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纪检监察再派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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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纪检监察再派驻试点

时间:2009-08-26 13:52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随着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日益增多,如何使廉政监督工作有效跟进、有机融入、有力推进,成为一项重大课题。2005年以来,河北省针对高速公路大发展的实际,本着预防为先的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开展对高速公路建设进行纪检监察再派驻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监管之路,取得一定成效。五年来,通过纪检监察再派驻,现场终止违规招投标活动10余次,纠正违规行为30余人次,提出监察建议140多条,报请有关部门处理违规招标代理机构3家,处理投标企业20多家,处理因评标结果出现严重偏差的专家评委15人,为国家挽回损失5600多万元,推动了优质、廉洁工程建设。

一、纪检监察再派驻组织形式。为切实加强对公路等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破解纪检监察监督上的难题,2005年5月,河北省经过长时间的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从省交通厅直属单位抽调9名既懂工程技术、又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同志,由驻厅纪检组统一安排调度,派驻到在建的青银、邯长高速公路,试点推行纪检监察再派驻。2007年,经过不断总结和完善,制定出台了《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中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实施细则》,在交通系统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再派驻制度。2008年8月,根据再派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又出台了《补充意见》,从组织领导、派驻人员产生程序、派驻人员待遇、日常管理、工作职责等方面做了进一步规定。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目前全系统再派驻人员42名,基本实现了全省高速公路在建项目的全覆盖,为建设优质、廉洁工程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建立纪检监察再派驻工作制度。为切实保障再派驻人员工作中既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监督不“添乱”,又保障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管人、管事。一是明确职责。规定再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主要履行三个职责:协助驻在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重大事项的研究,帮助参建单位建章立制,对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面对面”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投诉,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向厅党组直报工程建设的廉政情况。二是明确权力。规定派驻人员对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具有参与权、咨询权、检查权和监督权。各工程从业人员必须支持和配合再派驻人员正常开展工作。三是明确纪律。要求派驻人员带头遵守工程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接受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的监督,特别强调,工程建设发生腐败问题,派驻人员要承担相应监督责任。四是明确奖惩。派驻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职务晋升,没有任实职的副科级以下干部,直接安排高于现职的职务。试用期的处级干部,以考核评估作为转正条件。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工作严重失职,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庇护他人或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制定了日常管理和考勤制度,通过日常考勤督促奖惩制度的落实。

三、紧扣“开工前、建设中、竣工后”三个环节。实践中,派驻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紧扣“开工前、建设中、竣工后”三个环节,针对不同时期工程建设的特点,实施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一是坚持关口前移,切实做好开工前的廉政工作。遵循“筑路先筑人、筑人先筑魂”的工作理念,积极协助筹建处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廉政工作。引导工程管理和从业单位主动把廉政建设和工程建设摆在同等重要位置,自觉做到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同步推进。坚持对工程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按不同管理类型和从业层面登记归档,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制定分类分层施教计划和方案。对外地区、跨行业的施工人员,首先将全省交通行业的有关管理规定、政策法规等宣传到位,使他们树立“一盘棋”意识,自觉服从统一管理,自觉维护河北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加强高速公路建设中关键环节的监督。以建设廉洁工程为目标,以预防腐败为切入点,着眼于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资金使用、材料采购和设计变更四个关键环节,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从发布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开标清标,一直到评标定标等十个重要环节的运行过程,再派驻人员全程参与,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为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再派驻人员与筹建处、施工单位、开户银行共同协商签定建设资金四方监管制度,严把支付关口;材料采购符合招标条件的,一律进行招标,不需要招标的通过“货比三家”,进行比价采购,避免恶意套取资金;设计变更属行政许可范畴,是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再派驻人员把设计变更作为全程监督的重点,着重检查设计变更的理由是否充分、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准确、单价是否合理等,严格控制以变更增加投资行为。与筹建处共同研究制定设计变更风险机制,对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变更损失规定由原设计单位赔偿,确保了交通建设、勘察、设计市场的公平正义。三是抓住验收环节,确保竣工后的最终防线不出问题。竣工验收坚持做到三个不放松:不放松人员监督。针对工程建设后期,人员思想活跃和麻痹并存的情况,坚持不懈地进行提醒和警示教育,加大对审批岗位的监督力度,督促动态公开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等权力运行的过程和结果,防止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现象;不放松资金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资金借转、支付和结算有关原始资料,防止重复支付、借款不还、超概算等问题的发生;积极支持审计部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并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不放松资信监督。对工程建设整个过程中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资信情况进行汇总,落实企业资信备案制度,对失信违约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入信用档案。同时,全面总结派驻工作,与工程建设情况一并入档。

四、强化对再派驻人员的管理。在管理上,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人员推选。选配什么样的人,是做好纪检监察再派驻工作的基础。首先,由厅直各单位从同级后备干部、优秀专业干部和处于试用期的新任职处级干部中推荐人选。其次,充分考虑年龄比重和知识结构,采取老中青结合的方式。第三,在人事管理上具有隶属关系的实行交叉派驻。再派驻人数,根据工程量情况分组派驻,每组不少于3人。二是岗前培训。上任前,对再派驻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业务培训,接受廉政教育,与厅党组签订《廉政承诺书》。同时,颁发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三是述职考核。采取年度述职、考核和日常检查等方式,对派驻人员履职和廉政情况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的工作鉴定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纪检监察再派驻的意义和成效。实行纪检监察再派驻有着重大意义:首先,增强了纪检监察力量,打破了重点领域监督“短腿”的局面,建立了自上而下、相对独立的监督主体,构筑起一个崭新的监督链条。其次,专职纪检监察人员深入最前沿,第一手资料可以在一线及时获取,思想性、认识性问题可以在一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以在一线及时了解,制度缺失可以在一线及时掌握,有助于增强前瞻性,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第三,通过“派”的广度与“驻”的深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高速公路建设有机结合,为“建设一条公路、锻炼一批队伍、培养一批干部”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年来,再派驻人员以监督促廉政,以监督促服务,以监督促发展,以监督促和谐,赢得了工程建设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一是保障了廉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再派驻人员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进行经常性检查、提醒,使反腐倡廉工作潜移默化成了工程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一种自觉行动,从而建立起了一种抓业务必抓廉政,廉政建设与交通发展齐抓共管,廉政建设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保障了高速公路建设廉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减少了腐败问题发生的机会。几年来,现场终止违规招投标活动10余次,纠正违规行为30余人次,提出监察建议140多条,报请有关部门处理违规招标代理机构3家,处理投标企业20多家,处理因评标结果出现严重偏差的专家评委15人,为国家挽回损失5600多万元。三是促进了“和谐高速”建设。派驻人员在施工一线,面对面解决问题,避免了矛盾积累和激化,促进了“和谐高速”建设。廊涿高速公路建设中,原设计的一座立交桥“面冲”村中央,村民向派驻人员反映说“不吉利”,要求变更。经过现场查看,派驻人员提出了尊重当地民俗的建议,得到筹建处认可,在不增加概算的情况下,变更了设计方案,村民满意,没有发生阻工现象,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四是保护了领导干部。五年来,再派驻人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拉拉袖子”,及时提醒,切实保护了干部不出问题,少出问题。青银高速公路筹建处在建设时期准备研究成立一个专门经营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公司,用经营利润为职工发放福利。再派驻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有理有据地提出了废止建议,防止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