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经济,是“祸水”还是“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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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节 私有经济,是“祸水”还是“活水”?

 

在中国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没有比发展私有经济更为敏感的事了。

这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有“天下为公”的古训。

这是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的典籍中,“消灭私有制”是最重要的理论概括;这是因为,在建国以来30年的努力中,消灭私有制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主义革命内容,中国已经彻底完成了消灭私有制的任务。

在改革以前的30年中,私有经济一直被当作危害社会主义的“祸水”加以消灭;但是,经济体制改革,却要把私有经济当作发展经济的“活水”大力扶持。

过去被消灭了的私有经济的重新复活,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有人惊呼,有人愤怒,有人恐惧,政治上打压,政策上歧视,接踵而来。

然而,国民经济的航船一旦驶进了市场经济的航道,发展私有经济就是不可避免的事。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是买卖经济,不能自己和自己做买卖。所以,全社会只有一个所有者(都是国家的),不能搞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必须有多元的所有制主体,多元的利益主体。所有制改革就是改变原来的单一国家主体,建立国有经济、城乡集体合作经济(包括原来的集体经济)、中外合资、外商独资、股份制经济、私有经济等多元经济主体。

斗争还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董辅仁(示旁加乃),1979年提出要改变国家所有制的形式以后,一直受到来自上面的政治压力。1983年“清除精神污染”时董受到批判。社会科院领导人刘国光组织人整他,责令他作检查。邓力群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点名批评董辅仁,说他是“南斯拉夫观点”。

在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情况下,实现所有制主体多元化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在国有经济之外发展非国有经济;另一种途径是对国有企业实和非国有化(按国外的说法就是私有化)。中国改革在90年代中期以前主要是采取第一种途径,先不触动国有经济的产权问题,而在国有经济之外发展非国有经济(先是个体经济,后是私营经济)。从90年代中期开始,也大规模地采取第二种途径,先是对国有小企业实行非国有化,后对一些大企业实行资本开放(即在单一的国有企业中吸收非国有经济的资本),使之资本多元化。中国这两种所有制多元化的过程中,意识形态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

个体私营经济的出现是改革初期的就业形势逼出来的。

在文化大革命中,全国数以千万计的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毛泽东逝世,“四人帮”被粉碎,如冰川解冻,过去被压抑的愿望奔腾而出。知识青年回城,成为势不可挡的洪流。上世纪80年代初,陆续有1490万知识青年回到城市。但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不可能很快接纳这么多人就业。矛盾就出现了。有些地方就出现了对抗。上海知青的抗议活动最为激烈。

就业,就业,就业,这是当时最为急切的词语,也是全社会极为关注的问题。

按过去的做法,就业,就是由政府的劳动部门分配工作。但是,数以千万计青年一下子涌回城市,政府没有办法在国营和集体工商业中安置他们。于是,政府一方面发动各单位兴办集体企业,安排本单位的回城子女;另一方面,号召回城青年们自谋职业。所谓自谋职业,就是让他们从事个体工商业。那时,工商管理部门大批发放个体营业证,各级政府还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条件,报纸上大力宣传个体户对社会的贡献。在短短两、三年内,个体户蓬勃发展。除了回城青年以外,过去由于各种原因被排挤出国营企业的人(如开除公职的人、劳改释放人员)也加入了这个行列,成为这支队伍中最大胆、最活跃的分子。

在成千上万的个体户中,大多数人虽然只能有个温饱,但有不少人比国营企业职工的收入要丰厚多了。其中有为数不多的人在几年之内发起来了。随着营业的扩大,人手越来越紧张。他们开始雇工。由个体户变成了私人企业主。

这种情况的出现给城市职工以很大的冲击。过去他们看不起的职业,现在收入比他们要高得多。过去被视为“不三不四”的人,现在挺起胸膛来了。一些人心理上很不平衡。社会上出现的很多顺口溜,正是反映了这种不平衡心理。如: 上班穷,下班富,开除就成万元户;家里有个劳改犯,一年就赚好几万。

 一辆摩托两个筐,收入超过胡耀邦;骑着铃木背着秤,跟着小平干革命。

如果说普通职工只是心理不平衡的话,对党政干部来说,就面临着很多难题。我的采访本上记录着1980年的材料,从中可以看出当时领导干部们在政治上、政策上把握的困难。

上海有一个居民叫×××,40多岁。南开大学生物系毕业。文革中被打成反革命。现已平反。他父亲是一个大资本家。落实政策后他继承了一笔遗产。最近他向工商局申请登记。想买一部载重汽车搞运输专业户。市工商管理局感到难以答复。他们倾向不批准发证。

