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官员入股煤矿获利700多万元?为何查而不处?--时政--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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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桑植县发改局原副局长等人参股经营村办集体煤矿,非法获利700余万元
湖南官员入股煤矿获利700多万元 为何查而不处?
本报记者 王伟健
 
2009年07月22日06:2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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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嵩绘
核心提示
湖南桑植县发改局原副局长文津生等人,入股村办集体煤矿,非法获利700余万元,村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中央有关部门在2005年就开始清理纠正官员入股煤矿的违法违规行为,但桑植县纪委一边承认文津生利用职权非法谋利,一边对官员入股煤矿的行为查而不处。
7月18日,湖南桑植县,烈日下的梭罗溪煤矿生产依旧。5年来,上河溪村的村民们对这座煤矿心情复杂。
梭罗溪煤矿属上河溪村的村办集体煤矿。这座日进斗金的煤矿,在个别领导干部的觊觎下,发生了变化。5年来,湖南桑植县发改局副局长文津生等人,入股这一村办煤矿,并逐步占为己有,非法获利700余万元。
官员入股村办煤矿,获利达700多万元,村民则一分钱也没得到
上河溪村村民幸招弟介绍,1996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汪德文,以每年支付3万元为代价,获得了该矿区的开采权。梭罗溪煤矿由此成为该村的村办集体煤矿。
2004年8月8日,汪德文与文津生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共同出资经营桑植梭罗溪煤矿的合同》:文津生入股梭罗溪煤矿50万元,获得49%的股权,为期10年。签订协议时,文津生的职务为桑植县发改局副局长。
幸招弟说,这份协议在签署时,并未获得上河溪村村委会的同意,很多村民甚至毫不知情。
一个月后,汪德文与文津生又签订一份委托书:委托文津生全权处理梭罗溪煤矿的一切事务。
据村民黄幺妹介绍,这时的国内煤价,已由每吨40元飙升到500元,梭罗溪煤矿的产量也开始井喷式爆发,月出煤在5000吨以上。
虽然煤矿有如此可观的收益,但上河溪人发现,文津生代理煤矿的一切事务后,没有分给他们一分钱。“我们找过文津生几次,要他给村里适当的补偿,但他根本不理我们。”村民李文志说。
上河溪乡人民政府提供的《关于梭罗溪煤矿纠纷的情况汇报》中也写道:“文津生主导经营期间,一直未与上河溪村签订经营合同,也未给上河溪村上交应分配的利润。”
根据桑植县法院委托张家界锦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3月17日所作的审计,以及2008年3月到6月期间开采的煤的数量按市场价计算,得出文津生等人获利达到704万元。
在清查中未主动登记,提前退休后继续经营煤矿
为了遏制官员入股煤矿,2005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规定,“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撤出投资,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同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安监总局又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通知》,要求各地在9月22日前自查自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的违规行为,并要求主动登记的公务人员撤资退股、上交所得。
其后,中央相关部门和单位又连发两个文件,对于逾期不主动登记的公务人员一经查处就地免职,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据桑植县纪委常委向秋明介绍,当时,桑植县有两名干部被查出——粮食局长由于拒绝撤资退股上交所得,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公安局一名干部则主动从煤矿撤资退股并上交非法所得后免予免职。
在这次清查中,文津生并未主动登记,依然参与梭罗溪煤矿的经营。
向秋明说,2005年,文津生因贪污数万元公款而被开除党籍,并由发改局副局长降为普通科员。一年后,年仅48岁的文津生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在拿着退休金的同时,安心经营煤矿。
2008年以来,上河溪村村民向桑植县纪委等部门举报,要求查处文津生利用职权入股煤矿获取非法所得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