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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3:25:02
摩门教和多配偶制的相关法律

作者:Ed Grabianows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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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释有时候,“摩门教徒”和“摩门教”的称谓会引起争议,因为并非所有的摩门教派都会用这种称谓来描述自己,而且它们并非都实行多配偶制。通常,遵循小约瑟夫•史密斯(Joseph Smith, Jr.)教义的教徒都称为“摩门教徒”。此文中,我们将采用这一说法。(必要时,我们会将不同的教派区别开来。)
对于许多人而言,多配偶制是与摩门教相关联的。摩门教是在19世纪初期由小约瑟夫•史密斯创立的。据史密斯声称,一位天使给予他信息,并指引他找到了金页,而金页上镌刻着古人从以色列迁往北美的故事。他自称在纽约找到了这些金页,并将它们翻译成著名的《摩门经》。
《摩门经》本身并不涵盖任何有关多配偶制的内容。然而,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史密斯就开始实行一夫多妻制,并向“长老会”秘密宣布,他接受到了新的启示,那就是:一个男人只有拥有多个妻子,才能成为天国之君。并且,他以《旧约》中的所罗门(Solomon)和雅各布(Jacob)为例来证实自己的观点。尽管他所实行的一夫多妻制已众所周知,并成为了摩门教徒受迫害的根源,可是史密斯本人从未公开承认过一夫多妻制,这种制度也从未归为正式的教义。然而,这一婚姻形式却广泛传播开来。摩门教的主要分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的首领,即史密斯的后继者布里格姆•扬(Brigham Young),同样大肆鼓励这种做法。到1852年,因为实行一夫多妻制的摩门教徒数量不断增多,以至于教会不得不官方宣布承认这一形式。摩门教徒将一夫多妻视为“多重婚姻”。然而时至今日,摩门教已四分五裂。其中的一个分支跟随了史密斯的后代,即约瑟夫•史密斯三世(Joseph Smith III),并且完全拒绝了多配偶制。
1890年,在与联邦政府进行了几十年的冲突之后,耶稣基督后期圣会的领导层宣布,他们的另一启示将修改教会的教义。作为摩门教徒的聚居地,犹他在申请立州时遇到的主要障碍就是多配偶制的盛行。于是,这一新指示规定,禁止在耶稣基督后期圣会中仍实行多配偶制,然而,它却未把史密斯多配偶制的启示从他们的经书中删除掉。那些继续实行多妻制的教会成员受到了驱逐出教的惩罚。这一变化导致了摩门教的再次分裂,一些摩门教徒纷纷成立自己的教会,这样他们就可以继续实行一夫多妻制。这些团体有时自称为摩门教原教旨主义者。

照片,无版权
小约瑟夫·史密斯,1843年前后
Amazon供图
约瑟夫·史密斯的圣经
今天,那些实行一夫多妻制的摩门教徒仍旧相信,小约瑟夫•史密斯收到的是来自神的启示,那就是,只有那些至少拥有三个妻子的男人,才有可能成为天堂的“神灵”。拒绝嫁入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女人,将没有资格进入天堂。现代典型的多妻制摩门家庭往往子女成群,妻子的数量少则三个,多则十五六个。相传,小约瑟夫•史密斯有48个妻子(参考)。这一制度的践行者声称,一夫多妻制的安排有以下几大好处:
对丈夫而言,这是对其不忠行为的一种潜在威慑,因为既然他已有如此多的妻子可供选择,那么他就丝毫没有背离婚姻的必要。
 
这意味着将有更多帮忙照顾子女的帮手
 
这也是遵循神的指示进入天堂的途径。
然而,他们也承认其中存在某些困难。因为一个丈夫很难给予每个妻子足够的关注和爱意,所以妻子们的争风吃醋在所难免。许多家庭以定制时间表来规定晚上丈夫与各个妻子共寝的安排。通常,整个家庭居住在一起,而妻子们都拥有各自的房间。在一些情况下,妻子们可能分住在单独的房屋中,或是整个家庭居住在二联式公寓中。
另外,多配偶制家庭的经济状况也可能相当窘困。作为多配偶主义者的领地,亚利桑那州的科罗拉多市真可谓是贫困交加。家庭的收入根本无力抚养所有的妻子和儿女。他们基本上靠社会的福利救济为生,有些人甚至会以欺骗手段来骗取一些救济金。这种现象非常严重,以至于科罗拉多市和一些处境类似的社区不得不对州福利制度施加严格的限制。
多配偶制在美国的地位非常简单,那就是:它是非法的。19世纪初期,美国通过了几项联邦法律,规定多配偶制在包括犹他州在内的美国全境都是非法的。犹他立州时,立法者就将特别针对多配偶制的禁令收录到犹他州宪法当中。如今,几乎没有哪一个州的法律条文特别规定多配偶制是非法的,但是所有的州都认定重婚罪的非法性。然而,鲜有多配偶者试图合法地娶多个妻子。他们可能会在教堂的仪式上娶别的妻子,但是却得不到结婚证。一些多配偶者首先娶多个妻子,然后逐个离婚,直到最后仅与其中一名妻子维持婚姻关系,可是,他们却继续和所有的妻子居住并睡在一起。
有极少数多配偶者曾受到起诉。当他们被控告时,起诉的往往并非是多配偶这一行为本身,而只是一些衍生后果,比如虐待子女或是骗取救济金等。在19世纪50年代的一系列搜捕活动中,警方逮捕了一些娶有多名妻子的男子。那些可怜的妻子和失去父亲的孩子的景象造成极大民愤,引发了一场公关灾难。
大部分多妻主义者娶妻时都会格外谨慎,每次决不会同时“正式”娶多个妻子,所以他们实质上不可能犯重婚罪。反对同居的法律不但模糊不清,执行起来也有困难,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有可能违反宪法的规定。任何以多配偶为直接缘由的起诉,都会要求其中一名妻子作为控告丈夫的证人。尽管取证非常容易,可是由于犹他州和周边其他州境内的多妻者数量过多,各州政府并没有足够的经费来调查、审问和收监所有的多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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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配偶制的阴暗面
我们几乎不可能找到有关多配偶的确切统计数据,因为这类婚姻很少备案。许多摩门教原教旨主义教派都是封闭的团体,并且避免与非教会成员接触。因此,外界很难断定他们是否有许多陋习,比如与未成年人结婚,近亲结婚或者身体折磨和性虐待等。然而,一些轶闻却揭示此类陋习时常发生。
除了以上的虐待陋习外,那些离开(或是她们所谓的“逃离”)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妇女们,都指出这种家庭结构完全摧毁了妇女的独立性。丈夫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而妇女和子女都只能完全屈服于他。因为妻子们是如此地依赖她的丈夫和其他的妻子,所以她们往往缺乏独立生活的基本生活技能。这让妻子们更加难以离开她们的家庭。除此之外,许多妇女就是在多配偶家庭里出生和长大的。她们从一出生接受的就是这种多配偶制的生活方式,因此,要想谋求出路可谓是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