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论人情世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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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人情世态
拾叶者言
银杏树,在南方很多,到了太寒冷的北方,就比较罕见了。
这种树,一名公孙树,那意思是说它的生长期很慢,也很长,通常是爷爷种下的树,要到孙子那一辈,才能结果。结的果子,叫做白果,因其外壳薄白而名。果肉色绿而糯,微苦,颇有不同一般的滋味。旧时,在上海,冬天,夜晚,常可听到有小贩叫卖“糖炒热白果”者,于小可盈握的炭炉上,炒一捧白果,热烘烘的剥来,在寒风中,塞入嘴中,也很有一点暖在心头之意。如今,在广东,这种白果肉,大都用来做菜了,食来也是相当清素别致的。
不过,长到这把年纪,看到过许多地方的许多银杏树,但树上挂着果实的,至今,却尚无眼福一睹,实在是很遗憾的。所以,便把对于树的兴趣,关注到银杏树叶上了。拾这种树的叶子,同人家集邮,集火花,集钱币一样,也是一件乐在其中的事情。因为,在所有树木中,独有银杏树叶,那造型,可算是独树一帜的。状似扇,形似贝,薄似纸,轻似羽,清盈飘逸,洁净雅致,形成一种很特别的风格。
在北京的香山脚下,就在双清别墅附近,有那么几株古老银杏,近些年来,又在左右空旷地上,栽种了一些,都还十分孱弱,尚不成林。不过,一到秋天,当满山黄栌红了起来的时候,这些银杏树,也飒飒地飘落满地黄叶,用另一种鲜艳,点缀着山光水色,也是怪有情调的。色彩总是配搭起来,要好看些,一色的红,或者一色的黄,就不免单调了些。站在山下,放眼看去,红中有黄,黄中有绿,于是,风景便格外好看了。
每年秋天,人们到香山去,无不志在红叶。但我,却总要拾几片银杏树叶,夹在书里,作书签用。而且,我到别处去,若见到银杏树叶,也有收集的兴趣,无非留在书册里,作一个小小的纪念。可能水土的关系吧!南方的银杏树叶,要阔大些;北方的,就小巧玲珑些了。树龄高的,叶片要肥厚些;小树新长,那自然由于气力不足,便叶薄色淡了。无论何处采来的银杏树叶,夹在书中的时间久了,叶子也就干了,原本那黄灿灿的落叶,变得浅灰,渐渐泛白,质地也愈来愈脆,不过,那神韵却依旧故我。
这片银杏叶,从此在书中的某一页与某篇文章相伴,也多了一丝斯文。
有时候,翻开书,未读文章,先读叶片,因为很容易就翻到夹着叶片的那一页,它马上就突现出来。于是,使你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地逗留的情景。
也许终究是一片树叶的缘故,它和别的收藏物比较起来,太平凡,太普通,也太不需要代价了。在大自然中,它算得上最微末的物事了,所以,它从来也不会扮演重要角色的。它在你的书页中,那种不想让你注意,也不想让你不注意的自然而然的样子。其实,也含有一份做人之道的平实在内的。若是我们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与普通,也就多了一点自知之明,便省得许多力不从心的烦恼。当然,也就有了尊严。
叶是一回事,但无数的叶,构成的树,则是另一回事。
所以,每到香山脚下,我常常想到生长在南国更适宜些的气候和土壤里的它们的同类,那才是真正意义的银杏树,那高大,那壮观,且不说了。首先从观感上,那巍巍的声势,那宏大的气魄,那先声夺人的当仁不让精神,绝对是北方地带当配角的银杏树望尘莫及的。
我记得有一年,在山东泰安的岱庙里,见到两棵并肩立着的古银杏树,中间只隔着一条甬道,可谓形影不离数千年。两棵树高约几十米,树径也得两三人合抱,确是一副非凡模样。看到这两棵历经沧海桑田,阅遍人间变化的参天古树,同行的人,都膜拜之,仰视之,赞叹之,无法不肃然起敬。有人说,泰山为五岳之首,那么泰山下的这两棵银杏树,也许是最古老的了。
其实不然,这种称之谓“活化石”的银杏树,在地球上的其他地区,从二叠纪以后就绝迹了。后来那里的银杏树,多半是唐代由日本人引种过去,再传到欧美等地的。但是我们中国土地上,得天独厚,保存下这特有的树种,几乎在中国的大部分地方,都有银杏树的踪迹。我记得我的老家江苏,在大一点的寺庙里,都长着这种高洁庄严的树,其树龄谅亦不输岱宗那两位巨人的。
第2节:人情世态
银杏树给人的感觉,是疏朗端庄,是高标挺拔,但它的叶片,却是明洁俏丽,优雅可人。这也是伟岸的人,和寻常的人,各有其不一般的特色了。伟岸者有其抱负,寻常人有自己的志趣,这世界所以美丽,就是有各个不同的追求和目标。假如我们都能懂得大自然中,没有两张绝对相同的叶片,那么对于拾叶者的启示,莫过于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生活,经营自己的天地了。
前不久,到广东韶关的南华寺,时值初冬,南方的季节要晚些,但那银杏树叶,也到枯黄坠落的日子。在香烟缭绕中,飘然而下,落地无声,随风而来,又随风而去,看着看着,也仿佛悟到了一点禅意。
这世界,这人类,不也就这样一季一季地更生不息嘛?这无限之中,具体到每一个人,又是极有限的。因此,叶片不大,却总是应该记下它的一段时光。人也一样,不一定轰轰烈烈,但也会有自己一生中那碧绿碧绿的蓝天,那丝丝缕缕的云霞,那习习匀匀的和风,那淅淅沥沥的细雨,那灿烂辉煌的日子里,曾与阳光共舞的回忆。去了,也就由它去了,但你留下了它呢,也就留住了。知识见闻的积累也好,生活中辛酸和愉悦的感受也好,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也好,平坦或颠簸的路途上跋涉的体会也好,都是应该珍惜,应该谨记的。那样的话,当你朝着未来时,就会觉得充实而有信心了。
这样,你拾起一片一片叶子的同时,也就觉得活着是多么有意义和有价值的事了。
淡之美
淡,是一种至美的境界。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在你眼前走过,虽是惊鸿一瞥,但她那淡淡的妆,更接近于本色和自然,好像春天早晨一股清新的风,就会给人留下一种纯净的感觉。
如果浓汝艳抹的话,除了这个女孩表面上的光丽之外,就不大会产生更多的有韵味的遐想来了。
其实,浓妆加上艳抹,这四个字本身,已经多少带有一丝贬意。
淡比之浓,或许由于接近天然,似春雨,润物无声,容易被人接受。
苏东坡写西湖,有一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其实他这首诗所赞美的,“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也是大自然的西湖。虽然苏东坡时代的西湖,并不是现在这种样子的。但真正懂得欣赏西湖的游客,对那些大红大绿的,人工雕琢的,市廛云集的,车水马龙的浓丽景色,未必多么感兴趣的。
识得西湖的人,都知道只有在那早春时节,在那细雨,碧水,微风,柳枝,桨声,船影,淡雾,山岚之中的西湖,像一幅淡淡的水墨画,展现在你眼前的西湖,才是最美的西湖。
水墨画,就是深得淡之美的一种艺术。
在中国画中,浓得化不开的工笔重彩,毫无疑义,是美。但在一张玉版宣上,寥寥数笔,便经营出一个意境,当然也是美。前者,统统呈现在你眼前,一览无余。后者,是一种省略的艺术,墨色有时淡得接近于无。可表面的无,并不等于观众眼中的无,作者心中的无,那大片大片的白,其实是给你留下的想像空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没画出来的,要比画出来的,更耐思索。
