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风险社会中的治理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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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险社会中的治理变革

作者:张康之

来源:《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本站发布时间:2010-3-9 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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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人类正处在风险社会中,这是人类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在风险社会中去谋求社会治理的变革应当拥有面向后工业社会的视野,也就是说,需要对工业社会中所形成的治理体系及其结构进行全面反思。一方面,通过政府及其治理的变革去应对当下的风险社会;另一方面,建构起后工业社会的制度框架和治理体系。其中,首先突出的是合作的理念和行动。但是,由于受到工业社会的观念以及思维方式的影响,在需要合作应对风险的条件下,西方国家却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沿用旧的方式去处理国际关系和应对危机,这对于人类社会的未来,是非常危险的。

  关键词:风险社会;政府;治理变革;合作

  进入21世纪后,人类突然发现自己陷入到危机事件频发的泥淖之中了,时时处处受到危机事件的困扰。其实,大致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人类就进入了一个高度风险的社会。新自由主义者把20世纪70年代的政府失灵归罪于凯恩斯主义,认为是由于政府干预模式引发了政府失灵。从20世纪后期的行政改革来看,世界各国大都是按照新自由主义开出的药方而采取行动的。但是,回顾近30年的历史,我们发现,世界各国的政府改革并没有提高它对社会的适应性,社会也并没有因为政府治理能力的提高而减少了风险。相反,我们正在迅速走进一个风险度越来越高的社会历史阶段,这需要我们对整个社会治理体系进行一场根本性的变革,只有改革才能够使我们从风险社会中走出来,才能使我们较少地受到危机事件的困扰。也就是说,我们的时代需要高扬的是改革的旗帜,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后,世界各国都转向了应对危机的行动中去了,改革的热情开始下降,这是极其危险的。如果我们不是通过社会治理体系的变革去应对风险的话,就会在应对风险和进行危机管理的过程中越陷越深。

  一、风险社会对人类的挑战

  20世纪后期以来,人类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进入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时代,德国学者贝克将这个时代称为“风险社会”。的确,我们从来也未像今天这样,处在一个自然的以及人为的灾害随时可能造访的环境中;在人类的语汇中,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频繁地使用“危机事件”、“危机管理”等词语。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人类正生活在一个危险的世界中,也是人类的最伟大创造物——政府所面对的最为严峻的挑战。

  本来,人类创造出政府的目的就是要由它来提供一种人类共存的秩序和环境,是为了集合某种共同的力量去应对各种各样来自于自然的和社会的挑战,然而,在今天我们所遇到的这样一个前所未见的挑战中,政府显得有些手忙脚乱了。从进入21世纪的这几年来看,各类危机事件造访的频率越来越高,危机事件的规模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如果其中包含着一个趋势性的演进方向的话,必然意味着人类社会将会有更大的、更加难以应对的危机事件出现,会一浪高过一浪。

  在2008年,人类遇到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现在我们可以说已经成功地抗击了这次危机,阻断了它转化成全面经济危机的势头。但是,我们能够为这一次成功而庆幸吗?显然不能!因为,下一次金融危机还会出现吗?显然是无法否认的。我们看到,1997年曾经出现过亚洲金融危机,这是一次地区性的而不是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大国的支持下,把亚洲金融危机压制了下去。时隔十年,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全球金融危机出现了,再过十年,会不会出现第二次金融危机呢?如果出现的话,它还会像这一次这样“温柔”吗?政府还能够用这一次金融危机来临时所采用的“救市”措施去有效地应对下一次危机吗?所有这此问题,都很难让我们得到乐观的答案。同样,核技术已经不再神秘,所谓“核扩散”已经成为事实,几乎所有的国家,只要愿意去做,都可以研发出像核武器一样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表明,人类在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所取得的被视作为工业文明成就中的一切,都正在失去垄断的可能性,实现人类对工业文明的共享是一些“大国俱乐部”无法阻止的趋势。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等都是工业文明的成果,当人类共享这些成果的时候,世界将会怎样?而且,这恰恰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所以,风险社会不仅是一国政府所面对的挑战,而且是世界各国所面对的共同挑战。