上海崇明县裕安公社社员×××,用1300元向这个公社十四大队购买拖拉机一台,个人搞运输。县委认为,拖拉机是生产资料,私人不得占有,不能搞个人经营。已令他将拖拉机退回原队。

广州市个体户×××,继承了外祖父传下来的一种熏鸡技术。这种熏鸡早年曾闻名省港。五十年代他外祖父逝世后这种熏鸡生意歇业。1979年,这位个体户恢复了这一传统食品,生意兴隆。

由于人手不够,他一天只能制作50只熏鸡。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他向政府提出:能不能雇工?

没有人明确答复。

这些在今天看来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当时的确使基层干部为难。不是他们无知,也不是他们保守,因为过去20多年的政治学习中,在当时的政策中,这些问题都有十分明确的答案。他们不愿意用这些现成的答案,但又没有新的答案。

现实使理论尴尬。怎样用过去一再宣扬的理论来回答现实问题呢?1980年,北京的一个权威的经济研究机构针对现实问题,提出了10个理论难题:第一,从传统理论看,在社会主义社会私人不能占有生产资料。现在,私人开始占有生产资料了。对这一新情况是限制还是鼓励?第二,从传统理论看,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允许私人雇工。现在私人雇工现象大量出现了。这种现象怎样解释?第三,社会主义意味着消灭剥削。现在剥削现象也出现了,是允许还是取缔?如果允许,以多大限度为宜?第四,有的地方群众集资办厂,实行按股金分红。从传统理论看,这是按资分配。在社会主义条件允不允许这种分配形式存在?第五,过去我们把私人老板当资本家。过去的资本家已经没有了。现在又开始出现私人老板。怎样看现阶段私人老板的阶级属性和政治态度?等等。

八十年代初期,国家对这些和传统理论相违背的敏感问题的政策也是很微妙的。关于雇工问题,1981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和1983年的《城镇非农业个体工商业若干规定》中都规定个体工商业可以请一二个帮手,最多不超过四、五个学徒,合在一起可雇7人。为什么可以雇7个人呢?说来很可笑。因为在马克思的著作里有这个界限。其实,马克思在这里只不过是举一个例子而已。经过一百多年,企业的技水平、劳动生产率、企业的资本有机构成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马克思这句话不可能回答今天的企业雇多少人才算合理的问题。可见,当时人们一面在超越马克思的理论,一面还千方百计地在马克思那里为这种超越寻找根据。为什么求救于马克思?因为有一批人用马克思主义来限制改革,来打击改革者。从马克思那里得到了一个字的根据,就可以减少一分政治风险。

邓小平和胡耀邦抓住了一个典型打破了人们的重重顾虑。这个典型就是“傻子瓜子”。

“傻子瓜子”的经营者叫年广久,安徽芜湖人。他很早就是一个个体商贩。开始贩卖水果,后改营炒货。他和两个儿子在家里炒制西瓜子,或提篮叫卖,或摆摊兜售。他悉心钻研瓜子的炒制技巧,创造出“傻子瓜子”这一名牌食品。

加上他很会经营,生意越做越大。瓜子的日产量由原来的几十斤增加到200多斤。月营业额达万元。在当时个体户中成为“冒尖户”。年广久要继续扩大经营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向个体经济联合体发展;一是雇工。年广久也曾想过走合作经济的道路,但处理各方的经济利益关系比较复杂。走私营企业的道路相对简单一些。他从1981年9月开始雇工。当时他只雇了4个帮手。主要劳动力还是他父子三人。这时人们心里还可以免强接受。随着经营的发展,雇工人数逐渐增多,1983年初增加到103人。加上他儿子的分店,雇工共140多人。日产瓜子一万多斤,月营业额达60多万元。从一家个体户发展到这样一个有相当规模的私营企业,只用了两年多时间!年广久的企业发展这么快,除了私营经济有强大的活力以外,还得力于他选择的这个行业。瓜子不关系国计民生,是计划经济管不着的空间,也是公有经济的空隙。尽管如此,他的迅速发迹,引起了各方面议论和指摘。当时很多人看了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对他采取措施。邓小平得知后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说政策变了。”胡耀邦在一次讲话中也旗帜鲜明地支持了年广久。

