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一份两会期间被冷落的实惠建议(东方早报 2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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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两会期间被冷落的实惠建议
2009-4-2 1:51:28

黎明
3月26日的《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徐世友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致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呼吁“严格规范建筑施工许可证发放程序”,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明文规定不能同日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能以作废收回和收回入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依据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全国人大代表徐世友,是湖北襄樊市襄城下水道班班长,有“疏通大王”之称。我不了解这位工人代表操心此事的具体缘由,但我知道,在建筑法规领域提出如此建议是需要细心乃至“敏感”的,而这位人大代表的灵敏度似乎已经和媒体很接近了。徐世友等几位一起提出建议的代表希望解决的问题,也是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所关注过的——2008年4月份曾成为热点的“苏州嘉湖阁事件”,正是几位人大代表在建议中作为例证提交的典型案例。
几位代表关注此事,有一个现实的背景:在全国各地,开发商在已出售的小区内违法、违规建设商品房,置小区业主合法权益于不顾,此现象已是司空见惯,并引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如果权力部门允许“以作废收回和收回入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依据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意味着什么呢?苏州嘉湖阁的业主,提前获得了“血的教训”。
苏州工业区规划建设局,给一个新加坡的开发商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要在已售的、号称苏州“最贵的”嘉湖阁小区再加建两幢二十多层的楼房。由是,该区的“中产阶层”们挂出了中国维权史上“最高的标语”。业主维权活动多次惊动了警方,导致民事案件变为刑事案件并有人被抓。业主们从北京请来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以“上流社会”的姿态和装扮进入法庭的业主在“法律面前”落败后,失落感很强,他们痛感“自己也是弱势群体的一员”。
嘉湖阁小区有七成业主是企业家,此外还有全国政协海外委员、高级白领、公务员等等身份的“强者”。然而,“强中自有强中手”,他们碰到了更有钱、更有背景、更有关系的人。于是正如其中一位业主所说:“所有的光环都没有了,再漂亮的孔雀,拔光了毛就和鸡一样。”如果开发商一意孤行就是要“重新开发”或“分期开发”已售小区,即便牛人聚集的“嘉湖阁”也难以抵挡,更别说其他“不发达小区”或者更弱群体了。
业主和开发商信息不对称,手续合不合法全由权力部门说了算。而暴利驱动之下,开发商的“公关力度”自然会大力加强,“攻无不克”的现象也是常见的。尤其在土地升值、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境中,开发商为“加塞”无所不用其极,而业主维权成本极高,“挑头人”则需要做出更大牺牲。于是,在业主和开发商与权力联盟的对垒中,业主一般都会一败涂地,甚至因没有“叫板资格”而形不成对垒态势。
这就更显出“依法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对规范建筑市场、维护业主权益的重要性。几位代表着眼于这一重要环节和程序,其实是试图在建筑市场领域设立一道抵御官商联盟对公众侵权的防线。
在两会期间,徐世友等代表的建议没被媒体注意到,其实这个建议是很有些“实惠性”的。他们洞察了一个容易被侵权势力得逞的“权利流失地带”,并担心其事态发展趋势对诸多小区业主持续不利,因而谋求从法规源头对强势的开发商和官方权力部门加以约束与限制。此忧有据,此心可贵,本不应该被舆论和公众冷落。
(作者系知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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