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谋杀案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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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谋杀案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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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教仁谋杀案之谜

思公



上海闸北公园有一座墓地,似乎久被人遗忘,显得异常的落寞和孤寂。半拱形状的墓丘前有一墓主的大理石坐像, 底座正面刻“渔父”两字,系章太炎篆文手迹。背面刻着于右任所书的一段铭文: “先生之死,天下惜之。先生之行,天下知之,吾又何纪,为直笔乎?直笔人戮。为曲笔乎?曲笔天诛。嗟嗟九泉之泪,天下之血,老友之笔,贼人之铁。勒之空山,期之良史,铭诸心肝,质诸天地。呜呼!”渔父者,宋教仁。于右任,宋之好友,于文之惨烈沉痛,情出宋之凶死,宋之死,则断送了民国和平。谁杀了宋教仁,谁扼杀了新民国,似乎答案在众多史籍书刊中也不乏解说,但是,遗憾地说,宋案至今仍是一个谜,于先生“期之良史”似仍无期。

宋教仁刺杀案是现代中国最具影响的一个历史事件,宋教仁是中华一位杰出的人物,直到现在仍不时有文章纪念和怀念他。他本是个出名的革命家,是推翻满清封建王朝革命党的领袖人物,但宋先生最大特点,是在革命,即破坏旧世界的同时,就高度重视对未来新社会的建设,他留日六年间,不仅从事革命活动,在法政大学、早稻田大学都用心研究法制和政治经济学。在革命运动中,他起草的文告、约法和中央制度、地方政治机关的设施,有厚厚的三大本。武昌起义后,由他起草的《鄂州约法》相当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草案。他被誉为中国宪政之父。辛亥革命后,他很快就积极投身共和国制度建设,宪政实践。他筹组了国民党,当选了理事长,成为最受瞩目的政治家。另外,他热心南北调和,主张和平民主道路,这样一个受尊敬和具有重要地位的政治家,突然遭到暗杀,颇似于甘地,伟大的非暴力抵抗圣雄,偏偏死于暴力。所以宋的死在当时社会上掀起巨大震动。甚至报上有这样形容:举国惶惶,挥泪如雨,报纸记载,笔为之秃,墨为之凅。人们即痛惜宋融贯东西学理,调和南北党争,这样的才干不再有,也伤感他毕命仅三十二岁的华龄。更有远见者,断言:宋教仁去,真共和随去,国事不可问矣。后事果然不可问,以宋教仁案为导火索,接着发生了“二次革命”,它开辟现代武装政治先河,阻断了新生的民主共和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继之国家分裂,南北两个政府,军阀混战,三次,四次,数不清次的各种名目革命,几十年不休。

对这样一个历史事件,我们读到的历史确是惊人的片面和模糊,不负责任的歪曲和武断的结论。正如所知,不管是正史还是教科书,甚至小说,都异口同声地断定杀宋背后的指使人是袁世凯,这案子似乎成了钦定铁案,袁是主凶的推测成了金科玉律一般的铁定史实。但是如果你仔细考察相关史料,证据明显不足,斩钉截铁的指认,竟主要依靠推测和认定袁是个坏人这一前提,似乎袁世凯称帝复辟,干一切坏事都天经地义。从宋案来看,该案政治背景错综复杂,惊险离奇,一案套一案,连环凶杀,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没有可靠的破解,就简单地一古脑推在袁世凯头上,我们很少见过这样不负责任的历史,这样自以为是的自圆其说。不错,杀宋的后台,袁世凯有一定嫌疑,但并不能排除宋案还另有其他嫌疑人,也不排除没有别的后台背景,本来这是当时警务和法庭应该完成的职责,许多情况需要嫌疑人亲自解释,许多疑团待法庭调查清楚,但缺少司法独立的中国不可能完成如此重任,宋案不仅没有得到过公正的法律机会,反而成为失去法律,加剧暴力的推动器,这给了好把历史打扮成小女孩的伪装大师们以机会,将严肃的历史描绘成一部狼外婆和天真儿童为主角的童话。宋教仁之死一 宋教仁之死

关于宋教仁被刺杀的经过,当时报刊记述颇详,各种书籍转述大体相同,没必要重复撰写,所记与事实没有太多出入,关键在于如何评价。下面我们把丁中江先生的《北洋军阀史话》中第四十七章“宋教仁被刺”转引如下,书的一些评论略有删节,算是将背景做个交代。

“宋教仁被刺”

  民国2年3月20日,宋教仁自上海动身赴北京。这时全国各省正式的参众两院议员已选出,纷纷北上,宋以国民党代理党魁身份,选举后变成了国会中多数党的领袖,如果按照形势,他必然成为责任内阁的阁揆。

  宋教仁搭火车赴北京,他和送行的人们于3 月20日晚10时许抵达沪宁车站,这时车站上已有专为议员使用的接待室,他们就在接待室中休息。10点40分吴仲华来告,请宋上车,吴仲华先行,依次是拓鲁生、黄兴、陈劲宣、宋教仁、廖仲恺等,鱼贯而行。走至车站入口的剪票处,宋刚伸手去取收票员剪过的车票,突然一声枪响,宋就用手摸着他的腰,大叫说:“ 我中枪了,有刺客。”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个穿黑呢军装的矮汉子,从人群中不顾一切地窜逃。

  在枪响前,另有一批送行的人是于右任等,还在议员接待室中谈话,转过头来不见了宋、黄等人,乃匆匆赶出来,拟入月台,正行进间就听到了枪声,乃跑步至入口处,恰巧遇到宋中了枪,一手摸着右腰,一手扶着黄兴。于右任这时非常镇定地说:“现在一方面要追捕凶手,一方面赶快送入医院,我去找车子。”他乃跑到车站外的停车场,找到了一辆汽车,把宋扶上汽车。一方面令留下的送行人赶快报警追凶,这边则令司机开快车送至靶子路沪宁铁路医院。宋这时神志还很清楚,他用手把于右任的头拉到胸口,喘息地说:“我痛得很,恐怕活不下去了,现在有三件事奉托:(一)所有在南京、北京和东京存的书,全部捐入南京图书馆;(二)我家很穷,老母尚在,我死后请各位替我照料;(三)请各位继续奋斗救国,勿以我为念放弃责任。”

  黄兴、于右任等把宋教仁送至铁路医院,就要求医院医师会诊急救,院方乃请格尔本医师和比林哈斯医生共同诊视,认为伤势很重,必须开刀才能有望。为了争取时间,遂在12时30分送入手术室开刀,用钳子从小腹取出子弹,发现子弹有毒,虽然流血不多,可是却十分痛苦,呻吟辗转,凄苦之情,惨不忍睹。午夜2时,院方再集外科医生五人第二次开刀,把肠缝补涤洗,取出食物及污血,然后合口,几度昏厥,不过神智还算清楚,反复地说:“我为了调合南北,费尽若心,可是造谣者和一般人民不知原委,每多误解,我真死不瞑目。”

  宋在病榻上曾托黄兴代拟一电,向袁世凯报告遇刺经过:“北京袁大总统鉴:仁本夜乘沪宁车赴京敬谒钧座,十时四十五分在车站突被奸人自背后施枪,弹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势必至死。窃思仁自受教以来,即束身自爱,虽寡过之未获,从未结怨于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一毫权利之见存。今国本未固,民福不增,遽尔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临死哀言,尚祈鉴纳。宋教仁。哿。”

  3月22日清晨,宋病势恶化,双手发冷,目睛仰翻,嘴里说:“我们要集中全国力量一致对外。”延至早上4点钟,已不能言语,只以黯淡的眼睛环顾四周,作依依不舍状。黄兴、于右任、陈其美、范鹤仙等均围侍病榻旁。黄在宋耳旁大声地说:“钝初,我们会照料你的一切,你放心去吧!”宋用力睁开眼睛,眼中泛起了泪珠,慢慢慢慢地断了气。黄兴、于右任等伏尸恸哭。陈其美捶胸跌足说:“不甘心,此事真不甘心!”

  这位伟大的革命家,卓越的政论家,一代英豪,就这样与世长辞,他这时只有33岁,高才英年,如日中天,做梦也没有想到会这样不明不白地遭了暗杀。他的伟大在于他临到死亡关头还没有抛弃要感化袁世凯的伟大幻想,他希望袁能为他的临死赠言所感动,能够化伪为诚,化私为公,化蹂躏民权为保障民权,化弁髦法律为尊重法律。

  宋教仁断气是在3月22日午前4时,于23日午后3时大殓,陈其美亲自替亡友去买棺材,化了200银元,同时请了相馆的人来给宋遗体拍照。拍照时黄兴主张让宋衣冠整齐,以符生平的光明正大,范鹤仙则认为宋氏遭此惨祸,不可不留一历史性的照片,必须把赤身伤痕也摄出来,于是拍了两张照片,一张摄赤身的,一张摄正冠礼服。宋被刺殉难后,国民党上海交通部发布通告说:“本党代理理事长宋先生之丧,各党员缠黑纱志哀。”

  孙中山前于2月21日赴日本考察铁路政策,正在长崎,听到宋教仁被刺身死,极为悲悼,即由长崎致电北京国民党本部和上海国民党交通部,令党人合力查出宋氏被刺的真实原委,以谋昭雪。

  北京方面听到宋氏被刺,也极感震动,尤以国民党总部丧失了实际的领导人,既哀悼又激愤,纷纷去电上海询问真相。黄兴乃于22日致电北京《民主报》主持人仇蕴存,说明宋氏被刺遇难经过,请刊诸报端,宣示中外,电文如下:

  “北京《民主报》仇蕴存兄:叠接都中诸友来电殷殷垂问宋钝初先生受伤情形,刻值治丧忙迫,未及一一拟答,殊深歉仄。特详述于下,请登诸报端,以慰哀感。钝兄于念夜十时四十五分由沪赴京,在车站被奸人由背后施枪,弹由右脊腰上部掠肾脏穿大肠直透下腹皮停止,当即送入附近铁道医院医治。此时钝兄伤虽重而精神如常,然自知必死,即口授致大总统电文,并述对将来之政见,一一告别同志,绝不提及家事,惟云老母年高,不可使知变状。十二时卅分即将子弹取出,念一日午后二时,复集医士五人剖治,又将肠伤缝补涤尽,遗出食物及污血,仍合其口此后神人不谅,死不瞑目矣,竟尔绝命。呜呼!当此国势飘摇之际,而有如此奸徒,不顾大局,戕贼人道,行此暗杀手段,痛何如之,诸君当亦同声一哭也。凶徒正在密探,尚未缉获,谨此讣闻。”

  宋教仁遇刺殉难,使已经是风雨欲来的时局,变成了大雷暴雨,也是刚满15个月的中华民国一件最耸人听闻、触目惊心的事。

二 离奇的破案

二 离奇的破案

  出乎意料,这件刺宋案只三四天就被破获。整个破案过程既充满戏剧性,也极赋离奇性。据报刊所载:闻近年租界迭出暗杀,从未破获,如方云卿,金琴荪等,迄今未破案,惟此次宋案告破。(民立报1913,4,1)为什么从未破获暗杀案的租界警局,这样轻松破获这一惊天大案,本身就是个大疑问。稍微考察一下破案过程,不禁发现疑点重重。

  首先,宋被暗杀之前,各处就有很多刺宋的传闻,宋亦多次亲闻此说,并得友人警告,远在武汉都有人提醒他,甚至透露出应桂馨的名字,前后提醒他的有国民党重要人员,谭人风,陈其美和《民立报》的徐血儿等。特别是徐血儿,他回忆,暗杀风说,早已传布于吾人耳鼓,在宋被刺三天前见到他,亲向他警示,但宋并不在意,宋甚至说:光天化日之政治竞争,岂容有此卑鄙残忍之手段,吾意异党及官僚中人,未必有此,此特谣言耳。当徐与宋握手告别说:先生此行责任甚重,顾宵小多欲不利于先生,恐前途有不测之危险,愿先生慎重防卫。先生笑而言:无妨。吾此行统一全局,调和南北,正正堂堂,何足畏惧?国家之事虽有危害,仍当并力赴之。(《民立报》1913,3,22)如果是一般的风传,在民国初年那样混乱的年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案件迅速侦破,就有一点可疑了,国民党内部有人确实事先知道一些内情,联系到当时报载的一条消息:宋先生被刺此日,已有确切报告于国民党,谓武士英所为。并已知与应桂馨有关,故宋先生临终之际,弥留未绝,于右任君在旁大呼:“纯初,此事凶手已十分之八可以破案”。(《民立报》1913,3,25)宋在二十二日故去,巡捕房尚未抓获一人,更谈不上破案,而国民党内已经得此确切案情,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国民党内部与此案有一定联系。

  第二,报案人很可能是个“托”。宋案的告破,与其说是租界巡捕房破的案,不如说是国民党破的案,当时到巡捕房报案的人都是国民党安排的。后来在租界预审宋案时,捕房安探长曾把这一离奇故事当庭陈述,他说:刺死宋教仁之第二日,即有二人到捕房来送信,谓系应桂馨所为。后又有两人来说,见证王阿法知此事。迨至拘捕应前二点钟,又有人到捕房报信。这其中第一例是据称住在六野旅馆的两个学生,他们直接报告上海五马路六野宾馆的武士英可疑。说二十日有冯姓和几人找他,经查冯原是光复军的营长(此人后来失踪,没有落案),武出去向邻室人借车费,不久回来,喜行于色,称有钱了。晚上即出去,当日宋案发生,武第二天搬走。他们在武的房间发现应桂馨的名片。而这种报案显然没能说服巡捕房,巡捕房也没采取任何行动。

  于是又出现了一个自称古董商王阿法出来报案。据报载事情如下:邓某有一友王某,以卖字画为生,曾至应家。一日,应桂馨谓王某:吾欲杀一人,汝能为之否?王曰:不能。应又请王代觅之,并出示宋的照片。王并不认识,后转告邓,宋案后,报告国民党人。国民党得种种报告,派员于二十二晚十二时,令邓引王某至邓之寓所,迫王登车,送至某公司,由某洋行大班觅得包探头目二人,在旁胁王某说出原委,斯时王某乃说出应夔丞,曾令其觅人,并未允所请,此次实未与闻。国民党某君乃取出照片多张,令王辨认,孰为应某所欲办者,王乃指出宋先生之照片,众知决非虚诬,乃携告卜总巡,要求其抓捕凶手。总巡捕初尚不允,后因证据确凿,总巡始允捕人,率探捕与国民党某君同往。(民立报 1913,3,25)

  巡捕率队到应家,应不在,又由国民党党人指引至一妓院,将应逮捕。更具有戏剧性的是,随后由国民党派员领着另一路巡捕到应家搜查,把刚刚进门的凶手武士应当场抓住。而在搜查应宅时,居然接到奇怪电话,告称宅中枪支尚不要紧,一定要将文件藏好。这几乎意在指点迷津。果然巡捕和国民党人在应家仔细搜查,查获了大批秘密文件,其中就有应与洪的大量密电函。

  比较有意思的是当时任上海地方检察厅长的黄镇磐,说过一段有意思的话:“当时如无蒋中正之协助破案,凶手武士英等实难于短期内在租界中顺利捕获。” (赵澜 “黄镇磐营救廖承志”2005年第4期《文史博览》)黄和陈其美很熟。辛亥革命时期,蒋任上海都督陈其美之副官长,后奉陈其美命令刺杀了光复会领导人陶元章,行凶后,他曾到日本躲避近一年,没想到在宋案中,他也参与进去。关于陈其美与本案的关系,我们在以后的章节单独讨论。

  第三,在王和应对质中的漏洞百出,首先我们看看王的来历,王自称古董商人是数月前从武汉而来,原来在汉口从事卖保险的,真实身份不明。但是他在告发应,与应对质,以及在祖界法庭上所述均互相矛盾,难于自圆其说,十分可疑。

  王在捕房告发时说:

  “十天前我在文元坊应桂馨的家里兜卖古董,因为应是我的老主顾,平素很熟,应这天拿了一张照片叫我在某时某地把这个人暗杀掉,许以事成之后给我一千元作报酬,我因为只懂得作买卖,从没杀过人,因此不肯承担这件事。当时我并不知道照片上的人是谁?今天我在报上看见宋先生的照片,正是应桂馨叫我去暗杀的人,我相信如果找到了应,便可找到凶手。”

  但是,当第二天应被抓住,王与应当面对质时,情况并非王所说的,与应是老主顾,很熟,而是仅见过一面。据记载,三月二十四日,在公堂与应同被讯问时,即令见证王阿法上堂,由侃律师诘问。据供称,寓居打狗桥,售卖古董,字画度日,因兜售字画,曾往应桂馨处二次。大约一礼拜之前,在伊处时,伊取出照片一张,据云欲办此人,如能办到,愿酬洋一千元,我未允,当将照片交还。照片究系何人,我不认识,至被暗杀之宋教仁,我亦不认识,昨日始在报上看见所印照片。供至此,侃律师又诘问:报上所印照片,与应桂馨与尔所看之照片,是否相象?王供称:约略相似。侃律师复诘问:尔即至应处二次,伊与照片尔看,欲办照上之人,是否第一次去或第二次?王称:第二次,此后,我即未曾去过。

  讯至此,堂上即令应桂馨自王阿法盘诘,应尊谕向王诘问:尔至我处兜售字画,第一次究在何时?第二次与第一次相隔几天?王答称:第一次约有十天,第二次与第一次相隔三天。应复称:尔来兜售字画,是何种字画,画是何人手笔?所画是山水,还是人物,抑是松竹?王答称:所售乃系手卷,为仇英石所绘,乃系山水,亦有人物,松竹。应即向堂上声称:请堂上注意,仇英石乃中国画家名人,然所画只人物,从无山水。至松竹更非所长。旋复向王诘问:此画尔从何处得来?王答称:东清铁路之觉鲁生处得来。应又向堂上声称:东清铁路乃拓鲁生,今王所供姓名不清,请堂上注意。(拓鲁生系国民党人,宋被刺时站在旁边)又向王诘问:尔第二次至我处,所说甚话?王答称:我第二次去你处,因你不在,没有会面。应即向堂上声称:顷间,捕房律师问诘时云,第二次至我处,伊看照片欲办一人,今伊云,第二次至我处,未曾会面,请将前供词宣读,我亦无语。主审当即问王:尔与被告何时相识?被告与尔看照片欲谋一人,究在何时?是否即兜售手卷之日?王供:与被告在一月前,由友人,前汉口洋行买办吴乃文介绍,始与相识。与我看照,只说明办一人,并未言明谋杀,大约离今日已有半月,即兜售手卷之日。堂上即令退去。主审以王前后所供情节不符,且尚有见证未齐,候再讯。(《时报》1913,4,1)

  从这次对质看,王前后矛盾。漏洞百出,应几问,就把他问得乱编一气。可见他的举报很有问题。但是证人是假的,其告发的人,应桂馨是杀宋背后指示者,确是真的。后来在租界法庭预审时,王再次出庭,仍是语词矛盾,他把从何处得来的画又改称通清铁路朱某,当问卖画讨价还价否,他说没有,问:为何又去,他又说第二次去应宅是应叫他去,总之每次叙述,都出现更多矛盾。反到是应桂馨似乎把事情说得比较清楚。他在法庭上讲,他只见过王一次,王拿了一封吴乃文的介绍信,内容是希望找个工作,双方谈了一下,应见王很平庸,就谢绝了他。从各种情况看,王的报案是别有用心设计的行为,从逻辑上很难想象,应会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去谈暗杀的事,后来应找的凶杀武士英,是职业军人,枪法很准,行动敏捷,符合应这个青洪帮大佬做事的职业素质。

  国民党在破案中的神秘作用,在租界预审时也被律师注意到,并且几乎将此事挑明。当四月四日在祖界公堂对宋谋杀案公开预审,询问凶犯武士英时,律师询问武,在被捕前到应家时人多不多时,武说:很多。并突然指着审判席上一人云:他亦在。而此人正是由江苏都督委派的办理此案专员,国民党人陆惠生。律师当庭向陆发问,被当庭法官制止。但是律师并没有放过这个疑点。在对法租界总探长的讯问中又提起:到捕房报信并带领去应家的是何人?是否是堂上的陆惠生?探长以保护送信人的秘密条例拒绝回答。第二天,该律师找到有关法律,再次提出请求询问探长,得到同意后,法租界探长承认陆从破案起一直在场,并一起去应家。探长原话是:“当夜不知者指吴福铭为武犯,正与法界警察谈话,并言彼宋系彼所刺”。(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254页)虽然他说是个不知名的人从应家人群中指认出武士英,但当时报刊均登载了由陆惠生把凶手找出。而律师对法总探长提出的另外敏感问题,如:以前暗杀有牵涉革命党?以前法租界医院暗杀案是否与高官有关?(指陶元章被刺案),以及:今日在沪高官为谁?等似乎在影射陈其美的问题,均被法官同意拒绝回答了。不过从此可看出,离奇的破案过程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各种迹象显示,国民党方面一定是在掌握应参与谋杀宋的准确证据,然后找到各种报案人,虽然线索是谎报,但犯罪人是真的。宋案这样快就破案显示,一个是国民党内部有人参与杀宋的阴谋,深知内情。另一个是事先掌握相关情报。

  关于第一条国民党内部是否参与并没有什么证据,只是陈其美和应桂馨的关系非同一般,而陈在破案中显然起了重要作用。陈在宋死时大呼“此事真不甘心”话出有因,刺杀宋的指使人应桂鑫,不仅当过他的谍报科长,而且应与北京方面的联系他也是知情的。破案正是在陈其美领导下才能如此迅速。

  另有一事据报刊载,“当时上海电报局局长吴佩璜,是奉陈的命令担任情报工作的同志,陈令吴详查各方来往电报,发现了不少线索”。那个年代,个人电台还不发达,即使政府间电报通讯,也往往通过电报局,应桂馨和北京的电文也都是通过上海电报局,所以陈安排的人很可能早掌握关于应与北京内务部洪述祖之间的一些秘密。宋案五天后的三月二十六日,“英,法捕房捕头及国民党重要人,同至电报局阅看关于此案之紧要秘密电报各底,随即签字盖印,令电局保存,英总巡卜罗斯君,法总巡篮君及陈英士君均到电报局照办”。(民立报1913,3,26)短短几天,人犯,物证,各种文件纷纷起获,真是个很奇特的现象,让人感觉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操纵这一切。

  国民党当时参与办宋案的上海交通部交际处长周南陔,曾有过一个比较详细的关于如何破案的口述,说得已经比较明白,只是没说穿陈其美实际一直在操纵着破案。他说,住在六野旅馆的两个学生首先报告了陈其美关于武士英的可疑,陈其美亲自带人去旅馆找武,没找到武,发现了应的名片,陈派出周南陔,陆惠生等去巡捕房陪着探员去抓应桂馨,应被抓后,周和部分国民党人赶赴应家,翻箱倒柜地找文件,找了几小时也没找到,还是周南陔想出一计,他和应的几个姨太太说:应桂馨说,他有个放秘密文件的盒子,只要把那些文件找到,给巡捕房的人看了,就没事了。果然有个小妾说她知道,带他们从一间屋内找出个小箱子,打开一看,全是应和北京政府的密电函,周等人花了几小时整理抄写。从周的描述看,他们简直就是直奔着这批秘密文件去的。连抓人带取证,真如神仙指路。而且,周等国民党人员去应府,他们简直就是直奔着这批秘密文件去的。

  而周先生的另一段话,更耐人寻味了,他说:“以上是应被捕破案的真相,当时各报记载,有种种不便(如周南陔先生尚负责交际之任,陈英士先生更不便明白说出,只能一律说捕房探得线索,搜得证据罢了)。就是在场的探捕人等,也都没有知道得这样详细,尤其两个学生的线索,及捕得文件的巧计,除了陈英士等几个重要原事人,谁都不知道。” (“宋教仁被刺秘密” 周南陔口述  载中国近代史所编《近代史资料》68号)破了这样大的重案,居然要躲躲闪闪,把功劳都送给了洋巡捕,怪不得后来在租界预审的法庭上,每当律师询问起破案细节,探长们都支支晤晤,不肯详谈。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鬼?

