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证据离奇被毁,官方称邓母与律师解约,律师称“雨下大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21:20:58
关键证据离奇被毁,官方称邓母与律师解约,律师称“雨下大了”
本站综合
【该文章阅读量:25次】【字号:大中小】
○公安机关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声明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
○公安机关认定,涉案“第三人”邓中佳没有违法行为
长江巴东网讯5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通报了“邓玉娇案”侦办的最新情况。
连日来,公安机关采取得力措施,加紧侦办“邓玉娇案”。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该案最新情况时说,公安机关以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涉嫌色情服务,于22日对雄风宾馆经理贺德红进行了依法传唤。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经查,公众关注的“邓玉娇案”中“第三人”系巴东县野三关镇财经所转制分流人员邓中佳,公安机关认定其没有违法行为。
另讯“邓玉娇案”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了确保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权威,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负责对外发布“邓玉娇案”的相关新闻信息,通报有关情况。有关新闻信息咨询,可与巴东县新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3053)。【来源:长江巴东网】
广州日报(记者杜安娜)报道:
邓玉娇案关键证据离奇被毁
21日下午4时左右,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
21日晚,放置了11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张树梅全部清洗。
昨日上午,警方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表示:“已经没有意义了,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重要证据了。”
昨日下午,邓玉娇的代理律师夏霖告诉记者,昨日上午,警方已经封存了邓玉娇的内衣内裤,“但已经没有意义了”。21日晚,也就是律师会见完邓玉娇的当天,放置了10多天的邓玉娇衣物突然被邓母张树梅全部清洗,“根本没办法提取指纹和其他重要证据了”。
县政府官网凌晨发公告
指责律师违规透露案情
昨日凌晨2时,巴东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5·10”案件的最新公告。公告“提出了不隐瞒、不偏袒、客观公正、严格依法办理案件的工作要求”。
公告称:“邓玉娇代理律师夏霖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公告还称,律师会见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称“被强奸”,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对这份公告,夏霖表示非常无奈。他请求所有在场媒体为他作证,他并没有向媒体公布任何案情内容,当时他只说有重要情况要向上级领导汇报。在媒体的帮助下,他先后联系了恩施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巴东县县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等,当时领导都回复有专案组调查,不予会见。晚7时20分,他才被告知可以向县刑警大队队长汇报情况。晚上9时多,他笔录完毕出来后,才向媒体透露了案情进展。“我第一时间的汇报未被采纳,才出此下策。”夏霖说。
警方陪邓母回家“取拿物品”
放置11天衣物被突然清洗
21日晚上9时,夏霖律师还到检察院请求检方接见,要求保存邓玉娇案发时的内衣内裤。令夏霖不解的是,“邓玉娇在案发现场换下的内衣内裤被母亲张树梅带回家中放置11天,都没有动过,21日当晚,却全部被张树梅清洗完毕。22日上午,警方才封存了邓玉娇一批内衣内裤。“已经没有任何取证价值了,所有的指纹和物证肯定没法取得了。”夏霖对记者叹了一口气。他说,21日下午,他还特意在电话里交代张树梅,千万不要动邓玉娇的任何物品,结果还是这样。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在野三关镇的住地,邻居告诉记者,21日下午4时左右,张树梅在警方陪同下回到家中“取拿物品”。“前后时间大约是1个小时。”住在楼上的一个邻居说,他上楼的时候,张树梅家门大开,好多人“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昨日,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华一律师事务所又增派了两名女性律师来到巴东。夏霖说,自己有多年刑事侦查经验,这个案子他依然“很有信心”。
邓贵大成当地反面教材
另外两名当事人不见踪迹
“邓玉娇案”发生后,野三关镇政府成立了“5·10联络办公室”,主要对前来询问的群众和媒体进行接待。野三关镇招商项目协调办主任邓贵大案发后,在当地医院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邓贵大的死亡在野三关镇政府产生了不小的震荡。野三关镇政法委书记屠启东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最近的党政廉政工作中,邓贵大已成为反面教材。
不过,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非常激动地说:“比起其他人来说,邓贵大还算好的,最该死的还不是他。”“在‘5·10事件’前,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是稀罕事。”一名镇干部透露。
邓贵大的工作是否需要他去娱乐场所?屠启东说,邓贵大出事的这个时段“属于8小时之外,不属于工作期间”。野三关镇的一位女干部介绍,邓贵大平时看起来比较严肃,不喜欢开玩笑。他们家就住在镇政府的家属楼里,他的老婆也每天都在院里进进出出。
身高只有1.60米的邓贵大去年才调离原来信访办的工作,做招商协调工作也还不到一年时间。
屠启东说,今年镇政府颁布了《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十条严禁》,其中第一条就是严禁党员干部出入娱乐场所,而邓贵大出事期间,正值镇政府集中学习、整顿的高潮期。
事发后,案件的关键证人黄德智在被媒体报道“被送往宜昌进行治疗”后,“就再也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家里也没人”;而另外一名当事人目前也寻不到任何踪迹。
好朋友为邓玉娇打抱不平:
她性格耿直根本没病
昨日,记者在野三关镇的“俏佳人”服装店见到了邓玉娇的一位朋友杨红丽。
杨红丽非常生气地告诉记者,“邓玉娇脾气暴躁”、“精神不正常”并不是从她们口中所出。在她们看来,邓玉娇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只是说话做事比较爽快,性格比较耿直,有话就说。“她只是有一点失眠,这怎么能说是精神病呢?”
杨红丽说,她和邓玉娇是在今年1月份认识的,当时,邓玉娇常到她的店里买衣服,后来她们就经常在一起玩。
杨红丽说,邓玉娇的人品绝对值得信任。“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有很多人追,但邓玉娇是一个洁身自爱的人,平时生活很检点。”
