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第一定律:自由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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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12月22日,田纪云(左)与费孝通在中国民主同盟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CFP图 定律内容:市场经济与经济发展正相关

  《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一书,汇集了田纪云从1981年到2008年的文章和讲话59篇,有指导工作的报告,有改革开放的总结文章,还有传诵一时的党校讲话。全书526页,六部分,内容丰富,议论直率,2009年1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

  从1983年起,田纪云任副总理10年,随即任人大副委员长10年。1985年进入政治局和书记处,作为核心领导集团的一员,在第一线推动改革开放。他的言论,本身就有为改革拓展疆土的

  意义,许多主张至今仍属超前,值得再次强调。这些观点,在我看来,体现了领导集团中改革者的共识。

  读这本书时,我心中存了一个问题。中国改革开放30年,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那么,改革开放的领导集团,必定认识并遵循了

  一些客观规律。这是什么规律?能不能简明地提炼几条?

  读古人书,如《苏辙集》、《海瑞集》,听第一线的实践者讨论问题,评说时事,经常感到智慧闪耀,规律性的发现呼之欲出。读田纪云文集,也有同感。———吴思

  □吴思

  1.财富创造与经济自由

  如果说,经过改革开放和计划经济的反复实践,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了什么重要规律,那么,改革开放的第一定律,应该是“财富与自由定律”。

  田纪云写道:“农村改革的成功,其奥妙就在于使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得到创造与追求财富的自由。它也向世界表明了,中国人民一旦得到了追求财富的自由,将表现出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创造多少人间奇迹。”(《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第40页,再引同书只标页码)

  财富创造与经济自由正相关。

  田纪云以论战的口气写道:“我强调,中国农村的改革,使农民得到了‘自主’、‘自由’、‘实惠’,这是农村改革最基本最实质的东西,也是被农民视作命根子的东西。农民有了对土地经营的自主权,有了对自己生产产品的自由处理权,当然也有了自己选择职业的权利,他们从改革中得到了经济实惠,这是农村改革之所以具有生机与活力的基本动力。所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一最基本的改革不能动摇。一动摇,生机和活力就没有了,人的积极性就没有了,其他什么措施都没有用。”(第208页)

  经济自由,就是在法定范围之内,个人可以不受外来干预,自由地使用和处置他所拥有的生产要素———劳动、土地和资本,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享受收益并承担成本。这是一种自作自受的制度,可以充分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便是财富创造与经济自由正相关的道理。

  对于财富创造,我们可以用GDP即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这是国内常驻单位在一年内创造的财富增加值总量。

  对于经济自由,我们可以用公民享有的各项经济权利的多少和大小衡量。在各种词典上,自由通常被定义为一种权利,在不妨碍他人自由的范围内随意行动的权利。

  改革开放就是政府重新安排各项权利,给人民以更多的自由。结果,田纪云写道:“在改革开放强劲东风的推动下,我国的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到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达21万亿人民币,比1980年增长10.5倍。”(第51页)

  总之,财富创造与经济自由正相关,这就是“财富与自由定律”,简称自由定律。

  自由与财富的关系,还可以分类详细讨论。

  建国初期,毛泽东与邓子恢有四大自由和四小自由之争。邓子恢在1950年提出了雇工自由和借贷自由,1951年提出了贸易自由,1952年提出了“土地自由经营,自由处理”(《邓子恢传》,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45页)。毛泽东把这四条概括为“雇工、贸易、借贷、租地”不受限制的“四大自由”,说这是纲领性的提法。毛泽东针锋相对地说:“我说是四小自由。这有大小之分。在限制之下,资产阶级这些自由是有那么一点,小得很。我们要准备条件,把资产阶级这个小自由搞掉。”(《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208页)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四大自由的主张转化为“三自一包”,即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自留地和包产到户是大大压缩的土地自由经营,自由市场是计划外物资的自由贸易,雇工自由早已被搞掉,国营企业的自负盈亏成了新问题。

