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真:闵行倒楼案涉“人为”间接原因 追究七人刑事责任(《财经》 2009-7-2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9/30 00:25:00

闵行倒楼案涉“人为”间接原因 追究七人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7月28日 22:27  共有 0 条点评

 

字号: 梅都房产等三家单位被吊销经营执照,其中两家还被处以最高限额罚款;“梅陇镇镇长助理”阙敬德被立案调查
  【《财经网》上海专稿/记者 王真】7月28日,上海市政府公布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七号楼倾倒事故的最终调查结果,显示事故的直接原因虽然是堆土过高以及开挖地基,但亦充斥了建设、土方开挖、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违规、违章操作等现象,这与事故的发生亦密切相关。

  在上述调查结果的基础上,上海市政府宣布,吊销开发商在内的三家单位的经营执照;七名相关责任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梅陇镇镇长助理”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有关部门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人为”间接原因
  在7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介绍了“莲花河畔景苑”七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紧贴七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七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这一结果与7月3日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并无变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市政府通报了六项人为造成的间接原因,主要包括建设单位随意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七号楼北侧;土方开挖单位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监理不到位;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以及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市政府宣布对六家单位进行处罚,包括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梅都房产)、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下称众欣建筑)、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这三家公司均被吊销相关经营资质执照。

  其中,梅都房产和众欣建筑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即分别处罚50万元。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被罚30万元;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被罚20万元。

  与此事故相关的责任人员中,六人被刑拘,七人被取保候审。而调查结果显示,包括梅都房产法定代表人张志琴、众欣建筑法定代表人张耀杰在内的七名责任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光启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八名责任人,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

梅都股东现身
  上海市政府认定,2001年梅都房产转制时,工商登记股东共24名,均为梅陇征地服务所和镇属迅豪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迅豪置业)员工。现有实际股东18名,虽均非国家机关公务员,但多数为镇属编制人员或员工。

  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情况包括,八名镇属事业编制的股东与单位脱钩,其中征地服务所所长张锦樑与镇征地服务所工作脱钩;六名在镇属迅豪置业工作的人员采取退股或者与迅豪置业脱钩两者选一的办法;对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

  另外,经调查,梅都房产第二大股东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也未上报区委组织部。

  调查结果认定,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有关部门决定对其立案调查。同时,撤销其梅陇资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梅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迅豪置业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职务。

  此外,闵行区委认定阙敬德镇长助理任命无效。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阙敬德担任镇长助理,已被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未倒楼房检测在即
  同一楼盘,未倒塌的十栋楼房业主一直表示对他们的楼房安全性心存担忧。对此,上海市建交委主任黄融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认,“目前未倒塌的十栋楼房‘稳定’,但未必‘安全’。”

  他表示,对十栋楼房的安全检测即将展开,将公布具体的检测方案,并将由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也将公布。检测结果将用以判断是否需要对房屋加固,满足国家对建筑安全系数的要求。

  此前,开发商建议未倒塌楼房业主在8月1日至15日间选择预售合同的解决方案。诸多业主近日表示,房屋的安全检测报告未公布前,无从选择任何解决方案。

  黄融就此对《财经》记者表示,“检测需要时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做出判断,最终我们将保证业主能够知道安全检测结果。”

  他还表示,原七号楼将不再重建,而拟建公共配套设施或公共绿地。然而,仍有不少七号楼业主认为,不重建的决定需要给出科学合理的理由,以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和诉求。

  此外,上海建工集团将担负后续工程的再建和七号楼的清理工作。闵行区将牵头做好房屋评估和市价的确认工作,并敦促开发商落实特定担保方和收购第三方。■  

 相关新闻:
  • 上海倒楼小区业主不满善后方案
  • 闵行政府:塌楼事故赔付暂无决定
  • 上海初步认定堆土为闵行塌楼主因
楼房倒塌,谁来保护准业主权益?

专家指出,现行合同下准业主仍须还贷,但如准业主解除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就应向银行承担还贷责任

相关专题:
  • 上海在建13层楼房倒塌
http://www.caijing.com.cn/templates/inc/webcontent.jsp?id=110215538&time=2009-07-28&cl=100&page=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