西方的油画,多浓重,每一种色彩,都惟恐不突出地表现自己,而中国的水墨画,则以淡见长,能省一笔,决不赘语,所谓“惜墨如金”者也。
一般说,浓到好处,不易;不过,淡而韵味犹存,似乎更难。
咖啡是浓的,从色泽到给中枢神经的兴奋作用,以强烈为主调。有一种土耳其款式的咖啡,煮在杯里,酽黑如漆,饮在口中,苦香无比,杯小如豆,只一口,能使饮者彻夜不眠。茶则是淡的了,尤其新摘的龙井,就更淡了。一杯在手,嫩蕊舒展,上下浮沉,水色微碧,近乎透明,那种感官的怡悦,心胸的熨帖,腋下似有风生的惬意,也非笔墨所能形容。所以,咖啡和茶,是无法加以比较的。
但是,若我而言,宁可倾向于淡。强劲持久的兴奋,总是会产生负面效应。
人生,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浓是一种生存方式,淡,也是一种生存方式。两者,因人而异,不能简单地以是或非来判断的。我呢,觉得淡一点,于身心似乎更有裨益。
第3节:人情世态
因此,持浓烈人生哲学者,自然是积极主义了;但持恬淡生活观者,也不能说是消极主义。奋斗者可敬,进取者可钦,所向披靡者可佩,热烈拥抱生活者可亲;但是,从容而不急趋,自如而不窘迫,审慎而不狷躁,恬淡而不凡庸,也未始不是又一种的积极。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你是举足轻重的大人物,还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只要有人存在于你的周围,你就会成坐标中的一个点,而这个点必然有着纵向和横向的联系。于是,这就构成了家庭、邻里、单位、社会中的各式各样繁复的感情关系。
夫妻也好,儿女也好,亲戚、朋友也好,邻居、同事也好,你把你在这个坐标系上的点,看得浓一点,你的感情负担自然也就重;看得淡一点,你也许可以洒脱些,轻松些。
譬如交朋友,好得像穿一条裤子,自然是够浓的了。“君子之交淡如水”,肯定是百分之百地淡了。不过,密如胶漆的朋友,反目成仇,又何其多呢?倒不如像水一样地淡然相处,无昵无隙,彼此更融洽些。
近莫近乎夫妇,亲莫亲于子女,其道理,也应该这样。太浓烈了,便有求全之毁,不虞之隙。
尤其落到头上,一旦要给自己画一张什么图画时,倒是宁可淡一点的好。
物质的欲望,固然是人的本能,占有和谋取,追求和获得,大概是与生俱来的。清教徒当然也无必要,但欲望膨胀到无限大,或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或欲壑难填,无有穷期;或不甘寂寞,生怕冷落,或欺世盗名,招摇过世。得则大欣喜,大快活,不得则大懊丧,大失落。神经像淬火一般地经受极热与极冷的考验,难免要濒临崩溃边缘,疲于奔命的劳累争斗,保不准最后落一个身心俱瘁的结果,活得也实在是不轻松啊!其实,看得淡一点,可为而为之,不可为而不强为之的话,那么,得和失,成和败,就能够淡然处之,而免掉许多不必要的烦恼。
淡之美,某种程度近乎古人所说的禅,而那些禅偈中所展示的智慧,实际上是在追求这种淡之美的境界。
禅,说到底,其实,就是一个淡字。
人生在世,求淡之美,得禅趣,不亦乐乎?
云的诗话
古人写过无数风花雪月,太阳月亮星星的诗篇,但很少有人去刻意写云。
王维的“但去莫相问,白云无尽时”,李白的“云想衣裳花想容”,白居易的“去似朝云无觅处”,杜牧的“白云生处有人家”,张先的“云破月来花弄影”,应该说都是名句了,但他们并不是着意来写云的,浮想联翩,信手拈来,诗人的比兴而已。
这也是一个很奇异的现象,其实,晴空万里,朗朗无云的时候,并不那么多的。我乘坐过多次飞机,短则几小时,长则十数个小时,很少会碰上一路无云的航程。平时在地面上,从不注意头顶上,永远会有的或多或少,或浓或淡的云。到了同温层,马上就体会到云对于飞机的影响,你会从机身的颠簸中,感到云的存在,可是等到飞机降落,那云的印象,马上就和云的命运一样,无影无踪地消散了。
也许人就是这样的“物稀为贵”,“易得则贱”的性格,少,便珍惜,多,便不经意。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便不金贵了。其实,云的性格,给我们许多启示,你愿意看我一眼,我也是千姿百态,煞是好看的,你要是不注意我,我也同样地存在着。所以,对我们这些芸芸众生来讲,包括友谊,包括感情,包括交往,包括一切一切人与人的联系,也应该像天上的浮云那样淡然飘逸,率性随意才好。只有这样,你给予了你的全部,或许一时可能多些,或许一时可能少些,但你也并不想(或者压根儿连想都不想),去要求人家回报,于是,你也就不会有烦恼,尤其绝不会自寻烦恼了。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这是一个多好的,像云一样来了走了,走了来了的没有负担的自然境界啊!人,应该像天空似的,希望少一些浓云密布,但求多一些云淡风轻,便是快乐了。
第4节:人情世态
云来云往,起合散飞,纵横上下,沉浮自由,欲来则来,欲飞即逝,赶之不走,挥之不去,这就是云的性格了。它是常在的,它是丰盛的,它是总怕你寂寞地守着你的。犹如一位痴情女子给了我们过浓过重的爱那样,于是那些拥有了这太容易得到的云,也就不那么珍惜了。所以,诗人不专心致志地在笔下写这些永远陪伴着人们的云,也仿佛可以理解了。其实,花开花谢,月圆月缺,在风雨如晦的日子里,太阳和星星,还会躲得无影无踪,只有云,总会向你报到;如果你记得住它,抬头看天的话,云,准在那儿向你微笑。
有这么多的诗人,却写云的诗篇,在文学史上倒是屈指可数。这里,就不得不先提到南北朝的陶宏景了。
如果他不是惟一的,大概也是为数不多专门写云的诗人。其实他的名声则是一位典型的中国式的隐士,和现在那些标榜隔绝隐居,一提起来文坛便摇头,便唾弃不绝的作家差不多,骨子里却是身在林野,心向朝中的不忘荣利之人。后来,人们以“终南捷径”四字来讽喻这些假清高,真世俗以隐求显的文人,但是,陶宏景以云为旨写的诗,超凡脱俗,有不食人间烟火味,是很难得的。
他这首脍炙人口的诗篇,那标题“诏问山中何有赋诗以答”就显得来头不小,尘世味很浓,官腔味十足。何谓“诏”?谁有资格用“诏”这个字眼?皇帝也!试想一想,皇帝都来向他请教,水涨船高,也可晓得他是何等人物,什么行情了。这种手法,现在也偶能在报章杂志上见识到的,譬如和某某长握手啦,交谈啦,譬如某某长又如何拍他的肩膀,又如何和他同声共气啦!话说回来,若是一位蹬三轮的,或者摇煤球的,问陶先生:“你老人家住在那茅山里,那里有什么呀?”他不会把这些不上台盘的人,写到题目里去,拿到晚报上去发表的,这就是令人齿冷的文学势利眼了。
不过,这位隐士的诗写得确是潇洒,“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短短二十字,把云的从容自在,不随俯仰的性格写尽了。
写云写出名的,还有一位宋代的秦观,他在一首《满庭芳》的词中,一开头,就写道:“山抹微云,天黏芳草,画角声断谯门。”以萧瑟秋景来写离情别绪,他不是第一个,但他用丝丝缕缕的云,来象征这份感情,再加上一个动名词“抹”字,便把那如絮的淡云写活了。苏东坡读到他这篇新作时,不禁击节赞赏,称他为“山抹微云秦学士”,当时的文坛,便以“山抹微云君”的雅号冠之于秦少游的头上,遂成一时佳话。从这里,我们也可看到苏东坡对于后来者,所表现出的一种大师的风范,比之那些鼠肚鸡肠的前辈作家,对于年轻人的挑剔、排斥,甚至嫉妒、排挤的小家子气,简直是天壤之别。