  由于凶手很快就被抓获,关于破案的疑点没有继续深究。虽然租界预审开庭时外国律师曾就破案的种种细节产生极大怀疑,并诘问其中国民党人员参与的细节,甚至问到应与陈其美的关系,但这一骇人的政治谋杀案线索迭出,吸引了公众对其北京政府幕后的关注。从凶手武士英到青帮大佬应桂馨,又从应的文件中,牵出北京政府内务部秘书洪述祖,而更进一步涉嫌的人包括了政府总理赵秉钧以及总统袁世凯。下面我们分别对这些涉案嫌疑人具体分析。 

三 凶手武士英

三 凶手武士英

  暗杀宋教仁的凶手武士英,原名吴福铭,山西平阳人,在贵州学堂读过书,曾在云南充当七十四标二营管带。辛亥革命后,军队裁员,他到上海。在那个动乱年代,武只是个被利用的牺牲品,他是个失业军人,并非行动机警的职业杀手。由于生活所迫,受金钱诱惑,出任杀手。事情虽然简单,但由于他自始至终被人操纵,使得我们并不知道他到底是谁,真相到第底是怎么回事,从他出手杀宋到自己被毒杀,每个环节都离奇得不可思议。

  首先武士英的被捕最奇怪,武在刺杀宋的第二天,便有人到租界巡捕房去报告,而且将他在20日一天的活动都能详细叙述出来。上午几个人找过他,中间出去几次,晚上几点走的,什么时候回来,结帐离开等等细节都由国民党的报案人详细讲述,而嫌疑的理由竟是他向同室房客借了一毛车钱,还回一元钱,声称要发财。而且报案者甚至拿来据说在武住处发现的应桂馨的名片。而更奇怪的是,巡捕房没有采取行动后,出现第二个报案人举报应桂馨,而将应抓捕后,已经得到应被捕消息的凶手武士英,竟主动跑到应家去报信,自投落网。杀了人,不逃避,不躲藏,大摇大摆地吃酒嫖娼,甚至当同犯被捕,幸免擒获后,(据报刊记载:应被捕时,武也在场,经一李姓先生劝说,去应家报信。)犯案本人去通风报信,明明是他自己应该闻风而逃。真是脑子进水了?还是有人操纵?当武前脚进应宅,后脚国民党人就引领着巡捕包围了应府。当时应家有二十多人,武并没有被人注意,又是在后来江苏都督委派专门督办宋案的国民党人陆惠生把他从人群中指认出来,而武当时即供认不讳,承认是杀宋枪手。所有这些细节,简直无法解释,可称无巧不成书了。

  从破案和武被抓的这些情节看,唯一能解释通的是在秘密谋划杀宋过程中,有国民党人的眼线,或者应桂馨与国民党中要人互通信息,有人知情知底。在策划暗杀时,武与多人接触过,其中有个冯姓者,据说曾任过光复军的军需长,此人在案发后失踪。行动时也有四人以上参加,但是在武被捕后最初所供,杀宋在他嘴里好象是个简单的傻子故事。他称供:本姓本名,实叫作吴福铭,山西人氏,曾在贵州某学堂读书,后投云南军伍,被裁来沪,偶至茶馆饮茶,遇着一陈姓朋友,邀我入共进会。晚上,同陈友到六野旅馆寓宿,陈言应会长欲办一人。我问他有何仇隙?陈言:“这人是无政府党,我等将替四万万同胞除害,故欲除灭那厮,并非有甚么冤仇。”我尚迟疑不决。次日,至应宅会见应会长,由应面托,说能击死该人,名利双收,我才答应了去。到行刺这一日,陈邀我至三马路半斋夜餐,彼此酒意醺醺,陈方告诉我道:“那人姓宋,今晚就要上火车,事不宜迟,去收拾他方好哩。”说毕,即潜给我五响手枪一柄。陈付了酒钞,又另招两人,同叫车子到火车站,买月台票三张。一人不买票,令在外面看风。票才买好,宋已到来,姓陈的就指我说:“这就是宋某。”后来等宋从招待室出来,走至半途,我即开枪打了一下,往后就逃。至门口见有人至,恐被拘拿,又从朝天放了两枪,飞奔出站,一溜风回到应家,进门后,陈已先至,尚对我说道:“如今好了,已替四万万同胞除害了。”应会长亦甚赞我能干,且说:“将来必定设法,令我出洋游学。”我当将手枪缴还陈友,所供是实。问官又道:“你行刺后,曾许有酬劳否?”武言:“没有。”问官哼了一声,武又道:“当时曾许我一千块洋钱,但我只拿过三十元。”问官复道:“姓陈的哪里去了?叫什么名字?”武答道:“名字已失记了。他的下落,亦未曾知道。(《民立报》 1913,3,26)

  但是报刊另外的一些报道,证明武并不是一个如此愚笨之人,他曾经“ 生计极萧索,时出向上海名人乞募川资”。(《民立报》1913年3月25日。)也“曾代人销售肉桂三支,偷取两支,又将其一支之售价百数十元吞没,复经告发,为法公堂拘获讯实,拘押一月了事”。 “又有人见其时时往来沪,宁,忽对人自称参谋员,忽又自称参议员”。(《民立报》1913年3月27日。)频繁来往上海和南京,所干何务,大可怀疑,而自称议员,参谋,肯定不是倒古董吧。从此来看,武并不是象后来给公众的一副愚傻形象,他作为一个读过书的军官,参加了辛亥革命,他到上海后的社会关系一直没有弄清楚过,北京政府当时发表的一篇声明讲,武士英是黄兴的私人,不知证据何在。不过武在被捕后表现一直很从容,没有任何害怕和罪犯的心理特征。他被带出法庭受审时,居然沾沾自喜地说:“我生平未曾坐过汽车,此次因此案而坐公司车,也是一乐。”他的口供也反复变化,让人看不到真相。刚被捕他表示根本没听说过和不认识宋,甚至杀的谁都不知道。但是马上就供出应指使他去杀宋。

  而在一星期后的法庭上,他全面翻供。下面我们看看他的表现。

  当时堂上第一证人吴福铭上堂,先由侃律师诘问,互为问答。

  侃问:汝何名?

  答:我叫武士英。

  侃问:汝是何处人?

  答:生长山西龙门。

  侃问:向在何处?

  答:在贵州学堂读书毕业,即来上海。

  侃问:做何生意?

  答:贩卖古董。

  侃问:何时来沪?

  答:时时来往宁,苏,沪间,不记时日。(奇怪处)

  侃问:住何处?

  答:六野旅馆。

  侃问:你知陈玉生其人否?

  答:乃系陈易仙,本不认识此人,后在茶寮中谈话始认识。

  侃问:你向不认识陈易仙么?

  答:不认识。

  语至此,武忽作凶悍状,大声言曰:此次杀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人。在接下来的询问中,武还否认见过应桂馨,又再次重复杀宋一人所为。在原告律师问后,被告沃律师接着询问,而观其问话,竟是帮助认定武所说的由他一人杀宋的说法。

  沃问:光复时尔作何事?

  答:在云南巡防营第三营当哨官。

  沃问:尔从前即关心政治否?

  答:我在贵州时即甚关心。宣统元年,被贵州官吏镣铐递解,我仍在镇远关逃走。

  沃问:尔当时所犯何案?

  答:因我在校毕业后私自征兵一营。

  沃问:后来尔至何处?

  答:四川至云南。

  沃问:何时至沪?

  答:不记得,我常常往来宁,沪。

  沃问:宋教仁是尔所杀?

  答:是我一人杀的。

  沃问:尔何以要杀宋教仁?

  答:因宋系四万万同胞之罪人。

  沃问:尔何以说他是四万万同胞之罪人?

  答:他做农林总长尚做不好,现在他竟想做总统,这还了得么。所以我要刺他。

  沃问:尔知宋为国民党何人?

  答:宋系国民党会长。

  沃问:是何处会长?

  答:系国民党全国总会会长。

  沃问:尔知国民党是何宗旨?

  答:二次革命,推翻中央政府。

  沃问:尔何以知道要推翻中央政府?

  答:即如现在江西,尚不服从中央命令。

  沃问:尔于中央政府如何?

  答:我很爱助中央政府。

  当后来问到与应关系,武又一次说全是他一人杀宋,与应不认识。后来法官问他:尔称蓄心杀宋已久,在何时?一年前乎?两月前乎?武答:两月前。法官问:尔知前后口供不符否?武回答:知道,但我此次皆说真情话,前次所言多假。(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248—250页)

   从武士英的供词看,他肯定受到外界的影响在做伪供,虽然他最早的招供也不见得是真实可信,但后来的供词实在太离谱了。我们尽管不知道幕后的黑手是谁,但从武的话中,可以看到其用心。其一,替应桂馨脱罪,其二,把人们的视线转到北京政府,似乎他的行为是替政府除害。这个背后的指使人有可能是帮会组织,为应解脱,但为什么让武转移目标向北京政府,就很让人费解了。

  应指使武去刺杀宋,很显然做了一些防范,他是青洪帮头号人物,帮助孙中山组织过卫队,什么样的杀手他找不到,确从大马路上拉来个杀手,他考虑的是不把刺宋与自己的共进会联系,同时他以他前革命党人的身份,也避免和国民党牵连。但是他的防范看来没有起任何作用,这可能是他并没有防范的人把他出卖了。从破案的情况看,他没有防范的正是国民党中人,而反证的结论则是国民党中有人对他的行动知情。

  武士英的种种行为似乎被神秘的力量控制着,他的背景一直没搞清楚,他的被捕是个谜,他的供词是个谜,而他的死更是一个谜。武是在被引渡到中国法庭,预审前一天突然死亡,而整个事件一点线索都没有,谁有这样大的本事,武到底知道什么秘密,非要灭口,至今没有答案。可是如果根据地当时条件和背景看,有本事不露马脚在军营中致武死地的人是陈其美等人,而灭口大概是担忧武说出有可能引起外界对陈产生怀疑的线索。

四 青帮应桂馨

四 青帮应桂馨

  现在我们谈谈宋案最重要的罪犯应桂馨其人。青帮大佬应桂鑫原名夔丞,浙江宁波人,他父亲本是个石匠,因在上海包工致富,后改经营地产,成为当地有名的富翁。应小时候也念过书,据说中过秀才,并略通英文,还当过教师,但应桂馨天生不安分,从小挥霍成性,好结交,他父亲的资财都被他用于交朋结友,因此江湖上颇有人气。他一生没有自己聚揽很多财富,倒是把家底折腾光了,这从他死后家里并无什么财产可知,他两个儿子在他死后生活清苦,都在十几岁赴上海学徒打工,其中一个改名朱学勉,后来是宁波地区著名共产党人,另一个应野萍成为上海画家教授。坦率地讲,青帮那样的组织虽然是黑社会,但盗亦有道,这种组织有自己的公义和道德,而成为大佬的人,通常有仗义抒财,胆大妄为等名望。

  年轻的应桂馨到上海,不久就结识了清末上海帮会最出名的人物范高头。此人原名赵阿室,原是个撑船的苦力。他自恃人高马大,最爱帮人打架。洋人的铁甲火轮当时很神气,在中国内河横冲直撞,有一回,一外轮在黄浦江中撞沉一艘满载驳船,外轮竟不当回事,开足马力就要走。赵带领许多中国小船靠上去,找外轮算帐,后中国船工与洋人交涉,终于使洋人认输赔偿。此事传开后,范高头之名开始叫响,他的原名反而被人忘了。范高头成名后,不再满足于靠撑船吃饭,当时沿江一带许多人都靠偷盗洋人船上的货物发财,范利用自己的名气把这些人组织起来,把小偷小摸变成整批整船的大偷大摸。他们的主要手段是将给外国货轮装货卸货的中国船故意弄沉,再利用黑夜把货物捞上来,然后拿出去倒卖。那时赚钱的买卖是鸦片,故运鸦片的船是他们的主要目标。后来范的生意发展到从偷鸦片,倒贩鸦片,再到开烟馆卖鸦片的一个大的帮会集团。手下有数千人,成为威震上海滩的一霸。应桂馨与帮会搭上关系,以认识范高头开始。当时有个祥园烟馆是范所开,应整天泡在那里,因此与范结识,很快就成了范高头最得力的助手,后来应桂馨正式结拜青帮湖州帮李徵五为师,排“大”字辈。

  在以后因走私中,范高头在江苏海门与巡江缉私营发生冲突,双方开战,帮会因杀死清兵被官府通缉,不久范被拿获正法。范做下大案后,其党羽四散。应逃避了一段时间,花钱捐了一个候补知县,投到江苏督练公所总办袁树勋门下。应很会办事,又相貌堂堂,难得的是他还能说几句英语,很为袁赏识。不久,袁还破格委任他为江苏官办印刷局坐办,并批给5000两官银作为开办费。谁知等钱一到,他整日花天酒地,不务正业,待银子花完,事没办什么,觉得无法交待,竟一走了之。应从袁树勋那里跑出来之后,先到河南,想经营古董,生意没起色,最后被迫回家乡暂避,其父怕他再到外面胡闹,给了他5万银元,他在宁波办个新式学堂。说来也巧,学校办起来,不久族人告他占用族祠公产,闹起纠纷。该校教务主任因事来上海,碰到好友陈其美谈到此事,陈其美那时正在发展革命组织,对帮会人员极为注意。陈得知应在会党中有影响,便有意结识,主动出面帮应调解校产事宜,应由此十分感激,加上双方情投意和,结成密友。

  陈其美通过联合青洪帮反清革命,具有重要意义,自此打开长江中下游的革命局面,而陈也因为得到青洪帮这一强大民间力量而地位骤增。他和蔡元培,宋教仁等成立了同盟会中部机关,成果就是促成了武昌起义和上海光复。而陈在从事反清革命活动时,经常住在应桂馨提供的自家住宅。应家房屋三十余间,成了革命党人的秘密据点。于右任等也曾住过。当时陈自己参加了青帮,而应也参加了同盟会。陈当时主要依靠的帮会人物就是李徵五和应桂鑫师徒。上海光复前,帮会凭借自己独特的组织网络和社会关系,为革命党人侦探情报,提供保护,甚至捐钱输财,提供革命党人的避难所和秘密据点;上海光复之战,帮会更是革命党人的坚定盟友和有力臂膀。他们追随革命党人说服地方,争取各界,并自告奋勇组织敢死队,攻打江南制造局等武装暴动,至少有几千帮会成员参与战斗。上海光复后,当时革命阵营中两大势力派别。一是光复会,一是陈为首的同盟会,帮会竭力支持以革命党人陈其美为首的沪军都督府,甚至可以说陈其美是在帮会头目武力胁迫与会者这样一种极不正常的情况下才当上沪军都督的。陈其美在帮会势力的支持下成功地夺取了上海地方政权。袁克文(注:字寒云(1890-1931),青帮大字辈,袁世凯二子。)曾说:“辛亥年上海举义时,我们青、洪两帮都有贡献,青帮是李征五,洪帮是徐朗西。”(转见陈惕敏:《我的老师袁寒云》,《旧上海的帮会》,上海人民出版社)

  应跟随陈其美投入革命后,非常卖力,做了很多革命工作,光复上海之战中,他亲自率敢死队,攻打制造局。因此上海光复后,陈其美任沪军都督,非常重用青洪帮的哥们,李徵五被授少将,另一个青帮大佬刘福彪也带兵授命沪防重任,但最受信任和重用的是应桂馨,这不仅应较早具有了帮会与同盟会会员的双重身份,而且是上海帮会中与陈其美过往最密的一个。应先被任命为陈身边的谍报科长,当孙中山从海外归来到上海,陈派应直接负责接待和保卫孙的任务,可见陈其美的信任。孙中山由沪赴南京的具体保卫工作也是陈其美安排应桂馨担任的。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特任命应为卫队司令,并令其在上海组建卫队随同前往南京。

  本来应桂馨受到如此重用,甚至取得孙中山的直接信任,革命成功后,他个人前途应该很不错。但他身上江湖气太重,身上流氓习气一时难改。他当上孙的卫队长,负责警卫,对来访孙的亲朋故友开始还较客气,后来人来得多了,他时常看人下菜,有时对客人恶语相向。孙中山对此并未深究,看其不适合这种工作,仅将其改调临时政府庶务长,这个职务挺重要,据应后来自言,下面管十二个科。谁料他并不买账,无理取闹要将他从上海带来的卫士带走,显然是他从上海带来的帮会伙伴,其中有的卫士不愿离开,应竟用武力威胁,事情闹到这种地步,加上应在日常有贪贿行为,在临时政府即将解散时,孙中山打发他回了上海。应自己则说,他是在临时政府工作完了后,才离开的。

  宋案后,很多人凭借洪述祖和袁世凯有些私人关系推断袁为幕后指使者,殊不知,直接雇佣杀手的应桂馨虽然是帮会身份,确是个货真价实的革命党人,而且曾是最受信任的党人,孙中山的卫队长,南京临时政府的庶务长。如果仅仅以私人关系推断,应桂馨和陈其美,甚至孙中山的关系,可比与袁世凯与赵秉钧的北京政府关系渊源要深得多,密切得多。这确实是个疑点,应与革命党人有多年战斗情谊,特别与陈其美,关系密切非同一般,他与革命党上层人物也多熟悉,难怪宋案发生后,有人讲是革命党杀革命党。

  显然不论应桂馨是否曾参加革命,其主要生活内容仍是帮会格调,他的生活是每日花天酒地,夜夜妓院寻春,烟赌毒都沾,他干惯了图财害命,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这些勾当,不过由于身份地位的提高,从事更复杂更高一极的犯罪活动。应回到上海后又投身青洪帮事务中,他抓住新老政权交替时的机会把帮会组织公开化,并希望能成为与他党抗衡的政治势力。1912年6月在上海都督陈其美的支持下,上海青帮,洪门和公口联合建立一个“中华国民共进会”准政党组织。也是在陈其美鼎立扶持下,应桂馨战胜多名比他有名的青帮大佬,当选会长。在国民党控制的《民立报》上刊出中华国民共进会的广告,宣称“本会发起就各地原有同志实行联合,共议进行,以期交换知识,增进道德,维持国内和平,振兴各项实业,聚兹民气,蔚为国光”。 7月12日共进会发出布告,号召各省同志诸君,如愿担任设立支部者,既祈先就所在地点设立通讯处,并祈速派代表来申接洽为幸,随后共进会在江浙地区陆续设立了一些支部。9月,杭州机关部向帮会密集的金、衢、严、处、宁、绍、台、温八府每个县各派出调查员20人,广招会员,准备各设机关部1所。应桂馨搞了共进会, 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政治目的,只是一种招兵买马的手段,扩大会众,实质仍是帮会。在共进会成立当月,由于湖北张振武被黎元洪所害,应受雇奔赴武汉,试图策动倒黎暴动,也有一说,他收取了张振武妻子的报酬,去寻求暗杀黎元洪。但是应去武汉显然与他和前革命党人的密切关系有联系。

  辛亥革命后,黎元洪虽然是革命党人推举上台,但他其实是被从床底下硬拉出来参加者,他的底细老革命党人很清楚,对他并不尊重。而后来随着革命发展和胜利,黎的威望猛升,也逐步控制了权利,他与革命党人的矛盾加剧。特别是他借刀杀死武昌首义功臣张振武,并在湖北惨杀革命党人,激进的革命党人对黎怀有深怨巨仇。他们不甘坐视,纷纷酝酿誓欲将黎推倒。国民党人何海鸣在上海《民权报》上发表文章,号召与黎元洪反动政权作斗争。在上海活动的革命党人顾斌、顾开文、罗子常、罗子达等到鄂设立秘密机关,称“振武会”。他们一方面鼓吹社会,揭露黎镇压湖北革命党人的罪行。另方面积极与军队中党人联络,希图乘时暴动。

  应桂馨也代表共进会,参与其中。革命党人当时策动驻扎城外南湖之马队于于10月10日武昌起义周年纪念日起事。事为黎所侦破,将顾斌、顾开文、罗子常、罗子达等8人抓捕,并把二顾二罗4人在都督府前斩首示众。南湖马队得悉城内机关被破获,即有部分官兵起义,结果被黎的军队镇压,几百人被杀。起义失败,参与反黎的人纷纷逃跑。应桂馨因参与其中,被黎元洪得知,下正式通缉令抓捕,应慌忙逃回上海。

  此时,袁世凯政府正筹划解决革命后的帮会问题,江浙青洪帮由于参加革命又成立共进会演变成社会公开化组织,正是解决帮会问题中最复杂,也相当棘手的一环,特别是又卷入武汉军队暴动,这情况引起袁政府的注意,遂派出洪述祖,希望即取缔共进会,又能善后处理稳妥。洪述祖南下的同时9月29日政府发出惩治帮会的《大总统令》,宣称:“我国国体甫更,人心未定,此等秘密之集会结社若不事先预防,小之则流毒社会,大之且危及国家,应由各省都督、民政长督饬军警严行查访。各该地方如有秘密组织,意图骚乱者,不问是何名称,均即按照刑律命令解散。自解散以后倘再秘密组织,意图聚众骚扰甚或有阴谋内乱及妨害秩序各情事则刑律均列有专章,尽可随地逮捕,按法惩办。”

  政府对共进会采取了一手软一手硬的方针,对共进会活动最炽烈的江浙地区,浙江采用坚决打击,浙江都督朱瑞下令逮捕一些共进会负责人,9月下旬,朱瑞发出《解散共进会示》,认定共进会会员“莠多良少,恃众横行”,“本都督为大局安危计,为本省秩序计,所有浙江各属之共进会,决计概令解散,以弭巨患而保治安”。如有不遵,“惟有遵照大总统命令,逮捕治罪,以重法权”。9月至11月,浙省当局先后拿获共进会会员53人,全部处决。(廖大伟”论民初帮会与社会的紧张”《史林》2005年第1期)

  1912年9月,洪述祖来到上海,找到身负通缉被追捕的应桂馨。洪在上海也曾是帮会中人,这两个帮会之人,显然一见如故,非常投缘,并很快称兄道弟。洪述祖不愧是老谋深算,他在代表政府处理青洪帮共进会的处理上,对上海的共进会采取收买的软方式。洪述祖和应桂馨谈判非常成功,双方达成默契,首先洪积极帮助应解除对他的通缉令。洪又通过斡旋,解除应的通缉令。黎元洪致电国务总理称,“据程都督电,应夔丞情愿效力自赎,并担任解散共进会及武汉党徒,请将通缉原案取消”。接着北京政府批准“将应夔丞一名,特予赦典,取消通缉,嗣后该共进会如有不法,惟应夔丞是问。”这无疑是洪述祖对应个人的莫大帮助和大恩。

  在施此恩赦后,洪又进一步进行收买应的工作。洪述祖带应桂馨去南京面见苏督程德全,由程委应为驻沪巡查长,支付月巡查公费1000元,并请中央再每月解决2000元。政府给应的共进会一个合法名号,达到了一箭双雕的效果,不仅成功说服应解散共进会外省分支机构,而且将其拉拢过来为袁世凯政府所用,通过洪达到对青洪帮的掌控,洪自己的身价也大大提高。这种办事能力袁政府肯定非常满意,洪也得到更深的信任。但是象应桂馨这种帮会大佬,昨天可以和最激进的革命党人合作,今天又能和保守的官僚政权合作,并没有原则和信念,唯以利害关系和金钱做准则,引入政府,必成大患。应与北京政府的合作,陈其美是知情的,应实际是在国民党和袁政府两面投机。

  12月洪陪应北上,袁世凯传见了应桂馨,以政府名义发给他大洋三万元工作费用,应桂馨乘机要求袁世凯特命他为中央特派驻沪巡查长,建议选各省帮会中有权力者分布要地,侦察各党行为,由他总其成,随时上报。此事袁不置可否。离京前,赵秉钧又接见应桂馨,将国务院的密码本交其使用。

  应桂馨得到如此优厚的待遇,一方面与青洪帮组织的势力强大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他善于投机和表示的反对革命党人的政治态度有关。正如所知,革命党人和帮会在推翻满清时曾密切合作,但是革命成功后,革命党人获得极大声誉,不少人也得到相应政治地位和职位,而帮会中人则比较尴尬,革命党人普遍避免与他们再发生密切合作,有意远离这些名声不好的秘密会社关系,而帮会成员也很难得到公职和生路。

  在1912年9月政府发出了严禁秘密结社的通令,对他们强制打压,他们现实处境很糟糕,而革命党人不是参与打压,就是采取坐视不闻不问,回避排斥,参加革命的帮会人员变得愤愤不平,心态逐渐失衡。他们原以为革命有功,革命成功后会有所回报,可是革命成功后获得的一些权位正在丧失,得到的一些好处正被剥夺。社会不容纳他们,革命党人也跟着指责,跟着打压。如果说其他政治势力对其如此还可容忍的话,那么革命党人的态度与做法他们却无法忍受。他们曾经跟随革命党人,曾经是出生入死的盟友,可是在最需要帮助,最需要伸出手来拉一把的时候,革命党人却转过身去。革命成功后他们被边缘化了,他们没有从自己的身上寻找原因,却把怨恨聚集在革命党人的身上。他们产生了失落感,有一种被愚弄、被抛弃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他们由愤生恨,形成了寻机报复的心理。

