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关于运输费增值税抵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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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关于运输费增值税抵扣的问题

发布日期:200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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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内容:

关于铁路局的货票中可进行增值税进项抵扣中,是否包括北疆运费,宁西运费?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5】332号)第一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包括未列明的新增的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准予抵扣。准予抵扣的范围仅限于铁路运输企业开具各种运营费用和铁路建设基金,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抵扣。

  据此,铁路局开具的货票中的北疆运费,宁西运费可以抵扣增值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