一颗瓜子千斤重。邓小平、胡耀邦等对“傻子瓜子”的支持,使得一些不拘泥于原来思维方式的人们开始思考一些问题:马克思说的资本的积累“一极是财富的积累,一极是贫困的积累”。而年广久财富的积累并没有使人贫困。相反,他雇佣的工人的收入比国营企业工人的收入要高得多;年广久并没有全部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以1982年为例,这一年“傻子瓜子”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中,他个人所得、雇工工资、上交国家税费分别为44.6%、12.0%和43.3%。

年广久开办私营企业对社会不仅没带来什么害处,却带来了很多好处。由于他的经济实力,打开了江、浙、沪的市场。在他的挑战和带动下,芜湖一下子涌现出近60家瓜子企业,瓜子销售量达3000万斤,被誉为“瓜子城”。全国各地也兴起了瓜子加工热,从南到北,涌现出“迎春瓜子”、“口不离”、“好吃来”、“阿凡提”等数不清的新品种,成为一个不小的产业。

人们从多方面分析,看来私有经济并不是像过去说的那么危险。

一颗小小的瓜子,却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力。人们从邓小平和胡耀邦对“傻子瓜子”的态度得到了胆量。私营企业蓬勃发展起来。

私营企业中,出现了一大批百万富翁,这些富翁之中,有不少人过去是社会的弃儿。开始政府让他们“自谋出路”。所谓“自谋出路”,就是在旧体制内没有他们的出路。仅靠共产主义的宽容,他们才在国营经济顾及不到的小角落里,为他们让出了可怜的一席谋生之地。开始他们是多么希望迈进堂皇的国营企业的大门啊,但他们没有这个机会。他们很不情愿地摆起了小摊,叫卖街头。但是谁也没有料到,他们意外的得到了一次淘金的大好机会。

这个机会是商品经济的不毛之地上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因为是不毛之地,他们是先行者,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先发优势和广阔的空间;因为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他们得到了良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在旧体制之外生长起来的。他们不受旧体制的约束,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因而有胆量。他们事先并没有想到,在旧体制崩溃的废墟上,竟然能崛起他们新的大厦。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和末期,从事私营经济的政治风险已经很小了。发财机会的诱惑,自我实现价值的愿望,使得不少人抛弃国营企业或国家机关的“铁饭碗”,自愿地加入了这个行列。这一批人和早期进入这个领域里的人不同,他们是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准备,有较高的文化科学水平。其中有的人还有种种权力背景,是当代的“红顶商人”。那些有权力背景的人一“下海”,就轻而易举地成为百万富翁、亿万富翁。

有心人会察觉到,在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提法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发生了微小的却是微妙的变化。而每一变化都是政治斗争胜负或妥协的结果。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第一次提到所有制改革问题:“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请注意,这里在“一定范围”所允许的仅仅是“劳动者个体经济”,也就是相对于集体经济的个体劳动者。

1982年4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草案》再一次肯定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同时也指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城乡个体劳动者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这里的提法还是“个体劳动者经济”。

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关于坚持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和发展多种经济形式问题”。又一次强调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同时还指出,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总的说来还比较低,又很不平衡,在很长时间内需要多种经济形式并存。要鼓励个体劳动者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这里第一次提出“鼓励适当发展”。

1984年10月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还说,“要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广泛发展全民、集体、个体经济相互之间灵活多样的合作经营和经济联合,有些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还可以租给或包给集体或劳动者个人经营。”《决定》还提出“利用外资、吸引外商来举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请注意,这个《决定》在所有制问题上和过去相比,有几处突破。一是个体经济可以和全民经济、集体经济进行联合。

如果全民经济和个体经济联合了,全民经济也就不是单纯的全民经济了。这对过去那种追求“纯之又纯”的全民所有制来说,不能不是突破。二是小型全民企业可以租赁或承包给以个人经营,对于传统理论来说,这是和共产主义理想是相悖的。三是把全民、集体、个人、三资企业都看成社会主义经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决策已具雏形。四是除了允许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外,还允许发展多种经营形式。这主要是指国有经济。过去一直称为国营经济,即国家所有国家经营,现在可以国家所有民间经营,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过去一直提“国营经济”为主导,从此以后,就改为“国有经济”为主导了。也就是说,国有民营经济也是主导经济。