  今天看来,摆在人类前面的是两条出路:其一,是任由历史的终结;其二,是文明的终结。前一条道路是指人类有历史,但是,如果按照人类历史发展的道路走下去,将失去未来,可能会在一次大的灾难中走向共同毁灭的境地,因而,也就是历史的终结。积极的选择就是逆转历史,放弃人类已经取得的文明成就。而后一条道路就是我们在各种各样的建言中所看到的,比如,在与核武器相关的话题中我们就能够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在20世纪80年代.我们听到的是“核裁军”的话题被经常性地提起,而在今天,我们听到的是“全面销毁核武器”。姑且不说这些话题都只是一些清谈而已,即使按照这个思路走下去,我们看到的也是逆转文明的思路。也就是说,全面销毁核武器无非是回到没有核武器的时代。同样,在20世纪后期,我们看到的是发达国家向后发展国家转移环境污染,到了今天,一个“低碳经济”的概念被提出,则意味着后发展国家也需要遵循反对污染环境的要求。这对于后发展国家来说,是不是要永远停留在农业社会的历史阶段呢?即使对这个问题给予否定的回答,说人类已经找到了新技术和发现了新能源去替代传统能源的利用,也只是要求人类在国际政治文明方面停留在传统的框架下。因为,发达国家垄断了新能源技术,低碳经济的概念所要表明的是让后发展国家继续接受技术奴役。我们知道,文明所具有的是整体性形态,如果把它分解成不同的方面,比如,让技术文明前进而让政治文明停留在某一个原有的形态中,那是不可能的。事实上,当前人类所遇到的核扩散、环境污染、生态危机,都是20世纪政治文明停滞不前的结果,是发达国家统治和奴役后发展国家的结果。如果发达国家希望继续维持这一政治文明形态而用一个低碳经济的概念去约束后发展国家的话,结果也就像反对核扩散而收获核军备竞赛一样,只能促进环境污染在国际竞争中迅速加剧。不难预测,在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如果发达国家不在新能源的利用方面主动地提供技术支持的话,关于碳排放的问题是不会得到积极进展的,国家间的博弈将会使这次会议再度成为一场闹剧。

  显然,现在摆在人类面前的两条出路都是不可行的,文明进步以及人类走向未来的道路需要我们去加以探索。而这种探索是包含在对当前人类风险社会历史性质的认识之中的。

  我们所遇到的风险社会是人类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现象。如果回顾历史的话,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人类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几乎世界上所有经历过原生型工业化的国家也都经历过一个可以被称作为风险社会的历史阶段,基本特征就是社会的普遍失序,对旧的统治结构形成挑战,让统治者在恢复旧的秩序方面感到力不从心。这曾经是一个谁也不想看到社会出现战乱的时代,却又是谁也无法制止战乱的时代,即使在一些国家因为出现了铁腕人物通过残酷的镇压而制止了战乱,但那只是一时的,过不了多久,就会烽烟再起。历史上这样一个谁也不想社会失序、谁也不想战争的时代,却把每一个人都被卷入战争和不得不承受社会失序之苦,它所证明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它是人类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时所呈现给我们的风险社会。其奥秘就在于,新的社会因素产生了,而人们却不愿意放弃旧的统治结构以及旧的社会交往和生活框架,因而,新旧因素的冲突就以战争的形式表现出来。今天,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过渡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新旧因素的冲突也以风险社会的特征呈现给了我们。如果人类希望在工业社会所形成的社会治理结构、社会交往和生活框架得到继续维护的话,肯定就会以战争的形式去开辟后工业化的道路。

  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历史阶段不同,今天的世界已经不再是地域分离的状态,而是被经济全球化打破了地域边界的世界。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如果发生战争的话,其后果可能就是人类历史的终结。当然,在新世纪开始的时候,美国对阿富汗、伊拉克用兵并没有引发我们所说的这种结果,它显然是在工业社会地区战争的模式中运行的。然而,如果这场战争再延续几年的话,随着“非对称”战争(比如网络的、生物的等技术)的出现,就可能会演化出我们上述所说的那种结果。这显然是非常危险的,更为危险的可能是世界并未意识到这种危险的存在,不去积极地寻求与穆斯林世界和解的方案。显然,由于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受到发达国家的操控而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穆斯林世界所代表的可能更近于农业社会的文明类型,但是,经济全球化完全可能在某些方面抹平这种社会发展上的差异,可能会让一些在传统意义上极其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为了军事的目的、为了抗暴的目的而率先掌握最先进的技术,结果,可能会因美国所代表的发达国家在这一地区取得了小小的军事胜利的时候而把全球置于危险的境地;可能会因军事强国专注于某些国家的所谓核问题的时候而使全球的政治、经济体系陷于崩溃的境地。这种结果也可能是因为经济全球化而需要人类平等地和共同地加以承受的命运。

