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贴案中的几个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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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贴案中的几个蹊跷

2009年07月19日 10:22来源:大河网西 风移动用户发送HNZB到10658000,订阅河南手机报。早报+晚报,每天一角钱。.h1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h2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h3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在民众对灵宝贴案之丑闻的议论热度未减、内蒙古吴保全案舆论喧哗言犹在耳之时,山东曹县又传来青年段磊因在网上发帖,举报该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县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的消息。(《新京报》7月19日)

 

  曹县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2日到2月8日,段磊分别在天涯社区、新浪博客、百度帖吧上发表了《写给省委书记的一封信》等6个帖子。帖子内容举报曹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长期包养情妇”、“其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等。

  细研全案,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对举报事实的解释和曹县检察院的公诉中有多个蹊跷之处。

  其一,党委书记郭峰的自辩有避重就轻之嫌。段磊发帖举报的核心问题,是镇党委书记郭峰“长期包养情妇”、“其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而郭峰对被举报的部分内容进行解释,却避重就轻地谈及其超标配备两辆汽车问题,他说实际只有一辆,是前任书记留下的已跑了10年的别克。其实,使用一辆车、两辆车还是多辆车,在这里已经根本不重要了,因为,现实的通例是,一个官员无论使用多少步车,都是“因公”,从本质上来讲,是不足以撼动其“乌纱”的,顶多是“批评教育”了事,而“长期包养情妇”和其子“卖毒吸毒”就不一样了,这样一个关键词,怎么就让郭峰书记忽略了呢?是另有瘾衷,还是藏有猫腻?

  其二,一个自诉案件,如何又变成了公诉案件?著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作富认为,不管刑法以后是否就诽谤罪的对象进行修改、调整,目前还只能严格局限于自然人。就是说,如果段磊确实有诬陷诽谤之嫌,上诉人民法院的也只能是作为自然人的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而在这里,曹县检察院却表现出饱满的工作热情,疑窦丛生的案情,不能不让人担忧和疑虑。

  其三、是公报私仇,还是依法办案?一个简单的问题,在这里似乎又变得复杂而诡谲,曹县公安、检察等部门为什么对此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呢?曹县公安局网监大队2月25日段磊被拘留,4月3日被逮捕,7月上旬即被公诉。

  联想到报道中有“山东汇银置业公司与镇政府存在很多矛盾”之说,而发帖举报者段磊就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两者之间是否有着必然的联系?曹县公权部门是公报私仇?还是依法办案?诸多的疑问将有待进一步澄清。

  纵观灵宝王帅、内蒙古吴保全等“发帖诽谤”案,都存在着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公权部门枉法追捕、公诉,最终,在强大的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又不得不屈服于法律和正义,曹县段磊能获此殊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