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自产设备或货物,并提供安装如何开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17:02:37
我公司有一大型设备需要安装,与一制造安装公司签订协议,合同约定总价款为900万元,其中开安装发票为90万,其余增值税发票为810万元。请问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如不符,应如何开票?

专家回复
学员wsyangguoyong,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规定: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对方企业是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所以对安装价款开具90万,对设备开具810万,是符合税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