  估计到上述诸多可能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会对各国政府提出如何在风险社会中做出行动方向选择的要求。第一,我们所处的风险社会是人类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表现,把人类引领出风险社会的唯一出路就是自觉地抛弃旧的框架和结构,无论是在国际关系方面,还是在一国治理过程中,都需要积极地开展弃旧布新的探索。第二,现有的矛盾以及因矛盾而引发的冲突都是由于工业社会的发展模式造成的,是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恶果,全球化是一种催化剂,它把这种不平衡、不平等的状态催生成对立和冲突。所以,按照传统的方式,即通过战争的方式去解决矛盾和冲突只会使矛盾和冲突激化,使战争扩大。第三,经济全球化把人类置于一种共存共亡的境地,传统的侵害他人、掠夺他人而利己的行为哲学不再适用;相反,发达的国家、富裕的人们如果缺乏共存的意识,实际上就是走在共亡的道路上。而这种意识需要政府去提供,需要一国政府与他国政府去共同拥有。第四,后工业化进程中的风险社会是与工业化进程中的风险社会不同的。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战争是地区性的,战争中使用的武器是不能够毁灭整个人类的,而今天,地区性的战争随时都可能蔓延至全球,人类所拥有的武器也可能会瞬间毁灭人类。所以,“通过战争制止战争”的理念必须抛弃。

  吉登斯说,“风险是一个致力于变化的社会的推动力”[1](P.481)。事实上,我们正处在一个变化着的历史阶段,后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是我们认识风险社会的坐标。反过来,风险社会中的风险,也是我们进行社会变革的动力。摆在我们面前的唯一出路,就是自觉地变革在工业社会这一历史阶段中所形成的制度、社会结构和行为模式。只有这样,才能走出风险社会。

  二、政府及其治理变革的逻辑

  贝克在认识风险社会的时候,并不是在一国的意义上去加以观察的,所以,他也把风险社会称作为“全球风险社会”。但是,在全球风险社会到来时,人类还处在国家分立的状态中,马克思主义者所设想的国家的消亡尚未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走出风险社会的过程,既需要全球协调行动,更需要各国政府从自身的治理变革做起。这是因为,当前世界各国的社会治理结构基本上都是在工业社会的模板上建构起来的,尽管各国因国情、传统等方面的不同而对其有所改造,尽管各个国家都可以声称自己与他国的不同,但是,所依据的是一个共同的模板。比如,在基本理念上,世界各国都认同民主这一来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追求,也可能一个国家是一种高度的集权状态,却可能会用全民选举来证明自己是民主的(比如,伊拉克的前总统萨达姆就是全民选举的结果);在权力结构的意义上,世界各国都依据美国的宪政国家方式来组建国家机构,都或清晰或模糊地分出三权及其相对应的机构;在组织形式上,都奉行官僚制组织的形式合理性原则,极力在科学化、技术化的方向上进行不断地修缮;在政府自身的管理制度上,都采用了源于英美的文官制度;在社会治理方式上,一个国家可能是主要依据权力进行治理的,但它可以不断地宣布自己在法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在制度模式上,一个国家可能是教权至上的,却可以声称比法制的发源地拥有更加完善的法制……也就是说,欧洲以及后来美国在工业社会中建立起来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了世界共有的文明,任何一个国家,即使不去采用它,却也不敢否定它。既然其“根源”是一致的,那么,一个国家如果在治理方面走出新路,也就是对整个人类的贡献,是具有全球性价值的。

