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和责任的现实考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18:26:13

    国庆60周年前夕,两个“有关穷人”的案子宣判。一是深圳机场工友梁丽“捡得”和 “转移”旅客巨额财物案。检察机关最终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而不是盗窃罪,属“不告不理”的自诉案件,“失主”亦表示“不追究责任”,梁丽获得了自由。第二个是“两兄弟劫人质筹钱救母案”,一审判决绑架罪名成立,哥哥张方述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弟弟张方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张氏兄弟当庭表示服判。

  这两个案子在案发时都早已轰动一时,它的判决也就一直在人们的猜测和推想中。现在判决既出,各方的评论基本上认为,两个判决都“引入了人文的因素”,“迁就了弱者的命运”,“符合和谐理论”。对于应该被信仰的法律来说,这属于负面评价了。

  关于梁丽“职务侵占罪”的处理结果,何兵教授评论说,从法律上没有问题,但应该警惕它可能导致的道德风险。“有人将会贼心频起。他们的兴趣将不是提供良好的服务,而是发现‘遗失或遗弃的物品’。乘客们将会发现,稍微离开自己的物品一段距离和时间,物品就被认为‘遗失或遗弃’”。这样的推论应该是符合逻辑的,但这样的结果却是很不妙的。

  而“兄弟劫人质救母案”的判决,虽然法官表示,“救母动机”并未纳入刑罚考量,是因为犯罪行为和悔罪表现符合轻判条件,但网络上还是有相当多的意见认为轻判了。的确,劫持人质的社会危害性是很大的。在这个案子中,人质并不“谅解”,完全可以理解,经历了那样的恐惧,她的感受不一样。

  但是,案件有的兄弟俩和母亲,本身是处在非常无助的悲情之中,母亲的生命受到威胁,仅仅是因为他们拿不出救命的医疗费。兄弟俩自幼失怙,母亲艰难地养育了他们,他们要外出打工挣钱为母亲检查身体,可是,母亲的身体却等不及了,母亲躺在医院里,如果在那天上午十点以前,医院没有获得一万八千元的费用保障,即将放弃治疗。就在那天上午十点以前,在千里之外的两个儿子,举起“我只求有关部门能够贷款给我 18000”字样的纸牌开始了劫持人质的行动。犯罪过程表明兄弟俩的精神处于崩溃状态。人心都是肉长的,法官虽说在量刑上没有考虑“救母”的悲情,但这样的“法外情”,谁能不“考虑”呢。

  这起被人认为轻判了的劫持人质案,舆论担忧的仍然是它的“示范效应”。如果说“捡金”或者“藏金案”的社会效应有可能引起“贼心频起”,后者会不会引起“劫持频起”呢?!这样的担忧同样不无理由。当兄弟俩以挟持人质的方式把他们的命运公之于世后,获得了公众的同情和帮助。就这一点来说,想必是令他们深感安慰的。他们在精神崩溃之下的惟一诉求,不正是期待获得救母的帮助吗。令人担忧的是,这个社会像他们那样悲哀无助的事件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此时此刻也正在发生,有的母亲可能处于同样的绝境,但并无这样骠捍两个儿子,而只能独自等待命运的处决。那么,当张氏兄弟以那样暴力的犯罪手段获得“成功”之后,另外这些人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引起社会的注意,从而获得社会的同情和帮助呢?第一个“跳楼讨薪”获得“成功”之后,不是全国各地的“跳楼秀”就此起彼伏络绎不绝了吗?

  当然,有这样的担忧,并不一定就导致梁丽和张氏兄弟应该被重判的主张。应该说,如果这两个判决真的“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那么,这种出发点,终归是善意的。问题是,穷人总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当他们人数过多并且太穷,法律拿他们真没办法!所谓进退两难,宽严皆误。梁丽属于“无知民妇”,她和她所属的那个群体,她们的生活和所受的教养,她的生活跟她服务的机构,实际上隔得非常远。我甚至设想,你就宣布那一包黄金饰品归她所有,叫她以后什么也不用做了,如果不找人帮忙,她也可能做不成食利者,而是被饿死。所以,你无论怎么判,她可能不知道你们在判什么!

  许多法律上的代价,甚至严刑峻法,穷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都愿意接受,甚至成为他们的一种“次错”的选择。饥饿年代,会发生试图违法犯罪去监狱“吃固定伙食”的事件,就是这个道理。而在新时期,以“跳楼秀”讨薪的办法,因为效法的人太多,不仅被各地迅速“封杀”,并且辅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加以拘留,仍然无法阻止。因为这样的处罚,比起他们所希望的收获来说,都是值得付出的成本。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跳楼秀”已经失去轰动效应,无法成为社会焦点,张氏兄弟当时登上高楼,或者拉个标语,表示绝望已极,有可能跳下,也可能达到效果的。无法避免的是,这样的方法,没有可重复性,后来者的门槛越来越高。

  穷人有穷人的逻辑。他们的牌打出来,照正常的逻辑,都可能被认为“不值”。原因是他们手上握着一把没法玩好的牌,连自暴自弃,重新洗牌的想法都有,最好是让你觉得“不值”,以便推倒重来。对于现实社会来说,梁丽和张氏兄弟无论被重判或是轻判,他们那个阶层都是一个庞大的存在,他们的命运是既定的。但事情到了违法犯罪的地步,任何社会都只能以法律侍候。“贼心”和“劫持”会不会“频起”,那不是法律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