  应桂馨后来在庭审时与辩护律师爱礼司的一段对话很有代表性,很能反映当时帮会的一般心理。
  爱:汝自己有会否?应:有。
  爱:何会?应:共进会。
  爱:为何设此会?应:因同盟会自合并国民党后,即将从前分子之青红帮等置之脑后。
  爱:青红帮是组织?应:与从前之同盟会相同。
  爱:青红帮系何种人组织?应:前清时贩盐的、当兵的。
  爱:国民党不管此种人,为何汝要设共进会?应:前清时共图革命,今国民党只顾自己做官,且反对青红帮,故设会保护他们,使有法律保护。
  爱:孙文来沪时,汝记得否?应:记得。
  爱:孙到申时,汝曾照料否?应:曾照料。
  爱:如何照料?应:其时英捕房不认为交战团体,不派捕照料,故住在法界,所有房屋器具及种种用费均是我的。
  爱:汝偕孙至宁否?应:是。
  爱:其时即派为庶务长乎?应:在沪时即委。(徐血儿等《宋教仁血案》,第270页。)
  
  上述谈话实际已经暗示了一点应内心对指使凶手杀宋的动机,应所指国民党改组排斥青洪帮,正是宋教仁领导的工作。应的这种愤恨革命党人情绪被洪敏感地捕到,并成功地通过收买把他变成政治斗争的工具。显然,民初社会转型时期的秘密帮会问题是一个复杂棘手的难题。社会趋于稳定,国家力求进步,此时的帮会因其长期积淀的习性和隋性而显得格格不入。他们虽然参加革命,但既不能与时同进,社会也难容纳,他们与革命党和社会有千丝万缕关系,也是一种难于控制的政治力量。政府用软硬兼施,各种方式,甚至收买等手段来处理帮会问题并无什么不妥,问题是政府在解决这一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如果另存私意,将其引入党争,政争,加以利用,就难免玩火惹及自身,酿起大祸,稍有不慎,就会引起政治突变,社会动荡,袁世凯政府默许了这种态势。

  袁世凯政府一方面出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固自身统治的考虑对共进会实施取缔,一方面出于解散共进会的需要又想借助应桂馨本人。如果应桂馨愿意配合,借助会长之力来达目的固不失为事半功倍之策。可问题是,在这层考虑之外,又掺和进另一层动机,袁世凯政府同时还想在南北政争上对其加以利用。他们想物色一位既能探听对方情报,又愿意为自己效力的人,这个角色由应桂馨担任比较适合。应桂馨有办法获得国民党的情报,同时也愿意为袁世凯政府效力。此时的应桂馨与国民党上层还有一定的联系,如宋教仁曾介绍黄兴将私存公债六十万(外有各种股票,时值四十余万),由应为之转抵义丰银行便是证明。革命党人与帮会毕竟关系深远,要想一下子彻底割断彼此之间公与私的种种交往显然不太现实,而正是这种藕断丝连般的公与私的交往成了应桂馨获取国民党情报的重要来源。除此之外,国民党人与共进会都以上海为活动中心,空间上的吻合也为情报的搜集带来了便利。帮会社会触角很深,方方面面均有网络,信息渠道也比较广泛,因此这些条件都为他获取得国民党情报提供了方便。

  应桂馨攀附一个新靠山,投靠一个新主人。而且表现得积极主动,格外卖力,千方百计要立功立业。应桂馨表示从今服从政府,“ 情愿效力自赎”。应桂馨想巴结新主,新主与国民党是政治竞争对手,自己与革命党人又存有报复心理。在这种关系之下,加上有人故意利用这种关系,一再纵容帮会已有的报复心理,洪述祖这个小人则是把此做到极端,在处理青洪帮过程中,洪述祖所扮演的角色非常关键。他是袁世凯政府与应桂馨之间的联系人,对应桂馨来说他是中央代表,对袁世凯政府来说他对情况最知情,给予他很大相宜行事权力。他利用公务之便,在把黑社会介入政争和最后失控起了决定作用。

五 阴人洪述祖

五 阴人洪述祖

  北京内务部秘书洪述祖(1859—1919),无疑是宋案中的关键人物,要说此人可谓才子能人。洪是江苏武进人,原名荫之,亦作荫芝,号观川,另有若干别名。清代著名学者洪亮吉的曾孙,其名述祖,有继承先祖遗风之意,他的儿子便是哈佛毕业的现代戏剧大师洪深。述祖文学之才出众,诗文俱佳,能英文。本来他是块读书的好料子,但科考不顺,仅得乡试附贡,后捐了候补道,进入官场。也算世事造化,洪没有克承先志,反学了一身吃喝嫖赌的不良品行,投机钻营,贪财纳贿的本领。

  他早年曾在台湾巡抚刘铭传处任幕员,很中刘意,刘颇倚任之。谁知借机他贪心大起,假公济私,“ 购械吞款”巨万,事败露,本拟将他治以军法,述祖费尽心机,贿刘之私人斡旋,才得不死,下狱三年。从台湾归,洪混迹上海,曾以律师,翻译为业,但名声欠佳。洪并不甘心乡野,利用各种关系继续在官宦中钻营。李鸿章之子李经方外放英使时,曾拟议他充随员。将行,李辞行拜会军机大臣瞿鸿机,李以名单呈,阅至洪述祖。瞿惊然曰:‘此巨犯也,国人声罪而致讨之,君与同事,独不虑腾笑外人,贻君一生之玷乎?’李经方归即辞退述祖。

  述祖后又曾任湖南巡抚俞廉三文案,也因贪污被革职。后来归籍复捐知县,到张之洞两湖总督府去钻营,担任汉口清文局坐办,不久因“ 勾通洋人盗印地契”事发,被张之洞逐出鄂境。之后再“复捐候补道,至北洋候补,督办矿务,又因私借洋款,盗卖矿山,为当时总督陈夔龙参奏革职,永不叙用,其考语为胆大妄为”。(《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29日。)洪述祖多年游走各高官幕府,想必是有一定才学,不乏精明强干,四通八达。但一旦任事,就犯案贪奸,在官场可谓劣迹斑斑,胆大妄为,这种人各朝各代都有,有才无德,办事无原则,唯利是图,在任何职位上都是颗定时炸弹,但他是怎么和袁世凯挂上瓜葛的呢?

  有一种说法,说洪述祖是袁世凯某姨太的近亲,因之将洪列为袁的嫡系,甚至仅凭此就将杀宋的背后指使者直言袁世凯,这种望风捕影是站不住脚的。且不说洪是否与袁沾点亲,袁共纳有妻妾九人之多,如果与之沾点亲的人都是亲信,都要提拔当官,袁就别当他的大总统了,即使清末,有名望的政治家的政治道德也没那么低下。另外,袁的妻妾中并无洪姓,此说多为民间传言。洪述祖在民国初建的政府出任内务部秘书,并不是靠裙带关系,到是凭功论赏,顺理成章的升迁。

  辛亥革命武昌城一声炮响,政局混乱,人心慌慌,给混迹幕僚几十年的洪述祖一个大机遇,当时居住上海有个政坛关键人物赵风昌,赵曾是张之洞幕府的首席幕僚,多年跟随张的左右,国内情形、政治军事了如指掌,见多识广,名声显扬。他不仅对古典精通,对新学颇有研究,后被张之洞推荐到沪举办洋务,并且关注政局,他接触江浙两省的士绅方方面面,与江浙立宪派实力人物交往尤其密切。比如张蹇,两人交情深厚。张从南通来到上海,每次肯定住在赵家。而状元张蹇则曾是袁的老师,也是袁最看重的朋友。两人社会名望极高。上海光复后,赵和张都表示支持革命党反清,因此革命党和立宪派都尊重他们和支持他们促成南北政界的沟通。

  说来也巧,洪述祖与赵到是有亲戚关系,也是在汉口张之洞门下时的老相识,洪在汉口犯案时赵风昌保护过他。袁世凯亲信赵秉钧知其事后找到洪述祖,通过洪私函致赵风昌,探听动静,谋求和谈。当时武昌战事胶着,赵以此函与黄兴等革命党人商量,黄等皆认为“今日但求覆清,以行共和,不战而胜,奚不可为,且足补南军之拙,惟当得其人而语之耳”。于是,赵凤昌成为南北双方的正式联络人,并推举与袁和自己都熟悉的唐绍仪为北方代表,南方推举伍廷芳为代表,后来唐和伍的南北议和会谈最初就是在赵家举行的,因为赵本人患病,不能下楼,大家为了迁就他,就到赵的私宅惜阴堂去开会或商议。赵在其中,即和南方人物商议,也通过与洪述祖与北方袁政府电报联系。

  洪涉身和谈秘密,尽得先机,他根据赵凤昌的授意,拟就一份以裕隆太后名义颁发的诏书,给袁世凯备参,内容提到“ 朝廷弭兵安民,所议宪法,但求中国土地人民多所一全,无论君主立宪、民主立宪,余与皇帝均乐观厥成”。暗示清廷退位之可能。11月18日,在袁内阁组成的第二天,该草诏经袁授意,由唐绍仪转交甫卸任的前内阁总理庆亲王。但是摄政王载沣看后,没接受这份草诏。11月21日,洪述祖密电告赵凤昌,述及此事,并言袁世凯“即以此宗旨奏请施行,倘不允,以去就争之”。电中还提到了“事机千载一逢,南中切勿松动,惟到沪议员,殊难其人。以少川(唐绍仪)来,南中人愿否?”(马铭德《辛亥革命与赵凤昌》<历史教学> 2003年第7期)洪拟的诏书和他的沟通活动,深受袁的赏识和赞赏。洪述祖在武昌起义后积极投入到南北议和谈判,并起了重要作用。

  当清廷倒台后,袁的首届政府,唐绍仪原打算提携洪出任国务院秘书,可能因对他以前劣迹有所耳闻,后改任内务部秘书,洪的迁升,论功行赏,还是合乎情理。洪与袁世凯和赵秉钧的私人渊源并不很深,只是在辛亥年通过南北和议他才进入袁亲信圈子,他傍到袁赵这样的权势新主子,格外卖力,急于争宠立功,拍马逢迎。在宋案发生后,章太炎公开批评袁近搀陷小人而误大事,得到官场普遍认同。

  袁世凯,赵秉钧都错看了这个新进之徒,将其视为亲信,委以重任。他们看到洪的才能和功绩,忽视洪的贪财敛钱,胆大妄为等恶劣品德。1912年初,民国政府成立,任职内务部的洪述祖很快就参与了一个重要事务,即处理随革命高潮而发展秘密帮会泛滥成祸局势。辛亥革命时期,参加革命的不仅是革命党人,其中很多秘密会党参与,革命党人与帮会曾是反清排满的盟友,携手渡过出生入死的漫长岁月。从1895年到1908年,革命党人发动的大小十余次武装起义,基本都是通过帮会而起,帮会几乎无役不从。在革命成功后,这些帮会组织急剧扩张,并且恶性爆发,一些帮会以为赞助革命有功,变得肆无忌惮,为害地方。他们不仅遍设码头,抢占地盘,还干涉地方行政,私设公堂。至于会匪勾结,帮会械斗,洗劫市场,越货杀人,强索钱财,强迫入会,更是比比皆是。帮会横行,不仅危害社会,扰乱治安,引起民众强烈反感,同时也损害了新政权的权威,削弱了社会控制机能,是处于执政地位的袁世凯政府面临急于解决的问题,很快政府就发布了严禁秘密会社通令。

  在这些帮会中,上海的青洪帮则是最大的组织。革命党人陈其美进行反清时,最主要就是联合了上海青洪帮势力,并依靠它奠定了自己在革命党中的显赫地位,借助青洪帮力量成功光复上海,并当选上海都督。民国成立后,在陈的支持下,青洪帮组织成立《中华国民共进会》以使它社会公开化和进步化。会长正是与陈其美有很深交情的青帮大字辈应桂馨。该会成立后。在江浙地区陆续设立了一些支部,广招会员。不久,应桂馨还卷入武汉黎元洪和革命党人张振武的冲突中,应本人也因策划黎的马队暴动受到政府通缉。

  1912年9月,袁政府下达了禁止秘密会社的通令,针对青洪帮公开改变成共进会这一棘手难办情况,时任总理的赵秉钧就选派了出身帮会(洪述祖系青帮大字辈,见沈云龙《暗杀宋教仁的要犯洪述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辑之《现代政治人物述评》中卷,119页。)、熟悉南方情况的洪述祖南下江浙,一方面巡察严禁秘密结社通令之落实,另一方面处理共进会的事务。1912年9月17日洪述祖拿着张绍曾的介绍函到上海去见应桂馨,成功收买了应桂馨,并利用公务之便,居然和青洪帮结成了罪恶的利益联盟。而他们的联盟很快就卷入一场政治纷争中。

  1913年初,民国的政治上正发生一件大事,就是宋教仁领导的国民党代表在国会选举中赢得大多数,此次国会选举是中国首次全国性选举政治,人们普遍欢欣鼓舞,虽然选举中也出现作弊现象,使许多人大失所望,也引起不少选民的反感。但是,有数千万选民参加的国会选举,是全国范围内的一次民主大演习,人民有权利决定国家事务的观念得到进一步传播。

  担任了国民党代理理事长的宋教仁也成为政治新星。并成为全国最引人注目的政治人物。他成功地改组国民党,并赢得选举胜利,个人威望也达到顶点。他满怀信心地准备组织国民党内阁,实行他的政治抱负。虽然国民党竞选的胜利,但是,在国会如何开法?宪法如何制定?很多现实政治问题仍在激烈地争论。这时由于一些国民党员受胜利冲动刺激,发表了《欢迎国会团宣言书》,并登报宣传,倡议国会自行召集,先开预备会议于上海,再举行成立会于南京,认为这样可以保持立法机关的安全,预防北京的干涉,使议员可以自由议定宪法,选举总统。

  这引起社会不小震动,袁氏北京政府也很张皇失措,力求消弭之策。首先出来替袁世凯说话的是原同盟会会员孙毓筠。他发表反对迁移国会的通电说:自行召集国会,自行择定国会地点,即是变更国都地点,欲假国会之力,迫政府使必迁南方而后已。自孙、黄入都后,南北意见已洽,今倡此议,徒今南北人心又生一重恶感,影响所及大有全国分裂之忧。针对孙毓筠的通电,激进派进行批驳,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论战。
  