但苏东坡也并不是欣赏这首词的全部,因为他和秦少游在词的主张上,追求上,未必尽同。《高斋诗话》载:“少游自会稽入都,见东坡。东坡曰:‘不意别后,公却学柳七作词。’少游曰:‘某虽无学,亦不如是。’东坡曰:‘销魂当此际,非柳七语乎?’”虽然观点不一,喜恶不同,但好,他是不抹煞的。“山抹微云”还是让大师激动不已,有成绩还是要肯定的,他带头给这位学士叫好。
另外,有一位人称鬼才的李贺,也是以一首《雁门太守行》,走上唐代诗坛,而震惊了当世和后代。这首诗一开头,便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两句,真是出手不俗,声势不凡。据《幽闲鼓吹》载,公元807年(元和二年),当时还未出名的李贺,把他的诗呈抄给大文豪韩愈看时,头一首就是这篇诗,韩愈一下子就被这年轻人的“黑云压城”四字吸引住了。
韩愈也在诗里写过云的,他的《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一诗里,“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那不仅是意境高超的锦句,也是对仗工稳的佳联。但这位老人家为眼前的奇才惊奇不已。“黑云压城城欲摧”,这七个字在“文革”期间被造反派用得太滥太臭了,读来也不以为奇了。可在当时,出自年轻人口中的这番气势,这等想像,把韩愈兴奋得不得了,兴冲冲拉着皇甫一齐去看望这个新发现的年轻诗人。当时,韩愈官做得很大,是吏部侍郎,等于是组织部或人事部的负责干部,而且在文坛上也是扛鼎之辈,举足轻重的大作家,但他不端架子,不甩牌子,不做教主,不和年轻人作对,为诗坛出现这样一位新人,雀跃不已。一位老作家,能这样隆重礼遇一个后起之秀,真是具有“不耻下问”的圣贤精神。
第5节:人情世态
两位大人物坐着车子,来到李贺住处,一看他实在稚嫩,心存疑虑,就让他当场写一首诗来。“少年心事当拿云”的李贺,对这场面试,也不畏怯。就以他们的车子为题,写了一篇《高轩过》,通过他们的光临,抒发自己的抱负。最后两句为:“我今垂翅附冥鸿,他日不羞蛇作龙。”果然云龙变化,一鸣惊人。后来,有些和他争名的人,就想方设法排挤他,说他的父亲名“晋肃”,“晋”“进”同音,认为他应该避讳,不能去考进士。韩愈为此还写一篇《讳辨》的文章,鼓励他去应试。从这里看到,韩愈也好,苏东坡也好,在文学世界里,很像夏日里遮蔽骄阳的云,也像是大旱之盼云霓的云。尽管天不假以永寿,李贺才二十七岁就沮谢于世,但是,他像天空瞬间即逝的流星一样,闪烁着耀眼的光华,在文学史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这时候,能不想起宋代晏几道在他的《临江仙》里所写的两句,“当年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嘛?能不想起那些在文学世界里,曾为后来者尽提携之力的前辈嘛?
韦庄在《江上别李秀才》这样感叹过的,“千山红树万山云,把酒相看日又曛”,不过,只要还有明天,便有希望,便有努力,便有无尽的彩云,这不仅仅是文学,是诗,也是生活。虽然白云苍狗,人生须臾,但决不是来不及的。
你是不是也如此想呢?
秋天的感觉
每个人在他的人生旅程中,都有愉快和不愉快的时候。
这种感觉,到了秋天,似乎反差要明显一些,愉快的人更加飘逸,不愉快的人,恐怕难免会更加沉重一点。
秋季来临,天高气爽,万里无云,心情好的人,自然是觉得非常痛快。因为他没有忧愁,没有什么不高兴的事。看见黄叶从树枝上落下来,他认为遍地洒满了金色的喜悦。看见路旁草尖上的寒霜,他觉得毛茸茸的十分温暖。虽然秋风吹在脸上已经有些凉意,可比起闷热的三伏天,要开心得多,舒畅得多。他敞着胸怀,唱着小曲,一路小跑,似乎天地之间的温馨和飒爽统统属于他了。
可是,假如这个人十分懊丧,碰上了倒霉的事,连喝凉水都塞牙的时候,就会感到秋天不那么快活了。触目荒凉,冷风飕飕,落叶飘零,枯草萋萋。此时,浑身上下很不自在,好像整个世界都跟他过不去似的,连走起路来也没精打采的了。
其实,我也不赞成秋天早早地来临,因为金秋一到,也预示着寒冬即将来临。
所以秋天不像春天那样充满了希望,有着无限光明前景的展示。足足地可以放开手脚,大大地施展抱负的日子长着咧!嫩绿的春天和随之而来的浓绿的夏天,连在一起,是一个漫长的期待。优游从容,在希望中,在生长的季节里,来得及做许多有意义的,撒下种子即可萌芽,还能开花的事情。但黄色的秋天未免短促了些,紧接着便是白色的冬天。你还未在画板上留下一抹香山红叶的倩影,古都灰蒙蒙的红墙碧瓦的雄姿,那扯棉拉絮般的皑皑白雪就将一切色彩全部遮盖住了。
如果,真是纯洁的白色也还罢了,至少给人一点清净,不是的!很脏很脏,像一块盖了多少年的棉花套子,散发出一股霉味。于是在秋天,即使是金黄色的秋天,美不胜收的秋天,一旦想起那脏兮兮的白,马上倒了胃口,没了兴致。
不过,这也只是一种心绪而已。
说实在的,真是秋天光临,决不会有因为担心冬天的原故,而上吊自杀的人。除非此公神经衰弱到极点,除非有自杀情结,无法控制,才会把脖子伸进绳套里。
剩下的绝大部分人,该郊游的还是要去圆明园,站在东倒西歪的大水法前留个影;该购买秋装的女士,忙于出入卡地亚或是银梦时装屋,努力表演出一个潇洒;该觉得秋天不失为结婚的最佳时节,赶紧用绳子(当然用月下老人的红绳,不过,有时也不用硬拴)牵着未来的新娘去登记。一切照旧,毫无二致,对于秋天的感觉,只不过是一种心头上的“生的门答”,也就是伤感而已。
第6节:人情世态
但是,也有另一类人,透着一点点怪,属于北京人所说的“各色”家伙,未必是心术不良,或有什么阴暗心理(但愿如此)。反正他春天里领教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滋味,夏天里尝够了“赤日炎炎似火烧”的苦头,在秋天,他经受了他认为的“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惆怅以后。季节的变化反复,使他脆弱的神经,竟会产生“歇斯底理”的过敏反应。他对窗外所有一切,怎么也看不上眼,尤其是人,几乎所有的人。
他恼火愉快的人,因为他不愉快,这还说得过去。可他恼火人家不愉快,实在是没有什么道理的。不过也别奇怪,他的逻辑是:“恁什么你们能拥有我这种高尚的,高雅的,高贵的,非同小可的心绪呢?”
“呀呀呸!”他大吼。
因此,他在秋天里盼着冬天,先做起严寒的梦,挺乐意看到那些不顺眼的人,被冻得鼻青脸肿,手足僵硬。这时,他站立在窗帘后面,透过细细的缝隙,欣赏那些在寒冷中挣扎,冰雪里熬煎的人,心底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欣慰。
生病的人,盼着别人生更大的病,快死的人,希望别人比他先死。在这个有着许多人的世界上,并不奇怪会有这种以别人更大的痛苦,来冲淡自己烦恼的人。
当初,他孤独,他寂寞,他有些病态,他本身至少在精神上,已是黄叶落尽的深秋。他曾经是个武夫,如今已无握枪之力。他曾经是个水手,再也爬不上桅杆。他曾经是个诗人,但灵感才华早随风而逝。他曾经是个多情种子,却失去了全部温柔。所以他要把别人留在永远的冬天里,他从中获得一些慰藉。
现在,他已经找不到力气去和窗外那些朝气蓬勃的,或是垂头丧气(也算是一种气)的人,去碰撞,去冲激,赛个高低,得个真快活,或是真悲哀,所以,他就不是那么一点点嫉妒,而是恨得要死要活的了。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同样,该去的总是要去的。英国诗人雪莱有句名言:“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即使最冷的冬天来了,甚至冰河期光临,其实没有什么了不起。远古时代,我们的老祖宗,不也活过来了吗?