  之所以风险社会能够降临全球,其实也就是因为工业社会的模板被世界各国所复制了,假如说还有哪个国家没有复制来自欧美的这个模板的话,那么,可以肯定,所谓全球风险是存在于这个国家的国门之外的。也许工业文明的强烈征服特征决定了已经按照工业社会的统一模板建构起来的国家会把这个国家置于随时受到颠覆的境地。但是,就全球风险社会所展现出来的那些特征而言,肯定是尚未出现在这样一个国家中的,它所遇到的危险,在性质上还是属于工业社会的弱肉强食的范畴。显然,这样的国家是不存在的,所以,全球风险才无所遗漏地降临了全球的每一个地方,即使每一个具体的风险出现的地方不同,但全球作为一个整体却被笼罩在一个共同的风险氛围中。是因为作为资本主义世界征服结果的世界化运动以及20世纪后期以来的全球化运动把工业文明的成果传播到了全球,所以,才出现了全球风险社会。如果一个国家能够率先通过变革而走出工业文明的范式的话,即使不能独善其身于全球风险之外,也可以为世界各国携手走出全球风险社会做出榜样。这就是当前面对风险社会而要求政府及其治理变革的逻辑。

  在风险社会的条件下,政府及其治理变革需要对工业社会中形成的整个社会治理模式进行全面审视,即顺应后工业化的要求,自觉地扬弃工业社会的基本理念、制度框架、组织以及行为模式。在此,我们准备对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最为基本的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需要对民主理念进行审视。在当代人看来,民主是一种制度,与之相对的是集权制度。其实,作为一种制度,民主从未得到真正实现过,在很大程度上,民主一直是作为一种理念和意识形态而存在的,反映了人们的理想和信念。在学术作品中,学者们往往把民主制度或理念追溯到很古老的过去,认为古希腊已经出现了现代民主的原始模型。这与事实是不相符合的,民主作为一种理念和意识形态仅仅属于近代以来的社会,在古希腊那种人奴役人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民主的。即使是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历史阶段中,民主也一直是非常含混的概念,作为理想,它始终激励人们去追求一切美好的治理境界;作为制度,它从来也没有一种确定的形式,除了“三权分立”、“代议制”、“普选权”、“协商决策”等可以作出多重解释的概念和任意改变形式的做法之外,是很难对它作出准确描述的。在实践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声称自己是民主国家,而实际上,即便是被作为民主国家典范的美国,也随处可见集权的力量和反民主的行为。

  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正是民主概念的似是而非才使它成为一个激动人心的词语。尽管如此,民主理念在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对于促进一切有利于人的平等、自由等权利意识的生成发挥了巨大作用。所以,在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民主理念是最具有积极意义的意识形态,而且它也是这个时期的人们解决一切复杂的社会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思路,尽管它经常性地成为政治家们操控公共舆论以及各种各样的群体行动的合法形式和理由。然而,在后工业化的进程中,民主的积极价值日益衰落,它已经不再能够成为人们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基本思路,反而会让人把复杂问题搞得更加复杂化,在诸如处理危机事件等方面,它所提供的思路和做法不仅是无益的,反而是有害的。所以,在稳定的、常态的社会治理过程中,民主的理念总会在人们遇到复杂问题的时候给人以有益的启发,而在风险社会中,民主的理念所给予人们的往往是错误的解决问题思路。不仅如此,后工业化过程中的风险社会特征意味着人类即将迈进的后工业社会是一个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社会,与它相比,工业社会所具有的只是一种低度复杂性和低度不确定性的特征,如果说民主的理念在处理工业社会中的复杂问题上显示出积极意义的话,那么在后工业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可能发挥的将是消极作用。

  应当看到,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中,民主理念的生成所标志的是人类历史的一次最伟大的进步,但是,民主的历史性也是不容置疑的,在人类超越了工业社会而走向后工业社会的时候,民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理念和意识形态也应当得到扬弃,取而代之的将是合作的理念和意识形态。不仅当前的风险社会提出了人类共存需要的合作,而且,在后工业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条件下,只有在合作理念之下开展行动才能有效地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人类历史展现给我们的是这样一个意识形态发展线索:在农业社会,一切社会治理活动都需要在忠诚于最高统治者的理念下进行;在工业社会,一切社会治理活动都只有在民主的理念下进行才具有合法性;到了后工业社会,社会治理活动则需要在合作的理念下展开。

