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协拆竟如“鬼子进村”
作者:梦离柯
为了拆迁几个村庄,10月8日,广西
动用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拆掉村民的房子,确实达到了北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非常速度的效果,而这种措施、力度、速度却给人实实在在的“鬼子进村”的感觉。新闻中提到,清晨5点多,村里的老老少少被警察铐着带出家门,有的还光着膀子,有的还穿着内衣,如此“大兵压境”的情势,相信这些村民中如果有人经历过当年日本鬼子进村的场景,其感觉也不过如此。
被拆的白虎头村95%以上的村民一开始竟然不知道北海市政府的征地一事,村委会跟政府签订的什么协议,绝大多数村民都不得而知;村民采取法律维权,却均以失败告终;为了保证拆迁的顺利进行,北海市政府还采取类似于“
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目的,不惜动用匡扶正义的人民警察与民为敌,参与房屋拆迁,实在恐怖。不难想象,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面对手持盾牌的警察,心中的无奈和愤怒是多么的强烈,但面对英勇善战的警察,老百姓往往陷入“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境。同时,老百姓的房屋也会立刻化为乌有,夷为平地。房屋是被推倒了,老百姓就真的心服口服吗?恐怕不一定,从各地频频发生的
人民警察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国家公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对人民警察的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的职责有14项,但并没有警察参与拆迁人民房屋的义务和职责。然而,警察协助拆迁、参与强拆越来越成为常态,如此动用警力为开发商为地方政府保驾护航、视民如寇仇不仅会令人民恐惧,同时会直接造成政民警民之间的裂痕不断扩大,以至于矛盾加剧,为社会冲突埋下隐患。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为所欲为,一方面是人民警察为虎作伥,为地方政府不惜扮演“鬼子”角色,把普通百姓蹂躏于脚下,这样的执政执法行为究竟有多少人味?又如何谈得上“执政为民”?如何谈得上“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