而且,经过冰天雪地里的滚爬厮杀,说不定身心健康,其壮无比,对于流行性感冒的抵抗力要强些。等到来年开春,也许显得体魄强健,精神抖擞,更让人羡慕不已活得开心自在呢?
同样,一个人的生命周期,其中也存在着春之生长,夏之辉煌,秋之成熟,冬之老当益壮这样的变化。成熟的本身,可以看做是一个新的生命小周期的开始。不要怨艾,赋出新声,努力给他人创造一点新鲜,一点快乐,那么,也就对得起这个大自然,对得起时间,更主要的,也对得起自己了。
惜春小札
春天是不知不觉来的,她走的时候,也是悄没声儿地,在不知不觉中离去。既不像秋天落下那么多的黄叶,“无边落木萧萧下”,造下满天声势;也不像冬天,一阵烂雪,一阵冻雨,“乍暖还寒时刻,最难将息”,让你久久不能忘怀那份瑟缩,那份冷酷。
春天,平平常常地来,自然而然地去,没有喧哗,没有锣鼓,甚至最早在枝头绽开的桃花,杏花,还有更早一点的梅花,迎春,总是在不经意间,给人们带来惊喜。
哦!春天最早的花!
人们的眼睛闪着亮光,然而,“枝头春意少”,这时连一片叶也没有,空气还十分的冷冽。直到“小径红稀,芳郊绿遍”,已是“风送落红才身过,春风更比路人忙”的暮春天气了。
所以,等你意识到春天的时候,她早就来临了,“中庭月色正清明,无数杨花过无影”;等你发现她离去,已经是“春归何处,寂寞无行路”,杏子树头,绿柳成荫了。
春天总是很短促的,你抓住了,便是属于你的春天;你把握不住,从指缝间漏掉了,那也只好叹一声:“春去也”,“遗踪何在”了。
典型的春天,应该在长江以南度过。没有阴霾的天气,泥泞的道路,苍绿的苔痕,淅沥的雨声,能叫春天吗?没有随后的云淡风轻,煦阳照人,莺歌燕舞,花团锦簇,能叫春天吗?只有在雨丝风片,春色迷人的江南,在秧田返青,菜花黄遍的水乡,在牧童短笛,渔歌唱晚的情景之中,那才是杜牧脍炙人口的《清明》诗中的缠绵的春天,撩人的春天,困慵的春天,和“一年之计在于春”的春天。
第7节:人情世态
然而,在北方,严格意义的一年四季,春天,是最不明显的,或许也可以说是并不存在的。
“五九六九,沿河插柳”,这是地气已经转暖的南方写照。
而在北方,“七九河开,八九雁来”,河里的冰,才刚刚解冻。有几年,我时常要经过什刹海后海之间,那座小得不能再小的银锭桥,这座桥所以出了名,就是因为汪精卫刺杀摄政王,在桥上扔过两枚炸弹。石桥桥洞的背阴处,冬天的积冰,很厚很厚,冰上残留着肮脏不堪的冬雪。等到它完全融化的日子,春天也差不多过去大半了。
春天里有未褪尽的冬天,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人们管这种天气现象,叫做“倒春寒”。于是,本来不典型,不明显的春天,又被冷风苦雨的肃杀景象笼罩。后来,我就不再到银锭桥去了,当然,并不是因为桥底下那些不化的冰,而是我工作的那家刊物,无疾而终。
冰总是要化的,不过,北方的春天,太短促,这也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北京的颐和园里,有一座知春亭,是乾隆题的匾额,这位皇帝挺爱写诗,写了上万首,挺爱题词,到处可见他的字。但知春亭的“知春”二字是否如此呢?好像也未必。通常,都是到了“桃花吹尽,佳人何在,门掩残红”的那一会,才在昆明湖的绿水上,垂下几许可怜巴巴的柳枝,令北京人兴奋雀跃不已,大呼春天来了,其实,“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承德的避暑山庄里,有一幢烟雨楼。听说,在“文革”期间,有一位当时独一无二的作家,得以在这座楼里写小说,那当然是很了不起的了。不过名为烟雨楼,但至少在春天里,是没有烟雨的。那金碧辉煌的匾额上,我记不得那是不是乾隆的御笔了?但烟雨二字,也只是一厢情愿罢了。在高寒地带,只有塞外的干燥风,和蒙古吹过来的沙尘,决不会有那“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的烟雨葱茏的风景。
看来,北方的春天,就像朱自清那篇《踪迹》里写的那样,她“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
所以,辛弃疾对春天说:“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想方设法要留住春天,千万不要让她平白地度过,否则,苏东坡的遗憾,“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从身旁消逝,该是多么懊悔的事啊!
因此——
捉住春天。
把握春天。
然后,充分地享受春天。
虽然李商隐告诫过,“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但春天,是唤醒心灵的季节,是情感萌发的季节,也是思绪涌动的季节,更是人的生命力勃兴旺盛的季节。
切莫虚掷时光,切莫浪费春天。
人的生物钟,如果能够耳闻的话,可以相信,在这个季节里,响动的准是黄钟大吕之音,振聋发聩之声。甚至血管里跳动着的激流,也会蕴含着前所未有的力量。此时此刻,若去爱,一定是炽热生死的爱,若是去恨,一定是切齿刻骨的恨,若是去追求,若是去冒险,若是去干一番事业,若是豁出命去拼搏,你会从你的身体里,获得超负荷的“爆破力”。
这种“神来之力”,这种“能量”,就是人类的春天效应。
人的一生,何尝不如此呢?也有其春华秋实的生命过程。那么青春年少的日子,也就是最美好的春天了。
然而,一生中的这个春天,似乎比北方真正的春天还要短促得多。
人,有各式各样的活法,这是每个人的选择。平庸灰色,是一生,碌碌无为,是一生,爱不敢爱,恨不敢恨,也是一生,永远羡慕别人有,永远笑话别人无,永远满足现状,又永远做更好日子的梦,可又永远想不劳而获的小市民吃不饱,也饿不死的日子,当然也是一生。自然,奋斗,是一生,努力,是一生,为了一个目标,孜孜不息地追寻,是一生,热爱生活,热爱自己,泪流过,汗淌过,摔倒过,白忙活过,总之,活得既有快乐,也有痛苦,既有满足,也有遗憾,那当然也是一生。无论怎样的一生,你千万要珍惜你生命中属于春天的那一瞬即逝的岁月。
第8节:人情世态
因为,青春只有一次,一去便不复返。
而且,青春,不会久驻,使你的青春放出光华,享受青春的美,那才是生命最大的欢乐。
等到头发花白,“蜡炬成灰”,一切都成了“昨夜星辰昨夜风”,那时,你后悔也来不及了。
大浪淘沙
《三国演义》开篇,有一首《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是一首脍炙人口的卷首词,为明代嘉靖年间翰林学士杨慎所作,但一直被认为是小说作者罗贯中所写。最早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嘉靖本)是没有这卷首词的。直到毛宗岗父子校订评点这部小说时,才加了这首词,《三国演义》大普及,产生大影响以后,遂误讹为真。
杨慎(1488—1559),字用修,号升庵,是诗、词、曲无一不精的明代文人。他在写这首气势雄浑,潇洒从容的词时,肯定受到过两位前辈的影响。
一位是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一位是辛弃疾的《念奴娇·登建康赏心亭,呈史留守致道》。
我来吊古,上危楼赢得,闲愁万斛。
虎踞龙蟠何处是?只有兴亡满目。
柳外斜阳,水边归鸟,陇上吹乔木。
片帆西去,一声谁喷霜竹?
却忆安石风流,东山岁晚,泪落哀筝曲。
儿辈功名都会与,长日惟消棋局。
宝镜难寻,碧云将暮,谁劝杯中绿?
