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社会性与阶级斗争的残酷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5:35:32
作者:tangwzh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441    更新时间:2009-11-19         荐   【字体: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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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认识的发展规律来说,真理是越辩越明的,真理与谬误可以让大家自己去判断。然而,从政治的角度来说,就不完全是这样。政治上认可的真理有时是根据实用的需要确定的,然后通过各种传媒“广而告之”的宣导传播,取得公众的认同,这就是“实用即真理”;而在人们认识能力或认识程度不够的时候,谎话重复一百遍就是真理。因而,传媒既可能是真理的传播者,也可能是伪真理的制造者。
所以,任何国家在政治上都会以有形或无形的手段控制和影响传媒,防止或者推动媒体传播甚至制造于己不利或者有利的真理,社会上各个阶级集团、各种利益集团也会力图争夺对于传媒的影响力和控制权。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中,意识形态和主流媒体都已操纵在强势阶级手中,大众的思维能力和知情程度相当有限;即使没有政府的控制,在大众传媒上也未必会有公平的辩论和真实的真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任何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又如毛泽东所言,“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孙中山所谓的先知先觉者总是少数,因为人类的认识能力表现在个体身上是不平衡的,首先发现和掌握真理的总是少数人,多数人总是在事实的教育下,逐步跟着少数人去认识真理的。在事实的展开不充分或者被有意阻挠的情况下,多数人是难以掌握真理的。社会所认知的真理往往是强势阶级集团所制造和解释的真理,这也就是“强权即真理”。在中国的历史传统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天子金口玉言,圣旨即真理;而“天子宁有种乎?兵强马壮者为之耳”,中国思想史的悲剧在于,真理的发展史就是政治上的强权争夺和控制真理解释权的历史。
统治者出于政治利益的考量,当然需要控制甚至垄断真理。但是,真理的光芒不仅难以完全而长久地阻挡,而且完全封杀真理,持续谬行,更有可能危及统治者自身的利益。真理就其社会性而言,就是在冲破阻隔、揭露假象的同时,逐步地被公众了解和接受的认识过程。对于统治者来说,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形势的需要,原来被禁锢的可怕的真理,有可能因日益传播开来而不得不接受,也可能因其变得有益而成为可以接受甚至是受欢迎的真理,这在科学的进步过程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所以,统治者对真理的控制需要有一个度,过犹不及,控制在一个度里面就好。宽容是真理发展的必要条件,垄断真理、阻挠真理的发展并不完全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
中国的问题就在于,对真理的诠释,往往由强权所垄断,赢者通吃,弱者没有发言权。现在好了一点,网络上有了不同的声音,但主流媒体完全被代表新的强势阶级的右翼势力所控制,反对派仅有的几家左翼杂志,早已被斩尽杀绝。比较之下,西方的进步也就体现在这一方面:同样是强势阶级控制真理的诠释,但异端还有说话的空间;有的时候,弱势的异端凭借真理的力量,还有可能迫使较有理性的强势阶级妥协让步。不完全垄断真理,给异端一个生存空间,这就是宽容;不完全拒斥真理,懂得在必要时承认和接受真理,这就是开明。这种宽容和开明,是对于理性具有起码尊重的统治者才能做到的。由于中国的传统文化缺少理性的思维方式,中国的强势阶级往往只认刀枪,不认真理。这正是中国传统社会在几千年的循环往复之中,经历了多少次揭竿而起,却难以根本进步的原因;这也是今日中国社会需要向西方学习以求革新进步之处,否则今后仍有重蹈覆辙的可能。
毛泽东提出并强调了“反面教员”存在的价值和作用,这种认识极为可贵;但由于历史上阶级斗争的残酷性对于阶级关系和社会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无论他本人还是整个社会,在尊重国内反面教员和保障少数派权利方面,仍然难脱窠臼,做得很不到位。文革中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把反面人物杀了吃肉的现象,这种极端现象的根源,本身就是一个有待于认识的真理问题。究其实质,同样是执掌真理的强势阶级如何对待弱势阶级的问题;只不过当年的强势阶级与弱势阶级,在今天已经倒了个头,回到了历史上人类社会固有的阶级力量对比状态。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以其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作为衡量标准的;强势阶级即使掌握了真理,其所作所为也未必都代表真理,诚如列宁所说,只要向前多走一步,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有人说文革中吃人肉的个案源于人的私利性不受控制所造成的极端野蛮,既然连人肉都敢吃,难道还不敢卖人肉?其实,这种说法似是而非。那可是“狠斗私字一闪念”的年代,如果说是逐私利的话,连鸡都不敢多卖,怎么敢卖人肉呢?这种吃人肉的行为,类似于岳飞说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也就是古人对于禽兽般的恶人所采取的“寝其皮、食其肉”的行为。这源于你死我活的阶级矛盾的尖锐性和阶级斗争的残酷性,实质上是一种落后的盲目的阶级复仇行为。地主残害农民,国民党杀共产党,其残酷程度更加骇人听闻,现在已经选择性地遗忘了;若知道国民党匪特开人肉包子店残害百姓和干部、战士的行径,你还会奇怪吃人肉的极端野蛮性从何而来吗?
阶级斗争,就其本源而言,是以利己性和利他性的结合为基础的,也就是个人利益和阶级利益的统一;仅有私利性就不会成为阶级斗争,而只能是个人斗争或宗派斗争。阶级斗争残酷到什么程度,这是由社会历史文化环境所决定的。西欧能够搞议会斗争,以民主社会主义的方式,驯服野蛮而不失理性的西欧资本主义,这就是西欧的历史文化条件所决定的。近代以来,中国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残酷程度是世所罕见的(今天亦复如此,黑砖窑是一种经济上的体现,“杀左族毛”的要求则是政治上的体现),因而阶级复仇的酷烈也就难以避免。我们现在亟须努力的是,防止这种对抗性阶级矛盾的再现和酷烈的阶级斗争的重演。中国的强势阶级首先需要反省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这样才能避免弱势阶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复仇行为。巴东女工邓玉娇刺死淫官邓贵大、吉林通钢工人打死总经理陈国君、广东断手工人刘汉黄单手刺杀台商,这些血的教训和生命的代价,就是对于强势阶级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