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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大陆贪官的中国特色   2010-03-02
中纪委常委、监察部部长王伟说,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重点盯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工程建设、金融等5个领域。
王伟所指的领域,毫无疑问是目前腐败的重灾区,而首当其冲的是土地腐败。牵连甚广的上海土地腐败案主角,原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2009年初已被判无期。几乎就在同时,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曝出腐败丑闻,该厅4名副厅长3名去职,而这3人均曾负责过土地方面的相关工作。2月27日,重庆“规划系统腐败窝案”的核心人物、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因受贿1796万余元被判死缓。对这一案件的追查和审理已持续近两年,直接牵连出的副厅级以上官员近10人。
为了应对行业腐败发展的趋势,2009年4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监察部联合发文,以标有“特急”字样的电文,部署房地产领域专项治理。因为2008年宣布的中央四万亿元投资计划中,大型基建占其重要位置,在操作工程时,央企成为执行投资项目的一大主力。为此,4月31日,国资委也直接发文,对中央企业承担的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明确要求检查工作要全面覆盖,紧张气氛和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工程建起来,官员倒下去”,一直都是中央政府对基建腐败的无奈和担心。
因基建而衍生的腐败,除了高校还有央企。7月15日,曾是中石化公司内部人见人怕的“霸王”陈同海,借土地转让、工程承揽等收受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亿余元,单笔最高受贿金额达1.6亿元,创建国以来单笔受贿金额之最,他也因此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9年央企的另一宗大案就是中核老总康日新。此案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总之,2009年可以说是一个中国贪官落马年。落马的中国大陆贪官,仅省部级高官就已达15人之众。这个数字,刷新了改革开放31年来高官落马的年度纪录。
2009年大陆贪官落马,有三大中国特色。
首先是和富结盟。当我们回头细数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时,不能不提到一个人:黄光裕。尽管对黄光裕的起诉还没有正式进行,但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已经被调查出与黄光裕案有关。陈绍基曾在广东政界、警界路路通。经初步查明,陈绍基的巨额不明财产,据说与黄光裕案不无关联。陈绍基将成为黄光裕案发后,首位涉案被查的正省部级官员,同时他也成为广东30年来第一位落马的正省级高官,而王华元则成为第一位在职被抓的纪委书记。此前,包括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等人被相继被查办,也与黄光裕关联。
继陈绍基案发后,广东政坛在6月8日再发“地震”,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宗衡当天被“双规”。许宗衡在主政深圳期间,一直推行“强势政府”,其雷厉风行的执政风格受到很多人的肯定。从汽车修配厂的一名中专技术员,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特区的政府的一把手,许宗衡多年来政坛生涯一路坦途,人称“黑马”。他曾多次对媒体表示,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但实际上,许宗衡的高调清廉与深度腐败并行不悖。据称,许宗衡因涉及黄光裕贿赂案而浮出水面,在接受调查期间,传言说他曾吞筷自杀未遂。
其次,与黑结盟。2009年,除了反腐,打黑在全国也呈风起云涌之势。自6月以来,重庆重拳肃清“内鬼”的治吏风暴,赋予了打黑以往难以企及的高度和深度,使得这股“扫黑”风潮随之涌向全国,涌向各个领域,包括产业化了的中国足球联赛。11月25日,公安机关首次披露足球打假事件,瞬间,一股足球“扫黑”风暴在国内掀起。周密部署、几经周折,公安机关查清了王鑫、杨旭涛等人涉嫌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个别场次足球比赛的事实,一批相关人员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至此,足球打黑行动不断有新突破,尤可为、许宏涛等相继被依法逮捕。杨彦明的涉黑却不露声色。原任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某部总经理的杨彦明,被指控贪污、挪用公款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成为证券界死刑第一人。虽然经历多次审判,但杨本人一直铁嘴钢牙,直到被执行死刑,也拒不交代其贪污的6912万元巨款的下落。杨彦明的涉案方法很简单:指使员工使用营业部管理的身份证,开设了96个股票账户,共涉黑钱2.19亿元。
第三,与外结盟。在2009年的肃贪中,深挖内鬼,发现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4人,以“拉拢收买、刺探情报”等手段,从事经济间谍活动达6年。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对这4名驻华员工作出批捕决定。境外利益集团在华活动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多地介入中国的经济决策,中国经济主权已遭到严重威胁,并且这些商业贿赂行为,往往跟中国政府官员、国企高管的腐败牵涉在一起,危害严重。
与许宗衡几乎是前后脚被查的原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皮黔生,就是在“与外结盟”中落马的。皮黔生曾是天津的改革风云人物,在开发区管委会任主任助理期间,一度集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环境保护4个局长职位于一身,绰号“皮四局”。掌握着进区企业生杀予夺大权的“皮四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巨额钱款,为解决留学女儿的住宿问题,还收受行贿者的一套美国洋房,正是这套房子成了“定时炸弹”。皮黔生案发时,其在美国花旗银行工作的女儿皮晓萌已先于他两个月被抓。知情人士称,有关皮案的线索,正是从皮晓萌处获得突破。
曾有体制内专家指出,若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和金融实名制为代表的几项制度,将使党和国家面临三大风险,其中之一,就是经济风险。家庭财产申报制、金融实名制等制度的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的出台,使腐败成为一种“风险极大”而“收效甚微”的事情,使原有巨额的腐败资金成为“烫手山芋”。那么,腐败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必然想方设法掩盖事实、转移财产,势必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国民经济由此面临重大风险。
西方世界各国的反腐制度,包括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金融实名制度、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公民信用保障号码制度、反腐败国际合作制度等,互相配合、互相衔接、互相支撑,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多发、高发的态势,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经济保障。然而在中国特色制度下,一部家庭财产申报制法案,居然被广大民众呼唤了22年,至今不能出台。
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防止权力滥用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权力不受约束必然产生腐败”。这是被西方社会认同的公理。从前,官方总是宣传“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但事实上,被曝光的这些贪官,几乎人人是共产党员。可见,共产党员并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不被“糖衣炮弹”诱惑。中国的反贪机构,可以说屋上架屋、重重叠叠,但是贪污腐败之风愈演愈烈。
中国反腐收效不大,且年年呈现新的腐败特色,其中的一个原因是,最高决策层不敢动真格的。因为腐败已无所不在,几乎无官不贪,若动真格,就意味着现在这支干部队伍几乎无人能够免于处罚,而这支队伍恰恰是当局所倚重的,靠他们维持着国家职能的运作。彻底反腐将有可能使庞大的国家机器陷于瘫痪。明乎此,任何决策者都不敢冒此风险,反腐只能停留在象征性层面上。
中国反腐越反越腐,究其根源,也不是法律不健全、文件不规范、用心不良苦,而是政体问题,这种畸形的体制来源于“权力是纲,其余都是目”。法律连目都算不上。爱因斯坦说:在权力黑洞的周围,任何东东都逃逸不了,法律的光线也必须弯曲。
现在腐败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现在一个单位的一切事物由一把手说了算,个人的命运被一个人决定着,而且上下左右都是一个整体。人们已经不会用公正的思维来思考了,社会价值已经是非颠倒。腐败现象的曝光和查处在一定程度上,也使执政党的公信力面临巨大的考验,造成执政基础动摇。因此,2010年度,中国是否还是一个“中国贪官落马年”,笔者是怀有疑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