江头风怒,朝来波浪翻屋。
这两首千古绝唱,最能点透大浪淘沙这谁也别扭不过的历史规律。所以,杨慎在收尾处,将数千年来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盛衰兴灭,风云变幻,沧桑代谢,人间万象的中华民族历史全过程,统揽笔下,用“笑谈”二字一语道破,不能不说是一篇发人深思,启人悟解之作。
“怀古”也好,“吊古”也好,“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也好,都是对于“江河万里流日夜”,“大浪淘沙无尽时”的历史回顾。我记得,解放前夕,还是个青年学生,在六朝古都南京读书时,曾经以一种怀旧之心,去探寻过刘禹锡诗中“朱雀桥畔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的王谢人家而不得,既不见衮冕巍峨,圭璋特达的望族辉煌,也不见钟鸣鼎食,文采锦绣的豪门鼎盛,触目所及,断巷残壁,旧墟破房,步履所至,瓦灶冷炙,穷苦人家。于是,一个人在江边蹀躞时,望着滔滔江水,无法不生出江山依旧,世事变迁,正是杨慎这首《临江仙》中的许多感慨。
那时,我还年轻,还不大懂得人间的万事万物,势必要经历的新陈代谢规律。大浪淘沙,既无情,又现实,后浪永远不断地追赶着前浪,那一股不可阻挡的大趋势,谁也不能改变,滚滚长江如此,历史洪流也如此。
年轻,难免幼稚,幼稚,自然天真,很容易被那城墙上斑驳的苔藓,书场中呜咽的琴声,已是旧梦的秦淮画舫,既非北音更非吴语的蓝青官话的慢条斯理……种种残留着似乎还透出丝丝缕缕的古色古香,所陶醉,所触动。尤其当春意阑珊,微风细雨,时近黄昏,翩翩燕飞之际,那一刻的满目苍凉,萧条市面,沧桑尘世,思古幽情,最是令人惆怅伤感的。
那时,想不到半个世纪以后,那旧日追寻的情调,已被太多残酷的现实冲击得荡然无存,再一次故地重游,那河之洲,江之滨,便只剩下杨升庵的《临江仙》的“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的感慨,以及更多的是震撼于这大浪淘沙的严峻。
第9节:人情世态
还有什么呢?属于你的时间已是屈指可数,除了最好年华,付诸东流之憾,时光蹉跎,一事无成之悔,也许只有辛稼轩那“宝镜难寻,碧云将暮”;苏东坡“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之叹了。
但是,这是谁也不能逾越的大浪淘沙的规律,历史,永远是这样一浪一浪地奔流不息。过去的,也就过去了。然而,在南墙根晒太阳,看日影移动,在树阴下挥蒲扇,听蝉鸣聒耳,即使在这方寸地,渔歌唱晚,倦鸦归林,霞绮渐淡,夕阳犹红,我发现,也还是足可怡情悦性,颐养天年的。于是,我就十分同情那些腿脚打绊,还在台面上抖精神,还挣扎着拔嗓子,还力竭声嘶要唱主角,还“老夫聊发少年狂”地装嫩,还要像鲁迅先生笔下的“女吊”,在舞台上忸怩作态的同行了。阁下,你已经老大不小,青春不再,这是何苦来呢?
应该明白,生活的乐趣,人生的追寻,思想的锋芒,对于世界的视角,对于历史的评价,不同年龄段的人,会有不很一致的观点,更有绝不一致的做法。到了这把无欲无求的年纪,到了回忆超过想像的年纪,到了坐在看台上看球场中人角逐的年纪,到了成为闲云野鹤自己支配自己的年纪,大可坐下来,从历史洪流的大浪淘沙过程中,觅得一知半解,点滴心得,便算不虚度一生了。
走了一辈子路,吃了一辈子饭,生了许多闲气,遭了许多劫难,交过不少朋友,当然,也认识不少坏蛋,你把别人整得够呛,别人也把你修理得够惨……中国知识分子活到这种程度,活出这个水平者,实在太多太多。无论怎么不济,仨瓜俩枣,芝麻绿豆,总是能够总结出一二,体会出二三来的。哪怕是假语村言,贻笑大方,痴人说梦,笑掉大牙,又有何妨呢,横竖不就是“笑谈”吗?
“笑谈”,便成了我在这方寸地中,消磨长日的惟一营生。既然是“笑谈”,难免被人撇嘴,难免惹人不快,固然,因此而骂我者颇众,但到了这把年纪,恕我不敬,也就只能去他妈的了。
于是,一杯浊酒,一盘残棋,一杯酽茶,一段陋文,也就无所谓他人的口角了。
读树
树可以读吗?
我想这个回答是肯定的。因为一棵树,就是一本书。
如果说,书本凝聚着古往今来的知识积累,那么,树木就压缩着一去不返的逝水流年。如果说,书本是用文字承载着人类的智慧,那么,树木就是用年轮记录着地球的历史。因此,读书,让我们得以了解自己,了解人生,读树,让我们懂得把握现在,把握明天。所以,读树与读书一样,是大有益处的事情。
早年住在东城,去劳动人民文化宫的机会较多。第一,因为离住处苏州胡同,离单位东单三条近些;第二,因为1957年以后有一段日子,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还肯跟我来往;第三,人要是倒霉了,也就没有什么社会活动,还能让我参加,也就没有什么事情,还能打起精神来做。于是,那里是我惟一可去可呆的场合。
当然,还有第四,由于戴上了一顶桂冠,自惭形秽的原因,愿意觅一个远离人群的所在,免得看到熟面孔打招呼不好,不打招呼也不好的尴尬,这样,在太庙里的冷僻角落里,垫着报纸,席地而坐。待到树阴里的路灯亮了,抖掉落在衣服上的松针,在薄暮中的长安街上,慢慢地走回去。
那些树,给了我特别的依靠。
因为在那些年里,所有以为靠得住的朋友,都来不及的闪开了,只有这些无言的树木,没有一点表示嫌弃我的意思。
当时,年轻,二十多岁,哪经过这种急风暴雨式的大阵仗,劈头盖脸,口诛笔伐,真是觉得什么都不可靠了,不可信了,只有倚在树干上,能让我感觉到这世界上还有靠得住的地方。
太庙里的古树,那一种令人肃然的沧桑感,也在昭示着我。打倒了,也别趴下,挣扎着,要活下来。好像在说,我几百年立在这里,什么风霜雨电没经过,什么暑热苦寒没熬过,怎么着?不继续存活着!
