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龙就杨佳一案给上海市委暨俞正声书记的函 - 李新德 - 法天下周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6:27:03
刘子龙就杨佳一案给上海市委暨俞正声书记的函
李新德/文
关于要求中共上海市委督促上海市公检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办案,规范侦查杨佳杀害警员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准确公布案件真相,公开审判该案,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公众的知情权,维护犯罪嫌疑人应有的权利,提高上海市公检法机关的公信力,证明新一届上海市委的执政能力和政治水平,对中央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死者负责,对法律负责,避免因不当执法引起更大的负面效应、维护社会稳定的
建 议 书
建议人:刘子龙,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
中共上海市委暨俞正声书记:
杨佳上海杀害警察一案举世震惊,社会影响巨大,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建国以来第一次造成六名警员死亡的重大恶性案件。每天杨佳案件新的消息发布之后,各大网站的跟帖者都达到数以万计,甚至数以十万计。公众反应极其强烈,既有为不幸遇难的警员表达惋惜之情者,也有借机控诉公安机关违法办案者,甚至有网民称杨佳为“壮士”、“英雄”并在网上为杨佳喝彩者,更多的发帖是对上海市公安局未能客观真实、前后一致地公布案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及目前办案程序的质疑,表现出公众对杨佳刺警一案所公布事实的疑惑与不满,说明这一案件已上升为重大敏感题材,如果不能公正、公开、依法审理、并得当处理此案,很可能会引起范围更大、涉及面更广、更为恶性的事件,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建设和谐社会带来极为负面的影响。
这一案件的发生既是偶然也是必然。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许多地方领导干部既缺乏对党和上级的责任意识,没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作风专制,态度粗暴,法律意识淡泊,本位主义意识和私欲严重,为集团利益想的多,为人民想的少,为自己做的多,为人民做的少;丧失了“执政为民”的执政宗旨,把主要精力放在捞政绩、图晋升和谋取个人利益上面,放弃了服务职能,把管理人民和对付老百姓当作了主要职责:一出现问题不是积极查找原因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而是警察开路、高压政策,作出了很多破坏政群关系、党群关系和伤害警民关系的事,致使许多人与警方、与当局心理上的对立、对政府部门有很多不满;正确处理突发事件、妥善审理重大案件、站在政治的高度对待及处理杨佳一案,对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避免更多血案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又能使罪犯服判、公众服气、中央放心。
多年来由于原上海市一些领导干部搞地方主义、权钱交易、官商勾结,使上海市的城市形象和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大打折扣。公正、开明处理此案既能彰显新一届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业绩也能提升上海的城市形象,也是新一届上海市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向中央递交的一份优秀答卷。如果处理不妥,必将会引起十分负面的影响。在这一问题上原重庆市委汪洋书记处理“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事件和贵州省委石宗源书记对瓮安事件的处理都可圈可点。只有勇于面对现实,从根本上查找原因,才能使社会进步,才能使上海的工作真正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才能避免更多更严重的恶性事件在上海发生。
目前,中国社会矛盾空前突出,国家正处于多事之秋,天灾不断、事件不断,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直辖市、最大的金融中心和经济重镇,对国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上海的发展带动着国家的发展,上海的稳定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上海的和谐决定着国家的和谐。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同志有能力也有义务为国家稳定、社会和谐多作贡献。
根据建议人观察,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承办此案中具有许多疑点,已引起全国网民的极大关注和强烈质疑。为此,建议人作为一名外地律师特向上海市委提出关于承办杨佳故意杀人一案的几点建议,请市委领导参考:
1、对杨佳案件的审讯过程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的要求进行全程、不间断的录音录像,以使案件侦查程序及证据取得经得起检验;
2、此案上海市公安机关是受害人的所在单位,也是受害单位,上海市的检察、审判机关是上海市公安机关的协作单位;为了避免杨佳遭受报复及出现倾向性审判之嫌疑,建议上海市主动将此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移交至杨佳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省区司法机关审判;
3、此案应向全社会公开直播审理过程,把此案办成对全社会进行法制教育的公开课、观摩课;
4、既然杨佳“曾多次以书面、网上形式投诉闸北区公安局,并与该局交涉索赔”,该局应将杨佳索赔的函件及电子函件向社会予以公开;
5、杨佳投诉中曾要求开除侵犯其权利的警察的公职,其要求开除的理由与被投诉的警察应向社会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和审查;
6、杨佳一案引起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为了充分保障杨佳的辩护权利,应允许杨佳在全国范围内愿为杨佳辩护的律师中挑选辩护律师,而不应由上海方面指定律师辩护,更不能由已成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担任杨佳的辩护人。
以上建议请上海市委领导参考。
建议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刘子龙律师
签名: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电话:0755-25132493;传真:0755-25132480
相关链接:
刘子龙:杨佳一案十四点疑问
http://www.zgyljd.cn/yljd/article/show.asp?id=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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