  其次,需要对法制提出怀疑。法制也就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它是工业文明最伟大的政治成就,是整个工业社会中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框架,也是开展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性坐标,人类在工业社会所取得的一切进步都是同法制联系在一起的。对于社会治理而言,法律制度是一个基本框架,在这个框架下开展的一切活动都应表现为依法而行,也就是依法治理,可以简称为“法治”。在整个工业社会中,法制以及法制框架下的法治得到了充分发展,时至今日,人们已经将其神圣化了,在遇到一切社会性问题的时候,都试图依法规范。比如,20世纪后期以来,在科学技术的领域中,出现了克隆技术、网络技术等,对于这些全新技术的应用,都是被要求在法制的框架下进行的,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去规范克隆技术和网络生活。显而易见,法制及其法治是不适应于对这些新技术进行规范的。而且,当人们这样做的时候,总会让我们想起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当科学技术开始萌生的时候,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是通过判处科学家死刑而达到阻碍科学发展的目的的,但是,科学的发展并未因宗教裁判所而停止脚步。同样,在今天,通过法律去限制克隆技术的应用,去约束网络空间中的生活,也将是没有意义的,它可以在一个短暂的时期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但层出不穷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将汇成不可阻遏的洪流,必将冲破法制的束缚。不仅在科学技术的领域是这样,而且,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中都正在呈现出新的因素,这些因素都是工业社会的法制文明所无法容纳的,是法制所无法规范的,并对法治形成挑战。

  审视工业社会的法制,可以发现,它赖以建立的基石就是人权,从历史上看,是来源于古代罗马的财产权意识,到了资产阶级启蒙时期,财产权意识开始泛化而产生了人权观念。当然,在定义人权的时候,财产权依然是一项最基本的内容。所以,构成法制的各项法律及其实施措施和行动者、行动原则等,都是围绕着财产权这个中心展开的,或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财产权的实现,即便是人权中的那些非财产权构成部分,在受到侵害的时候,也是通过财产的增减来加以补偿的。然而,从这一点去审视法制的话,就可以发现法制存在着自反性悖论,这就是人的自由和平等与财产占有的不自由和不平等。姑且不谈这种逻辑上的悖论,仅就现实表现来看,法制及其法治在根本上也完全是出于维护一个社会中极少数人的财产占有需要的,直到今天,它维护资本家利益的本性丝毫没有发生变化。我们可以举一个最具现代性的法律部门为例,这就是“知识产权法”,这项法律显然是在20世纪的中后期才出现的,就其出现的年代来看,应当反映了最新的时代要求。然而,知识产权是属于谁的?属于科学家吗?显然不是。科学家显然是被排斥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之外的。接下来,人们可以说是保护技术发明人的知识产权,而技术发明在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环境中,肯定是依据某些科学理论而进行的,如果知识产权法的目的是保护技术发明人的权益而排斥了科学理论提出者的权益的话,它在多大程度上是具有合理性的?从实践上来看,知识产权法并未保护技术发明人的产权,因为,现代技术发明总是受到资本控制的,是服务于投资者的意志的。技术发明活动本身就是在投资者的要求和驱动下进行的。结果一项新的技术发明出现了,根据知识产权法去保护的,其实也就是投资人的产权。从这项法律对社会发展的贡献来看,它所发挥的作用是让资本家垄断技术,这其实也就是阻碍技术传播,不允许人类对新技术进行共享。在工业社会的条件下,可以说这样做可以产生激励资本家投资于新技术的作用,可以推动技术进步。但是,在风险社会中,这样做可能就极其危险了。比如,在推行低碳经济模式的时候,如果发达国家对新能源的利用方面而实行技术垄断,或通过垄断去获得超额利润,对于环境的破坏,显然是巨大的。进一步地说,到了后工业社会,或者说在知识社会中,科学家精神会不会得到张扬呢?如果那些不计较知识产权的科学家精神得到了张扬的话,那么,知识产权法的价值会不会受到冲击呢?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不仅如此,而且整个法律体系在后工业社会的适应性都会受到怀疑,因而,法制在后工业社会的合理性也同样应当受到怀疑。