虽然,它什么也没说,沉默着,但那庄重自敬,从容不迫,卓立挺直,不苟颜色的精神状态,使我渐渐悟透这点启示。
第10节:人情世态
犹如我的读书习惯那样,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我也喜欢坐在这棵树下,端详对面的那棵树,然后,换一个位置,再掉转头观察这棵树。每棵树和它的周围,构成一个天地。你走进这个天地里,你就和这个和谐的整体融和在一起。这些有了点年岁的古树,既不特别向你表示亲近,也不格外向你表示拒绝。树老了和人老了,有相似之处,老人比较固执,老树比较倨僵,尽管如此,这对那时的我来讲,就是相当友善的态度了。
惟其感到可靠,不用提防背后突然的袭击,惟其感到可信,不必担心会兜头泼我一身污水,能在树底下得到这一份苟安,也就难能可贵了。后来,随着北京市的向外拓展,我们的住房拆了盖北京站,便搬到城外去了。后来,我差不多有二十年光景被逐出北京,过着背井离乡的流放生涯。只要有机会回京探亲,只要劳动人民文化宫开放,我总是要在那些古树下稍坐一会,以看望长辈的眼光,尊敬地瞅着那些曾经慰我孤寂的老朋友。
直到我也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那顶帽子不翼而飞,才终于回到北京。然而,人老了,腿懒了,却不常过来拜访这些老友。只是每年的书市,挤到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买一些想买的廉价书。但热销的摊点,往往难以与年轻人比赛力气,半天下来,也着实劳累,便找个树阴下的长椅歇腿,重温我当年举目无助时的读树场景。
其实,一棵树,固然是一本书,再往深处探究,但更像一个人。
人,各有各的不同风采,树,各有各的独特个性。即使同一品种的树木,无论在山谷里林海起伏,在旷野里连片成群,在公园里彼此相邻,在马路上延绵不断,那也是形态相异,姿势不一,张弛收放,绝非一色。如果说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这世界上也找不到两棵完全相同的树。这和我们在大千世界里,很难找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是同样的道理。
我还记得,五十年代,那时北京城里的人,没有今天这样多,公园里的游客,非节假日则尤其的少。坐在那里,看阳光下的树影,慢慢移动的轨迹,心也就自然地平静了下来。树影渐渐拖长,渐渐淡化,渐渐消失,这时候,物我两忘,相坐无语,这种树与人的交流,也是相当惬意的享受。然而,人与人,在提倡阶级斗争的年代,却是很难达到这样无隔阂,无歧别的境界。
这些太庙里的,曾经慰我孤独的老树,也许看得多了,久了,它们的身影,居然烂熟于心,如同老朋友那样,有一点变化便会觉察出来。树木如人,都是生命的载体,都有其生命的流程。因此,人的历史,是一本可读的书,树的历史,也是一本可读的书。尽管,人这本书,没有树这本书厚实,但是,树这本书,却没有人这本书复杂,这就是人和树的不同处。
所有的人,尤其有了一点名气的人,都会要顽强地表现出自己的存在,惟恐别人漠视,将他忽略或者忘却。最害怕的事情,莫过于不把他当回事。而树木,没有连根砍掉锯断之前,它的年轮,那一圈圈深深浅浅的岁月隐秘,都是密藏不露的。在其中所凝固着的她的一生,也许并不费解,可压根儿就没打算让人知道。
不想为人知,更不在乎人知或不知,这是树的性格。
惟恐人不知,恨不能吵吵嚷嚷得满世界都对他大惊失色,这是人的性格。
微风轻拂之中,枝叶摇摆之际,听那窸窸窣窣的响动,你能感觉到树木也是很有灵性的生物,和所有老年人一样,大概也是很爱回首往事,感叹当年的。应该说,这些仍旧健在的太庙古树,至少见识过北京人从爷爷的爷爷那辈以来的往事:谁忽然红了,谁一下黑了;谁日前赢了,谁后来败了;谁拔份一时,谁窝脖一世;谁平步青云,谁乐极生悲;谁说胖就喘,谁盛极而衰……结果呢,时过境迁,斗转星移,谁也逃不了病的病,老的老,死的死,亡的亡,最终的句号。
而树,年年常绿,岁岁更新,继续存在于碧瓦黄墙之中,经历着满清的衰亡,民国的沿革,“五·四”的启蒙,军阀的混战,日伪的占领,一直到共和国的建立,以及之后政治上的折腾。不管这期间,是显赫的或卑微的,了不起的或马马虎虎的,脚一跺地乱颤的,或蝇营狗苟,稀里胡涂过一辈子的人物,也不管怎么样的折腾,鼓捣,翻跟头,跳得天高,最终都有伸腿瞪眼,狗屁着凉,退出舞台的那一刻。
第11节:人情世态
所以,读一读这些古老的树,能够多少参悟出一些人生道理。
古树与老人,相同之处,都有一份难得的历史感;不同之处,古树无言,老人要份;古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苦日无多的老人,却总爱跟世界较劲。这就是树和人的差别所在,树怕拔高,人不怕拔高,树拔高一寸,会死,人拔得天高,也是不会死的;有的人,初老尚好,犹知收敛,更老以后,灵性消失,感觉迟钝,精力不逮,思想麻木,便要做出不拔高不行,拔不高也不行的令人不敢恭维的尴尬事。
树比人长久,它能活到人的十倍以上的年纪。因为见多,自然识广,因为识广,自然看得要远。所以,巍峨庄重,枝根虬结,苍劲肃穆,气势不凡。在她周围,许多年轻的后辈树,映衬出它的老态龙钟,也反托出它那种上了年纪的大度宽容。树和树相处,天空很高,大家一齐向上生长,人和人相处,地盘有限,难免就要磕磕碰碰。因此,读树以后,再来读人的话,就会懂得老人再老,也不能因年纪的包袱,而嚣张跋扈,同样,拥有优势的新一代,只有在蓝天白云的上升空间里,才能大展宏图。
树老,和人老也差不多,老人通常行动迟缓,老树通常也就长得很缓慢,老人通常不那么活跃,老树通常也就不是很起劲地生长。那残断的枝桠,萎缩的树干,不太振作的针叶,留下了太多的时光痕迹,好像时间在古老的身躯里凝滞住了,使人肃然起敬的同时,也多少使人生出一丝惆怅。
往事已矣,过去的那些灰暗的记忆,也就让其渐渐淡忘,渐渐消逝。
如今来到这座太庙,那满园关不住的春色,那一片郁郁葱葱,青绿苍翠,唱主角的已非这些前辈树木了,老树的光辉,已是昨日的事情。看来,还是年轻好,因为在成长着,意味着拥有时间,因为在成熟着,意味着来日方长,这就成为今天读树的新篇章。
所以,陆陆续续栽种的别的什么树,比起老树来,要生机盎然,要朝气蓬勃,显得生命力特别旺盛的样子。风一来,你可以听到那白杨树的硕大叶片,或细细低语,或大声聒噪。也许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后来居上的局面,未来属于谁,谁就拥有最多的话语权,而徜徉在古树底下,就没有这一份热闹。
展眼望去,所见皆绿,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白杨,爬满了照壁瓦墙的藤萝,拥塞的行路夹道的冬青灌木,花飞花落招蜂惹蝶的丁香海棠,令读树的我不禁觉悟,古树的缄默沉思,庄重成熟的状态,固然具有历史的魅力,但是,要没有这半个世纪种下的树木花草,仅凭那些爷爷辈的老树,是构不成这一片苍葱凝碧的绿色世界的。正因为老树之外,更多的是新树的出现,才形成这一片怡人景色。
其实,树的世界如此,人的世界又何尝不如此呢?看一看挤在书市里的人群,年轻人远远多于老年人,年轻作家的书远远要比老年作家的书卖得好,便知道文学的这种新人辈出的过程,和树木的繁衍一样,是一种事物发展的必然。只有新鲜血液的不停输入,机体才会不断更新,焕发青春,才能后浪追逐着前浪,一浪更高于一浪,才能生气勃勃,气象万千。
买书,看压缩在书中的空间和时间;看树,阅读大自然,那可是活生生的大块文章。树的世界,人的世界,其实都在新陈代谢的进化规律之中。懂得这一点,无论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还是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能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境界,就像园子里的这些新的,老的树木,融洽相处,和衷共济,社会的祥和氛围,肯定会日益地浓烈起来。
历史,总是要往前走的,那些懊丧,那些悔恨,那些苦痛,那些沉沦,就让它留在树木的年轮里,随风而去吧!