  上海欢迎国会团成立后,曾派出代表到各地活动,并得到各地革命派的激进分子的热烈响应,继上海欢迎国会团之后,在北京成立了国会地点研究会。袁世凯政府也采取了措施,破坏欢迎国会团。通过孙毓筠收买了北京国会地点研究会赴上海代表石寅生,让石到上海去活动,解散欢迎国会团。同时派出了从南方收买应回来的洪述祖再次南下,从事破坏欢迎国会团的秘密活动,当然这也暗含打击政敌,包括宋教仁如果成立政党内阁,将威胁袁世凯的总统权力和赵秉钧总理的职位等说不出口的目的。而刚被袁政府收服的应桂馨则成为洪从事秘密破坏活动最可依靠的伙伴。他们从事鼓吹舆论,秘密收买报纸等手段,为北京政府做地下活动。如收买《民强报》,这一计划几乎成功,应趁该报社经济窘迫之际,提供资助,时任总编把应看成国民党方面的人,一再称其为“吾党伟人”而感谢。但也正是应的帮会系统介入,很快这种秘密政治斗争演变成造谣中伤,阴谋陷害的流氓政治色彩,最后走向政治暗杀的轨道。 六 解读密电函
            应桂鑫的共进会会长转化为“巡察长”,严格讲并不是青洪帮转化为袁的特务组织,只是对应的个人收买,利用。在民国初,因为政局混乱,政府对推翻清朝的革命党人普遍采取这种滥发头衔,官位的现象,什么这个使,那个员的帽子满天飞,孙中山本人也被封了全国铁路督办,批了不少钱。共进会的另一个大佬张尧卿,他曾陪应去北京见袁世凯,也搞了个征蒙团的虚职,领了大量经费在上海挥霍一空。应的青洪帮组织并不受政府控制,主要通过洪述祖进行情报合作,但是象青洪帮这样的组织,它利用自己的帮会网络为各种政治势力服务,他们可以参加革命暴动,反对政府,也可以为政府服务,打击政治亦见者,但同时帮会也是个双刃剑,随时会为权利和金钱变换立场,历史上这种帮会翻云覆雨的两面性屡见不鲜。            杀害宋教仁由于青洪帮的介入具有特殊的复杂性。但案情破获得如此迅速又很反常,而且竟然同时将记录犯罪的大量电函同时缴获有些奇异。特别是连应写给洪的许多密信都留有底稿,洪给应的电函下面也有应桂馨亲笔注释说明,似有意留底。应是黑社会老大,又做过谍报工作的人,毁灭犯罪证据是个常识,在洪给应的信中,有的已经注明“阅后付丙”,即烧掉,都保留下来了。这种举动让我们对应有“双面间谍”的怀疑。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们有机会读到这些秘密文件,宋教仁刺杀案的最重要证据就是洪述祖与应桂馨的一系列往电函,从这些已经公开的有限电函中,虽然缺少应发给洪的大量情报电函,但基本上可以窥探出杀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这些查获的电函,一直被视为袁世凯、赵秉钧是幕后指使人的最有力证据。但仔细审视这些证据,不难发现,光凭这些电报信函本身,尚不能作出如此严重的结论。            下面先将部分重要电函做些解读,每封函电下,括号内由本人加以注释解读。电函原文引自《民立报》1913,4,27临时增刊。            第一部分 洪,应关系建立            1912,9,17张绍曾致应函            夔丞仁兄大鉴:敬启者,前上函电,计登忏阁。每忆道范,时切神驰。京师自孙,黄惠然而来,与大总统握手言欢,社会之欢迎日有数起,是为南北感情融洽之证,不胜为民国前途庆。兹有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先生南下公干,因不知台端住址,特函介绍。洪君于民国之建设,多有规划,当道咸依赖之,倘来造访,或有就商事件,务请照拂一切,裨益大局,不胜感企之至。弟张绍曾鞠躬            (张绍曾,青年被选派到日本士官学校留学,学习炮兵科。在日本和同期同学吴禄贞,二期同学蓝天蔚志同道合,结下了深厚友谊。他们三人学业优异,在留日学生中被称为“士官三杰”。
            张绍曾在1907年与吴禄贞、蓝天蔚一同加入了同盟会,还当了辽东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后任北洋军20镇统领,并关注全国政治形势的军中政治力量状况,待机行动。辛亥革命后,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任命张绍曾为绥远将军兼垦务督办。他与应有旧交。文中点明洪“当道咸依赖之”,所言“就商事件”当指洪授命处理共进会事宜。洪请张开此介绍信,已经有收抚应之意。)            1912,10(日子不详)洪致应函            夔臣老弟足下:别后二十日到津,二十二日入都。张绍曾早已出京,吾弟手书只好交邮局挂号寄去矣。中央加委一层,总理甚赞成,矣后弟见大总统后再定。京中报馆前说四家,请开名目。吾弟可告前途,来通机关。究竟京中设共进会与否,希明白告我。吾弟手函,望补寄,因要叙勋,非如此不可也。嘉兴李女士事若何人?手颂大安。小兄述祖手启。            致前中央特派员内务部洪述祖复电:顷自浙回,函电均悉,详情另复。夔叩            (此函证明洪以中央特派员身份在上海成功收买应,所商秘密合作,保留共进会,“中央加委一层”可能指应拟被授予江苏驻沪巡查长,应希望为“中央驻沪”名称。            其中“吾弟手函,望补寄,因要叙勋,非如此不可也。”联系应报送中央材料有自己的革命简历,洪提出代应请勋诱惑,而后来的“毁宋酬勋”事出有因。)            1912,10,29 洪致应函            夔臣老弟足下:二十三日到京,于二十四发电,用川密本,不知足下能查得明白否?连日为足下事,请大总统特下教令,又请黎副总统取消通缉之案。幸目的均已达到,兹将程督转来黎电,录请查阅,即此可见鄙人之苦心矣。至大总统听见鄙人陈述各节,甚为许可,日昨传谕,嘱鄙人函知足下,将各项成绩,可以办至若何,具一条陈前来。比如共进会成之处决无扰害治安一项。如裁兵可以省饷为一项。种种界限手段效验,由足下自具说帖,寄由兄处转陈,大总统可以据此任命,或委任。缘说歹话人多,有此则大总统易于措辞也。连前之表叙革命时一书。分作一淘寄来更好。手颂勋安。愚兄述祖手启。            再前信系公事信,此再加私函。            一 蟹到,谢谢。惜已死过半,不便送总统,仅检两大篓与总理而已。            一 程都督相待甚好,相期甚殷,吾弟必须格外做脸。            一 张绍曾早已出京,足下之信加封邮寄。伤未接伊回信。            一
            最好吾弟来京一行,可用电来说其所以然,(此电止说此事,不夹别事及私事)由示转程,或者能稍发,亦未可知。大总统前说允发,而日来大借款不成,京中穷极,应须原谅,            以上请笔复为盼。两知。
            (该函透露信息很多,1洪和应开始用密电联系,并且提出私下进行秘密联系,将帮会秘密社会交往一套引入公务关系。2洪尽力为应解除了通缉令,并介绍给了袁世凯,争取到任命和经费。3通过洪这番帮助恩惠应,收买青洪帮基本成功。)            1912,10,30洪致应函            前信发时,所有电文一纸,匆匆未曾封入,兹再补寄,望查阅。日来情形若?能北来一行否?至盼覆示。手致夔丞仁弟。名心顿首            南京程督来电,            北京内务部洪述祖君鉴:华密。前得敬电,当即达知黎公。兹接复电文曰,有电悉。应夔臣既愿效力自赎,亦能担保共进会无违背法律,扰害治安之事,且赶速设法解散武汉党徒,是其悔过自新,实为难得。尊处办法极是,瞥处以前通缉之案,自应取消。除通电外,特此奉复。元洪宥等语,特闻。程德全沁印。            (应桂馨和洪曾一起到南京见程,据陈其美说,应去南京前给他去过电话,怕自己安全没保障,陈给程打了电话了解情况,并替应说情。值得注意的是陈知道应,洪之间的联系情况)            1912,11,1洪致应函            夔臣老弟足下:前在京发一快信,谅已收到。吾弟来信如系公言,可由书记缮楷,以便上呈,除你我私信,方亲笔也。            兹专弁刘松送上此函,望再发纪念币数枚,交伊带回为要。足下何日北上,乞示。手颂倚安。小兄述祖再行。            (洪再三让应与自己的联系分公私两途,并让专人送信,可见两人拟有秘密活动勾通,从后来联系看,主要秘密是金钱问题和关于国民党方面情报)            1912,11,29洪致应函            夔臣仁弟足下,刘松回,得手书并金银纪念币等件,谢谢。续又接到所发来函并报告文件,当即先后亲呈总统。连日俄,蒙事忙,今日国务院会议始决定三万元之款,准发。至宝山一节,陆军参谋两部尚须研究,缘颇有人为宝山运动,不独朱瑞与吾弟反对也。总统极盼吾弟速来。近日庄都督(鄙人之表弟也)到,兄嘱其为吾弟榆扬。惟接此信后,望由津浦路克日            前来,一谒总统并领款即行回南,亦无不可。务祈注意为盼。(附上总理亲笔信一纸,阅后仍带还鄙人为要)兄亦待款孔亟,欲设法加一浙江巡查长,以便与朱瑞合而为一,吾弟以为然否?手此密布,即颂时绥。小兄述祖手启            (1为应的共进会争取款项,原说五万,现正式批下三万元。2徐宝山,著名盐枭,洪帮大佬,参加辛亥革命,出任扬州都督,军长。袁极欲收买徐,应参与。1913年5月徐被陈其美派人刺杀。3庄都督,庄蕴宽,曾任江苏临时都督。4催应进京见袁并取款。5洪也想乘机捞钱,提议设一浙江巡查长,从此看洪为应争取职位,拨款等可能是与应互相配合,从中渔利因素。两人一直有经济利益。)            1912,12,11洪致应电            文元坊应夔丞:确有委任,即自行来领。何日到京,先复电。荫            (“荫”即洪另一名洪荫芝简称,此电形式估计是正式公务电形式,后来刺杀电文有几份也采取这种署名和形式)            1913,1,9洪致应函            连日未晤,当念。总理处手折已否面递?行期约在何日?鄙人明早须赴津,一,二日耽搁耳。如何情形,示我为荷。夔丞老弟足下,名心叩。九号            顷闻总理谕属吾弟,开一南边办法手折,明日面交。又言次长处明早十钟往辞为要,此次渠甚力也。大总统处或星期二早往辞为妥。小兄名心启。一月五日            (应1912年12月底到京,来年1月22日离京,在京期间洪在背后活动,见袁及赵似乎都是礼节性拜见,洪没有参加。言次长即内务部次长言敦源。)            1913,1,28洪致应函            顷间《民强报》馆王博谦来云,弟允协一千五百元为该馆本岁之资,属为一言吹嘘,兄允为加函。又属向中央说项,亦允相机办理。特函。            夔弟足下:陈文泰回寄一函,又一专函,谅已达到。手折递后,深为欣悦云。足先老弟办事甚力。对于《民强》,允月协五百,先发四个月,顷已电博谦来取矣,免汇兑张扬也。(日期不详)            (应为针对国民党破坏国会事,提出“现以文字鼓吹”手段,故收买《民强报》,私下已达成协议,并支付一定款项。原有配合“毁宋”的阴谋,在宋被刺后,洪述祖拟去上海时,表示携款给该报社长王博谦,完成交易。)
            第二部分 应桂馨与赵秉钧电函            1913,1,14赵秉钧致应桂馨函:            密码送请检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可也。            外附密码一本,上注“国务院,应密,民国二年一月十四日”字样。            (此时应在北京,应被正式委任驻沪巡查长,发给密码供报告情报使用,赵的此函是正常公务行为。据国务院一秘书恩华说:一月间上海来“应密”急电,电务处查密本,没有“应密
            ”,后到总理处取,此本封面原写“洪密”,“洪”字划去,改“应”字。事后人言,赵秘密事由内务部洪述祖等秘书办理。赵秉均解释“发给应桂馨密码电本,确有其事,各省特派人员向用密电报告,直电国务院。各密码电本,均由专人负责,应密电本,即分属洪述祖。”从洪给应电文“密码本交来”,“一手经理”可相互印证)            1913,1,26应致赵秉钧电:应密 径            洪正有事宁,苏,三十一号回淮运司,翌日来京。程督将被迫辞职,庄蕴宽誓勿自代,乞预慰程。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回面详。            (庄蕴宽,曾任江苏临时都督。洪述祖自北京到上海,洪到南方传为解散国会团事,晤应桂馨共商各种手段。)            1913,1,27应致赵函            此信附加在同月三十日给朱家宝的信中,是否寄出无查。            致赵总理函:            应上言:所事已于宁申查有实在,顷得湘,鄂回电,其中尚别有举动,奇离怪诞,十色五光,妙在运用未能一气,措置尚易为力耳。详情另密陈。中山先生同马君武先游东瀛,足见高人深致。顷读《民立》所载,适洪老伯来沪,询以究竟,彼亦茫然,幸事实相离,但既有是因,不得不始终慎之。回忆府中每有人员泄露机要,可否要求极峰于见客时,如有机事商量,总宜屏却左右为妥,则捕风捉影尽可消弭矣。浙事介人唆其机关《民权》乱吠,并令国民党之小部分张扬反对,未免患得患失,出尔反尔。然祸机已伏,发动不远,南方为天下人注目者,不得不未雨绸缪。除已会同正绅驰电中央欢迎经田先生外,以此事影响于中央,请迅赐酌裁,大局实幸。            元月二十五日《民立》专电两则:            闻内务部秘书洪述祖见袁总统,不悦欢迎国会团,说袁出巨款交伊赴沪担任解散。闻已请假,不日南行。            闻统一党魁总统府顾问王赓,假招待国会议员为名,向袁总统取洋二万元。            民国二年元月二十七日由申发            (朱家宝,字经田,袁世凯的亲信官员,与应相识,应参加运动朱家宝取代浙江都督朱瑞一事。文中提及保密一事,指洪从北京来,秘密目的为外界所揭露)            1913,2,1应致赵电:应密,东,            宪法起草,以文字鼓吹,创议于江,浙,川,鄂国民党议员,现以文字鼓吹,金钱联合,已招得两省过半数主张两纲:一除总理外不投票,似已操有把握,一系解散国会,手续繁重,取效已难已力图。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待。”            (当时国民党委托王宠惠正起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洪,应拟以文字鼓吹,金钱联合运动选赵为总理,应说“似已操有把握”当属吹牛。“解散国会”指解散国会团。何海鸣,革命党人,激进派。戴天仇,即戴季陶,国民党笔杆子,以记者身份常发文章。二人创办《民权报》)            1913,2,2应致赵电:应密,冬            国务院程经世君转赵鉴:孙、黄、黎、宋,运动极烈,黎外均获华侨资助,民党均主举宋任总理。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孙得信后,要黄遣马信赴日,重金买毁。索三十万,阳许阴尼,已得三万。一面又电他方要挟,使其顾此失彼,群壑难填,一伏一起,虽百倍其价,事终无效。此事发生,间接又间变像万千,使其无计设法,无从捉摸,决可奏功,实裨大局。因夔于南京政府与孙共事甚切,知之最深,除空言邀誉外,直是无政策。然尚可以空名动人,黄,宋则无论矣。内外多事,倘选举扰攘,国随以亡,补救已迟。及今千钧一发,急宜图维。黎使田姓来沪筹款,迄未成。            (此东,冬两报,可见应帮会本性毕露,政府与之合作的巨大风险。其有意夸大其词,漫夸海口,并提供重磅材料,他采用造谣中伤等手段,很能吸引主子,使其动心。从以后事态发展看,应一直牵着政府鼻子走,骗钱骗物。政府利用应把帮会卑鄙下作手段介入政治斗争最后自食其果。            应所言“宋骗案”系指宋教仁出版《间岛问题》一书,引起版权诉讼一事。《民立报》1913
            年5月6日刊载救炎“宋案勘言)一文说:“当间岛交涉时,遁初(宋教仁)著《间岛问题》,署名“宋炼”,驻日钦使李家驹延见遁初,阅之甚欢,遂以报告袁氏(袁世凯时为外务部尚书)。袁电李,令遁初进京,许以不次之攫。宋故以川资不足为辞。留学生编译社遂以二百元购其稿,并未兼买版权。当时同志颇有疑遁初,有弍心于满清者。遁初不得已在报纸上登一告白:有'革命首领宋教仁著间岛问题一书,为某君将去印行,因原书错误太多,故自行集资再印’之语。该社经理遂指为撞骗,向日本警厅提起诉讼,后因'版权本未买绝’,当然不成罪案。”            上述电报,赵均没回。赵自己说没见过此电报,不太可信,20日后,洪自言,与应的事务令其一手经理,有可能应所从事过于肮脏,赵不便沾手。赵和应的电函基本与凶杀无关,但应给赵的情报电函已经开始涉及宋案)            第三部分 洪述祖与应桂馨关于宋案的电函            1913,2,1洪述祖致应函:            夔弟又鉴:顷文泰快车已开,又记起一事,吴兰英处有洋帽盒锁钥一把,又白皮箱锁匙一个,请向伊索回,由邮局寄来为盼。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乃有价值也。阅后付丙。手颂台安。            (“激烈文章”最难破解,从前后电文看,是指披露孙,黄,宋等人的丑闻,但仍让人联想有杀人企图,洪老奸巨滑,有杀人心而不言明,挑唆应去干。)            1913,2,2洪致应函:            紧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弟须于题前径密寄老赵,索一数目。吴兰英已有办法否?手此,即请台安。            (“激烈举动”指诬陷孙,黄,宋的行为。提示应讨价还价,谈妥报酬,两人均贪图经济利益。从后面函电看,应手中并没有可靠证据,也没有直接与赵谈价。)            1913,2,4洪致应函:            夔弟足下: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色颇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云云。兄又略提款事,渠说将宋骗案情及照出之提票式寄来,以为征信用。            此飞函驰布,弟以后用川密与兄再用应密。缘程君下手,即多一人也。且智老手续不甚机密,此信到后,望来简电,'函到’两字足矣,或加'件照寄’三字,以杜邮局迟误之弊,手此,即送台安。            (“智老”赵秉钧字智庵。赵后来否认见过此信,存疑。赵言:“2月4日洪致应函所谓'冬电到赵,即交兄手,面呈总统’,其'面呈总统’一节,尤为虚构。各部员司谒见总统,向有该部长官带领。总统府门禁森严,来宾均先登记。本人既未领洪谒见,门簿也未见登记,其为不根之谈,显而易见。至于2月2日应经程经世转致的冬电,本总理实未曾见。”洪究竟报告袁否,从洪与袁的关系看,他有机会直接见到袁。据时任北京参议院议长张继转述北京警察总监王治馨的话“洪述祖于南行之先,见总统一次。”所以洪回京对袁有所交代,应属合理。但所有秘密目前仅限于毁害宋的名声而已。)            1913,2,8洪致应函:            夔弟足下:函电谅入览,日内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也。”承拟金印,式甚佳,请即会铸。原单附寄,云君二百早已收去,知念附闻。吴兰英已去否?手颂台安。            (“辈”字又似“案”字。宋的行踪,报刊均有报道,宋案当指宋骗案材料。洪首次催要宋案的证据材料。)            1913,2,11洪致应函:            苏省各路观察使尚未定人,兄思于常镇或淮扬分一席,然需雪老之同意电保。弟临时能一提否?倘前途不以为然,则亦密示为要。宋件到手,即来索款。夔弟心印。名不具。            信封面写:南京下关第一楼马裕春先生收下,速交应夔丞先生台启。京洪函。快。            (洪再次催要宋骗案材料。)            1913,2,22洪致应函:            夔弟足下:前由马裕处转交一信,谅收入矣,兹将各事分列:            一 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            一 以后勿通电国务院,除巡辑长公事不计。因智老已将应密电本交来,恐程君不机密,纯全归兄一手经理。            一 近日国民党有人投诚,到中央说自愿取消欢迎国会团云云,大约亦是谋利。我辈另是一路,于所图略加松紧,然亦无妨。            一 请款总要在物件到后,国会成立之时,不宜太早太迟,为数不可过三十万。因不怕紧,只怕穷也。               所须水泥已取程听夷一函,可持往公平交易,渠公司甚窘,要求现款云云。函附上。镇江关监督为好。            一 观察使一节,庄思缄已两次与雪老言之,而(空)阻力,请探其内容,急通之。            一 吴兰英迁后,即望代觅替人为盼。            一 沈佩真自称代表章,故略与言筹款一事。此刻请《民强报》速函王河屏,说款不允协已无效云云可也。我去说较有痕迹。知名不具。”            (程经世,时任国务院庶务秘书,此后应与洪两人间通电密谋,而应的电报和事务由洪一手经办。这里可能有赵避嫌的原因。庄思缄,即庄蕴宽。雪老,江苏都督程德全。从洪函看,应以宋骗案材料要款,所以才有“
            请款总要在物件到后,国会成立之时,”语。国会拟于四月召开,洪指此时把宋材料公开。)            1913,3,6洪致应函            夔弟足下:今日迭接下关所发二月二十五日各信,又接上海德顺里信,又驻署巡署信件二件。此刻内中财政万窘,而取之之法,手续不甚完好。如除邓一案,须将其反对各报先期邮寄,并如何决议办法,并可在《民强》登其死耗,方是正办。至印件言之在先,此刻既原件无有,连抄本亦无有,殊难启齿。足下明眼人,必须设一妥法(总以取印件为要),或有激烈之举,方可下手也(譬如邓系激烈似较好办)。《民强》款必肯竭力领取,惟望足下专一妥来取,不便交。(三等车车所费无几)随后属民强逐日寄我一份为盼。            (这封信件虽然没提宋案,但是最重要的一份证据,洪不愧做过几十年的师爷,幕僚,老奸巨滑,这封信就是篇杀人不见血的杰作。本人特将此信重要词意翻成白话,奇文共赏:            夔弟足下:现在政府的财政很窘迫,你从中弄钱的办法,各种手续没搞太好。比如我们要杀邓,(邓家彦,《中华民报》创办人,老同盟会员,激烈反袁,后曾被袁政府逮捕)要把他的反对文章先收集报告,再把商量如何干掉他的方法说明,最后把他死讯登在象《民强报》那样我们的报纸上,这才是标准的办事。你以前报告的有宋骗案的材料,不仅现在原件没有,连抄本也没有见到,让人出钱,怎么张嘴,也不好交代啊。你是个明白人,必须想个妥善的办法交差,当然拿来材料最好。或者趁宋有特别不轨的激烈举动,(像邓那样的激烈行为就好办)也可以借机下手杀了他。)            1913,3,10应致洪电:川密,蒸电            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三百五十万,请转呈,当日复。            (可参阅应13日函。唐德刚有一解释如下:根据洪、应之间的密电,洪许应的经济报酬,出自'公债票’。民初中国政府所发的公债票是当时国际股票市场上最抢手的股票,原因是军阀政府为急于取得债款,债票都以最大的折扣,尽快出售;等到公债到期时,由于有海关或路矿等企业作担保,还本时都按票面价值加利息计算,所以'爱国的’购债人,利莫大焉。洪述祖为应夔丞安排所购三百余万元公债票的'折扣’便是六六%,其利可知。)            1913,3,11洪致应电            文元坊应夔丞:川密。蒸电来意不明,请详情再转。荫具            (洪没见到应13日函,所以不明白)            1913,3,13洪致应电:川密            蒸电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偿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荫。            (此电洪还没有接到应要杀宋电函,因此应债票事他也没尽力。他仍在提“毁宋”,此处毁宋仍应该指利用日本材料毁掉宋的名声。但也暗含杀宋可能。关于酬勋,洪在以前提过给应争取勋位,(见前1912,10洪致应函)可能知道应很希望得到。            赵秉钧对此有一解释也可供参考。赵秉钧在通电自辩:“各证物中,最足以使中央政府立于嫌疑者莫过于3月13日洪致应电'毁宋酬勋位’一语。查《临时约法》,授与勋位系大总统特权,然向例必由各机关呈请,其勋绩不甚显著者,则开会评议,取决多数。即中央特授,亦须评决。如毁宋即可酬勋,试问应有何人呈请,何人评决?洪电诳应,岂难推定?由此可见,一切皆洪假政府名义诳诱应犯,决非受政府之嘱托。”)            1913,3,13应致洪函:            三月初九来函及十三号电均悉,别详陈于后。            一前电述将中央第一次上年九月间所出之八厘公债票,外间展转出卖,每百万只卖六十五万,云以过付之日起利。夔处亲戚刘,胡,薛三家承买,愿出六六二即每百万出实洋六十六万二千元,在上海中央所指定银行克日过付,所要公债三百五十万元,盖该三家合以各家戚友,将外国银行存款一例提出,因思临时期内见政府财政之窘,籍此补助,夔处并不扣用,乞转呈财政长从速密复。夜长梦多,日久又恐变计。夔费半月功夫,得此一案,专为补助中央财政之计,乞转言。            一裁呈《时报》三月十一日十三日,嘱令登登轮之记载,并《民立》实记钝初在宁之说词,读之即知其近来之势力及趋向所在矣。近彼在同孚路黄克强家,又为克强介绍,将私存公债六十万,由夔为之转抵义丰银行,计五十万元,(外有各种股票能值四十余万)为遁初之运动费,并不问其出入。夔处摊到十万,昨被拨去二万五,为苏浙两部暨运动徐皖军马之需。夔因势利用,阴操故纵,不得不勉为阳许。可直陈于内,以免受谗。            一
            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但事关大计,无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惟中间手续,无米为炊,固非易易。幸信用尚存,余产拼挡,足可挪拨二十余万,以之全力从此,急急进行,复命有日。            (三月初九来函估计是洪三月六日写的信,于九日到。应在读了洪三月六日的函后,心领神会,他看来是真拿不出“毁宋”的证据。正好宋12
            日到沪,遂下决心杀宋。他首先就报酬问题敲定,强硬提出买公债,然后照洪的计策,提供宋用金钱运动军队的证据,然后提出杀宋理由,再此还编造出杀宋自己要垫付二十万来操作,为争取原政府承诺的“毁宋”三十万酬金。从此看,应是自己主动提出杀人,并居然自己垫钱,应雇佣杀手武士英所承诺仅1000元。基本可判定应是由于无法交“宋骗案”的差,在洪述祖的挑唆和金钱诱惑下,使用铤而走险的帮会杀人伎俩。同样也基本可以否定这是袁,赵密谋下令的暗杀行为。)              解读密电函(之二)            1913,3,14应致洪电:            北京洪荫芝:川真电悉。要买中央八厘息债票三百五十万,每百净缴六十六万二,沪交款,先电复。             (此交易应与杀宋有一定联系)            1913,3,14应致洪电:应密,寒电            梁山匪魁,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夔            (比较奇怪的电报,应在没有得到任何认可下,已经自行派出杀手,开始施行。用“梁山匪魁”宋江之“宋”取意宋教仁,“设法剿捕”取意暗杀。成心模糊其词。让人不容易破译电文内容。)            1913,3,17日,洪致应电:应密,铣电            寒电到,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            (在应没有提杀宋前,洪已经将此事递财政部,并说可能通不过。现在特批,有两种可能,洪通过自己疏通达成交易,另外就是将此事上报特批,而批准者与杀宋就有嫌疑。洪并没忘自己从中渔利。)            1913,3,18洪致应电:川密            寒电应即照办。倘空言,益为忌者所笑。荫            (此电应该是批准杀宋的证据。但是否经过袁或赵批准,还是洪自作主张,两种可能性都有。关于袁,赵的嫌疑,我在后面文中专门探讨。本人顷向洪自作主张。一,前面提到洪已经有权一手经理宋案事宜。二,单从这份电报说,他也将信将疑,并说“倘空言,益为忌者所笑”,如他将此向上报告,也怕成笑柄。三,以前洪电文中凡经过向袁或赵报告的事,都有明示或暗示。这里说话很含糊。四,以袁和赵那样的老资格官僚,不会下批准杀一个政党领袖的命令。这种政治风险比杀宋要大得多。五,洪后逃到青岛,承认冒用中央名义之事。他曾发电云:“述祖宗旨,不过欲暴宋劣迹,毁宋名誉,使国民共弃之,以破其党派专制之鬼蜮而已。R30;R30;不得不假托中央名义,以期达此目的。”并且在其1917年袁,赵都死后被捕,他被捕后因杀宋判死刑,没有听说他指证袁或赵命令他杀宋的说法。所以从洪的为人和经历看,洪没报告,也不提批准情况,以此种方式含糊默认“剿捕”行动,擅自决定可能性大。)            1913,3,19洪致应电:            文元坊应夔丞:事速行。川劝。            (“川劝”一词很有意味)            1913,3,20应致洪电:川密,号电。            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夔            (即宋被害之日夜两点钟发)            1913,3,21应致洪电:川密,个电            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报。            (得知宋已死后发)            1913,3,23洪致应函            号个两电均悉,不再另复。鄙人于四月七号到沪,因挚内子到常扫墓,并至徐汇启明女校,挚小女入京出关下,所有一切,均矣面谈。王博谦之款,拟携票面交。手颂夔弟足下。观川居士启。            (此函系快信,于应犯被捕后,始由邮局递到。津邮局曾电沪追回,而其时此函已送交涉署。)            2005年5月,北美的学者芦笛先生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是谁刺杀了宋教仁》,他凭着敏锐的逻辑推理,提出了很多大胆的观点,否定了时任总统袁世凯和总理赵秉钧为杀宋主谋,言之有理。芦迪先生在文章中对有关电函提出自己的综合观点,特引述其下:             
            第一、赵只给应发过一封信,是给他寄密码本的,并告诉他以后有电直接发给国务院。从未给应发过进行犯罪活动的指示。当然,也不能因此排除他通过洪指挥的嫌疑。            这里顺便解释一下,“密码电本”在现代人看来,似乎是间谍的专利,其实那时是普遍作法,因为政府没有专线,所有电报都由商办的邮电局处理,为了保密,只能普遍使用密码本。不但政界普遍这么作,民间商务也如此办理。            第二、如果洪所言是实,则赵和袁都卷入了对付国民党人阴谋活动中。至少应拟议抛出“孙黄宋劣史”以及宋的刑事档案之事,赵是知道的,而袁更感兴趣并予以批准。             
            第三、杀宋是应主动于3月13日向洪建议的,此时他还没有收到洪于同日发给他的“毁宋酬勋位”的函件。此后他更多次催促,甚至一面声称“转呈候示”,一面迫不及待、自作主张地“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            第四、从通讯中并不能得出袁、赵参与并赞成杀宋密谋的结论,洪的函电从未提示这一点。因此,不能排除杀宋是洪自作主张,特别是他已经说过赵“纯令归兄一手经理”,让他全权处理与应的联系。             
            第五、洪之“毁宋酬勋”一语,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就是袁批准杀宋的过硬证据,但其实经不起推敲。授勋乃国之殊荣盛典,当昭告天下,举行典礼,万众属目,非比寻常。应不过是个巡长,即使做得天衣无缝,请问总统以何理由授他勋位?岂不是自动引人嫌疑?酬应还有其他方法,赠以厚款就是最常见、最方便也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袁何以用此大轰大嗡的笨招?            我已经在《“毁宋酬勋”考》中指出,其实那“毁宋
            ”的“毁”字在文言中是“毁谤”之意,指的是毁了宋的名声,并非“杀宋”。杀宋的建议是应而不是洪反复提出的,洪在接到应的建议前许愿“毁宋酬勋”,其实是以此催要应某答应提供却迟迟不寄去的宋的刑事犯罪证据,好在袁面前交差。            综上所述,以上函电本身,根本就不能作为袁赵合谋杀宋的证据,只能作为应、洪涉嫌杀宋的证据。(上述引自芦迪文章《谁谋杀了宋教仁》)            多年来,我们仅仅凭这些电函证据,就断定了袁世凯或赵秉钧是杀宋的后台,尤其是袁称帝后,几乎很少有人质疑过,芦迪先生的文章是近年比较大胆地从各种角度探讨了刺宋案,并提出刺宋非袁,赵的说法。确实,从一系列证据表面看,有些值得怀疑的线索,但是仔细考察电文,和根据洪述祖与应桂馨两人的个人历史背景,揭示的情况更象此二人为邀功请赏,假公济私干的罪恶行径。洪为取得袁,赵新主子的宠信,湍测主子心理,政治投机,假托中央,政府名义,进行肮脏的政治交易。而应这种毫无原则的帮会之徒,误以为找到最硬靠山,铤而走险,用暗杀等自己熟悉的行径报恩效力。            唐德刚先生也曾点明了这种看法:宋教仁那一系列对政府过激的批评,曾受到北京'某要人’不具名的反驳。袁世凯当然也会颇为不悦,而形之于颜色(皱皱眉头),这一来当然就被'善于观察人主颜色’的内侍们看到了,他们就要'承旨’办案了。在有意或无意之间,袁姐丈可能也留有杀宋的'话柄’,据此洪述祖就电嘱应夔丞'写几篇激烈的文章’;如此则应氏不但可以得到多至三十万元的酬劳,并且还可能有'勋位’可拿,勋章可佩呢。这样应就去寻找刺客了;最后就找到了一个失业军人武士英,干出一记窝囊的刺宋案来。”(唐德刚《袁氏当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从电文中显示一个直接杀宋动机是在谈妥“毁宋”的材料和报酬后,应拿不出应诺东西,在洪的挑唆下,转而起杀人心机。“毁宋”到“杀宋”有个突然的转变,毁宋阶段含有政府高层的参与和密谋,而杀宋则是当洪述祖一手经理此事后,与应两人的勾当。由于这两件事瓜葛在一起,许多“毁宋”阶段的密谋,话语都被用来解读杀宋,造成真伪难分的错综复杂的历史。几十年来各种出版物均以此系列电文指证袁,赵为宋案幕后指使人,混淆了事实真相,也很不负责任。单从来往电函这组证据看,且不说洪的孤证报告总统,总理内容都只是“毁宋”,即败毁宋的政治声誉。杀宋没有指令,没有计划,杀宋完全是应突然主动提出,主动实施,一场肮脏的政治秘密陷害,演变成血腥的暗杀,推波助澜并起决定作用的是应,洪两个小人的个人行为。            当然还有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没能得到解答,就是当应桂馨提出杀宋,洪是否报告了袁或赵,并得到批准。三方当事人都否认了此事,但是缺少可靠的证据。这也只能从其他方面各种线索中进行推理和分析。最后的疑问是,应桂馨在3月13日后主动提出和准备杀宋,是否有另外政治势力的介入,毕竟应是和革命党人关系很深的人,国民党内部的矛盾有没有影响他的行动。
            七 总统袁世凯嫌疑