  顺着历史上的思想和实践线索,我们分别考察这几项自由增减的后果。

  2.土地经营自由

  这场争论过去将近50年之后,田纪云回顾道:“土地改革,把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农民欢天喜地,敲锣打鼓,庆祝第二次解放。后来搞初级社,土地入股等,再后来初级社建成了高级社,高级社还没搞多长时间,又搞公社化,很快又把土地收回来了,归了大堆了。结果1959年就开始没饭吃了。1960年就开始饿死人了,1961年就更严重了。从这以后一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么长时间,我们一直没能解决吃饭问题。谁抓农业都抓不上去。……家庭承包经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决了12亿人民吃饭问题,根本原因是广大农民有土地经营的自主权,有了生产的积极性。……在座的各位年轻干部,今后不管吹什么风下什么雨,都要坚持‘耕者有其田’这条不能变。‘耕者无其田’之日,就是全国人民饿饭之时。”(第371-372页)

  这是四大自由中关于“土地自由经营”一项的实验报告。

  这项涉及土地权利的实验,还可以讨论得更细致。例如,把土地产权细分为所有权、转让权和使用权等项目,把自留地所占比例从5%排列到15%甚至100%等等。

  伴随着人民公社的生命历程,自留地和农业使用权承包几起几落。最后,四川的扩大自留地,安徽的包产到户,取代了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各地的实践证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由每退缩一步,都对应着减产和生产力的破坏;自由每扩展一步,都对应着粮食产量和财富创造的增加。

  财富创造与土地经营自由正相关。

  这条规律,不仅对中国有效,对全世界都有效。

  田纪云写道:“综观世界,古往今来还没有哪个国家是靠‘一大二公’的集体化把农业搞上去的。原苏联以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农庄、中国的人民公社都以彻底失败告终。现在仍然坚持农业集体化的国家,人民在忍饥挨饿,难以为继。再看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他们从事种植业的人口很少,有的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三,但农业却十分发达,不仅本国人民丰衣足食,而且大量出口农产品,赚取外汇。为什么?……它的生产是社会化的,但它又是由各个独立的家庭、个人利益联结而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无大锅饭可吃。”(第212页)

  3.劳动和资本的权利

  四大自由之中的雇工自由,是从雇主角度说的。从劳动者的角度说,就是择业自由,个体工商业者则是创业自由和自我雇佣的自由。

  田纪云说:“改革前不仅农民对其‘公有’的生产资料没有任何自主权,而且他们也没有选择职业,改变身份的自由。那个时候,农民要想务工经商,会被当成不务正业。搞点家庭副业,还会被当成资本主义加以批判。一家养几只鸡都有规定,超过是不行的。”(第129页)“联产承包之后,农民们获得了选择职业、变换身份的自由,这就为几千年来满足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农民创造了获得新的生存空间的机会。

  “……我们城市中工业化搞了几十年,连城市本身的新增劳动力都吸纳不了,‘文化大革命’当中不得不让2000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现在乡镇企业的发展,不用国家投资,只是在税收政策上给一些优惠,农民用自己的钱搞工业化建设,在十多年时间里吸收的劳动力相当于城市大工业三十几年里吸收的劳动力的总和。”(第132页)

  以上是说农民。至于城镇居民,改革前的劳动就业制度是政府统包统配,人们只能消极待业。

  田纪云写道:“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又经过‘文革’时期割资本主义尾巴,个体、私营经济几乎被斩尽杀绝。就连理发洗澡的,修脚捶背的,搞缝纫做衣服的,卖个大碗茶的,修鞋补锅的,卖点儿稀饭油条做早点的,摆个小摊卖点儿针头线脑的,等等,统统改造为国营了。一改为国营,生机活力也就没有了。许多人民生活所必需的服务行业也就自消自灭了。‘官办’哪能办那些‘低三下四’的事?!许多以此为生的从业人员也就失去饭碗,社会主义就成为一切都难的社会主义,贫穷的社会主义。……结果是误国害民。”(第70页)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田纪云说:“结合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实行了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显著改变了单纯依靠全民所有制单位吸收城镇待业青年就业的局面,缓和了一度尖锐的就业矛盾,基本解决了历年积累下来的城镇青年就业问题。”(第300页)