冲浪的乐趣
我喜欢大海,更憧憬逆潮而上的冲浪者。
我喜欢大海,并不因为生在海边,长在海边,对海洋有着与生俱来的深情。也不因为曾是水手,当过渔民,日出而作于斯,日入而歇于斯,产生的那种职业性的依恋。当然更不是因为那海洋的蔚蓝色彩,存有绘画的欲望;不是因为那海洋的辽阔,而想引吭高歌;不是因为那海洋说不尽的沧桑,生出诗人的浪漫,才对大海怀有那份欣喜,那份激动的。
第12节:人情世态
一切都不是,我喜欢大海,说来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纯系个人境遇的理由,我之所以憧憬浮在浪尖上的冲浪者,只是由于我在万仞群山中,呆过了太长太长的时间。我因为修铁路的缘故,几乎走遍了边远省份的大大小小的山,不知费了多少双鞋,生出多少厚茧,滴了多少热汗,更不知跋涉过多少山路,差不多消耗了我生命的一大半。
山沉默,海喧嚣。
山不袒露,顶多让你窥见其一个侧面,海不掩饰,欢迎你全身心地投入,海平面下不论多么莫测高深,但风平浪静那一刻,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要多温顺,就有多温顺,所以,海滨的沙滩上,永远有许多观潮客,而能够登上高高的山顶观日出者,总是少数。
山,只有在你脚下的时候,有那么一点臣服的意思,于是,你顿时有种“一览众山小”的豪迈。但是,你千万别远望,肯定有更高的山,在俯视着你,令你感到渺小。海辽阔,海无垠,但“三千弱水取一瓢饮”,你也就基本领略全部海的滋味了。
山,不想与你过多接触,壁立千仞,高耸入云,有一种警示你到此为止的威严。相反,大海磅礴,浪花跳跃,阳光下的海水,闪烁着诱惑的光芒,那似乎在向你招手,朋友,欢迎光临!因此,一旦发现站在那一望无垠的海边,双眼不再四处碰壁时,那种开阔感觉非个中人能够理解的。你愿意看多远,就看多远,你能够看多远,就看多远,这畅快,这自由,这无拘无束,这水天一色,极目无穷的大视野,是在那抬头见山,低头见山,差一点会被大山碰着鼻子的局促狭窄环境里,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感觉。
从此,我找一切可能的机会,接近大海,走向大海。当你迎着潮头,踏着浪花溅着飞沫,湿着衣衫,被那扑面而来的分不清是水,是雨,是风,还是雾的混沌着的一切湮没的时候,你就和海洋融合在一起了,这份亲密无间,这份不分彼此的感情,是在群山中难以获得的。
傲立的群山,永远是冷冰冰地拒绝。所以,登山运动,从来都是极坚强,极富挑战勇气的人,才敢一试之。宽阔的大海,总是敞开胸膛,袒露她的全部。所以,围绕着海的运动项目,从航海,到冲浪,也不知究竟有几许,吸引着人们投向她的怀抱。
海无静时,在不停地运动着,有它温柔的时候,也有它愤怒的时候,因为它无遮拦地展现自己,你可以把握住它。山是峻然的沉默,它奥秘地深藏着自己,所以它是叵测的,也是不可知的。甚至在它地下的岩浆,即将冲决而出的最后一秒钟,也像此前千百万年一样地不动声色。
虽然,海水有一份咸,有一份涩,有一份腥,但更多的却是那难得的清新和温馨。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弄潮儿,乐于嬉戏于风口浪尖之上,呼号着,厮扑着,沉浮着,挣扎着,寻求那片刻的凌云直上的怡悦,腾云驾雾的心醉,飞越浪峰的飘飘欲仙,和达到顶峰时所不由自主产生出的,像风之神一样地驾驭着大海的主宰感,那种人生难得几回搏的滋味,莫过于此时此刻体会得最为深刻的了。然后便是倾巢而覆,一落千丈的沉没,浪噎得你喘不过气来,水缠得你转不过身来,漩涡会要了你的命,沙石会要你付出代价。总之,你得到了,所以,你要付出;正因为你本来打算付出,所以,你也就能够得到。
这是一种公平的游戏。
也就是我最憧憬的冲浪了。
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运动项目,无不以胜利结束赛事。很少,像冲浪者最后总是以失败告终的。这似乎是很奇怪的行为,没有香槟酒,没有到达终点的掌声,没有世界纪录,甚至既没有严格意义的对手,也没有密切配合的队友,不论你在浪峰上多么出色的表演,最终滑板离你而去,你被巨浪吞没为止。尽管如此,人们仍乐此不疲地向大海冲过去。
我想,失败,也许是冲浪运动的巨大魅力了。
正因为知道必然是一个失败的结局,也要去搏一搏,那显示出的,不仅是一种勇气,而且更是一份庄严。
第13节:人情世态
正因为并不回避这个失败的现实,而能在失败以前,作出尽可能的努力,追寻到难得的极致,这种挑战精神,这种无畏意志,不也是任何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所应该具有的吗?
正因为知道要失败,敢于去尝试,去冒险,而且还知道,失败了以后,尽管可以重新开始,但等待着的也仍旧是失败,却继续奋斗下去,毫不气馁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投身到大海中去,这一往无前,不畏强势,略无踌躇,赴汤蹈火的搏斗,不也能使人体味到自己的存在价值吗?
这也许正是冲浪者前赴后继的原因所在了。
大海就在面前,若不是懦夫,谁能不憧憬这份冲浪者的乐趣呢?在生命的途程中,试一试不怕失败的勇气,败而不馁,坚持不懈,继续奋斗,永不停歇,成功也许距离自己更近一些。
人生一搏
其实,一“搏”的同时也是在一“博”。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既有趣,也艰难。
有趣,是对于生活的追求和获得。当你在襁褓中的时候,你渴望能爬、能站起来;当你颤颤巍巍立定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你又想能迈步,能走路;然后你又希望能跳,能跑。人的一生,就是在一个欲望,接着一个欲望,一个目标,接着一个目标的驱动下,有意识也好,无意识也好,孜孜不息,奔跑不已的过程。
有趣,是收入,而艰难,是付出。
无论那欲望或是目标,定义为高尚的,邪恶的,伟大的,渺小的,哪怕或者仅仅是为了最狭义的生存,而苦苦挣扎;也无论其目的,在于追求,在于获得,或者根本无所谓追求和获得,只是浑浑噩噩。总之,每个人都活得满有滋有味的,而且觉得往前走去,下一步要比这一步大概更有奔头。所以,真正活腻了,活够了,再也不想活的人,还是极少的,否则,自杀该不是个别现象了。
虽然,在路的尽头,并不总有鲜花,彩带,掌声和笑脸在等待着他,甚至连道一声平安,说一声难为你了,也不可能,而面临着无妄之灾,灭顶之祸,弄不好要送命。但人也怪,好像为此望而却步者,也不很多。因为谁也不能完全把握未来,很难保证绝对的成败输赢。因为明天有许多不可知的变化,即使胜利在望,可以全军覆没;眼看走投无路,也许绝处逢生。放眼未来,可能和不可能,永远各占百分之五十。人的可贵,就在于这一半的机会,也仍旧寄予希望,兴致勃勃地往前行进。
其实,有时明知失败,也不会止步的。那些前赴后继,杀身成仁的志士,难道不了解自己只不过是漫长的通往成功道路上的一块垫脚石吗?可是,肯把脑袋放置在断头台上,义无返顾,显然,是为了他根本看不到的明天,在拿自己下注。
因此,某种意义上讲,人生本是一搏的这个“搏”字,也无妨说成一博输赢的“博”,“搏”既有胜负之分,成败之别,那么也就等于在“博”。人类下赌注时,获胜率甚至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去“搏”和“博”的。否则怎么叫做“孤注一掷”呢?这也就是人类优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的地方,大概在于具有这种豁出去一“博”的精神。明知其不可能,而使其可能,晓得做不成,也偏要去试一试冒险性,这才有了发展和进步。
人能翱翔蓝天,登上月球,走出太空,并不是在完全的把握下,获得成功的,而是在没有什么希望的情况下,披荆斩棘,前赴后继,跌打滚爬,头破血流,经历无数失败,才达到目的。如无一博之心,惟知因循守旧,苟安自得,庸庸碌碌,不肯冒某种程度的险,去赌去博的话,人类至今也就只能够跑跑跳跳罢了。
这当然是很艰难很漫长的过程,每走一步,都要在地球上留下血和汗的印迹。而且,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有无数曾经“搏”过,“博”过而失败的前人,为你铺路。因此,十赌九输,这个概率,大抵是准确的。如果因为怕输,而裹足不前,犹豫等待,打个呵欠,懒洋洋地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话,那么,你不但成功无望,也不能为后人的成功,积累可资汲取教训的宝贵经验。
第14节:人情世态
失败也是贡献,因为你失败了,别人再不会因此失败,通往成功的路上就少了一份障碍。若是没有哥白尼的先驱,也不会有布鲁诺的“日心说”,若不是作为异端的他,为这个学说于宗教审判中被烧死的话,人类大概还在《圣经》的《创世纪》里寻求答案呢?