            从来往电函看虽然袁和赵并没有下令谋杀,但他们对洪述祖“毁宋”即败毁宋的政治生命活动应该是知情的,并且也有怂恿的责任,而事情突然发展到谋杀宋,对于此案嫌疑者的袁世凯和赵秉骏,或许是无辜的,我们也有必要倾听一下双方的解释。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这个离奇的案件。            首先我们看看北京政府特别是袁的反映。袁于21日得知宋被刺消息,表示非常意外,即给宋教仁发一电:              “上海宋钝初先生鉴:阅路透电,惊闻执事为暴徒所伤,正深骇绝。顷接哿电,方得其详。民国建设,人才至难,执事学识冠时,为世推重,凡稍有知识者,无不加以爱护,岂意众目昭彰之地,竟有凶人,敢行暗杀,人心险恶,法纪何存?惟祈天相吉人,调治平复,幸勿作衰败之语,徒长悲观。除电饬江苏都督、民政长、上海交涉使、县知事、沪宁铁路总办,重悬赏格,限期缉获凶犯外,合先慰问。”            同时袁另给江苏程都督,民政长,驻沪交涉使,上海县知事及沪宁铁路总办发电:要求他们限期破案,按法重惩。              22日午后4时,袁方午睡初起,秘书等奔告宋去世消息,袁还愕然说:“有这等事吗?快拿电报来。”秘书捧了束电报来,是陈贻范一电,黄克强一电,江孔殷一电。袁做出极惋惜的样子说:“这怎么好呢?国民党失去了宋纯初,少了一个明白事理的首脑,以后越难讲话了。”(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中国友谊出版社
            四十七、宋教仁被刺)这时他还命秘书草拟电报,草拟优恤命令,处理宋身后事,他马上发去慰问电:              “宋君竟尔溘逝,曷胜浩叹!目前紧要关键,惟有重悬赏格,迅缉真凶,彻底根究。宋君才识卓越,服务民国,功绩尤多,知与不知,皆为悲痛。所有身后事宜,望即会同钟文耀(即沪宁铁路总办)妥为料理。其治丧费用,应即作正当开销,以彰崇报。”袁世凯电文中“迅缉真凶,彻底根究”引起舆论不少反响,纷纷引用并呼吁找出幕后黑手。            几天后,传出北京内务部秘书洪述祖涉案,程督电呈袁总统,请他饬令严拿。但洪述祖已闻风逃跑,当天内务部派出警员五人一路从北京追至天津,然后尾追至济南,也没有抓获。同时袁总统也下通缉令:“
            内务部秘书洪述祖,携带女眷一人,乘津浦车至济南,由济南至浦口。此人面有红斑黑须,务饬地方确官一体严拿!”后得知洪逃到德租借地青岛,德国驻青岛的胶州总督因为他是闻名全国的杀人凶犯同谋者,所以把他扣押起来,袁世凯派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和外务部官员亲到青岛交涉,要求引渡。经外交部多次与德使交涉,均拒不引渡。6月25日,德使照会外交部,竟言“中德并无引渡条约,势难办到。”后因爆发“二次革命”,此事便不了了之了。洪于五月三日曾在青岛发表通电,极力吹嘘他协助唐绍仪完成南京议和,建立共和的功劳,承认“冒用中央名义”,但他指责宋教仁:“借政党内容之名以遂其植党营私之计”。并且自己狡辩说:“毁宋仅欲毁其名,何得认为谋杀之证据。”
            (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中国友谊出版社 四十八、宋案水落石出)            从各种情况看,政府当时确要抓洪归案,如果洪得到过袁或赵杀宋的命令,他不应该伧惶逃跑,而是会在大人物安排下秘密失踪,也不会发生惊险的追捕。另外一条前面提过,就是洪从1913年逃跑到1917年被抓,这之中,袁因为打败国民党的二次革命,权势达到顶点,按说如果洪是受命杀宋,应该得到一定报答。比如应桂馨,他因为自己是按中央命令批准杀宋,在二次革命后,就跑到北京向袁索取报答,而他弄错了这个中央实际是洪述祖,这就可以理解他惹得杀身之祸的真正原因了。而洪在被捕后近两年里,先被判无期徒刑,上诉后被判死刑。如果他能提供是受命行事,指证袁世凯或赵秉钧,在法庭上将是最好的辩护,当时袁,赵都已经故去,没有人会威胁他说出所谓真相。可是没有这方面的记载,他最后以主使杀人罪名于民国8年4月5日被处绞刑。这从另一面证明他在杀宋上的个人罪责。他在执行死刑前给自己写了份挽联:“服官政,祸及其身,自觉问心无愧作;当乱世,生不如死,本来何处着尘埃。”            袁世凯在清朝那种专制体制下当了几十年大臣,政治权术多于民主理念,习惯独裁体制,这是非常正常的,但不能由此得出袁世凯刺杀宋教仁的结论。早在辛亥革命胜利前,袁世凯就曾秘密资助革命党的起义,袁和汪精卫私人关系很好,后来和宋的关系也不错。袁世凯很早就有经略全国的雄心,并有意拉拢革命党人,后来看到革命党人(民国后改组为国民党)要求的三权分立影响自己独裁,因此想要解决这一问题,这样解释是说得过去的。但说袁一开始就抑制国民党,并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刺杀了宋教仁,则是不符合事实的。唐德刚的《袁氏当国》认为,袁当时对宋的态度在“拉与打”之间徘徊,杀宋不会出于袁的本意。《北洋政府简史》也认为,当时袁被认为是稳定中国的不二人选,而杀宋所引起的纷争显然会大损袁的形象,老于权谋的袁不会也不必做这件事。            从宋教仁被刺杀前后看,袁世凯的行为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宋教仁被刺,是应袁世凯几次催促北上,商谈国事的电报,临离开上海的当晚,在火车站被刺的。假如袁是杀宋幕后指使人,他安排暗杀宋,应该尽量制造借口,拖延宋在沪居留的时间,以便应有下手的机会才对,为何催促他尽快北上呢?这岂不是反其道而行之。以后言之凿凿的确认袁世凯和赵秉钧为杀宋幕后指使人,结论多以杀人动机来推测而定。这无疑是走上歧途,革命党人和袁,赵是政敌,政敌之间当然有矛盾,激烈时甚至有致对手于死地的欲望,但是杀人要讲证据,如果单从动机来推定,根据当时的政治态势,那岂不是人人皆有杀人之动机。如果从动机分析,我们也能找到不少袁不会杀宋的理由。            1袁是个很有政治经验的人,又身任大总统之职,不会冒然采用暗杀手段去赌自己的政治声誉,他和在野革命党人不同,名声对他来说更为重要。在有别的办法收拾政敌之时,他用不着去使那种可能后患无穷的手段。他是将官出身,在谋事时预估失败的可能应该成了思维习惯。暗杀风险甚大,任何人都会想到“万一凶手被擒,说出是谁指使怎么办”的问题。老于权谋的袁不会也不必做这件事,他以大总统之身,犯不上去冒那个险。再者袁的政敌无数,靠暗杀能杀的完吗?袁的官场经历证明他不是政治弱智。            2国民党当时已经选举获胜,宋教仁死了,依然会有国民党的代表来做总理的,宋在国民党里和袁关系是最好者之一,如果换另一总理候选人,会更为难。此外反对党是个组织,除去一个人并不能改变政治格局,宋死后,国民党武力讨袁,结果更糟。这些道理,袁应该清楚。            3国民党内部很多人将宋教仁视为亲袁派,袁在第一届唐绍仪内阁辞职后曾有意让宋掌国务总理之印。宋曾经与孙中山在定都南京和北京上发生分歧,是宋支持定都北京。民国元年,宋和蔡元培北上迎接袁南下,由于北京兵变,宋出面做了许多工作,达成袁在北京就任总统并定都北京的结果。袁很看中宋,两人虽是政敌,但在革命党人中,袁与宋私交很好。当接到宋去世消息,袁所说
            “这怎么好呢?国民党失去了宋纯初,少了一个明白事理的首脑,以后越难讲话了。”应该是袁真心想法。宋死后,袁在各种场合说了许多宋的好话。从宋临终前给袁的话来看,也是看不出他对袁的怀疑。值得注意的是宋并没给孙中山留下片言支语,老袁拿宋开刀,情理相当说不通。            4民国初期,暗杀比较风行,但是多数暗杀活动主要由于反清革命党人斗争需要延续下来的,相对来说,革命党人采用这种方式多,当宋教仁被人提醒防备暗杀时,他甚至笑谈:只有革命党人专职暗杀,别人谁能杀我们。袁世凯从政多年,他比较惯用手法是收买,后来历史上指证他暗杀的事件很多,但多为臆测,比如,宋死当年的五月,扬州徐宝山被暗杀,也被说成袁的指使,后被证明是陈其美干的。而陈其美的被刺,也广泛被认定袁所为,但凶手和指使的张宗昌都曾是陈的部下,也是帮会之人,内情很复杂。我们的历史有一个很不好的作风,就是当认定某个坏人后,将很多坏事都推在这个人头上,让其背黑锅。袁在杀宋这案上,就大有背黑锅的嫌疑。            5从袁的历史看,对付文人,他还是很客气尊重的,即使对反对他非常激烈的文人,他一般也是采取收买,威胁利诱等手段。比如章太炎,也是革命党中的大文人,章与袁决裂,大骂袁,袁把他软禁起来,但亲下手令给军法处陆建章,内有手示八条,怎么看管章太炎:(一)饮食起居,用款多少不计。(二)说经讲学文字,不禁传抄;关于时局文字,不得外传,设法销紧;(三)毁物骂人听之,物毁再购;(四)出入人等严禁挑拨之徒;(五)何人与彼最善,而不妨碍政府者,任其往来;(六)早晚必派人巡视,恐出意外;(七)求见者必持许可证;(八)保护全权完全交给你。”有此可见,对付书生,袁是有一套的人,像宋教仁那样满腹宪政比较文的政治人物,袁是有对付手段的,完全不用搞暗杀。如果说他指使暗杀,黄兴这种革命党中的军事领袖会更让他注意,也最应该希望除去,而杀宋时,黄就站在旁边,偏去杀宋。本身就是对袁世凯为指使人的一种否定。            6
            袁世凯和宋教仁的私人关系是相当好,民国初年,宋为部长时,当宋每次见袁时,他都非常客气,尊重。另外在在宋是日本留学生时,袁就因为读宋的《间岛问题》对宋有高度评价,拟网罗门下,这曾引起宋在革命党人中的猜疑。人们常传说的袁送给宋西服之事,往往说成袁收买宋的例子,其实,这看上去更象一段动人的故事。当宋见袁时,袁见其所穿衣服非常破旧,问清宋的制服还是留日学生时代所购,袁非常感佩,特意让人以宋的身材做了一套西服送他,宋后来给袁写了很动感情的感谢信。而传言袁世凯送给他交通银行五十万支票一本,也是给他作为部长的工作费,每个部长都有,宋用了几百元,在离职南下时请赵秉钧返还政府。而据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的张国淦回忆:每日因公进府(总统府),偶谈及宋等,亦多推许之词。(张国淦
            <孙中山与袁世凯的斗争>)宋在被刺后,他本人是没有怀疑过袁的,他给袁的电报,相托依依。可见宋本人的直觉,不认为袁会干这种勾当。宋的态度可作为案情参考之一。            7最后,宋的去北京,是在袁的邀请下赴京商谈国事,宋在上海还收到袁催促其进京的电报。即使我们怀疑袁的诚意,但从技术层面上讲,如果袁安排在上海谋杀宋,他当然会希望事主逗留在上海,为什么催其尽快离开呢?            袁世凯与宋案最可能接近事实的真像,可能还是当时警察总监王治馨披露的内情。3月30日,北京国民党本部在湖广会馆举行追悼宋教仁大会,据说赵托王治馨前往解释。王说:            “
            赵、宋因政党内阁问题,颇有密切关系。自宋被刺后,获犯应桂馨,搜出证据,牵涉内务秘书洪述祖,应、洪又有密切关系。因此袁总统不免疑赵,而赵以洪时往袁府,亦疑袁授意。及前日赵与袁面议,彼此始坦然无疑。惟袁谓:宋被刺前,洪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袁答谓,反对者既为政党,则非一二人,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云。现宋果被刺死,难保非洪借此为迎合意旨之媒。”            不过袁在见报登出王的话来后勃然大怒:“如此措词,太不检点,王治馨可恶!赵总理何以任其乱说,登报后也不声明更正。”(转引自网文芦迪
            '谁谋杀了宋教仁’)
            袁的大怒可以理解,因为虽然王好象是为他辩解,但把他和洪说到一起,与宋案牵扯进去。另外赵为避嫌将他给卖了,把自己和赵的背后谈话都暴光。但从另一面分析,正因为这包含了部分真相,在反对党背后商量如何有效对付之,乃是见不得人的事,才会使他大怒,并耿耿于怀,如果是胡说,他也不会这么气急败坏,并记下这仇。后来王以贪赃罪被枪决,所贪污的也不过是区区500元而已,很有报复意思。干这种事倒很符合袁宦途出身的背景和传统帝王心态,他这种借刀杀人与暗杀完全不同。比如杀张振武,都是找借口而行之,这才象袁的手段。暗杀这种低技术含量的杀人,不像这位枭雄的行为。            另一位当时任参议院议长的国民党人张继也曾亲耳听过此话,他在晚年回忆说:“民国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偕程仲渔(克)访赵治安(秉钧)。王奇裁(治馨)亦在。王云:洪述祖于南行之先,见总统一次,说:国事艰难,不过是二,三反对人所致,如能设法剪除,岂不甚好?袁曰:一面捣乱尚不了,况两面捣乱乎?话止于此。宋遯初被难后,洪自南来,又见总统一次。总统问及遯初究系何人加害。洪曰:这还是我们的人,替总统出力者。袁有不豫色。洪见袁颜色不对,出总统府,即到内务部告假,赴天津养病。”(见《国父年谱》,第459页,引《张溥泉先生回忆录、日记》)            张是国民党元老,他晚年回忆有可能有误,首先洪在宋案发生后三月二十到二十五日逃跑,并没有南下,所以后面袁再次见洪的事存疑,但是文中还是指明,袁并不知杀宋的预谋,也没有下过密令。由此可见,袁虽然对有人捣乱深感头痛,却并不以洪建议的“剪除二三子”的献策为然,知道那会从“一面捣乱”恶化为“两面捣乱”,这种话很像袁当时的心态和语气。民国任过总理的颜惠庆,当时任外交部次长,他常去袁的办公地,他形容袁很忙,早上七点就召集人去办公室,邀请人一起边吃早餐一边办公,桌上堆满米粥,咸菜,大馒头,边吃边谈各种问题,颜还记得,一次谈到外交事物,袁说:国内都有这么多人不赞成我,还指望什么洋人。很难想象在开国伊始,袁在日理万机的繁忙国务中,去安排一次暗杀反对党领袖,有意在国内掀起波澜大浪。            跟随袁世凯多年的机要秘书张一麟有一段简短而结论性的评语,张说:“宋案之始,洪述祖自告奋勇谓能毁之。袁以为毁其名而已,洪即唆使武刺宋以索巨金,遂酿巨祸。袁亦无以自白。小人之不可与谋也,如是。”(转引自网文遥望天河
            <民国人物小传——帝国骄雄袁世凯> 张为知者,此言可信。            与袁世凯和洪述祖都熟悉的名人严复,也曾在给友人信中写到:“沪上忽出暗杀宋教仁一案,辞退内务部秘书洪述祖,至今犹未弋获。洪之为人,复所素稔,固险诐士。恐从此国事日就葛藤,喋血钩连,殆无时已,而国命与之俱去。事已如此,虽有豪杰,又无魏武、秦王之势,以为所席之基,恐难挽回也”。(<严复集>第三册书信
            '与熊纯如书’) 严真名士,灼见卓识。
            八 总理赵秉钧的嫌疑
            八 总理赵秉钧的嫌疑            宋教仁谋杀案由租界巡捕房破案,从破案开始,中方就致力将案子引渡到中国政府审理,在北京的内务部司法部,和江苏政府的努力下,四月十六日至十八日将宋案所有文件,物证和人犯转交给江苏政府。 1913
            年4月25日江督程德全向北京政府通电了宋案证据,同时也向社会公开,当时北京司法部对公开证据表示了极大不满,因为从所公布的案情证据看,非常明显地让人得出总理赵秉钧是杀宋后面的指使人的判断。当时报纸舆论也纷纷发表评论,比如国民党的《民立报》四月二十六日标题为“杀人犯之主名欢迎赵秉钧”文章就说:宋案发生一月余矣。人人欲睹此案之真相,人人欲知杀人之正犯,及今而证据之大部分,已共白于天下矣。自应,武获案,而表面之证据中,得一洪述祖。自应,武引渡,而大部分之证据中,得一赵秉钧。呜呼赵秉钧,尔非万恶政府之国务首领耶?尔之名字,何赫然发现于宣布证据之通电耶?海运局之营仓,(应桂馨被关押处)检查厅之横舍,现已准备欢迎矣。            下面我们读一下当时公布的证据,如果单看这些公布的材料,确实留下赵是幕后杀人指示者的印象。            北京大总统,参议院,众议院,国务院:              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身故一案,经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暨法租界会审公堂分别预审,暗杀明确。于本月十六、十七两日,先后将凶犯武士英即吴福铭、应桂馨即应夔丞解交前来。又于十八日,由公共祖界会审公堂呈送在应犯家内由英、法总巡等搜获之凶器五响手枪一支,内有枪弹两个外,枪弹壳两个,密电本三本,封固函电证据两包,皮箱一个。另由公共租界捕房总巡当堂移交在应犯家内搜获之函电证据五包。并据上海地方检查厅长陈英将法捕房在应犯家内搜获之函电簿籍证据等一大木箱,手皮包一个,送交汇检。当经分别接收,将凶犯严密看管后,又将前于三月二十九日在电报沪局查阅洪、应两犯最近往来电底调取校译。连日由德全、德闳会同地方检察厅长陈英等员在驻沪交涉使署内执行检查手续。德全、德闳均为地方长官,按照公堂法律,本有执行检查事务之职权。加以三月二十二日奉大总统令,自应将此案证据逐细检查,以期究穷主名,务得确情。所有关于本案紧要各证据,公同盖印,并拍印照片。除将一切证据妥慎保存外,兹特撮要报告。            又查洪述祖来沪,有张绍曾介绍一函。洪、应往来函件甚多,紧要各件撮之如下;二月一日洪述祖致应犯函,有“
            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等语。二月二日洪致应犯函,有“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吾弟须于题前径密电老赵,索一数目”等语。二月四日洪致应犯函,有“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色颇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云云。兄又略提款事,渠说将宋骗案情及照出之提票式寄来,以为征信。望弟以后用川密与兄”等语。二月八日洪致应犯函,有“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等语(辈字又似案字)。二月十一日洪致应犯函,有“宋件到手,即来索款”等语。二月廿二日洪致应犯函,有“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因智老已将应密电本交来,恐程君不机密,纯令归兄一手经理。请款总要在物件到后,为数不可过三十万”等语。应犯致洪述祖川密蒸电,有“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三百五十万。请转呈,当日复”等语。三月十三日应犯致洪函,有“民立记遁初在宁之说词,读之即知其近来之势力,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计,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等语。三月十三日洪述祖致应犯,“川密。蒸电已交财政长核办。债票只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等语。三月十四日,应犯致洪述祖应密寒电,有“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等语。三月十七日洪述祖致应犯应密铣电,有“寒电到。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等语。三月十八日又致应犯“川密。寒电应即照办”等语。三月十九日又致应犯电,有“事速进行”一语。三月二十日半夜两点钟,即宋前总长被害之日,应犯致洪述祖川密号电,有“廿,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等语。三月廿一日又致洪川密箇电,有“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一无伤亡,堪慰。望转呈”等语。三月廿三日洪述祖致应犯函,有“号箇两电均悉,不再另复。鄙人于四月七号到沪
            ”等语。此函系快信,于应犯被捕后始由邮局递到,津局曾电沪局追回。当时,沪局已将此函送交涉使署,转送到德全处。(各函洪称应为弟,自称为兄。)            又查应犯家内证据中,有赵总理致洪述祖数函,当系洪述祖将原函寄交应犯者。内赵总理致洪函,有“应君领子不甚接头,仍请一手经理,与总统说定才行”等语。又查应犯自造。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简明宣告文”,誊写本共四十二通,均系分寄各处报馆,已贴邮票,尚未发表,即国务院宥日据以通电各省之件。其余各件,容另文呈报。              前奉电令穷究主名,综观以上各该证据,洪、应两犯往来函电词意均有所属,此中主名必须澈底讯究,以期水落石出。似此案情重大,自应先行撮要据实电陈。除武士英一犯业经在狱身故,由德全等派西医会同检查厅所派西医四人剖验,另行电陈。应桂馨一犯,送经电请组织特别法庭,一俟奉准,即行开审外,谨电闻。程德全、应德闪呈。有。印。
            (《民立报》,1913年4月26日。据翌日证正增补。)            这份电文将洪和应的秘密电函进行了摘编,很难看到事件的全貌,特别是将“毁宋”即毁坏宋的声誉和杀宋混淆起来,让人看到似乎从一开始就有暗杀的密谋,看不出事情后来的发展和变化,因此强烈造成赵的幕后指使人结论。于此同时4月26日黄兴为组织特别法庭也致电袁世凯:              大总统钧鉴:宋案自程都督奉到国务院勘电,称奉大总统令仰该督在沪督饬各员,严密讯办,以维大局而定人心等因。仰见关怀巨案,一秉至公,无任感佩!程督旋即实力进行,拟在沪组织特别法庭,并呈请任命主任。据程督云:此种组织大总统本甚赞成,惟司法总长拘执法理,拒绝副署。昨复接司法部漾电,反对甚力。夫尊重法律,兴岂有异辞?惟宋案胡乃必外于普通法庭,别求公判,其中大有不得已之苦衷,不可不辨。盖吾国司法难言独立,北京之法院能否力脱政府之藩篱,主持公道,国中稍有常识者必且疑之。况此案词连政府,据昨日程督、应省长报告证据之电文,国务院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此案果上诉至于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相挠。此更为一大疑问。司法总长职在司法,当仁不让,亦自可风。惟司法总长侧身国务院中,其总理至为案中要犯,于此折颜弄法,似可不必。兴本不欲言,今为人道计,为大局计,万不敢默尔而息。宋案务请大总统独持英断,毋为所挠以符勘电维大局而定人心之言。不胜迫切待命之至。黄兴。宥。
            (《民立报》,1913年4月27日。)            黄兴电文表示相信袁世凯,但是明白指出“国务院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此说显然不妥,没有法庭调查,法庭认证,法庭判决,而且在事实仍在模糊状态下,这样的轻率下结论很不负责。另外,江苏都督、民政长提出成立特别法庭的请求,被司法总长许士英拒绝副署,理由是不符合司法程序。而黄就指责说:“司法总长侧身国务院中,其总理为案中要犯,于此抗颜弄法,似可不必。”多少有强词夺理的味道。            4月28日袁世凯为宋案复黄兴电。            黄克强先生鉴:有电悉。据程部督、应民政长电呈各种证据,三月十三日以前似专为解散会团及应、洪串谋挟制讹诈各事,词意甚明,与刺宋案无涉。惟十三日以后各函,应有“
            如不去宋”一语,始寓造意谋害之点。俟人证齐集,审判公开,自能水落石出。至赵君与应直接之函,惟一月十四日致密码电一本,声明有电直寄国务院,绝无可疑。如欲凭应、洪往来函电遽指为主谋暗杀之要犯,实非法理之平。近一年来,凡谋二、三次革命者,无不假托伟人,若遽凭为嫁祸之媒,则人人自危,何待今日。甲乙谋丁,甲诳乙以丙授意,丙实不知,遽断其罪,岂得为公。请约法家将各项证据详细研究。公本达人,当能洞察。许总长迭拒副署,若听其辞职,恐法官全体横起风潮。立宪国司法独立之原则,未便过于摧抑。已照程督来电,婉辞与商,必能主持公道。来电谓该总长当仁不让,其骨鲠颇足当之。吾辈为政治方面计,不惜委曲求全,许为法津保障计,职分当然,却无偏私之见。公为人道计,为大局计,必能使法理与事实,两得其平。国事艰难,人心险恶,转移风气,是所望于我公。袁世凯。勘。印。(《中华新报》,1913年5月1日
            )            袁在回电中指出不能因应与洪的函电就认定赵秉钧是谋杀主犯,完全是有道理的,他承认应,洪陷害宋的名声一事,并指出只是在3月13日才有“去宋”谋杀宋这一关键之处。赵发给应的寄密码本的事,包含了公务成分,如果凭着这一条,不经侦察审讯,仅仅根据应、洪往来函电便将赵“遽指为主谋暗杀之要犯”,确实是“实非法理之凭”。            黄兴为此致电袁世凯,指赵为“暗杀主谋之要犯”,要求总统干涉,在上海组织特别法庭审理刺宋案。袁以立宪国司法独立,总统不便干预为由拒绝。黄兴却坚持“中国司法不独立,稍有常识者皆知,况宋案词连政府,国务总理赵秉钧且为暗杀主谋之犯,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此案果诉至该院,能否望其加罪,政府无所阻挠,此更为一大疑问。”真相如何姑且不论,这里的笔墨官司,光从来司法程序上来看,完全是袁占足了理,倒是以黄兴为代表的国民党人公开违反法治原则,要求国家元首干预司法,甚至未经审判就咬死“总理为案中要犯”,连个“嫌疑人”都不用,倒是不在理上。            不久赵秉钧给上海地方检察厅一封公开信为自己辩护。赵函如下:            R30;R30;宋案一端,语涉秉钧,为秉钧一人之关系,虽不容借词掩饰,逆拒忠言,亦岂能含冤不伸,致同默认,兹特详细解答如左:原电内称宋案词连政府,洪犯固宜速求引渡归案讯办,赵总理亦应出庭受质,方能表白等语。
            查政府云者,乃国务总理及各国务员合同构成之有机体之谓也。此种有机体之政府,上负政治上之责任,此次宋案,纯然法律关系,而非政治关系,即云责任,何关政府,故谓词连秉钧则可,若谓词连政府则不可。不过秉钧以个人名义负责,决非以国务总理负责,揆之法理,皎然易明,浑称之曰政府,将与政治上连带责任有相混之处,未免失辞,此不可不辩者一也。            宋之被刺,正犯为武士英,嫌疑犯为应夔丞,与洪述祖容有如何干系,尚未判定,出庭受质与谁对勘,此不可不辩者二也。            程都督、应民政长宣布宋案证据,其涉及秉钧者,惟手书两件,然一为发给密码,一为请领津贴,均属因公,已于勘电声明,原函可查,岂肯谋刺。若必以此影射,锻炼成狱,则程都督等所送全案证据中,又有应致洪函,内称“近往同孚路黄克强家,又为克强介绍,将私存公债六十万,皆夔为之转抵义丰银行,计五十万元,昨被拨去二万,专任苏浙两处,暨运动徐皖军队之需,夔因势利用,欲擒故纵,不得不勉为许可,直陈于内以免受谗”等语。足见黄克强君亦与应关系密切,书信往来与银钱往来孰轻孰重,彼此俱立于嫌疑地位,而潜投巨赀煽惑徐皖军队,阴谋内乱,比之秉钧,岂不更多一重罪案,何以克强获免于诉追,而秉钧必须质讯,事同一律,办法两歧,此不可不辩者三也。            以上三端,言之有故,敢陈衷曲,用质高明,抑更有说者。自武汉举义,彷徨受任,出领民部,又统一政府成立,始厕内务之席,猎总理之位,首尾年余,奉职无状,而于维持秩序,赞助共和,虽不敢告劳,亦幸免于罪。不图野心枭桀,攘夺政权,借端发难,含血喷人,而盲从附和者,误信流言,愈滋疑窦,其实秉钧与应、洪手函,业经印刷流播,万目俱瞻,与杀害是一是二,自无须辩护也。总之秉钧如果系谋杀共犯,供证确凿,自应束身司宪,无所逃刑,将来洪述祖到案,不难详加研讯,此时何凭与此案毫不相涉之二纸手书,便欲赴沪逮质,自蹈危机,区区之愚,殊难索解,知我罪我,惟命是听。(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中国友谊出版社
            四十八、宋案水落石出)            赵秉钧的自辩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从证据看,只有一份他发给应密码本的电文,是公务行为,应给他的电函是情报,虽然内容不堪,但他没有回复。在法理上洪述祖系内务部秘书,如果然其行政法上之犯罪,长官虽有怠于监督之责任,于刑法上之犯罪,则无代为受过之理。另外,此案如果牵涉到赵,则主要要由洪述祖供认指证,现在洪没有到案,赵和谁对质呢。第三,他指责如果凭影射猜测,那应与革命党人关系要比和他的关系密切得多,所获嫌疑更大,也是言之有据。他提出应与洪和他的电函已经刊印,事实比较清楚,并认为洪到案后,会弄清楚。            4月3日,赵还在北京《新纪元报》上发表谈话,说他在唐绍仪内阁期间和宋一为内务部长,一为农林总长,既是同僚,又是至友。宋住在西直门外的农事实验场,离城十里,有时天晚无法出城,宋总是住在他家,彼此无话不谈。宋离京南下时,欠了5000多元的债,都是他替宋还的,云云。这些话基本属实,当时在国务院任秘书长的张国淦回忆:“宋教仁去职后,住农事试验场。每于夜间进城,到国务院秘室,与国务总理赵秉钧私人对谈,至天明始返。据魏宸组言,宋以政客手腕,推崇赵无所不至,许以国会成立后举其为内阁总理,甚而选为总统,赵亦推许宋为大党领袖,应组织政党内阁。宋之更事,究不如赵,有时将党中秘密尽情倾吐,赵告以北洋底细,似亦无所隐讳
            ”。(张国淦 <孙中山与袁世凯的斗争>)            章士钊也曾言:“顷读陈旭麓《论宋教仁》一文,称宋以调和南北为己任,曾告蔡元培曰:'勿攻袁太过,且时与袁党赵秉钧、梁士诒等相周旋。’因而忆及民元吾在北京,有人为言赵宋过从之密,谓赵不时拍宋之肩而言事,状极昵近”。(《章士钊全集》书赵智庵
            文汇出版社)
            宋和赵私人关系友好当属不假,但政治上互为政治对手,另当别论。从洪受命破坏国民党的国会团来看,赵应该是知情人,他在人家背后搞鬼的事也做了。如果洪述祖给应桂馨的函件可信,则赵是知道应准备散布“孙黄宋劣史”的计划的,而且并没有表示反对。因此,不能因为他和宋是好友,就完全排除他的作案嫌疑。但是从其他线索看,他并不像走到指使暗杀宋的那一步。            赵秉钧其人字智庵,是个孤儿,小时连名字也没有,所以取百家姓之第一姓为姓。自定生日为正月初一。稍成人,即参加了左宗棠的征西大军。以马术建长,累军功升为官佐,在戈壁滩曾被风雪掩埋三天,幸得不死,但身体受重伤,落下残疾,据云失去性功能。后随袁世凯在小站练兵,受袁重用。赵随习军政,专攻侦探警察两门,机智殊众,遂膺要职。袁调任直隶总督,赵在天津筹建了中国最早现代警务系统,他招聘日本教官,训练学生,为中国现代警察制度之先河。后袁调军机大臣任,赵在京创设巡警部,升任右侍郎副部级官职。后清政府改革官制,巡警部改为民政部,将工部、礼部、太常寺、鸿胪寺等归并在内。由于职权所任,赵在辛亥革命期间,劝清庭退位起了很大作用。据朱启铃言:“
            智庵有大管家一,躯干甚伟,面微麻。干才未知视安岐何如,而交通内监,与隆裕后之嬖人小德张往返綦密。智庵假此途径,说服隆裕,就中所涉财贿,为数可观,智庵视之蔑如也。辛亥逊位诏之如期发布,都恃智庵此一机密路线,项城坐享其成而已。当时北洋基层干部,俱认共和之成,智庵功莫大焉。”
            (《章士钊全集》书赵智庵 文汇出版社)            赵秉钧为官多年,常年负责警务,民政,中规中距,没有什么特别劣迹和恶名,他几乎没有杀宋的动机,如果仅以所谓宋要来做总理,我往哪搁这种荒唐理由,完全是幼稚的推论。民国初年,各种制度极其混乱,各种官职也是走马灯似轮换,仅半年多就换了三个总理。先是唐绍仪,干了几个月,就因为与袁世凯在一个官员任命上闹矛盾,请病假离京出走。后选出个原外长陆徵祥,是个洋化官僚,在就职报告上居然中国话也说不利索,把选部长讲成要拉个菜单子,引起哄然,上下不服,总请假呆在医院里。而赵秉钧出任总理,还是孙中山和黄兴1912年7月到北京见袁世凯,由黄兴提出的,当时有个人选是国民党的沈秉堃,黄与国民党员们商议,多数人不服沈,折衷出个赵秉钧。为此,黄还把赵拉入国民党。            在那时国事未定,国会未开,宪法未定的情形下,总理之职是很虚的,今天你做,明天可能他做,为此杀人,怎么能杀的过来。赵在宋案后,因为舆论反映很大,他马上就上了辞呈,袁本来是想请唐绍仪再出山,命令都拟好,结果一个谋士提醒他汉朝清君側诛晁错,吴王濞仍然造反的典故,最后改成军头段祺瑞代理总理。可见总理之职的瞬息万变。在那样不稳定的政局中,赵为自己职位去搞谋杀的可能性很低。再者,国会选举已经结束,国民党获胜,如果国会正常召开,杀了宋教仁,国民党可以再提其他候选人,跟赵的总理职位无关。以往拿这条指责赵谋杀宋?基本没有合理性。            值得庆幸的是有史料详细记录了
            赵秉钧在宋案发生后的第一反应,根据当时在场的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回忆:1913年3月21上午,国务院正开国务会议(星期二,四,六国务院例开会议。总理,各部总长,秘书长出席,旁设一席,以秘书记录)。国会选举事务局长顾鳌突进会议室向赵总理报告:前门车站得上海来电,宋教仁昨晚在沪车站被人枪击,伤重恐难救云云。(宋之被刺,北京得信以车站电报为最早)。总理大惊失色,当即离席,环绕会议长桌数次,自言自语:“人若说我打死宋教仁,岂不是我卖友,那能算人。”各总长相顾钧未发言。少顷,府中电请总理,总理即仓皇去府。(张国淦
            <孙中山与袁世凯的斗争>)            这些现场记录可以提供以下判断,1宋被刺出自赵的意外,事先他并不知情。如果他事先与闻刺宋计划,则决不会有此强烈意外之感,以致严重失态。2由于他知道洪述祖的活动,才会有如果“人若说我打死宋教仁,岂不是我卖友,那能算人。”的话。3他可能在怀疑是否袁下了杀宋命令。上文提到王治馨出面解释的话,应该是赵在宋案后去总统府袁与赵谈话的部分内容。            正如我在前面电文分析中谈的,毁宋的密谋袁,赵都可能是知情的,袁赵都想洗去这段隐情,不免露出些马脚。但最后急转为杀宋,事实是应擅自所为,洪的认可,也极可能是洪私自所为。这种复杂变局,使得参与过前期密谋的袁和赵都互相产生怀疑。赵怀疑与袁有关,甚至怀疑是袁指使的,而他很可能成为替罪羊。事实上赵做了各方的替罪羊。            宋教仁案后,黄兴曾秘密发电给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宋案连日经英廨审讯,闻发现证据颇多,外间疑团实非无关。兴以钝初已死,不可复救,而民国要基未固,美国又将承认,甚不愿此事传播扩大,使外交横生障碍。日来正为钝初谋置身后事宜,亟思一面维持,而措词匪易,其苦更甚于死者,公有何法以解之?乞密示。”(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中国友谊出版社
            四十八、宋案水落石出)梁不久到沪与国民党人沟通,四月三十日,他从沪返京,建议:此事只有先免赵职,改任唐绍仪另组内阁以平民党之气。至赵有无嫌疑,再待国民评判,庶可缓和。当时赵已经提出辞丞,并住进法国医院。袁在赵辞呈上批为准予请假暂时休息。这时,袁采纳了梁的一半建议,将赵免职,选定了陆军总长段祺瑞代总理。            赵秉钧在宋案中可能算最大冤鬼,他是旧式老官僚,但做事比较规矩,他是将现代警察制度引进中国的有力推行者,曾经因为不畏权贵,坚持执法,得罪摄政王,自身被抓。南北议和,民国初建他都出了不少力,他对革命党并没有特殊的恶感,自己也被劝说参加国民党。赵是个有旧道德操守的人,有知恩图报的传统理念。比如,当年光绪皇帝陵墓开修,名士梁鼎芬为守节,披麻衣沿山种树,在西陵入口小山坡上之龙王庙,枯守多年,一切费用,全是赵供给。赵死后,梁鼎芬将其住所龙王庙改建为赵公祠,祠于民国七八年间落成。赵与宋教仁的友谊也是真挚的,宋宁退回袁世凯五十万元支票,确请他代偿还五千元债务,说明宋对赵人格的信任和互相的友情。但是由于在政治上的对立面,互相难免争斗。国家后来发展成内战,在这之前双方你来我往的小动作很多,都有秘密活动,并不应该因为赵也有这种行为,就把他无限丑化,脱离历史背景妖魔化。            具体在宋案中,洪述祖显然是个通天人物,他可以越过赵直接挂上袁世凯,这使做为袁密友的赵,处境很微妙。从一系列电文可以看到,尽管应的情报里把搞宋的阴谋报告给他,关于宋案赵并没有回复过一个字。而赵授命洪一手处理此事,多少有不愿意沾手的意思。洪与袁的关系,使他也不好讲话,放任洪,造成了事件的失控。所以酿成凶案,掺杂着错综复杂的因素,其中既包含袁世凯政府对应桂馨的利用,又混夹着洪述祖个人的擅作,同时还有应桂馨的迎合和误信。尽管政府因素错综复杂,有直接,有间接,有故意,有非故意,有虚假讹化的成分,有擅自而为的成分,在没有充足证据情况下,把罪责集中安在赵的头上,显然不符合事实,因此赵杀宋的肤浅论点应予澄清。