  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法制并不是亘古就有的,它是人类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一项伟大的社会发明,它适应的是工业社会的治理要求,到了后工业社会,人类还会沿用法制吗?肯定不会。从历史上看,在农业社会,没有法制,但是,那个社会也有社会治理的问题,在开展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也有制度,那种制度是一种权力制度,可以简称为“权制”。在权力制度框架下所开展的治理活动则是依靠权力的治理,简称为“权治”。到了农业社会后期,权制及其权治严重地阻碍了社会发展,所以,人类发明了法制及其法治去替代它。同样,在后工业化的过程中,在风险社会条件下,法制及其法治也越来越呈现出阻碍社会进步的迹象,所以,我们需要去探索新的制度及其治理方式。从人类社会治理演进的逻辑来看,从当下的现实需求来看,从后工业化进程中所展现出的各种各样新迹象来看,可以替代法制的,应当是一种道德的制度,可以简称为“德制”。与这种道德制度相伴随的,将是一种道德的治理,即“德治”。对于德制及其德治,人们可能会感到无比惊讶,可能会认为那是荒唐的。其实,如果在500年前有人提出法制这样一个概念的话,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因为,在社会等级化的条件下,法制如何可能呢?但是,在500年前可能是一个荒唐的念头,在300年前就因人权思想的提出而变成了现实。同样,关于德制及其德治的问题,也是一个需要我们通过探索而去发现实现路径的问题。这就是我们面向后工业社会变革政府及其治理的使命。

  三、建构国际合作行动模式

  达尔文说:“既然对于人类有用的变异肯定发生过,那么在广大而复杂的生存斗争中,对于每一生物在某些方面有用的其他变异,难道在连续的许多世代过程中就不可能发生吗?如果这样的变异确能发生(必须记住产生的个体比可能生存的为多),那么较其他个体更为优越(即使程度是轻微的)的个体具有最好的机会以生存和繁育后代,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确定,任何有害的变异,即使程度极轻微,也会严重地遭到毁灭。我把这种有利的个体差异和变异的保存,以及那些有害变异的毁灭,叫做‘自然选择’或‘最适者生存’。”[2](P.95)这就是工业社会的逻辑,即使到了工业社会的后期出现了福利主义等国家模式,这个逻辑也没有发生改变,从国际社会上的以强凌弱的事件不断发生的情况来看,这一逻辑依然在全球范围内存在。当然,国际社会中的强者可以找寻出各种各样的借口,而“最适者生存”的逻辑却是不可否认的现实。达尔文的理论就是强者的哲学,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条件下,在风险社会来临的条件下,达尔文的哲学依然得到信奉。所以,我们在媒体上每天看到的都是大国、强国领导人的面孔,它说明大国强国依然试图主宰这个世界。

  不过,工业社会的历史在国际关系这个向度上也还是出现了许多变化。在工业社会的前期,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所进行的是世界征服运动,开拓海外市场,建立殖民地,对后发展国家的各种各样的资源加以掠夺。这在国际关系上是一个极其野蛮的时期。到了20世纪,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发生了变化,转而谋求国家间的均势。不过,谋求国家间均势的做法所反映出来的也还是一种极其简单的思维,因为,现在看来,国际关系并不完全存在于国家之间,在很大程度上,国际关系是应当被理解成存在于一个具有虚拟性质的国际社会中的关系。全球构成了一个国际社会,这个社会包含着许许多多的层面和许许多多的交往维度,是一个立体网络,国际关系就是存在于这个网络之中的。当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国际关系图景时,就会理解,以往在处理国际关系问题上所形成的各种各样的理论,都从属于防范冲突、防范战争的思考,反映了一种消极的立场。实际上,在国际关系网络的构图中去思考行动方案,则会导向积极的思考以及行动,那就是自觉地和主动地去谋求合作,通过合作去积极地建构良性的国际关系。一句话,就是把消极的防范转化为积极的合作。只有这个途径,才能把每一个层面上的力量都吸纳到积极互动的过程中来,从而实现世界的永久和平。历史发展趋势向我们展示的是,经济全球化正在冲击民族国家的边界,人们的流动和迁徙将变得越来越容易,简单的国家间关系由于国民的多样化而变得复杂化了,国家边界隔离人们的功能因不同国别的人们的频繁交往而受到弱化。在这种情况下,一国政府积极的行为选择也唯有放置在服务于国民的外向交往方面,而国家间也只有在合作取向中才能使一国政府服务于国民的行动取得实效。可是,大国强国的领导人们并未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而是按照旧的思维方式去谋求主宰世界的力量。所以,我们才在全球风险社会的背景下看到了大国强国领导人们积极的却是盲目的表演。

