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住户把卧室改成了厕所(现代金报 200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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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住户把卧室改成了厕所
孟女士:天天头顶马桶睡觉怎么行? 房管处:已经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现代金报] 2008-1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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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时间:11月7日
维权事由:楼上私改房屋结构
维权记者:祖皓
前天,家住日湖花园4号楼的孟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家楼上的住户将卧室改建成厕所,现在楼上漏水了,她的房子损失很大。房管处虽然对楼上的住户发了整改通知,但是对方不仅没有整改的意思,反而发短信恐吓她。
楼下
睡觉时头上顶着马桶
“楼上把卧室改成厕所,马桶安放的位置居然就正对着我床头!以后每天有人在头上冲厕所,这日子叫我怎么过?”孟女士对记者说。
“楼上还在施工,污水顺着管子漏到我们家的墙上,弄得我们房子现在不好装修。”更让孟女士不解的是,江北区房管处已经下了整改通知,但楼上却没有整改的意思。这几天为了楼上私改卧室的事,孟女士到处寻求帮助,并且把这一事情经过发在了某网站的论坛上,题目为“如此‘××地板’(店名)的老板”(楼上住户是一家店的老板)。
楼上
毁坏了我的名声
帖子发了没几天,孟女士收到了楼上住户陈先生的短信:“我要杀了你。”
陈先生告诉记者:“我说了那些话是因为她在网上发布文章时把‘××地板’四个字给登了上去。我是个生意人,她把我的店名登出来,毁坏了我的名声!”
当记者问及房管处贴在门牌号下的整改通知时,陈先生表示如果房子不合理他愿意整改,但是整改的钱要由孟女士出。
房管处
若不整改将按法律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宁波市江北区房地产管理处了解情况,房管处孙处长告诉记者,11月3日他们就给家住日湖花园4号楼的这家住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孙处长告诉记者:“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不具备防水要求的房屋或者阳台是不能改建成卫生间、厨房间的。很明显卧室根本不具备防水要求,更何况马桶还正对着楼下住户的床头,这确实不合理。”
孙处长还告诉记者,如果这家住户在整改规定的15天之内没有整改的话,他们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律师
可用《物权法》、《相邻权法》维权
“《相邻权法》规定,相邻的住户如果一方影响了另一方的正常休息、生活、安全就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莉认为,如果对方把马桶安放在孟女士的床头附近,这样势必会影响她的休息,再加上现在漏水严重,就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不仅如此,在《物权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一方不得侵犯另一方合法的物品安全。
对于陈先生恐吓孟女士一事,方莉律师建议孟女士去公安局备案,以免对方以后有过激的行为。方莉律师认为在孟女士发表的文中并没有写陈先生的全名,并且所写的情况属实,并没有侵犯陈先生的名誉权。
http://paper.lifeningbo.com.cn/html/2008-11/09/content_65849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