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潜规则”又出新花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22:24:42
    据2010年10月20日新华网帖子《落马贪官出狱后收受原行贿人巨额"坐牢补偿费"》中报道: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官员因收受贿赂落马。有记者近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调查时却发现了这样一种令人诧异的现象:一些贪腐官员在刑满释放后,竟“意外”地收到了原行贿人送来的巨额“坐牢补偿费”。

    看过相关报道之后,真是为贪官的这种“潜规则”新花样——“坐牢补偿费”而感到折服。

    贪官的一生都在为钱财作打算,哪怕入狱了,也不忘记“狱中补偿”,借此敛取钱财。

    看来,在不久的将来,贪官“坐牢补偿费”将会成为官场的又一“潜规则”,这种“潜规则”是贪官们的发明产物,是他们腐败手法的又一新花样。

    “坐牢补偿费”这个新名词今天是生平头次所闻,相信许多网友也是与我一样,在此先向网友介绍一下这个新名词的意思。

    我对此的理解是;“坐牢补偿费”是贪官被行贿者或是因为其他原因被揭发后,为了使行贿之人不被法律所追究责任,对其避而不谈,包揽全责,待刑期满后,行贿者向其坐牢期间的刑罚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偿。

    看来,我们贪官的这一新花样玩法手段,如果不给予更加严厉的打击,势必会使得我们的社会大量的行贿者逃避法律的严重。将不利我们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贪官受贿,难逃刑罚,牢狱之后,倘若还要得到相应的巨额“坐牢补偿费”,那样的话,又有哪个贪官会坦白交待呢?这样不分明等于贪官坐牢几乎不受损失,反而狱中生活还要大赚一笔呢!

    为使社会公平正义,避免不法所为继续为非作歹,今借此文,建议我们的相关部门取消贪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凡贪官对其巨额财产交待不清的部分,按本来罪责的数倍刑罚加以重罚,给贪官施加以压力,并对其做思想工作,让贪官们改过自新,争取法律的宽宏大量,勇于揭发其他不法之人,减少党和政府的损失,从而使得我们的社会更加地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