  当然,我们所处的风险社会是在一个后工业化的历史转型期,在这一时期,旧的观念、旧的思维方式依然发挥作用是自然而然的。所以,国际社会总是出现一些不和谐的因素。首先,我们看到,在全球风险社会的条件下,全球携手合作是最为理想的应对策略,而从现实的情况看,工业社会的损人利己原则依然被西方国家诠释得淋漓尽致。比如,在“反恐”问题上,美国要求中国与之合作,但是,只限于合乎美国利益的合作,如果恐怖活动是针对中国的,就不存在合作的问题了,相反,美国一直或明或暗地支持一切针对中国的恐怖活动。同样,在贸易保护的问题上,即便是损人不利己,只要对美国的损失小于对中国的损失,美国也会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最耐人寻味的是,这种事件是发生在金融危机尚未消退之时,是在美国最需要中国的外汇储备的时候,如果走出金融危机状态后,那又会怎样呢?

  工业社会的“强者掌握真理”的思维方式往往把许多简单的问题搞得复杂化了。比如,伊朗长期以来一直声称和平发展和利用核能。但是,“伊核”问题却可以闹成愈益激烈的对抗。既然伊朗已经声称不是为了发展核武器,那么,为了保证伊朗和平利用核能,发达国家为什么不是帮助它而是压制它呢?如果发达国家主动地帮助伊朗建设起数十座核电站的话,那么它还有什么理由去自己发展核能呢?又怎么会被怀疑发展核武器呢?再如朝鲜,发展核武器的理由是美国在韩国和日本的驻军问题,因为这些驻军让朝鲜感到一种军事压力。可以相信,如果美国以撤出驻军作为与朝鲜进行谈判的条件,那么朝鲜是绝没有理由去发展核武器的。但是,没有人敢于向美国提出这项要求。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参与“六方会谈”的各方关于撤除美国在日本和韩国的驻军问题上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朝鲜半岛无核化的问题根本就不会成为一个谈而不决的问题了。所以,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朝鲜发展核武器,而是美国在这一地区的驻军。

  最近一个时期,在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G2这个提法,为什么是G2呢?是要中美两国主宰世界吗?表面看来是这个意思,而实际上则大有文章。显然,成长中的中国应当承担起更多的国际义务,事实上,中国长期以来一直是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的。但是,中国老一代领导人留下的遗训是“永不称霸”,而且,中国也没有能力称霸,怎么可能让G2去主宰世界呢,其中所包含的其实是一项显而易见的谋略。因为,中美两国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力都有着巨大的悬殊,把这两个国家捆绑在一起,实际上是要搞垮实力较弱的一方。在中文中,早已有了“棒杀”和“捧杀”这两个字型相近的词,就G2这个提法来看,西方人是更精于此道的。我们知道,冷战的结束是以苏联的解体为标志的,而苏联的解体则是军备竞赛的结果。这个方式转换一下,就成了今天的G2。如果说里根曾经用“星球大战”这把利剑击毙了苏联的话,那么,奥巴马将用一根温柔的丝带勒死中国。作为结果,是与苏联一样的命运。一些小国、弱国往往满足于对国际事务的参与,但是,我们认为,对于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国来说,决不能满足于参与到西方霸权主导下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事务中去,而是要积极地去谋求一种合作的国际秩序,即在国际合作秩序的建构中发挥作用。但是,中国任何时候都不应成为世界的主宰者,特别是在中国崛起的时候,由少数大国主宰世界的历史已经失去了合理性,在这样的历史时刻,我们需要致力于建构的,是一个合作的国际秩序。毫无疑问,未来的国家间关系应当是充分合作的关系,无论国家的大小强弱,都是全球合作体系中的一员。今天的所谓G20带有的是旧的世界格局的痕迹,它本身就应当是一种短命的国际组织形式,如果在G20的基础上再搞所谓G2的话,无疑是一种倒退。

