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泛滥政府敛财手段被指相当粗暴 市场经济难再勃发(1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6:01:59
2010年10月11日 16:02新财经【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28条
 
均富需要平权和政改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有没有可能进入均富的轨道?
显而易见的是,目前种种制度在限制普通民众改善自身境遇的机会。农民本来属于低收入群体,而他们仅有的财产——土地产权,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土地无法变成农民改善自己境遇的有效手段。因此,农民的收入提高速度始终滞后于城镇居民。在城镇,大规模的拆迁严重破坏城镇的工商业结构,大量依靠自家房屋、院落开展经营活动的家庭作坊、家庭商铺被摧毁,城管则代表寻求优美生活环境的高收入群体,不断驱赶小摊贩,使他们丧失谋生手段。这样,在一次分配环节,差距就已经非常之大。
目前的财富再分配制度也在加剧收入差距。政府从上世纪50年代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不同人口采取区别对待政策,这一点迄今没有根本改观。结果,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没有缩小一次收入分配形成的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反而在扩大城乡之间、城市内部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
出现这种“马太效应”式收入分配格局的根源是,当下中国的基本制度框架是从上世纪50年代演变而来的,由集中性权力来分配一切资源。这样,按照与权力中心的距离,国民被划分成不同的等级。每个等级的权利不同,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公共资源分配的机会不同。有些人享有特权,有些人的权利则受到严重限制,甚至被剥夺,比如农民的土地产权、迁徙权、获得政府保障的权利,均被限制或剥夺。权利的等级化分布,导致了收入的绝对不均等。
要改变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分化的状态,走向均富,就不能不推动权利的平等,而这,就涉及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平权,具体地说,是让最近三十年释放出来的社会新因素组织起来,进入正式治理体系中,压倒官商合谋的分利体系,控制权力运作。由此将消除特权,所有人的权利大体平等。
那么,这样的变革如何展开?也许这一变革的展开逻辑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相似。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宪法、法律施加给普通民众的限制被削弱,普通民众可以相对自由地参与各种经济活动,包括进入某些行业,包括自由安排自己的职业。由此,国民成为经济过程中分立而合作的经济决策主体,他们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支配自己的经济活动。
政治体制改革的本质与经济体制改革是相同的:让那些已经享有部分自由和权利的民众更为充分地参与公共事务治理,包括参与立法过程,参与行政、司法等决策过程,让他们成为各种类型的公共决策过程的决策主体。
由此可以看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有二:第一,每个民众均可更为自由、便利地参与各个领域、各个层级的自治。第二,各个层级的政治性代表日益真实地代表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从而让民众意见支配立法与决策过程。
因此,自治制度发育和人大制度变革,应当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两个主要战线。如果这两方面的变革逐渐推进,那么,过去三十年市场化和社会发育所形成的新兴精英将以不同方式分享治理权,体制内外的对立将会逐渐弱化,政府治理的社会基础将会扩大,全民共和将有可能实现。民众将有能力对权力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让权力服务于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这样,财富在人群中的配置将比较均衡,政府建立的必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可以发挥缩小贫富差距的正当功能。
如果这两方面的变革不能推展,那么,财富将仍在人群中间不均衡地分配,官民之间、贫富之间的紧张、对立无从化解,中国就可能走向温家宝总理所警告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