  伴随着劳动者的择业和创业自由,民营企业也逐步获得了雇工自由。2002年,田纪云写道:“民营企业的发展,单就解决就业问题来说,已经作出了很大贡献。全国平均每位企业主以33万元的私人注册资金,可以创造除自己之外的6.1个就业岗位。截止到2001年底,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7474万人,每年都要安置上百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如果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一亿多农民,民营企业实际吸纳的劳动力达二亿人左右。这对稳定中国社会所起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第388页)这一年,中国的个体工商户达到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户,个体私营经济共创产值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第383页)。

  总之,创业自由、择业自由和雇工自由,与就业率正相关,与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正相关,与财富创造正相关。

  4.贸易自由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要求把大自由限制成小自由,再准备条件,把小自由搞掉。“文革”中,这个任务基本完成了,后果却是灾难性的。

  田纪云写道:“改革之前我国农产品的流通体制,基本上是一种统购统销的体制。由国家统购、派购和按计划价格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几乎包括了农民除自己消费以外的全部剩余产品。允许农民到集贸市场上出售的产品只是很少一点,每年都要出布告,规定粮食不能上市,见到有人违反就要抓。但事实上每年都制止不住。他不在集市上出售,就到市场以外出售,引到家里去出售。每年禁止,但都是禁而不止。因为这违背农民的利益,违背市场规律。地区、品种之间的余缺调剂是制止不了的。那为什么还要制止呢?就是为了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否则就完不成了。多少年来,我们对农产品就是这样统得死死的。越统越死,越死越少,越少越统,越统就越少。就这样一个恶性循环。而且到了‘文革’期间,集贸市场也被关闭,农民生产的所有剩余产品都要交国家。”(第130页)

  改革起点的这种状态,隐含着制度变革的巨大利益。交易本身对双方有利,农民的自发交易,就是追求这种利益。

  2008年,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系列文章中,田纪云介绍了1980年代经济改革的十大措施。其中,除了税收制度、财政体制、工资制度和劳动制度,六项措施都与贸易自由相关:

  一、逐步取消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二、逐步取消城市蔬菜供应的统购包销制度。三、将官办供销社合作社改为民办,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放手发展城乡集市贸易。四、打破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格局,建立多主体、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商品流通体制。五、改革由国家统负盈亏的外贸体制,放开经营,推行代理制。六、改革物价管理体制,逐步放开物价。

  改革带来了明显好处。以蔬菜购销体制改革为例:“过去很长时期,我们对城市蔬菜是采取统购包销,大包大揽的办法。这样,既不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也不适应消费者的需求,淡季缺菜,旺季烂菜。相当一部分菜成为垃圾倒掉了,国家补贴很多,群众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改革之后,“菜农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蔬菜种植面积得到稳定,有些地方菜田面积开始回升,蔬菜的品种增多,质量改善,可食率提高,消费者购买也方便了。现在(1986年),蔬菜的销售点比过去多了,菜价在一度大幅度上涨后,现在趋于稳定,有的地方和品种还有所回落。”(第281页)

  田纪云说,1980年代改革措施的基本出发点是:破除计划经济模式,发展商品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过渡。结果,他引用邓小平在南方的谈话说:“这个期间我国财富有了巨额增加,整个国民经济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第75页)

  贸易自由与财富创造正相关。

  5.金融

  四大自由中,没有考察的还剩借贷自由。我国金融领域对民间的开放程度,至今仍然有限,从经验中提炼规律自然比较困难。不过,田纪云从反面总结出来一条规律:禁区多,发展慢。

  1992年,田纪云说:“我们的禁区很多,股票是禁区,债券原来也是禁区,对外资来讲,保险领域、商业领域都是禁区。我不反对有禁区,但凡是禁区多的地方,发展都慢;凡是放开一点的地方,发展都快。因为有了竞争,有了榜样。”(第427页)

  6.自负盈亏

  1955年10月,毛泽东说,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7年版,第198页)。他很快就做到了,国营企业取代了私营企业。不过,新问题立刻出现:企业和职工缺乏生产积极性。

  1952年至1978年,中国的资本生产率,年度复合增长为-3.09%。全要素生产率,年度复合增长-1.37%。对比之下,1978年至2003年,全要素生产率就保持了2.95%的正增长。(《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公元960-2030年》,[英]安格斯·麦迪森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6页)