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在会见津巴布韦政府总理穆加贝时说:“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我们现在公有制占90%以上,与此同时,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资金、技术,甚至欢迎外国企业到中国办工厂。这些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117页)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基本特征之一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个公有制应当是百分之百的。邓小平这里在公有制后面加上了“为主体”三个字,就不是百分之百的了。这就为非公有制经济让出了发展空间。

一直到1987年,在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文件中,所允许发展的还是“个体经济”,还没有开“私有经济”这个口子。其实,这时社会下已经有很多有相当规模的私有企业。个体经济和私有经济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雇工,也就是没有剥削,而后者有雇工,有剥削。更严格地说,区别在于雇工是否在8人以下。

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私有经济上终于有了突破。赵紫阳在这个大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初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它经济成份,不是发展太多了,而是发展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私营经济”,长期被共产主义者视为罪恶的渊薮,在共产党的决议中成为鼓励发展的对象。对这种奇特的现象,“十三大”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解释。认为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实际状况所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雇工,剥削,还是允许的。以消灭剥削为宗旨的共产党人公开允许剥削,这不能不是“大踏步的后退”。

当然,这种后退是为了将来“大踏步地前进”。

国有经济的发展,私有经济的消灭,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是一件欢天喜地的大事。所以,在20世纪50年代,每一次公有制的胜利,总有声势浩大的庆祝游行,总有震天撼地的欢庆锣鼓。而在80年代、90年代私有经济回归,不仅没有欢庆的锣鼓,还一直伴随着激烈的争论。

且不说八十年代的争论,就是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私营企业还是处于一种矛盾的状况:实践中还在迅猛发展,理论上还受到限制。

1995年秋天,《中华工商时报》曾发表了著名经济学家董辅仁(示旁+乃)的一篇文章,意思是关于私有经济的理论需要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都是市场主体,在市场上是平等的,不能说谁为主,谁是补充。主管意识形态的权威人士看到后,不仅批评了这篇文章,还通知所有的报刊不能转载。《经济参考报》的《理论文摘》版的编辑不知道上面有这个通知,摘发了董辅仁(示旁+乃)的这个观点。为此,办了多年的、很受读者欢迎的《理论文摘》在上级的责令下被迫停刊。本书作者也为此受到牵连,把我从理论部主任的岗位上调到其它岗位。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由于政治压力、贷款优惠、税收优惠等多方面的原因,很多私有企业以其它所有制形式登记,一些私有企业戴上了“红帽子”(国营、集体)、“洋帽子”(三资企业)、“小帽子”(个体企业),因而出现了大量的“六假”企业(假国营、假集体、假外资、假校办、假残病、假知青)。中国私营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李欣欣介绍,据各省一致反映和有关部门抽样调查,“六假”企业比实际注册的私人企业要多310倍。另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抽样调查,我国乡镇企业中,有83%是私有企业(1994年《中国私营经济年鉴》第71页)。中国私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羿远铮介绍,据工商局和工商联分别在不同地区调查,注册私有企业和非注册私有企业之比从12高到110不等。以乡镇企业名义注册的私有企业占乡镇企业总数的8386%(1996年《中国私营经济年鉴》112页)。进入20世纪末,由于私有企业在法律上得到了相对平等地位,政策环境也大为改善,因此很多私有企业要求明确产权,还其本来面目。

中国的私有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几个高潮。这几个高潮都是政治松动的结果。第一个高潮是1985年,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为过去长期争论的“要不要发展商品经济”作了政治结论,为私营经济的发展壮了胆,个体工商户(当时没有统计私有企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第二次高潮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四大,“姓资姓社”的诘难受到压抑,为私有经济发展造就了宽松的政治环境;第三次是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大,在所有制改革方面有所松动,为私有经济经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政治环境,接之而来的是大量下岗工人需要再就业,为发展私有经济提出了必要性。1998年春天我到广东南海市采访,得知这个市1997年私有企业的注册资本比上一年增长了331%。注册资金100万元到500万元的企业增长了123%,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增长386%。私有企业的税收比上年增长了23%。这里的私有企业成为职工的主要就业渠道。南海这么一个县级市,在私有企业就业的就有40多万人。

以上说的只是在国有经济之外发展私营经济,其中的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曲折而复杂。而将国有企业改变为非国有企业,其中的斗争更为激烈尖锐了。一方面,反“私有化”的斗争时刻没有停止,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每时每刻都在向前推进。