九 陈其美嫌疑

上文我们排除了袁世凯和赵秉钧是暗杀宋教仁主谋的嫌疑,洪述祖虽然教唆杀人,但毕竟杀宋是应桂馨主动提出施行的,应的背后是否另有指使者呢?从应与前革命党人的关系,和他本人依靠上海国民党势力才存在的背景,以及他与陈其美特殊的帮会关系,陈都有重大嫌疑。将陈其美列入嫌疑人是个很尴尬的事,在宋案发生前后,我们看到很多关于他的报道,基本都是正面报道,宋被刺,他最早赶到医院,他哭的最伤心,宋死时,他陪伴床前,他大呼:此事真不甘心,真不甘心。几乎无法自持。他亲自去给宋买来楠木棺柩,追悼会上,由于黄兴缺席,而由陈主持,首先致辞。在破案过程中也到处见到他的身影。而他与宋教任的关系也异常密切,他们一起组织了同盟会中部总会,得以点燃武昌首义和上海光复的辉煌。民国首任内阁,宋和陈都被任命为政府部长。在当时国民党中,一般排位是孙中山,黄兴,宋教仁,陈其美。以陈的地位和身份,很难将他和杀宋嫌疑人联系上。

但是不利的证据也不少。他和间接杀宋的应桂馨关系太密切,他和帮会的瓜葛也错综复杂,而最重要的是他策划了许多著名的暗杀。比如暗杀同为革命的战友,光复会领袖陶元章,在多年后才被揭露,他当时也是以上海都督身份,痛加斥责,积极缉捕凶手。谁也没想到他就是主使人。当然,即使这样,我们也不会把陈其美轻易列入嫌疑人,况且,主要的嫌疑人洪述祖和应桂馨的秘密勾结也基本清楚。但是在解读他们的电函时确实有一大疑点没有解决,就是应为什么突然那样主动地杀宋,从毁宋到杀宋转变非常仓促,而从有关供词看,在应给洪述祖发电要杀宋前,他已经开始寻找杀手的准备了。他本人和宋没有私人恩怨,为什么突然在宋到达上海后,仓促行事。应桂馨杀宋教仁,凭他和革命党人的了解和关系,特别是与陈其美的交情,应该不会冒然行事,革命党人也是他在上海立脚的最大后台。应这种帮会中人,一向是脚踩两条船,在谋划刺宋时,他经常出入国民党机关,黄兴把几十万巨款通过他转去秘密运动军队。南方还是国民党人的天下,他不会天真地指望与其合作仅半年多的北京政府能保护他。所以陈知道或默许这件事的嫌疑有极大可能。而破案的离奇性多少暗示了陈对此事的知情度。

当然对陈其美的嫌疑指控,莫过当时北京国务院的一份正式声明了。

北京国务院声明:

“宋在南方主张袁为总统,而己任内阁,陈其美一派深忌之,黄亦恶其不举己为总统,且疑其为亲袁派也,亦欲排而去之。陈于是乘其隙,日嗾其徒,倡为举黄之说,以离间黄、宋之交,而使他日内阁总理之庶归之于己。宋、陈之间暗潮已极激烈,应本陈旧部,武又黄之私人,适洪述祖因宋争内阁,恐赵不能安于其位,欲败宋之名誉,以全赵之位置,托应求宋之劣迹,应以之告陈,陈乃利用此时机,假应、武之手以杀宋,而归其罪于中央。其用心之狠毒,实为意料所不及。其破案之速,亦由于陈者。盖应、武初不料主使之人忽为反陷之举,遂毫不设备,亦不遁逃。而陈事前既为间接唆使之人,故一索即得也。既获之后,武士英在法公堂已经供出。陈以廿余万之巨款贿通法公堂,将供词全数抽改,复以威吓应谓能诬赵、洪则其罪决不至死,且能以巨资相赠,若直供不讳必置之死地而后已。及移交检察厅后,陈虑武仍如前供,乃毒杀之以灭口,而以巨金贿西医剖验以为病死,于是应益有所惮而不敢言。此皆应亲告其所延之律师,且谓非转移他处不在若辈范围以内,则此案真象,必不可得。渠在监内日夜防护,以巨金赂典狱者,每食必与人共座,俟人先尝,然后下箸,否则不食,其危险之状已可想见。

黄克强前此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实欲以一手掩尽天下耳目也。既为法部所扼,计不得售,则以暗杀之说要挟厅长,必欲其入赵以罪。日前竟有要求审判官下缺席裁判,宣布赵、洪死刑之请。幸厅长尚未允诺,然闻若辈之意,非办到此层不可。裁判所移转之事,不知是否为法律所许,若能办到,但移至湖北,则此案不难水落石出矣。”(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中国友谊出版社 四十八、宋案水落石出)

这份声明让人难以忽视,虽然长期来人们并没有重视它,一个政府做出的正式声明,毕竟比报刊的某篇报道更严肃。从声明中,前面提到的国民党内部矛盾,并非空穴来风,但确切考证这种含心理因素的论据并不容易,我反对把动机看得很重。在其他指证中,的确有事实支持。

比如破案的迅速和离奇,和陈起的微妙作用则基本是事实。而武的送货上门式的被捕更是匪夷所思。另外武士英供词的前后矛盾,明显受到外界的操纵也符合。当他刚被捕时,不仅承认应指使他杀宋,而且显示对政治的无知,甚至不清楚所杀对象的情况。但是在二十天后的法庭上,他侃侃而谈:此次杀宋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个人。他称:宋做农林部长尚做不了,现在他竟想做总统,做总理,所以要刺他。又说:宋要推翻中央政府,我爱助中央政府。他还讲他一向关心政治,明显把人们视线转向袁和赵的北京政府。而武的神秘死亡也非常可疑。袁政府和杀手隔着好几层关系,根本没有杀人灭口的理由。而武死在上海海运局的军营中,该部队是沪督陈其美的老部队改编,完全是国民党控制的领地。杀人灭口的人最可能来自应的帮会系统和国民党党内卷入暗杀的势力。操纵武改口供和灭口的黑手从来没被揭露出来,也是宋案破解的一个关键。

其实在宋案暴发后,由于应与陈其美的特殊关系,还是有不少人将怀疑的目光投向陈其美。有个叫菊人的记者在报上发表一篇题为“主谋刺宋教仁果何人乎”的文章,说:“吾国今日社会之黑暗也,以流氓烂崽之行,而厕身士大夫之列,出其竞争权利之手段,排挤倾轧,无所不至。不得则从而杀贼之,凶险刻薄,以一己利益之故,不恤以元良俊秀巨材,供以牺牲。顾亦忝尸志士之名,僭居光复之功。且巍然跻要职,膺上赏。吾为民国羞,吾更为民国危矣。

前宋先生被刺之噩耗至,记者已窃窃然疑之,以为动以险恶手段加诸人者,非下流污贱之人,必不出此。记者旅沪,久稔是邦情状,流氓恶乞,与巡捕包探等相交,其党羽甚众,声气甚广。乃光复以还,竟波及上流人士。陶焕卿(元章)之被刺,黄克强之阻击不中,皆民国鼎鼎有名之巨公,今竟施诸吾可敬可爱之宋先生。呜呼,以上流之身,而遘下流之祸,是必有权利关系,可以驱使下流之人者为之主动,而主动者亦不外下流之人,而窃上流之位,欲夺取其权利,而因以酷烈之手段施之,则无疑也。

然指使者何人乎?有以下流之身而窃取上流之位者乎?有与宋君有权利关系者乎?有曾以一己权利之故,而以他人为牺牲者乎?此中有人不啻呼之欲出。观应桂馨出身历史,草蛇灰线,痕迹显露,以此探索,十可得***也。

前者陶公焕卿之被刺,与宋君之事同出一辙也。以彼辈神通广大,故事经二年,凶手尚未稽获。而此次则不及二日,罪不既得,意或天夺其魄,不欲长其威焰,以毒我民国耶”。(大风日报1913,3,26 引用文章做了部分删节)

这篇文章明显指陈其美为幕后杀宋的指使人,记者一再说的下流之人窃取高位之人,则影射陈和青洪帮的关系。比较奇怪的是当时陶元章被刺杀一案并没破案,而此人指控陈,可见是个深知内情的人。由于陈其美和应桂馨的密切关系,宋案发生后,传闻很多,陈其美不得不在报纸上进行澄清。

三月二十六日《民立报 》云:“前报纪罗良鉴曾告人言,程德全委应差,系陈英士君保荐,而陈君以并无保荐情事,上海新闻社员曾往黄公馆晤陈英士君,据陈君面述应桂馨最近之历史,特录如下。

陈君云:应之父,名文生,稍有家产。在数年前,以银五万元交其子应桂馨办理学堂,应即在甬特建校舍,规模甚为宏敞,学生有二百余人。迨后仗势欺人,为众不服,控将该校发封,应亦避捕,出亡。学生不愿解散,在沪分发传单。余(君自称)友姜姓者,在彼担任教务。余闻此事,以乡间创办如此学校,颇非易事,如经办不得其入,可另行公举,遂亲自赴甬,与应之邻人及学务员接洽,并调查实况。应系大族,计有三千余人,最老有四十三房。与各房谈论,多数允洽,遂返申。至文元坊访文生,时与乃父初次见面,与应尚未一晤。后因应所管文元坊之房屋甚多,余在沪组织革命机关,如有秘密事件,亦曾借彼房屋居住宿,昔于右任君鼓吹革命,为英租界逐出时,亦曾借居其屋,与应文生相识。武昌起义后,应即以关于革命事来机关报告,以致上海光复后,即以谍报科长相委。迨后孙中山先生未任总统之前,在申,由沪都督府招待一切,即派谍报,庶务二科每日前往照料。孙往南京,即在沪组织卫队护送到任。初时以为到宁即返,后孙先生即以卫队司令相委,继庶务长。缪姓事出,即任庶务事。应办菜每席开支银五元,后减至一元,菜与五元相等,遂知其弊,即斥革。到申后,组织共进会,当时余亦为之赞助,因青红诸帮革命出力不少,以黑暗之境导入光明,取名共进,亦此主义。后余往北京,袁大总统在余面前谈及该会时常闹事,属南返时便中调查。后过南京,程都督亦谈及共进会事。余以该会当初组织之主张固属纯正,近乃大反本旨相对,余到申后,与应亦不相往来。一日应忽然来电话,谓由洪述祖介绍到宁见都督等情。应恐有意外事,不敢往,由余致电都督,请饬应将共进会内容切实整顿,后程都督复电,云已与应面议取缔之策。越数日应由宁来电,谓已得巡查差,可见余并非保荐也”。