  田纪云写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企业财务制度虽然多次变化,但就总体而言,基本上实行的是统负盈亏、吃大锅饭的体制。企业实现的利润基本上要上缴国家,企业可以支配的财力很少,而且也很不稳定。有的同志说,这种办法是‘收多收少全部上交,花多花少实报实销’。这正是对大锅饭的真实写照。这种勤懒不分,极大程度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第233页)

  大锅饭为什么不利于调动积极性?田纪云反问道:“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他为什么要干呢?”(第449页)这句反问包含了一个前提,一种对人的本性的认识:人人理性自利,趋利避害。在自负盈亏体制下,人们趋盈避亏,自然有生产积极性。在大锅饭体制下,偷懒近似带薪休假,多干等于无偿奉献,趋利避害的指向与生产积极性相反。

  国有企业自负盈亏的道路并不好走。包字进城,奈何国有企业包不彻底,负盈不负亏,穷庙富方丈,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代理人侵犯出资人利益之类的问题一直存在。

  1983年,在推行“以税代利”时,田纪云写道:“1979年以来实行利润留成的办法,使企业的财权有所扩大,财力有所增加,这同统负盈亏、吃大锅饭的体制相比,确实是前进了一大步。但从建立健全企业经济责任制的要求来看,还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大锅饭体制。因为,在利润留成制度下,企业有了利润则分成,利润少了无非是少得分成,或者通过调整计划利润指标等办法照得分成,发生了亏损,企业也不承担多少经济责任,因而对企业实实在在的压力并不大,企业的责权利没有紧密地结合起来。可以说,落实企业依法规定的明确的经济责任,这是国家对企业一直没有解决好的最基本的问题之一。”(第233页)

  为了解决这个最基本的问题,改革者努力将经营业绩与经营者的个人得失紧密挂钩,走到最后,重新发现了一度被消灭的自由企业制度,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商品生产者”。(第64页)

  民营企业天然就是这样的生产者。2004年,田纪云写道:“我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有很多优势:1.它产权最清晰,是谁的就是谁的;2.责任最明确,自担风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机制最灵活,怎么办效益好,它就怎么办;4.起步快,可以因陋就简,由小到大,逐步发展;5.适应性强,干这个不行,马上掉头干其他的;……”(第478页)

  田纪云说:“民办与官办是不一样的。人民公社就是官办的,一大二公行不通。官办工业也不佳,相当一部分要走破产的路子。我敢预言,要不了几年,各种形式的民营经济将成为我国经济的主体。”(第396页)

  2002年5月,通过比较不同地区的发展,田纪云做出了一个规律性的概括:“实践证明,哪个地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快,哪个地方的经济总量就增长得快,经济就繁荣,财政收入和人民收入就增加得多,就国泰民安。”(第384页)

  民营企业,自负盈亏,与财富创造正相关。

  附带说一句。田纪云多次用“官办企业”代替“国有企业”,这是更接近真相的提法。所谓“姓社姓资”,其实是一个假问题,真问题是“姓官姓民”。姓民未必都好,姓官未必都不好。不过,官员对官场的兴趣大于对市场的兴趣,而民众则视市场为安身立命之地。利益攸关不同,满足市场需要的激励强度不同,在市场上,姓民通常优于姓官。

  7.小结

  财富创造与经济自由正相关,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自己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的,也是他们从国际共运史的教训中看到的。

  1992年,田纪云写道:“我们十多年来进步所以这样快,能取得这样大的成绩,集中到一点,就是改革开放,放权搞活。谁搞活,谁就发展得快。集权搞死,发展是快不了的。”(第143页)

  2002年,田纪云写道:“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实践,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实践,至少已经证明了一点,就是搞那种高度集权的僵化的计划经济是没有出路的,只有实行市场经济,真正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才符合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第42页)

  市场经济是比较完善的自由经济制度。在这里,只要不妨碍他人的自由,经济自由便不受任何限制。人们可以自由地使用和处置他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承担成本并享受收益。这种体制的核心就是市场制度和自由企业制度。

  田纪云所说的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即市场经济与经济发展的正相关,正是自由定律。这条规律如此强硬,真可谓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再伟大的人物也不能抗拒。

  田纪云小档案

  田纪云,1929年生,山东肥城人。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第八、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