“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拿刀去杀人呢?”杨红丽说着,脸都涨红了起来。
邓母张树梅租住的地方是一栋六层的高楼,邓玉娇的邻居也纷纷表示,这么柔弱的一个女孩子如果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拿刀杀人呢?
南方都市报(记者龙志报道):
律师爆出“关键证据”后邓母当晚洗衣仅保留胸罩
21日下午,邓玉娇亲属委托的律师爆出邓玉娇受到性侵犯的“关键证据”,但当晚,邓母张树梅将女儿留下的T恤、长裤、丝袜和内裤清洗了,只保留了胸罩。昨日中午,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胸罩和四件洗过的衣物。
警方检查胸罩
昨日早晨7点48分,邓玉娇母亲张树梅致电本报记者,语气急促:“我找不到律师了。”她说。
记者获悉,21日晚上11点左右,在向巴东县刑警大队、检察院报案后,两名律师从宾馆退房。早上,张树梅夫妇从野三关赶回县城时,发现律师电话关机。律师夏楠对此的解释是,他们没有失踪,只是睡觉时关了手机。
张树梅说,21日中午,她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让她回镇上配合警方写材料。警方询问了邓玉娇服用什么药?还剩多少?在哪家医院治疗过?并登记了邓提包里的物品,“整个过程都有登记和拍照。”
21日下午,律师爆出邓玉娇受到性侵犯的“关键证据”,但张树梅只保存了女儿的胸罩,T恤、长裤、丝袜和内裤当晚已被她清洗。
为何律师称女儿留下的衣物是证据,她却洗掉衣服?张树梅表示,邓玉娇送到医院后,她曾前去替女儿洗澡,但在洗澡时把内裤和胸罩等衣物泡湿了。她把这些衣物带回家卷成一团扔在了洗手间,把胸罩挂了起来。21日当晚她回家后,发现这堆衣服已经发臭了,于是就把它们洗了,只剩下挂着的胸罩。
在胸罩上,张树梅发现了类似血迹的红点。她说,“警方没有收走这些物证”,警方甚至不知道这些关键证据的存在。在回巴东县城途中,大支坪镇派出所民警赶上来询问“胸罩的事”,张树梅才拿出来。并且经过辨认后,她认为胸罩上的红点只是沾染了其它衣服的颜色,并非“血迹”。调查完证物后,警方将胸罩归还给了张树梅。
律师被砍是谣言
对律师当日的言行,张树梅表示,他们“太激动了,”她强调,“律师是我请的,同时我也会配合警方的调查,”她说,从来没有遭到警方的胁迫。
由于委托人与律师之间自21日后,有一天没有见面,也没电话联系,律师一度怀疑“揣有重要物证的张树梅已被警方控制”。而记者获悉,昨日上午,张树梅一直在巴东县武装部大楼接受湖北省公安厅领导的会见。守在大院里的丈夫谭支波告诉记者,妻子在楼上与领导会见,一切正常。
不仅仅是委托人和律师之间存在沟通问题,互联网上也谣言四起。有消息称:昨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两名律师遭身份不明的十多人砍伤并送至医院。事实上,整个上午律师和记者都在武装部大院内。
中午时分,在巴东县武装部宾馆,巴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平、巴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巴东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作为见证,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除了胸罩,还有其余四件已被张树梅清洗过的衣物。
焦点
律师夏霖:实施性侵者不是邓贵大
21日,律师夏霖对媒体公布了邓玉娇受到性侵害的“关键证据”,即胸罩和内衣。“她明确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衣就是载体”,“这个证据足可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至于性侵犯现场在哪?受到谁的性侵害,以及性侵害程度如何?律师夏霖当日没有回答。
官方指责律师违规
“5·10”案中,邓玉娇刺死邓贵大的“第一现场”在休息室,而整个过程中,有两名服务员在场。巴东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表示:邓玉娇是否被强奸了,在律师会见之前,邓玉娇从未向公安机关讲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时,也未发现可疑痕迹物证。
欧阳开平认为,在案件侦查阶段,律师在会见邓玉娇后擅自对外披露案情,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
两个“第一现场”?
昨日,律师夏霖否认了邓玉娇在休息室受到性侵害,“性侵犯的第一现场在水疗室”,而对邓玉娇实施性侵犯的也不是邓贵大,应该是黄德智。
这表明,从公安机关和律师的角度来看,5月10日当天存在两个“第一现场”,即:休息室是公安机关侦破邓贵大被杀的“第一现场”;而水疗室是律师取证的邓玉娇受到性侵犯的“第一现场”。
记者获悉,“邓玉娇案”目前已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而案件仍处在侦办阶段,尚未终结。本报记者龙志
相关新闻
全国妇联关注邓玉娇案
表示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依法维护妇女权益
本报讯昨日,全国妇联的官方网站中国妇女网发布头条消息,表示高度重视邓玉娇事件并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全国妇联的官方网站中国妇女网昨日头条发布消息,称全国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日前表示,“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我们通过法律帮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
消息中明确表示,近日来,全国妇联高度重视邓玉娇事件,据我们了解,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5月22日,北京作家梅桑榆,北京律师刘晓原等向全国妇联致公开信,希望全国妇联行使职责,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充分发挥妇联应有的参与、监督作用,使邓玉娇一案得到公正的处理。“希望全国妇联更真接的介入到事件中来。”刘晓原说。
律师博客回应:共话巴山夜雨时
作者:夏楠(网名楚望台)
中午收到几十个友人来电问讯,说是凤凰卫视刚报道我和夏霖在湖北被砍了,正在医院抢救。感谢大家的关心,有关机关对我们的礼数还算周全。只是连轴工作有些疲惫,大概两天半没睡了,也睡不着。如果媒体朋友想要采访,我建议您尽量到现场,不要电话采访。我们现在每天有四分之一的时间耗在接电话上,有些头痛。也请不要询问具体案情,拜谢。
许多媒体朋友询问我们的会见情况。会见邓玉娇的大部分内容我们目前不便公开,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我认为邓玉娇思维清晰,我们的对话很顺畅。我们在会见中发现侦查机关遗漏了本案的重要物证,并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紧急提出。邓玉娇在看守所的生活条件尚可。
感谢大量热心网友的帮助联络,我们昨天向公众发表求助后,已有物证技鉴专家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工作的价值,等待时间来评断吧。
华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同事从北京赶到,协助我们的工作。晚上忙完,就着江中雨声一起吃了顿饭,权作消遣。
看到巴东政府新闻办代张树梅发表的声明。这场雨,也许很快就要下大了。
来源:长江巴东网/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      来源日期:2009-5-23       本站发布时间:2009-5-23
【关闭窗口】【 打印稿】【E-mail推荐】【我要评论】

