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仲乐:《废都》解禁的迷局(南方都市报 20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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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都》解禁的迷局

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南都新闻 原创 浏览量:38  发布时间:2009-08-09
版次:TM06 版名:评论周刊 随笔 稿源:南方都市报  

    人文精神

    ◎ 苏仲乐 西安外国语大学副教授

    贾平凹的小说《废都》解禁了,这是最近的一个热门话题。从被禁到解禁,17载的光阴真像闭眼睁眼一样,转瞬即逝。贾平凹曾说:“它始终是作者心中的一个痛。”这句话没有惯常的贾氏风格,疑似流行歌词,这种语言形式上的时尚似乎使得作者的那个痛显得并不那么深切。

    其实,这再正常不过,因为在这件事情上老贾本来就很难找到非伤心不可的理由。实际上,这部作品非但禁而不止,而且人气飙升,这都是托“查禁”的福了。据粗略估计,17年来这部作品包括正版、盗版在内,印数超过1200万册,盗版版本竟然达到60多个。就在被禁之后,仍然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国外出版。如此风光,何来伤心?如果非得给老贾的心痛找个理由,一是盗版冲跑了老贾的稿酬;二是这本书未能得到官方的认可。但前者并不应该是一个无边的大数目,这个参照老贾其他作品可以推算出来,这点钱对于今日的老贾而言,已经不再具有多大的吸引力了。至于后者,老贾肯定比我们任何人都明白,对作家及其作品来说,最为重要的莫过于百姓的而非官家的肯定。更耐人寻味的是,《废都》本来众说纷纭、毁誉不一,可是一旦被禁,便立刻蒙上了一种不便言说的悲壮色彩,具有了心领神会的象征意义,作品自身的优劣高下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就此而论,说被禁成全了《废都》倒也恰当。也正是因为这象征意义的存在,《废都》的所谓“解禁”才会被视为一桩“文化事件”,也因而具有了言说的价值。

    不管怎么说,《废都》再次大大方方地亮相了,有点像不法的小贩变成领了证的商户,这下见了城管终于不用撒丫就跑了。17年的心痛烟消云散,不亦快哉!去年,贾平凹得知获得“茅盾文学奖”的消息后,顿觉“天气晴朗”,用一碗羊肉泡犒赏了自己,并在双亲遗像前上了一炷香,袅袅青烟直冲屋顶。这次老贾应该如何表示呢?时值古城西安的炎炎酷夏,老贾也许会说“甘霖普降”,然后犒赏自己一碗油泼面,或者葫芦头?

    很多人在欢呼《废都》解禁标志着时代的进步,我非但没有这种感觉,而且觉得这件事颇多蹊跷。

    说《废都》解禁,媒体以及大众的依据正在于作家出版社推出新书《贾平凹三部》,这其中包括的就是《浮躁》、《废都》和《秦腔》这三部小说,同时还推出了《废都》的单行本。如果不解禁,作家出版社何敢出版?道理似乎是明摆着的。可问题偏偏就出在这里。据中新网报道,作家出版社宣传主管金石开先生表示,不能说《废都》解禁了,这次出的是修改版。那么,既然是修改版,改动了哪些内容呢?据报道,大的改动共有三处,一是装帧变了;二是价格变了;三是原来书中那些引人遐想的“□□□”变成了“……”。也就是说,换装了,涨价了,将开洞改为露点了。这,这能叫修改吗?如果说如此修改之后便能重新出版,难道当年被禁就是因为它衣着土气、身价偏低、洞点不当?因此,说《废都》解禁很可能是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而已,也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一厢情愿的想当然罢了。你们谁见到过关于《废都》解禁的官方消息,哪怕是只言片语?那么,既然没有解禁,作家出版社何敢顶风作案?我有一个貌似大胆,但并非不合逻辑的推测可以回答这一质疑:17年前《废都》并未遭禁。至少我们没有见到任何关于禁止该作品出版发行的官方通告,更不必说这一查禁决定出台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查禁理由了。可能这样的揣测貌似荒唐,但是在一切都不得而知的情况下,这样的“推理”并非全然没有逻辑。既然昨日没有遭禁,今日热议解禁是不是很无厘头?

    那么,也有人会问,既然没有遭禁,《废都》当初缘何突然就人间蒸发了呢?这种现象其实不奇怪,电影上屡屡有这样的镜头:大哥对手下淡淡地说:不要让我再看见他。于是,那个他就永远消失了。可这书毕竟和那个倒霉的“他”不一样。这就好像查禁了某种有毒食品,但却瞒着食客;查禁了某种伪劣药品,而不告知患者。于是17年前,《废都》不明不白地走了;17年后,它又糊里糊涂地来了。一切都是那么诡异。

    如果承认文学也算是一门技艺(art),那么关于它的生杀予夺总应该由专业人士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决定;如果承认它也是一种公共产品,那么关于它的生生死死,公众肯定有知情权。否则,一本书的遭禁与解禁这样可以用“是”或者“否”就可以回答的简单问题,就会变得扑朔迷离。这样的局面不改变,谁也别欢呼这件事所谓的象征意义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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