陈的上述解释并不坦诚,首先他和应的帮会关系,被他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地带过。最不可信的是,他居然以听袁世凯说共进会常闹事,就没再和应来往,这种托词太牵强了,事实他一直与帮会有密切联系,比如就在他说此话一个月后,共进会副会长张尧卿率领青帮发起“以铁血主义保障民权为宗旨”的铁血监视团,决心“铲除国逆巩固共和”公开反袁。张尧卿是以陈其美的名义号召会众,攻打上海制造局,发起二次革命前奏。而共进会成员纷纷参加,可以看出,共进会的政治主张实际是激进的反袁派。后来讨袁战争打响后,张一度被推举为江苏临时都督。

即使在上面解说中,他一面说不与应来往,又说应在和洪述祖去南京前,因为自己的安全给他打电话,他也给江苏都督打了招呼。应把自己的安全都托付给他,这种关系能是不来往吗?实际上陈的解释是越抹越黑,反而暴露了他与应的密切关系。陈其美这个人,其发迹和后来的发达都与青洪帮关系重大,我们有必要将陈的个人历史做一番交代。

陈其美这个人是个毁誉参半的问题人物,其推翻满清的革命历史很辉煌,能力很出众,其经历也很传奇。陈出身浙江湖州的一农家小乡绅家,几代人耕读,没出过什么有名的人,到其父陈延佑发生转机,他的三个儿子陈其业,陈其美,陈其采个个有名。而真正使陈家最早发达的到是最小的弟弟陈其采。1887年中过秀才的其采赴日本留学,陈其采从日本士官学校毕业,刚刚23岁,就出任驻沪新军统带,不久便出任湖南武备学堂监督。这给哥哥陈其美极大刺激。他从15岁就开始在典当铺学徒,辛辛苦苦干了十几年,已经26岁,学徒还没干完。而弟弟只在日本留学几年,就得到了令人羡慕的官职。这使陈其美下决心走弟弟的路,他请弟弟资助自己学费,也踏上赴日之路。坦率地说,他的留学带有强烈的升官发财思想。

1906 年陈其美东渡扶桑,进入东斌学校学习军事。那时日本有几千中国留学生,而且革命思潮澎湃。陈到日本后,深受反清革命思想影响,他很快抛弃自己留学当官私念,当时,正值同盟会成立后不久,为了壮大革命力量,总部在东京的同盟会大力招兵买马,扩充实力。陈不久即加入了同盟会。和黄兴、宋教仁、汪精卫、胡汉民等同盟会领导人相比,陈其美的资历是比较浅的,他参加革命的时间比这些人都晚很多,但他很快成为著名领导人之一,一方面由于岁数比较大,商界的多年锻炼,他显示的精明强干。另一方面则是他利用帮会扩大革命力量方面的重要作用。

1908年春,陈其美在未读完东斌学校课程的情况下,便肩负起反清的革命重任,踏上了回国的征途。说起他与帮会的关系,不能不提到他弟弟陈其采,1902年,陈其采刚从日本回国,便被清廷任命为驻沪新军统带,统帅当地新军,并负有维护地方治安的责任。在此期间,他帮了上海帮会老大范高头一个大忙。范高头我们在前面应桂馨一章中提过,“范高头”是他的诨名,据说他脑门上长着一个很高的肉瘤子,好像头上又长了一个小脑袋,因此被众人称为“高头”。上海滩帮会林立,而青洪帮堪称上海帮会中的大哥大。一次偶然的机会,使陈其采与青洪帮最高的老大范高头建立了亲密的关系。

江苏沿海一带的著名青帮首领范高头是令上海官府头疼的人物。范高头出生于浦东高桥,由于他在光绪年间因人命案子被上海会审公廨洋人处理过,在从事帮会活动时,范每每将斗争矛头指向外国人,“上海洋人屡经受其滋扰,”其仇洋心理极重。有一次,范高头的一个手下名叫芮德宝的,在城隍庙一带,看到一个英国人正在殴打女招待。芮德宝虽然出身流氓,但对洋人却不敢胡来,就走上前去劝解。不料,英国人蛮不讲理,对芮德宝大打出手。芮德宝愤急之下,也不顾外国人是不好招惹的,就使出打手的看家本事,将这个英国人痛打了一顿。这下可惹出了大麻烦。挨打的英国人回去后,向领事馆起诉,状告芮德宝打人。当时的上海,外国人有领事裁判权的特权,英国领事馆因此要求审讯并惩办芮德宝。如果芮德宝落到英国人手里,不死也要脱层皮。作为芮德宝的老师洪帮老大范高头,保护不了自己的徒弟,显然是件很丢人现眼的事情。但是他又不敢开罪英国人,不敢说不让英国人审理芮德宝,因此他心里非常矛盾。就在范高头左右为难的时候,陈其采受理了芮德宝这个案子,帮范高头解了围。英国领事馆要求陈其采引渡芮德宝。陈据理力争,坚持说中国政府有权审理这个案件,并要求惩办那个肇事的英国人。英国领事馆的官员理屈词穷,不得不让步,遂找人调停。最后结局是英国人赔礼道歉,并支付一定的经济损失费。(扬树标《陈立夫家事》三叔陈其采)

陈其采对芮德宝案件的处理,显示了他的民族气节,也给范高头挽回了面子,因此,范高头非常感激和佩服陈其采,从此,他们二人建立了友好的关系。有一种说法,范高头也和陈其采的二哥陈其美也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而且,他自己和陈其美结拜成异姓兄弟,范高头的年龄比陈其美大差不多30岁。因此,陈其美加入青洪帮后地位很高,有这层特殊的关系,陈在策动反清革命时很容易掌握住帮会这一强大力量。范高头死后,他手下有几个高徒,即黄金荣、刘福彪、李徵五和应桂馨,后来都追随陈其美,带领他们的手下参加了光复上海的战斗。而陈其美也正是主要因为这股力量,扩大了江浙一带的反清革命队伍,并成功上海举义成功,奠定自己在革命党中的重要地位。

陈其美和范高头手下的几个重量级帮会老大组成核心,在上海光复战斗中,应桂馨,刘福彪,李徵五等人都出力巨大。刘和李都发动了几百会众组成敢死队参与攻打上海制造局,而应也从中联络,积极协调。当革命成功,他们分别的到了较高职位,刘和李掌握部分军队,而应当上了孙中山的卫队司令。陈在荣任上海临时都督和后来任国民党总务长期间,一直保持和帮会的密切联系。相对来说,他最信任的人是应桂馨,从应主持孙中山具体保卫工作是陈其美安排可见。应后来在法庭上曾回答认识不认识陈其美的问题说:相识七,八年,陈常住在他家里。为了在革命后改造帮会,1912 年6月应桂馨筹组青帮、洪帮及哥老会公口联合组织——中华国民共进会时,得到了陈其美的全力支持。在该会6月19日的广告中陈其美是首席发起人。在筹组过程中,以应桂馨、张尧卿、高士奎等为一方,以刘福彪、李徵五和扬州都督洪帮大盐枭徐宝山为另一方为争夺会中的实权吵得不可开交。最终刘福彪、李徵五等人宣称因“宗旨误会”,“申明出会”。徐宝山也因抢当会长无望而分道扬镳。毫无疑问他们的失利与陈其美有意偏袒应桂馨有关。

既然陈其美与应桂馨关系如此之深,既是革命同志,又是帮会铁兄弟,应杀宋,陈作为上海地区最重要的权力人物,很自然应该成为嫌疑人。而陈其美这位“革命伟人”的历史非常肮脏,根本经不起审查。仅从民国建立以来,陈以高官大员的身份,就卷入了多启著名的政治暗杀,而且多有帮会牵涉其中。甚至可以说,他简直就是个暗杀狂人。

其中最有名的是1912年初刺杀光复会领导人陶元章,陈其美暗杀陶,很长时间得不到揭发,与宋案能有所参照的是,陈利用孙中山和陶元章的政治矛盾,和出于自己利益的关系,下如此黑手,超出人们的想象。陶案后,孙中山发表通电抓凶手,陈其美也说抓凶手,大家都喊抓凶手,原来凶手不是别人,就是陈其美手下的蒋介石,整个是一个骗局。最近由美国斯坦福大学对外公开的“蒋介石日记原本”有这样一段话:“我把陶成章杀掉,这件事我没有向孙先生汇报过,孙先生也没有和我谈起过,但是,我想这件事符合孙先生的愿望。这是他后来信任我的重要原因。”从蒋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刺陶的深刻政治背景。

1913年的宋教仁,从政治背景讲,正处于与孙中山政治对立的立场。众所周知宋与孙中山、黄兴以及国民党内一部分人早就政见相左。如南京临时政府时代,宋坚主责任内阁,而孙中山则坚决不作没有实权的总统,力主总统制;后来宋主张定都北京,与孙、黄意见不同。国民党的组成,宋的策划和贡献最大,因而成为实际的领导人,一部分革命党和同盟会中人对宋颇不满。当国民党组成后,外间谣言甚炽,宋教仁曾于民国元年9月16日发表一封致各报的公开信,申明自己与孙、黄虽政见不同,但同是忠心为国,并且自己十分尊重与爱戴孙、黄二公。但是宋积极与袁政府合作,改组国民党,争取出任内阁总理,并不是孙中山所希望看到的。事实上孙中山已经被架空,孙后来曾抱怨,宋任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后,他什么事也不再管。

我们看看孙中山的自己陈述:“但当组织国民党之时,我已经辞了临时大总统。我当时观察中国形势,我已经承认吾党立于失败之地位。当是时极为悲观,以为在吾党成功之时,吾党所抱持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尚不能施行,更复有何希望?所以只有放去一切,暂行置身事外。后来国民党成立,本部设在北京,推我任理事长,我决意辞却。当时不独不愿意参加政党,且对于一切政治问题亦想暂时不过问。但一般旧同志以为我不出而担任理事长,吾党就要解体,一定要我出来担任。我当时亦不便峻却,只得答应用我名义,而于党事则一切不问,纯然放任而已。” (孙中山先生最近讲演集 广州一九二四年七月出版 《人民心力为革命成功的基础》) 二次革命后孙将国民党改组为由他个人独裁专制的“中华革命党”。他竟然要求每一个人入伙时按指印、立誓盟,并向他本人宣誓效忠。可见他与宋教仁建党理念的天壤之别。而陈其美则是国民党内最坚定支持孙的人,而且从他和宋分列国民党第三,第四的地位,他也有个人权利利益。

陈其美虽然有革命伟人的光环,但是他名声很坏,特别是个人生活腐化,一身流氓习气,他与陶元章结仇原因之一,就是陶对他整日流连于妓院非常不满。有一次正值陶成章从南洋募款回来,手中有钱,陈其美向陶成章要钱作为革命军费,陶不仅不给,还对陈其美说:“你好嫖妓,上海尽有够你用的钱,我的钱要给浙江革命同志用,不能供你嫖妓用。”陈在任上海都督时也由于频繁出入下流场所,舆论攻击不断,称之为“杨梅都督”。

陈的行事风格,由于受帮会影响,一向无法无天,胆大妄为,而且心狠手辣。在上海光复后,他干了许多违法之事,张謇曾给黄兴写信,对陈及其部下表示不满。《民国经世文编》中收录了多份时为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谴责陈无法无天的公文。比如,陈其美向某银行行索取军费,被予以拒绝后,竟将银行经理绑票。至于陈策划的暗杀案,可以列出一串,即有对敌方的暗杀,也有对内部同志的暗杀,还有帮会中的暗杀。其中很多精心策划,设计巧妙,奸险狡诈。

陶元章刺杀案中,他就设下圈套,他派蒋介石先与陶谈判,说了许多好听的话和承诺,骗取了陶的信任,当陶告诉蒋自己住址后,当晚就派出杀手进行暗杀。在陈策划暗杀洪帮大盐枭镇江都督徐宝山时,特意设计了一个古董花瓶定时炸弹,由冒充的古董商送到徐的家里,将徐炸死。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暗杀仅距离宋案发生2个月,而假冒古董商的手法与宋案中假报案人也是冒充古董商卖画的方法大有相似之处。

另外, 商务印书馆的创办人夏瑞芳,仅仅出于“维护商界利益,曾联合诸商抵制沪军督陈英士驻兵闸北,陈嫉恨之,嗾使人暗杀”。而二次革命时上海守备使北军将领郑汝成之死,则是陈策划的又一次成功的暗杀。他还派人暗杀过与他争上海都督李燮和。李是光复会后期主要领袖之一。他本与陈约好共同起事。不料陈想抢头功,提前一天发动,进攻江南制造局,并孤身入敌营劝降,给清军抓了起来。李燮和闻讯,急令他指挥的“光复军”全力救出陈其美,这才扭转危局,上海随之“光复”。 对李这样一个救命恩人,陈本该铭感在心,可在随后推举沪军都督之时,陈竟然唆使青帮弟兄大闹会场,反对李担任都督,自己抢当了都督。这还不算,后来李在吴淞自任军政分府都督,陈深忌之,乃派人暗杀,虽然未得手,却也吓得李离开了上海。

陈在1911年12月12日还不经任何法律手续下令枪毙了镇江军政府总参谋、攻克南京有功的江浙联军参谋长陶骏葆,并准备刺杀镇江军政府都督、北伐军临淮总司令林述庆。从陈的这些所作所为看,他真是一个没有原则,崇尚暴力的人,对此周恩来在1943年曾经指出:陈其美、蒋介石等人“以流氓的行径,造成革命党的最初分裂,造成辛亥以后直到现在上海滩上在帝国主义庇护下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与帮会相结合的流氓政治的始基。”

关于陈是否有没有杀宋的动机,本人并不愿多谈,国民党内部的矛盾错综复杂,宋任党的领袖后,孙中山被架空是明摆的事实,双方在政治理念,对时局的看法和工作方向的分歧也很明显,陈其美则始终是孙的最坚定的支持者。这在宋死后国民党的变化和改组中看得很清楚。但是我们看到太多以各种心理推测来判定袁世凯或赵秉钧为幕后杀宋凶手的论说,如果套用那些“历史学家”的研究方法对孙中山和陈其美的杀宋动机同等地检验,一定不少于对袁赵的嫌疑。如果陈暗许杀宋然后再将应抛出去,以此一石二鸟,能达到既除宋扬孙又能搞臭袁的双重目的。我们不必做过多这样的“大胆”推测和结论,还是应更关注真正的疑点和证据,鉴于陈其美的种种劣迹和他与应桂馨的特殊关系,我们虽然没有他直接参与谋杀宋教仁的证据,但我们把所有疑点综合一下,可以看出个大概。

1陈其美是青洪帮湖州帮大佬,应桂馨是陈帮会中最密切的同伴,最信任的成员。

2陈推荐应从事秘密活动,并推荐给孙中山担任保卫工作。

3陈支持应担任青洪帮改组的共进会会长职位,控制着这个组织。

4陈了解应桂馨与洪述祖的关系,并为应担任江苏巡查长的职位说过话。

5陈通过电报局的卧底,掌握洪与应的电文联系情况。

6陈与应不往来是谎言,应在刺宋前仍帮助国民党转移秘密款项等重要工作。

7陈操纵着宋案迅速侦破,人证物证,凶手,后台以及重要文件全部起获。

8陈涉嫌凶手武士英的死,并且是暗杀专业户。

9陈与共进会副会长张尧卿和帮会继续合作,进行二次革命。他与帮会的关系从没中断,甚至蒋介石也继承他的衣钵。

此外还有几条比较模糊的线索。

1应桂馨在被引渡到中方后,被关押在陈的老部队的军营中,凶手武士英在预审开庭前一天突然死亡,而应在同样地方受着特殊照顾,他的被褥,衣服全新,美味佳肴,甚至提供大烟,生怕他出现意外。这显然有人在关照他。

2应桂馨的逃跑也有蹊跷。二次革命爆发,陈调来许多原光复上海的老部下攻打江南制造局,其中许多是以前帮会成员为主体的部队。当时一些士兵溃逃,共二十几个被暂时关进上海检查厅的看守所,应也关在那里。当陈的部队退向吴淞口时,传令将这些士兵被放出,但他们奇怪地在看守所大闹起来,并毁掉大量案件档案。而应也里应外合地带领囚犯暴动,并顺利逃跑。(蔡东藩<民国通俗演义>三十九回陈其美败走春申江)

国民党负责侦破宋案的周南陔有一段口述回忆,值得深思,他回忆说:直到二次革命起兵时,应桂馨尚未定谳,二次革命在上海方面主要策划人,就是陈英士,钮惕生诸先生,不幸失败,陈英士等率领革命军自南市撤退闸北的一天,周南陔是值日高级副官,当时曾向陈请示,说刺宋要犯应桂馨,押在城里地方监中,这人还是将他带到闸北军中,还是就在此地把他枪毙?那时陈正在爱文义路一百号黄克强公馆里,军务繁忙,昼夜不眠,精神十分疲惫,周先生请示后,他思索良久,然后回答:不必,此案既归司法办理,应由司法处理。”(“ 周南陔口述”中国近代史所编《近代史资料》68号)当时陈还把手一手指点另一手心,周猜可能意思是应桂馨仍在我们手里。结合前面的应逃跑情况看,陈的态度很费解,最起码他是放了应一马。

3关于陈其美的被刺杀,通常被说成袁世凯派人谋杀,但陈的被杀死仅在袁病死前一个多月,当时讨袁在全国已经四处烽火,到处狼烟,袁也处在重病之中,很难想象他去安排这样的谋杀。另外,当时上海本身就在袁政府控制之下,如果能抓捕到陈,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以策动反叛名义逮捕陈其美,何必暗杀呢?

在帮会野史中有一种说法备考,陈其美,青帮大佬李徵五和应桂馨都卷入刺宋案,后来陈抛出应做替罪羊,也得罪了李,应在青帮内是最早拜在李的门下,有师徒情份,关系很深,所以陈死涉及帮内报复。(张子汉 <中国帮会大揭秘>湖北人民出版社) 而指挥暗杀陈的是张宗昌,他正是李的另一个高徒。李在辛亥革命时,亲自北上,招来张和他的几百马贼到沪,李任旅长,张任团长。张宗昌杀陈用的是标准帮会手法,利用他的原沪军部下,诱骗陈有一大笔煤矿转手生意,让陈当个保人,便付大笔酬金,急需金钱讨袁的陈便答应下来,试想这种帮会从事的商业勾当,如果不是深知陈的为人,和可靠线人运做,陈哪里会轻易上当。至于什么张宗昌收取袁几十万大洋杀陈是一种讹传,孙中山也说过袁士凯用七十万大洋买陈的头。这本身是两回事,当时有人传话给陈,袁政府愿意付几十万银元换取他不反袁,而张暗杀陈是两件事混为一谈。当然袁是否授命张宗昌去刺陈,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综上所述,在宋案中,我们似乎处处看到陈其美的影子,但并没有直接证据陈到底在谋杀宋教仁中充当了什么角色。这并不奇怪。因为宋案涉及了帮会,帮会是中国传统的黑社会秘密组织,内部情况很难说清。行事诡密,专以欺诈肮脏下作手段为业,陈其美身兼革命家和青洪帮双重身分,有时一面是人,一面是鬼,很难看到他的真正面目。我们无法认定他就是谋杀宋教仁的指使人,但无疑他的嫌疑最大。当时北京国务院的声明虽然公开提出陈是杀宋的指使人,也没有拿出什么确凿证据。反到是袁世凯的二公子袁克文的指认更具有点可信度,他化名在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辛丙秘苑》,明确提到陈其美是杀宋的幕后凶手,虽然他是嫌疑人之一袁世凯的儿子,但是他本人一向不关心政治,而且他还是青洪帮大字辈的人物,对帮会内部情况颇有了解。如果幕后的杀宋黑手真的有陈其美,那很多宋案中的谜都会容易说清楚,不像现在这样迷雾重重。

十 系列连环谋杀案

宋教仁谋杀案后,比较奇怪的是几个重要嫌疑人纷纷在几年内死于非命,而每个人的死亡又都往往说不清楚,除死于袁世凯后的洪述祖,有很多历史书籍干脆简单的把这些命案统统解释成袁世凯杀人灭口。武士英之死,应桂馨之死,赵秉钧之死,陈其美之死,幕后指使人的罪名似乎都被安在袁世凯的头上,不知道袁真是个杀人魔王,还是有点冤大头。袁世凯这个人,曾经因为称帝复辟,让人痛恨,历史评价不佳,特别是在革命战争年代,把他描绘成窃国大盗,反面教材。但是这种历史观也造成对袁这样的历史人物绝对化,妖魔化的现象。袁在近代中国历史上,活跃在政治舞台上几十年,也做过许多促进社会现代化,推进改革等事情,他是继李鸿章后中国出现的很有世界眼光的政治人物。在中日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清末立宪运动,他的角色基本都是积极的,明智的。

关于他在戊戌变法中的告密问题,近年史学界也基本澄清了一些不实说词。对他个人的评价,以唐德刚教授《袁氏当国》为代表的一些客观观点,也广为人们接受。所以今天,我们有条件对袁世凯这样的历史人物报以比较平常心的态度来评论和研究,在本文对宋教仁谋杀案的考察中,我们基本排除袁是第一主使人的嫌疑,既然他并不是真正的指使人,按说杀人灭口的说法基本就不成立,但由于他也被卷入宋案,出于各种动机,以及他所处的位置,宋案的嫌疑人的下场有的与他也有很大关联,下面我们还是具体人具体分析一下。

首先武士英的死应该和北方袁政府没什么关系。上海当时是国民党势力的大本营,在上海光复后,陈其美任临时都督,政权各层职务几乎都由革命党人占据。当民国政府在1912 年4月成立,虽然上海都督府被撤消,任命陈其其美为内阁的工商总长,但陈并没赴任,孙中山,黄兴,陈其美都仍在上海活动居住。鉴于他们的革命伟人身份,国民党掌控着上海政权。江苏省反正过来的都督程德全,在这种背景下,基本上对上海的事务听命于国民党人。宋案发生,虽然许多措施政令以程的名义下达,但都是与国民党人商量后才施行,他仅起个陪衬作用。而很多与北京袁世凯的沟通,经常是黄兴亲自出面直接打交道。破案,审判等基本在国民党控制下。

武士英关在租界看守所时,巡捕房的华人侦探黄金荣直接参与宋案侦破,他本人就是帮会大佬,与陈其美的关系也很密切。当时武在囚所,与应桂馨分别关在英,法不同捕房,他们之间串供可能不大,但看管并不十分严格,以亲属等名义比较容易能探视到犯人。武后来翻供,明显有人在他入监后教唆串供。北京政府后来曾指责,陈其美出巨资贿赂租界巡捕房更改审讯武的记录,应该是一条比较重要的线索,因为实在想不出,为什么武在后来被毒杀的原因。应桂馨谋杀宋的最重要证据是与洪述祖的相关电函,武死对他的罪责不会受到影响,而且武已有的供词和武在他家里的被捕事实,根本不可能因武死洗刷他的幕后角色。武被杀,一定是他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武的经历和背景与北京政府没有一点联系,有什么口要灭呢?