  总之,在风险社会,在全球危机下,中国应当成为全球秩序的建构者,而不是去做由某个超级霸权主宰下的旧的国际秩序的支持者,更不是要由自己去取代霸权。近些年来,霸权主宰的世界在其边缘地带也以“合作”名义积极行动,而发展中国家往往受到所谓“合作”的蛊惑,在政治上、经济上等顺应霸权国家在各种华丽辞藻掩饰下的无理要求,在支持旧秩序的道路上开展行动。其实,它们的所有行为都谈不上合作,都是受到霸权所控制的,是服从于霸权国家的利益的。当这些发展中国家在“合作”的名义下去极力讨好和满足了霸权国家的利益时,它们自身内部的利益失衡的问题会凸显出来,矛盾会加深并激烈化,甚至会出现动荡。这样一来,其发展又停滞了下来,结果,国际社会中的中心—边缘结构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如此循环下去,必将把全球拖入更深的危机状态。所以,在全球危机下,让发展中国家去帮助发达的霸权国家分担更多的危机,即把更多的危机转嫁给发展中国家(就像2008年的危机通过中国购买美国国债的方式而转嫁给了中国那样),是极其危险的。因为,这样试图把世界拉回到旧的国际秩序之中的做法是不可能真正回到旧的秩序状态中去,反而会使危机进一步加深,即使在一时间内表现出度过了危机的情况,实际上所赢得的只是暂时的平静,一场更大的危机可能正在悄悄地袭来。所以,在全球危机下,一条面向未来的道路就是对旧的秩序的扬弃,从根本上改变围绕着霸权国家这个中心舞台这样一种旧的国际生活方式。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20世纪后期以来,国家及其政府不再是唯一的社会治理主体。从国际关系的视角看,虽然国家主权依然必须得到尊重,但是,一国内部的许多事务都需要在广泛的国际联系与合作中处理,甚至很多与一国主权直接相关的事务,也需要谋求国际合作来加以处理,而且,在经济以及社会等各个层面上,都涌现出大量的跨国组织,表面上是以其专业性和可资调动的资源而对一国实施指导和援助,而在实际上,则深深地介入到了这些国家的内部事务中去了。从国内的视角来看,由于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各样的社会自治力量的出现,原先分散的利益诉求被组织了起来,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需要越来越多地听取它们的意见,甚至需要通过与之合作去开展社会治理活动。所以,合作是一个客观性的历史趋势,所代表的是后工业化进程中推展出来的新要求。然而,在国际社会中,恰恰是发达国家,在千方百计地阻挠合作和破坏合作。

  我们必须认识到,合作是出于共生的需要,是人类更加理性的行为追求和社会活动方式,是在人类认识到合作不仅使一切进入合作系统中的人受益,而且也能使自己长久受益,就此而言,即使合作使合作者的眼前利益实现远低于竞争收益,但他却是做出了一笔储蓄,他能够在未来取得更大的收益。当然,这是一个客观结果,是在利益谋划意义上所看到的一种现象。其实,就合作服务于人类共生的需要而言,是不接受任何利益谋划的指导的,而是从属于和谐社会建构的要求,是为了确立人类的合作秩序这一目标而作出的行为选择。显然,经济全球化使世界紧密地联系到了一起,人类共生的需要迅速地膨胀,但是,社会依然是一个协作的社会,国际社会也依然属于协作模式。在需要合作的时候,人类固守着协作的原则和按照协作的行为方式行事,因而妨碍了合作的发生。这就是当前国际社会中的最大问题,它妨碍着人们在风险社会中作出正确的行为选择,甚至经常性地把人类带入危险境地。由此看来,在全球风险社会中,我们需要采取的第一项行动就是让人类确立起合作理念,虽然要让在工业文明和竞争文化的熏染中成长起来的西方领导人接受这一点非常困难,但是,这又是一项不容搁置的行动。因为,合作是度过风险社会的正确路径,合作又是后工业化进程向我们展示出来的未来前景和目标。当前的社会变革,无论是在一国内部还是在国际社会中,都需要从合作理念的确立起步,以建构合作体系为行动方针,以走向合作社会为目标。

  参考文献:

  [1][英]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2][英]达尔文.物种起源[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