由于在中国政治条件下反对“私有化”,有着话语优势,所以,中国国有企业的“变性”,是用“抓大放小”、“国有经济战略重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外合资”等等名目进行的。这一系列措施,使得国有经济比重逐年下降、非国有经济比重逐年上升。左派政治势力不能容忍这一情况,他们通过“万言书”的形式,不断地向中共中央和向国内外发出强烈呼声,希望扭转私有化的趋势。

第一份万言书:1995年初,题目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的若干因素》。这份“万言书”对国有经济比重下降的现实深表忧虑。文中指出:“私有经济的比重超过了一定的度,就会对我国社会基础的性质产生严重的影响。”“公有制经济在多种经济成份中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是我国经济在整体上保持社会主义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公有经济的萎缩和社会经济结构的私有化,必然会妨碍乃至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安全”。“我国重新出现的私有制经济还将成为新生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经济后盾”。“一个民间资产阶级已经在经济上形成”。“一旦局势允许,这些人组成公开的资产阶政党不会需要太长的时间”。“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在国际资产阶的支持与配合下,把整个共产党连锅端”。

这份“万言书”使得不少私人老板惊恐万分,有人向国外转移资产,为自己开了一个“太平门”。

第二份万言书:1995年夏天。题目为《未来一二十年内我国国家安全的内外形势及主要威胁的初步探讨》。这里篇文章是以反和平演变为主要内容的,但文中还强调“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潜在着激化阶矛盾的可能。近年来,在某些直接和间接的私有化口号的措施的鼓励和支持下,我国私营企业迅猛发展,成倍增长,成为不可轻视的经济力量,在南方数省已占主体地位。.....社会财富向少数人手中集中的事实再次表明,在我国,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已经或正在形成,阶级斗争有可能上升为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第三份万言书:成稿于1996年末至1997年初,题为《关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理论和政策问题》。

文章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基本问题”。“当今中国,两种改革开放观的对立,焦点就在于坚持还是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199611月,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写了一篇题为《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的学习心得,内容是针对关于所有制的传统理论。这篇东西很快受到一些坚持传统理论人士的批评。在批评者散发的厉有为的稿件前面,批评者加上了这样一个按语: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在中央党校的一次省部级干部学员研讨会上,做了一篇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唱反调的报告。这篇被广泛散发的报告,决不是一份普通的“学习体会’.”和“思考”,而是精心准备抛出的一份企图彻底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改革方向的政治宣言和经济纲领。改革前沿的这位封疆大吏公然敢于要求党的十五大按照他的“思考”从根本上修改党纲、党章,再清楚不过地表明,经过18年的改革,一种得到很大发展的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力量,再也不甘居于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的“补充”角色了,他们公开向党内党外表明,要由他们来改变和掌握中国今后社会演进的走向。

据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说了一句话:在学习讨论中没有禁区。从而为厉有为解了围。

不管左派怎样反对,私有化在中国已是不可逆转。二十世纪末,在国有企业在种种的改革名义下,相当多的企业国有资产全部退出,国有企业变成了民有企业。进入新世纪以后,这个过程有加快之势。这是国有企业大规模的私有化潮流,其规模之大,速度之快,世界少有。

国有经济比重下降情况(以工业总产值为例)

年代1978198019851990199219941995199619992000国有工业比重(%)77.676.064.954.651.537.334.028.530.5623.5资料来源:按1997年版《中国统计年鉴》413页,1997年版和2001《中国统计年鉴》第401页数字计算。

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中国出现了一种奇特的现象:一方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私有化潮流在这里涌动,另一方面,在官方文件和舆论媒体上,又同时进行着反对私有化的强大宣传。这种舆论和现实的扭曲,使得私有化不能够公开地、透明地、民主地进行,常常是少数人的幕后操作。在私有化过程中,企业没有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地方政府也不能真正代表公众的利益,没有完善的私有化法律程序,没有公正的私有化过程。在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经营者的幕后博弈中,牺牲的是公众的利益和职工的利益。一些企业经营者一夜之间成了亿万富翁,国有企业职工一夜之间成了雇佣劳动者。进入20世纪末,不少学者不断地抨击这种不公正的私有化情况。本书作者也写了几篇这样的文章,呼吁在国有资产重组中,要公开、透明、民主,不能搞黑箱操作,不能由经营者主导。(杨继绳:《权力不能进入市场》,载《经济参考报》1993年2月10日;《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公司民有化过程剖析》,载《中国投资》2002年第11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