·邓玉娇真实生活照
·杭州飙车案富家子女友喊冤:...
·献给邓玉娇的歌
·一党制也不是解决腐败的灵丹妙药
·警方真像被邓玉娇刺死官员的律师
·集诗一十六首 为烈女邓玉娇而作
·由邓玉娇刺贪官想起七年前惨...
·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的发...
·漫步在姚文元墓前
·从邓烈女手刃淫官到“嫖宿幼...

·邓玉娇律师:她内裤上留有证据
·全国妇联权益部对邓玉娇案的态度
·林明理:看中国教育如何把孩...
·王光美与江青的恩恩怨怨
·再为邓玉娇鸣不平
·“温和”的邓贵大与“暴躁”...
·巴东县政府发言人称律师擅自...
·巴东警方批评律师毫无法律依据
·感谢那把刀
·强世功:民主,如何是好

(11)“实事求是”让西方民主难以...
(10)邓玉娇律师会见后落泪,公开...
(6)巴东县政府发言人称律师擅自...
(6)巴东警方,该拘捕的可不应该...
(6)再为邓玉娇鸣不平
(6)林明理:看中国教育如何把孩...
(4)全国妇联权益部对邓玉娇案的态度
(2)王光美与江青的恩恩怨怨
(2)强世功:民主,如何是好
(1)公民有权“操”法院吗?

·全国妇联权益部是干什么的
·为网民胡星斗起诉服务商获胜喝彩
·县人大常委会没有权力考核乡...
·官员如何免于被冤枉?
·公民有权“操”法院吗?
·林明理:看中国教育如何把孩...
·再为邓玉娇鸣不平
·观念影响与社会稳定
·为马英九打分
·改,还是不改,是一个问题
更多>>

公正处理邓玉娇案必须回到司法场域关键证据离奇被毁,官方称邓母与律师解约,律师称“雨下大了”律师遇袭谣言:“难道事实还不够吗?”全国妇联权益部是干什么的感谢那把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