四月十七日,宋案要犯被引渡到中方,先被关入上海检查厅的模范监狱。由于国民党坚决主张要成立特别法庭公审宋案,案犯应桂馨和武士英并没在正常监狱只呆几日,就被转押至驻守上海海运局沪军六十一团的军营中,这里关押条件并不正规,房间临时钉了些铁条,来往的人都能从窗前走过。武世英到临时看守所并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意的情况,在模范监狱也颇为安静,但偏偏在转押后第三天,拟定预审的前一天,四月二十三日,突然感到不舒服,当日也没出外散步,没进晚餐,昏昏欲睡,晚上武表现异常,驻军团长陈其蔚曾亲去探望,武自云是旧病,没大关系。而到夜里,喘声短促,军医赶来,其脉已乱,已处危急状态。陈早上报告上去,商请西医来诊,但医生尚未到,武就于早上九点多死去。武死后,”由红十字会延请了五名西医到场相验,他们检查武的尸体,喉鼻等处均有血沫溢出,显然不是暴病死亡。然后西医将其内脏等取下拿去化验,但最后报告确说未发现毒物。”至此,武的死亡完全成了个无头案。(徐血儿编<宋教仁血案>355-356页)

武的死亡,引起舆论广泛质疑,大多认为被人毒杀,犯人被关在租界监狱,一点事情也没有,刚转入中方看守地五天,就在预审前一天暴亡。而根据检验,武体质强壮,如果患病,也不大可能一天骤亡。但认定服毒,又没找到毒物实证。有一种说法是检验的西医也被买通,做了伪证,如果是真的,这个案子真没法弄清了。关于武的死,在当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留下,后来也不了了之。所以今天也不好判定他为何人所杀,而最大的嫌疑只能是看守他的人了。

看守应桂馨和武世英的部队是沪军六十一团,团长陈其蔚,由于陈是浙江人,曾有人一度把此部队当成浙军,为此报纸还特别更正过,说明此军是上海临时都督府的原沪军改编。它的前身很可能就是蒋介石任团长的沪军五团,因为在几个月后的二次革命中,蒋就到这只部队找到陈其蔚,让其反正讨袁,史书记载说,蒋到老部队做反正工作。而督管这只部队的是国民党人黄郛,在案犯关押期间,他几次来督查。正如我们所知,陈其美,黄郛和蒋介石是拜把三兄弟,陈老大,黄老二,蒋老三。而在宋被谋杀破案过程,我们就从当事人的记载中得知,蒋参与其间。而蒋曾作为陈的最亲密同志,直接指挥了暗杀革命同志陶元章的阴谋。以陈,蒋和这只部队的关系,他们如果下手杀武,应该最具备条件。

据报刊记载,值得怀疑的一点现象是,武死当日,正值看守部队换班,原任看守的第一营一连,四连官兵撤防,改换二连,三连官兵接班,结果当日就发生武的死亡。由于没有记载有外来者接触犯人,所以,武被看守者毒杀的嫌疑最大。当然应桂馨也有些嫌疑,毕竟青洪帮的能量也很大,但从事件前后看,武暗杀宋后,并不逃跑,而且反到搬到应家去住,武的口供前后矛盾,并不会影响应的定罪。应没有理由要在武被严密关押下还去灭他口,再者,应自己也在严密关押之中,策划这样的谋杀,难度是非常大的。应桂馨在武死后,自己也非常担心被毒杀,他吃的东西,都要看别人先尝过后再食,守卫者也怕再出意外,更是小心翼翼,看他犯大烟瘾,特批允许他吸大烟,并且加了六道岗,日夜盯着。至于要怀疑北京政府,更是荒唐,武是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冒着风险跑到看管严密的军营杀武做什么,完全不合常理。武的被毒杀,是干的非常漂亮的一件湿活,凶手没留下任何痕迹,我们怀疑陈也好,蒋也好,其实没有可靠的证据,只能讲他们有嫌疑,武世英的秘密至今难得其解,指使杀武的人很可能也是指使杀宋的人。如果武被杀的秘密能解开,宋案的真相可能会是另一番景象。

第二,应桂馨的死,可以简单地用两个字概括:找死。应桂馨不愧做过青洪帮的老大,流氓泼皮,混世魔王。他的一生要从帮会大佬看,也算丰富多彩了,参加革命,服务孙中山,投身北洋,觐见袁世凯。可是他胆大妄为,本性难移,最终则是把自己的命彻底玩了进去。应在二次革命期间,趁乱逃跑,他的逃跑陈其美助没助他一臂之力不好确定,总之,他的逃跑是由于陈的手下在监狱做乱,而且当时做乱的士兵还成心毁掉了上海检查厅的大批案件存挡,让人疑问重重。

应逃出后躲到了青岛德国租界里,当国民党发动的二次革命失败后,袁的政府基本稳定了全国局势,他居然不甘寂寞跳了出来。1913 年底,应公开向北京政府发出请“平反冤狱”的通电。他打着为武世英平反的借口,为自己鸣冤。第一通电报说:“叛变削平,宋实祸首,武士英杀贼受祸,功罪难平,请速颁明令平反冤狱。”几天后他又再发第二通电报说:“宋为主谋内乱之人,而竟死有余荣;武有为民除害之功,而竟冤沉海底。彼国民党不过实行宋策,而种种戏剧实由宋所编制,当时若无武之一击,恐今日之域中,未必有具体之民国矣。桂馨栖身穷岛,骨肉分离,旧部星散,自念因奔走革命而已破其家,复因维持共和而几丧其身,伏求迅颁明令,平反斯狱,朝闻夕死,亦所欣慰。”( 丁中江《北洋军阀史话》中国友谊出版社) 应到青岛曾找到洪述祖,强索报酬,所以应死后,有一说是洪找人下手。不久他公然由青岛到北京,写信给袁索取杀宋的报酬。他的到京让袁十分头痛,应借口得到洪的命令行事,使他杀宋成为政府行为,如果将其抓捕,又是一场难断的官司,并使已经沉默的宋案再兴风波。而任其闹下去,又会使人联想自己与其同伙杀宋,这显然是袁不想看到的。如果袁世凯真的指使暗杀宋教仁,他可能会秘密给应一笔报酬,打发其了事,而如果是洪擅自而为,他背了黑锅,那他心中可想而知会愤怒怨恨不已,袁这个人是个不世枭雄,对付各种人等,他都是各有其道的。对文人名流,他通常是收买威胁利诱,而对于向应这样的帮会流氓式人物,他会毫不迟疑地杀机毕露的。

果然,当应得知某日晚上,有四个彪形大汉以搜查烟土为名爬墙进了他的住所,刚巧他不在后,吓得赶快离开了北京。他虽然走得快,但也没逃出一死,就在他所乘的京津铁路客车,在出京到廊房路途中他便被人暗杀。而此地正好是赵秉钧任直隶总督所辖地域。后来有证据,杀应的是北京执法处的郝占一和王双喜。袁下令杀应桂馨可能性很大,因为应提出奉命杀宋,并非乱咬,确有洪述祖批准电为证,这使袁政府左右为难,无发自圆。但是杀应谈不上灭口的问题,应与洪的电函早已公开于世,巨国皆知,虽然判断有争议,但证据已经大白天下,应通过洪述祖与北京政府的关系没有什么可掩盖的。应夔桂馨在车箱中是被乱刀砍死,死状极惨,如果仅是灭口,一枪毙命便是,又何必下如此重手,应的死完全是其大耍波皮,纠缠敲诈自寻的杀身大祸。应桂馨的死,从另一个角度说到是为宋教仁报了仇,只是没有采用合法的方式罢了。

第三,应桂馨被杀死后仅一个多月,另一个宋案嫌疑犯赵秉钧突然死亡,也许是时间的敏感和巧合,后人把赵的死将应的死联系在一起,赵秉钧因为宋案辞去了总理之职,好不容易风声过去,放出到直隶做官,没想到宋案象鬼影似的缠上他,宋案第一大嫌凶在他管辖的地段神秘的被杀,事情还在沸沸扬扬中,赵本人又突然暴亡。很多史学著作都将赵的死说成他是被袁世凯毒杀,一总统谋杀一个前总理,按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历史事件,但是我们在相关记载中,没有见到任何确凿的证据,而得此严重结论居然都是传闻,传说赵在应死后给袁打电话责备袁,然后袁就派医生毒杀了他。赵被毒死,没有家属的指控,没有尸体检验的报告,也没有具体的嫌疑人,甚至没有任何官方记载,然而这种说法被广泛被接受,而前提主要就是认定袁是个坏人,并且想当然地编造出,他指使刺杀宋教仁,他毒杀武世英灭口,他暗杀应桂馨灭口,他毒杀赵秉钧灭口,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修中国历史的先生们如何开始形成的这种学风,他们似乎是先将一个历史人物判定为坏人,然后所做的就是将一切坏事往这个“坏人”头上栽,塑造出一个无恶不作的坏蛋,反之,塑造的“好人”又神圣得没有一点暇疵,干了什么坏事也要百般从善意的角度解释。这是典型的把“历史”当成某种武器,工具。不仅成为被人任意打扮的小女孩,而且进而到任意奸淫。为了某种立场和目的,可以随便抽取一截传言来帮衬,不顾历史背景,不顾历史环境。历史成了谎话,以史为鉴,还能鉴出什么?而指责赵秉钧被袁世凯毒杀,就是这样完全不负责历史的典型。

赵的死亡除了时间与应的死有点巧合,情况显示可能只是正常的病故。赵秉钧早年身体并不好,体质较弱。与赵关系很密切的北洋大员朱启铃曾回忆:“赵在甘新从军,随左宗棠参加金顺大军,出嘉峪关追剿白彦虎有功,以微职保至道员。赵对我说:在星星峡戈壁滩遇大风雪;连人带马,埋没雪中三昼夜,几死,幸身压马腹,取微暖,未冻毙。此行全队人马,死者过半广彼之幸生,由蒙古军医灌以马鹿血致然。彼因筋骨折伤,一生不能近女色,惟与鸦片烟相依为命。在侍郎任内,京师戒烟令下,王公显贵,都无例外。此因政府与英国订约,以十年为期,断绝烟瘾,执行严切,京内外以戒烟死者无算,赵独具摺请罢职免验。召见时,亲向西后诉述星星峡前情,并称体弱多病,仅恃洋药存活,勒令戒绝、必至丧命,恳恩开缺回籍,以维残年等语。因此奉旨免其戒烟,此光绪末年任民政部右侍郎时事也,吾亲闻之。” (《章士钊全集》书赵智庵 文汇出版社) 这证明赵的身体一向并不好,而且多病。在宋案发生后,他马上就住进了医院,当时有人曾讲他是避祸装病,后来他曾出示了医生的各种诊断以澄清。1913年底,他重新被任命直隶总督,官邸在天津,2月27日突然死亡,虽然赵秉钧的死令人产生怀疑,但当时的报刊对于赵秉钧突然死亡的记载,更偏向一种突发的急症。赵犯病在他死前几日已经早传出了,天津《大公报》也记载过:自从2月以来,赵都督过于劳累,怔肿旧症发作,通过医治有所好转。

2月26日下午,赵秉钧在都督府与手下议事,夜晚,回到河北区仁寿里私宅。连日来,赵秉钧一直抱病办公,这一天晚饭前,赵秉钧服用一服中药,饭后又开始批阅文件。他的夫人提醒他注意身体,但赵秉钧并没有在意。半夜他又服用了一次中药,一切都没有异常。到早晨5点钟左右时,腹中阵阵剧痛使赵秉钧从睡梦中惊醒。他被搀扶着走进了厕所,一阵阵上吐下泻。家人赶忙派人请来最有名的军医官屈永秋与徐德顺,但二位名医用尽手段依然不见好转,后又打电话请来名医王延年,三大名医抢救无效,赵在上午故去。赵死后,家属,医生等都没有提出他是中毒而死,赵长期服用大烟,身体多病,事前已有病状,而且年过50,虽然中毒身亡不能完全排除,但发生急症猝死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当时到处风传他是被毒死,而且版本之多,举不胜举。一说是袁听说他身体不好,特派医生去诊治,借机下毒,另有一说是袁派人将毒药注射进水果中,派人赠给赵做礼物。还有一种说法是厨师下毒。传闻多多,恰恰在赵是否中毒身亡上没有可靠证据。关于赵死于非命的说法,看来是人们的一种心理发泄,宋教仁谋杀案在当时迷雾重重,袁世凯和赵秉钧都被指控为幕后指使凶手,而公布的证据也显示他们有牵连,公众多认为案中有内幕,而赵的暴死刚好在宋案的另一主犯应桂馨神秘被杀后不长时间,所以人们很容易联想赵也是被杀。宋案中的千头万绪线索似乎也可以和赵的死联系起来,演义出各种精彩的情节。但是,我们在这种想当然的娱乐历史中,忽视了基本的证据,史实和常理。

我们不能完全排除赵被毒杀的嫌疑,但我们也没有看到他被毒杀的可信证据。没有人证,没有物证,没有旁证,没有医学报告,没有检验结果,甚至没有一个相对认可的固定说法。而为什么袁世凯要杀自己的亲信大员,理由难道仅仅是赵抱怨了应被杀这件事。我们实在无法按正常逻辑理解袁毒杀赵道理,假如在宋案中,袁是真正指使人,赵没参与,袁杀赵干什么?假如赵是指使人,袁不知情,袁治赵的罪就是了,何必毒杀?而如果是两人的同谋,那杀应双方会产生什么矛盾呢?难道为了应桂馨这样一个无赖,总统去谋杀前总理吗?而如果两人在宋案中都没有责任,难道会去毒杀对方吗?所以,我们认为,在没有确凿史料证据出现情况下,不要轻易做历史结论,随意认定赵秉钧的死是袁世凯毒杀的。

宋教仁谋杀案截止到今天仍是一个谜案,许多秘密并没有被破解,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连环案更富于神秘色彩,至宋案有关人物,几全部死于非命,恍忽因果相报不爽。凶手武士英来历不明,死得也不明不白。凶顽狡诈的应桂馨,利刃穿心,暴尸行旅。嫌疑人赵秉钧,涉案亏心,恶病以亡。而另一个嫌疑人陈其美,更似冤冤相报,自食其果。而最狡诈阴险的教唆犯洪述祖,虽几度逃脱,最终被抓获,走上绞刑架。这种奇怪的结局让人甚至不得不相信是否存在神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这一切似乎于事无补,宋教任的被谋杀,结果是谋杀了一个新生的民国。

十一 谋杀新民国

宋教仁的死至今已近百年,他带着美好的愿望为一个新生的国家奋斗,确倒在了不知来自何方的枪弹下。他的死没有带来和平,反到给国家带来更多的苦难,真是莫大的悲哀。许多的仁人志士曾经忘我的奋斗过,无数人为美好理念,主义,信仰奋斗,但是往往取得的一点进步和成功,又紧接着被更大的挫折和失败所替代,有时甚至让人疑惑,那美丽动的理想实际代表摄人心性的咒语。欢乐与痛苦,光荣与卑鄙,新生与死神交织着构成时代的印记。中国的传统文化,决定了当时的国人信奉解决政争的唯一方式从来是彻底压倒摧毁对方,却不知道政治上的反对派可以在现有体制内共存共荣,相反相成。

宋教仁之死,并非偶然,如果宋没有被刺杀,我们也看不到当时中国会走上宪政和平道路的希望,武士英杀宋,理直气壮地说,宋要当总理,那还了得。这其实代表多数普通百姓的政治水平,对权势者的冒犯,被看成一种罪恶。人们熟悉的是封建时代胜者为王,改朝换代的政治,是你死我活的争斗,是暴力政治。宋积极竞选,争取公职,这种西方政治理念,在当时已成出头鸟,遭到各方非难。他曾公开在报纸上驳斥这样的攻击。1913年3月12日,他在《民立报》发表文章说:“今世人往往有可怪之心理,谓人欲为总统或总理或国务员,即目为有野心,咸非笑之,岂知国家既为民国,则国民自应负责任,有人欲进而为国服务,负责任,乃反以争权利目之,视民国之职务与君主时代官爵相等,致令人人有退让之虚文,视国事如不相关,岂非无识之甚乎?”宋的这些宝贵的西方民主思想,并没有深入广大民众之心,他是个先行者,而他得到的也是先行者的下场。

宋的天真宪政思想虽然弥足珍贵,但实际并不容于当时的政治环境。袁政府主要以前清官僚为主,不具备实行现代政治的准备,仍充满旧帝国王朝色彩,统治者不容忍反对派。而孙中山等革命党人更感兴趣的是武装夺回权力。双方均没有诚意。而北京政府内豢养着洪述祖这样的阴险小人,革命队伍里也不鲜应桂馨那样的混混流氓,众多的蛆虫怎么会放过这布满缝隙的蛋。谁杀了宋教仁似乎并不是非常重要,宋教仁那样的政治人物,在当时的中国大环境下,几乎没有生存空间,也最容易成为牺牲品。我们分析宋案时,发现不管是袁世凯代表的保守政治势力,还是孙中山代表的革命政治势力,都不乏除去宋的心理动机。他们的目标都是出于狭隘的权力之争。而自命调和南北的宋即使不被刺杀,也会很快被滔滔的血火斗争淹没。当我们审视一下过去混乱的年代。不能不说,百年的苦难正是那些执掌权力的大人物和万千尚未蒙醒的民众一起给这个国家带来的,多数情况下,他们兼具了善恶双重角色。一个封建思想如此深厚的国家,一个被这种思想束缚的民族,宋教仁那样具有现代思想的政治家,只能赢得昙花一现的光荣,化成理想的灵魂。

我们研究宋教仁谋杀案,并不是为袁世凯或什么人解脱罪责,也不是对革命党人怀有偏见,而是探查历史的真相,如于右任先生所言:期之良史。宋案谜团多多,时隔百年后,我们也并没能将众多的疑问解答清楚。正如所知,宋教仁谋杀案在当时被利用变成开启战端的借口,而后人也对这段历史予以相当严重的歪曲。宋案后民国进入战乱,事实上,当时案情并没有查明,但是国民党人以此谜案抖开战衅,应该是犯了重大政治错误。如果宋为袁政府指使所杀,能给发动者披上些正义的色彩,所以案情当时就被刻意夸张以利于现实服务,很多疑点被忽视,而草草得出结论,并通过舆论大似宣传,造成了先入为主的所谓事实真相。宋案成为被政治利用的工具。  

比如孙中山在宋案发生后五天,从日本回到上海,当晚国民党领导人就在黄兴家召开会议。估计陈其美已经把从电报局和从应桂馨家抄来的有关电函拿给大家看,所以与会的人员好象没有对袁政府是杀宋的幕后指使人产生怀疑。会议讨论的主题是动武还是寻求法律解决。他在1915 年给黄兴的信中谈到:“犹忆钝初(宋教仁)死后之五日,英士、觉生等在公寓所讨论国事及钝初剌死之由。公谓民国已经成立,法律非无效力,对此问题宜持以冷静态度,而待正当之解决。时天仇(戴季陶)在侧,力持不可。公非难之至再,以为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文当时颇以公言为不然,公不之听。” (孙文:致黄兴书,《孙中山选集》) 我们知道,三月二十五日,仅仅离宋刺杀五天,人犯刚刚被捕,没有经过正式审讯,物证也严密地保藏在训捕房,案件刚发生几天,侦察尚未展开。奇怪的是孙中山等人在案情尚未水落石出之际,毫无过硬证据就一口咬定因为总统是暗杀主谋,所以法律根本无用,只有武力才能解决。如此轻举妄动,实在无法理喻。会议以孙中山为首的激进派主张立刻兴兵讨袁,黄兴等温和派则在提出法律解决后,双方妥协,以征求党内地方各都督的意见后再采取行动结束。

孙中山的兴兵讨袁论很难理喻,仅仅在半年前,孙中山到北京拜会了袁世凯,两人多次长谈,互相气氛融洽,孙中山甚至说:袁总统富于政治经验,担任国事,可谓中国得人之庆。他甚至提出让袁来做十年总统,他去修铁路,一起完成国强民富。为什么转脸即以一个不明了的暗杀事件为借口,就破坏来之不易的和平和共和国的前途。宋庆龄曾说过孙的性格中有:但知目的,不问手段;但知是非,不顾利害,尤反对调和。在决定新民国命运的大是大非面前,我们可以看到孙性格的爆发,他的但知目的,则是埋于心底的推翻袁世凯,他的但知是非,则是一瞬间判定的,结果就剩下不问手段,不顾利害,反对调和了。孙这种轻启战端的举动,最后得到了苦果,而这棵苦果是由全体人民共尝。

宋案发生后,国民党和北京政府都开始秘密做军事准备,据当时安徽都督柏文蔚记载,他在宋案后到沪,每夜都和陈其美讨论军事计划,而国民党中激进份子也纷纷到各地运动军队。而袁政府也不示弱,他加快完成对外大借款,占得经济先机,热后任命了陆军部长段祺瑞代理总理,并把北军运动到各个战略要地。虽然宋案的法律程序仍在进行,由于双方的不合作,宋案的法律解决无果。四月十七日,宋案人犯和相关文件被引渡给中方,随后公开了洪述祖和应桂馨部分电函摘要作为证据,并提出的组织特别法庭,被袁政府司法部拒绝。袁指责单方面公布宋案证据,并指责黄兴没有任何公职,在相关文件上印似章已属违法。北京政府建议法庭移设在湖北,也没得到回应。后按常规的法律程序,宋案归县一级的小小的上海地方检厅办理。由于武士英的突然死亡,法庭直到5月5日开庭,上海地方检察厅长陈英开始预审应桂馨。6日,上海地检厅秉公执法,居然按司法程序向北京地检厅发出传票,请京厅传解宋案嫌疑犯赵秉钧到沪候质。同时要求外交部向青岛德国当局交涉,从速将洪引渡归案。赵秉钧拒绝到案对质,他声明:现在秉钧旧疾复发,曾在北京法国医院调治,当有诊断书可证,已于4月30日呈明总统请假十五日在案,自未便赴沪。而洪的引渡则被德方拒绝。随着双方的军事冲突,宋案的法律解决失败。

宋教仁之死无疑是个突发事件,如果秉承中国宪政之父宋先生遗志,弘扬法政理念,以国家和平建设为重,内战也许可以避免。宋案后南北双方也曾私下调停,在调停中宋案被当成筹码,国民党方面同意将嫌疑人锁定在洪述祖为止。但由于各种原因调停没有成功。本来悲剧的主角宋教仁被人遗忘了。只不过是双方各自达成自己目的的引子罢了。

当时的国内,普遍舆论是反对武力解决问题的,推翻满清的辛亥革命,受到人民的广泛拥护,而以宋教仁案为借口发动推翻新生的共和国的战争,实在不配“二次革命”的名称。它是少数国民党激进派挑起的,更接近以反袁为单纯目的权力之争。他们打了第一枪,绑架全国人民。这场所谓的革命没有得到大众的拥护,失败的很快。

在国民党为背景的《民立报》上,认定袁为杀宋主谋的记者徐血儿也曾发表文章指出:夫大革之役,天与人归,可一而不可再。今日已为民国,苟对于民国而谋乱,即是自绝于国,罪在不赦。即政府为恶,法律与国会,终应有解决之能力,无俟谋乱,以扰苍生。故谋乱之事,为商民所疾视,亦明达所屏弃也。”这些话谴责的主要是党内激进派,可见国民党内部很多人对用武力解决宋案也存有强大抵触。

云南都督蔡锷,在反对袁复辟帝制的大英雄,当时就毫不含糊地公开声明:查宋案应以法律为制裁,故审判之结果如何,自有法律判判。试问我国现势,弱息仅存,邦人君子方将戮力同心,相与救亡之不暇,岂堪同室操戈,自召分裂!谁为祸首,即属仇雠。万一有人发难,当视为全国公敌。(《蔡松坡集》,上海人民出版社) 当时各省官员,各商会团体等发出了很多反对动武的电文。虽然人们对袁是否对宋被谋杀负责有怀疑,但在反对国民党动武上空前支持政府立场,而袁也正是在这种支持下,态度越来越强硬,陆续撤掉国民党控制的几个省份的都督,激化了矛盾,终于引发民国后的第一次战火。

梁漱溟是老同盟会员;辛亥革命后当记者,曾认真观察过民初政治生态的变化。1922年1月,他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说:“现在很清楚摆在外面的,就是武人势力的局面。至于说到助长这种武人势力的原因,却不能不责备革命先辈,他们无论如何,不应用二次革命那种手段。二次革命实在是以武力为政争的开端。从此以后,凡是要为政治活动的,总要去奔走武人的门下,武人的威权从此一步一步的增长,到现在而达极点。” (《梁漱溟全集》第4卷 山东人民出版社) 梁的话不可不为中肯。

辛亥革命成功,新民国建立,给多少人带来希望的曙光,几千年实行封建专制的国家,要想转型到新型社会何等艰难,辛亥革命的结果无疑已经是最上上的结果,孙中山宣传革命,燃起革命烈火,袁世凯精心运做,促成清政府和平退位,民国建立,他们都是历史功臣。三千年的帝制在基本和平的演变下得以废止,是一个最理想的结局。在此基础上,国家和平地逐步进化,国家会大有希望。孙中山进行的首次革命功劳是不可抹杀的,为国家打开了个新的大门,但破坏这种良好局面的也是孙中山,而直接原因竞是一个人的死,而这个人是最希望国家走上民主,法制,和平发展道路的人。宋教仁的死导致了国民党的二次革命,从此天下演变成武力时代,乱了国家,乱了共和,国民党成为以武装推翻政权的组织,民国政府走上独裁专制,甚至复辟帝制的政权。宋教仁谋杀案不仅谋杀了中国最优秀的政治家,也谋杀了新民国。谁谋杀了宋教仁,也许会有大白的一天,而谁谋杀了新民国,则是一道难解的方程。主张暴力革命的人要杀他,主张复辟专制的人要杀他,他们是反对民主,反对宪政的敌人,遗憾的是在中国这样的人很多,不止是过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