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忠:生存权是首要人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9/30 00:27:05

      张雪忠:生存权是首要人权?

 

生存权是首要人权?——唯物史观的流弊
    1991年10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第一份人权白皮书,明确提出“生存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人权”。此后,“生存权”概念一直被中国政府在各种人权领域广泛使用。在20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纪念日前夕,胡*锦*涛致信中国人权研究会,再次强调将“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
    应当承认,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对任何人都极为重要,因为这是每一个人追求和实现其他目标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人类生活的意义却不是由生存本身所界定,而是由生存以外的其他目标来界定的。正如古老的拉丁谚语所揭示的那样,“Edo ut vivam, non vivo ut edam(吃饭是为了活着,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生存对于其它动物的重要性,甚至更甚于对人类的重要性。生存几乎是其它动物生活意义的全部,但人类只是将其作为实现其他意义的起点。只有人类才可能将一些目标置于比生存更重要的位置,并且为了捍卫某种价值或信念而不惜献出生命。
    因此,对生存的渴求并不能成为区别人与其它动物的标准。人与其它动物的根本区别,莫如说在于在生存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价值和追求。
    如果生存只是实现人生意义的前提,而不是人区别于其它动物的独特生活意义之所在,那么对人权的内涵界定和制度保障就不应着眼于生存这一低层渴求,而应着眼于人的尊严和社会承认等更高的生活目标。准此而言,人权首先应是社会、政治和文化权利,而不是生存权。否则,必将把人降至与动物等同的地步。
    将生存权置于人权首要地位的观念,似乎主要不是源于中国的文化传统,而是源于马克思主义的所谓历史唯物主义的影响。汉朝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引管仲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既阐述了人对生存和温饱的普遍的动物性渴求,更强调了人区别于其它动物的对个人尊严和社会认同的追求。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强调经济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如果人们只是将其作为众多历史哲学的一种,唯物史观必然会因其独特甚至是深刻的洞识而给人以启迪,并且因此而具有真正科学上的意义。
    但是,任何科学研究或作为研究结果的科学理论,都只能选取现实世界的某一方面从某种角度加以分析或解释。如果说有一种理论可以在总体上全面地把握现实世界(甚至是现实世界某一部分,如人类社会生活或人类历史过程),这种理论肯定不是属于人世的科学,而是属于神世的法力。
    不幸的是,很多马克思主义者总是要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加以神化。对于这种强调经济因素的唯物史观,他们不是把它和其他强调宗教、技术、文化、政治、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历史理论归于一列,并且承认这些历史理论都从不同方面揭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实质,因而具有各自的科学上的认识意义。
    相反,许多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总是将唯物史观置于和其他一切历史理论像对立的位置。他们认为其他历史理论都没有摸到社会关系发展的规律,只有唯物史观看出了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社会关系的根源,因而找到了这种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
    他们认为,其他的历史理论至多只是收集了一些片断性的事实,只是描述了人类社会生活的个别方面,而历史唯物主义则对人类历史过程进行了全面而周密的研究,考察了一切矛盾趋势的总和,因而排除了其他历史理论“所抱的主观主义和武断态度,揭示了物质生产力的状况是所有一切思想和各种趋向的根源(列宁语)”。
    唯物史观一直是中国的官方意识形态。政府也一直利用对教育资源垄断,向人们强行灌输单一的哲学观念体系。这种将近两百年前的一名欧洲人的思想视为国教的做法,已经严重阻碍和扭曲了中国民族精神的成长与发展。对马克思最恰当的评价似乎是:他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但却只是古今中外众多伟大思想家中的一位而已。
    实际上,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人们不但可以看到将生存权置于人权之首的思想源头,也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为何长期不计环境代价、不问社会后果地坚持对“经济增长奇迹”的神化和膜拜。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在逻辑分析上可以将生存作为人类实现其他追求的起点和前提,但在现实中,一个人的政治权利状况和社会地位却往往会决定其生存状态。作为政治的动物,人的谋生能力已不像其它动物那样取决于体形之大小,而是取决于政治地位之高低。在任何社会,最缺乏政治权利的阶层往往是生存状况最恶劣的阶层。
     一个国家如果是为了走出经济濒临崩溃的局面,临时性地对生存权加以强调,这仍不失为一种具有短期政策意义的权宜之计。但在据说取得了30年的“巨大经济建设成就”之后,还将生存权置于人权的首要地位,这只能说明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仍是多么落后,或者说人们生活的主要内容还只是“为在食槽边争得一个位置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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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将无疾而终

     日前,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并同意把《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早在此之前,有关方面正在酝酿的国务院“大部制”改革,就已经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
不少人对中国即将开展的行政改革寄予厚望,并期盼中国的政府系统能变得精简、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他们最终很可能会大失所望。自1982以来,中国几乎每五年都要进行一次声势浩大的政府机构改革,而每一次改革的目标都大致相同。
每一次机构精简,国家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向“被精简者”进行现金或其他形式的补偿,但这些人腾出的位置很快又被更多的新进人员填满。1995年,中国行政事业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是11%,到2006年却达到19%—20%。另外,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后,中国的政府系统似乎仍不以公正、透明、廉洁和高效而著称。
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会议公报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强调表明,此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承载的,仍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维持单个政党对政治权力全面垄断的同时,政府系统将变得高效、廉洁,甚至成为“服务型政府”。如果政治学的一些重要原则在中国也能适用的话,那么让一个无需问责的政府自我革新,并不会比让一个人抓住头发把自己拽离地面更为容易。
现代政治科学认为,国家兼具契约性和掠夺性。如果政治权力能够在公民之间平等地分配,便会产生契约型国家。在这样的国家,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只是民众授权的社会管理者。政府组成人员并不固定地来自某一集团,并须不断面对民众定期及不定期的问责。政治动力学上的分析表明,在契约型国家,政府系统将不断趋于公正、高效、透明和廉洁。
如果政治权力在公民中的分配是不平等的,甚至被某一政治集团所垄断,便会产生掠夺型国家,并出现泾渭分明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在这样的国家,统治者总是竭力寻求租金最大化,国家的经济活动和政治生活也常常围绕这一目标而开展。
在掠夺型国家,统治者自身的利益与良性的经济发展体制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这一矛盾不一定会阻碍经济增长,但必然会使增长成果的分配极不平衡,经济增长的社会代价也得不到充分的考虑,从而使经济发展难以持续。
在政治和政府体制上,掠夺型国家的统治者所确立的规则,首先是使统治者及其集团的收益最大化。统治者往往会建立或竭力维持一个有利于获取统治红利的政治结构,而无视其对社会公正和社会效益的不利影响。
在政治权力被垄断的国家,那些有权制定和执行政策的人,总是使政策符合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整体利益。由于他们无需面对实质性的政治压力,因而不可能有革新现行制度的动力和欲望,甚至会极力抵制这种制度革新。
人们可以看到,中国的户籍制度使农民在就业、社保、教育等方面饱受歧视,却仍无法打破;中国的国企改革使成千上万的国企工人下岗,却仍得以推行。因为,中国的农民和工人尽管人数众多,但在政治上却影响很小。
相反,中国的政府系统尽管弊病丛生,那些显然必要的改革却无法推行。历次行政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最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因为这些改革所针对的,恰恰是政治影响最大的利益集团。
面对再次来临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那些乐观又容易激动的人应该想想,为什么前五次未能成功的事业,这一次一定会成功呢?如果没有民主政治改革的前提,如果不改变中国社会目前的政治权力分配状况和政治动力结构,任何行政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都必将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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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