正是这种“博”,才能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才能产生出思想的飞跃,才能使精神的东西变为物质的东西。即使是失败的教训,也是弥足珍贵的。“不吃一堑,不长一智”的古训,是很有道理的。但中国人吃了这么多年的大锅饭,缺乏竞争机制,遂养成了程度不同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等待,依赖习惯,“搏”和“博”的精神,主要运用在人与人的“斗争”上,白白消耗掉了大好时光。而对于社会财富的积累增加,人类自身的长足进步,在世界范围里比较起来,还是相当落后的。作为地球公民,不免愧之有余了。
所以,在新的世纪揭开新的一页之际,有着五千年光辉历史的中国人,还不应该抓住机会,好好地“搏”一“搏”或者“博”一“博”吗?
一路同行
假设:一平方公里的范围之内,只有你一个人。寂寞的你,孤单的你,会对相邻的同样也是一平方公里范围之内的,另一个寂寞者,孤单者,忽然有机会走近的话,见面,握手,寒暄以后,你肯定感到非常非常亲切。假设,反过来,不是一平方公里,而是一平方米,只有一张桌面大小的地方,站着你,说不定还站着别人。而在你周围的每一个平方米的空间里,都站有一个人,或者不止一个,而是几个人的话,你对周围的这一圈几乎全都陌生的面孔,就再不会产生相隔一公里时那种亲切的感情了。
这就好比我们上班时挤公共汽车一样,你不可能对挤得你喘不过来气的乘客,抱有多大好感的,除非那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小姐,又当别论。这种由于人多而造成的挤塞、纷扰、侵逼、躁乱、攘争、不宁、烦杂、狷急,是人与人产生冲突的基本原因。
因此,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这个社会,这个集体,这个人群,这个特定的组合,譬如:一个家庭,一个班级,一个旅游团,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必得在一起的小组,一个你在其中的办公室等等等等,某种程度上类似同乘一辆公共汽车,偏偏你又没有别的选择,必须如此,只有如此,那自然是无可奈何,不得不尔的痛苦了。不过,我们要是改变一下思维方式,又如何?既然命中注定要上这辆车,与这些乘客一路同行,你把它看做是一种幸运,是一种缘分呢?也许考虑问题的角度,又会是另外一种样子了。
如果再做到:一、学会微笑,始终对人保持一种善意。不要板着面孔,不要总去教训别人。二、学会说“谢谢!”哪怕对自己是顶小顶小的一点物质或精神上的关爱,也要至诚地把谢意表达出来。三、学会冷静,学会说“对不起!”凡事退一步想,替对方想。尤其在感情冲动的时候,立刻尝试深呼吸,并把语调的分贝降低下来,把语速的吐字率降慢下来,使脉搏降缓下来,使脑袋里冲上来的热血降温下来,稍安毋躁,岂不善哉?四、学会赏识别人,即使是微不足道的比你棒的地方,也要适当地指出来。我想,对方会对你的好评,作出积极的回应。五、学会多看自己的不如人处,不要以自己的长处,比人家的短处,而是以自己的缺点,比人家的优点。这样,无论多大的纠纷和矛盾,都可以化干戈为玉帛,更何况在车厢里无非你碰我一下,我踩你一脚的鸡毛蒜皮之事呢?
这样,虽然车厢里仍旧很拥挤,但大家抱着豁达自然的心态,平和安详的心态,一定会相处得比较礼让,比较融洽的。应该说,我们每个人,希望达到完美的境界,希望做到完善的地步,是大家共同抱有的理想。如果没有这个终极目标,这辆车也就没有必要再往前开行了。因此,也许更为重要的,六、学会适应这辆公交车的现实状况,首先要认识到完美也好,完善也好,是一个渐进的,积累的过程,因此,别一下子要求得到太多。所以,荀子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大处着眼,高瞻远瞩,小处着手,实际出发,本知足常乐之怡悦,作水滴石穿之努力。若你如此,他如此,大家如此,同行一路,春风满车,便是一次愉快惬意的旅程了。
第15节:人情世态
寻找快乐
一位很有名的外国歌手,在她写的《我的故事》这本书里,说了一句我觉得很有道理的话:
“theonlyfailureisnotknowinghowtobehappy.”
大意是,一个人要是不懂得快乐之道,才是真正的失败。这句话中所寓涵着的人生哲理,真是值得深思。这位歌手,就是席琳·迪翁,电影《泰坦尼克号》里那首主题歌《我心依旧》,就是她演唱的。影片风靡了全球,她唱的这首爱情歌曲,也传遍了整个世界。
不过,她写在自传里的堪称金玉良言的这一句智慧心得,知道的人并不多。其实,歌曲虽然使人愉悦,但那是一过性的,而哲理所能给人的启迪,却有着恒久的意义。一句深刻睿智的话,若能使人悟到什么,而改变什么,那就更有价值了。
很早以前,我写过一本小册子,书名就叫“寻找快乐”,也含有类似的看法。她的说法,马上获得我的共鸣。在我印象里,歌手都很青春,未必会对人生有多深的体会,看到席琳·迪翁的见解,就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了。
在生活中,大家都知道,快乐不易得,不常得,相反,不快乐却易得,而且常得。不懂得快乐之道,由着快乐从身边滑过,是失败;同样,快乐本来不多,不知道珍惜快乐,不懂得寻找快乐,更不明白去创造快乐,同样也是一个失败者。
为什么快乐少而不快乐多呢?因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挑起生活重担的一生,也是风雨兼程的一生,一帆风顺,未必前途光明,日丽风和,未必春天常在,心想事成,未必路路畅通,幸福圆满,未必鲜花不败。晋人羊祜说过:“天下不如意事,十常居八九”,这是人生体验的真谛。如何在崎岖的生活道路上,如何在坎坷的艰难日子里,使不如意事,少些,再少些,这就必须懂得快乐,寻找快乐。
对上了年岁的人来讲,尤其要活出生命的质量来。
因此,不如意事多,需要快乐的程度也就高,如同人不能缺乏维生素那样,快乐,其实就是人的心灵维生素。每增添一岁,需要快乐的程度,也就增加一分。人越是老,越是需要快乐,来调节身心,来支撑意念,来适应变化,来焕发精神,否则,老得有些累,有些倦,有些烦,有些厌,活得没劲头,过得不如意,思想一懈怠,百病也就要找上门来了。
所以,我的宗旨是,每天早晨一睁开眼,就把这一天,当做生命中的一个盛大节日。要把生命最后余下来的每一天,当年来过。杨白劳过年,还包玉米面饺子呢!那位逃账躲债的贫苦人,也晓得在三十晚上要寻找一星点的快乐呢!那么我们,再不济,也强过喜儿一家吧,想到这里,还有什么不能豁然开朗,而愁眉苦脸呢!
因此,我的办法是,第一,要排除不快乐。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老年痴呆症,真正做到无忧无虑,也不容易,因此,有了不快乐,要想尽方法去解脱。譬如,不为不值得烦恼的事情,伤脑筋;不为不应该激动的事情,动感情;不为得到也不多什么,得不到也不少什么,后来想想倒是相当无所谓的事情,生闲气;更不为其实不过是鸡毛蒜皮,芝麻绿豆,针头线脑,仨瓜俩枣的事情,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第二,要明白所谓的生活质量,物质是要摆在第一位的,但不是惟一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物质虽是基础,量的增加或者扩大,不见得快乐也随之同比例地增加或者扩大的。一个腰缠亿万的富翁,一个工薪阶层的成员,谁晚上睡觉更香甜呢?说不定是后者而不是前者,因为后者没有那么多值得焦心的事情。一个炙手可热的大员,一个打工要饭的平民,谁在半夜有人敲门时不那么紧张呢?估计后者会因扰其清梦,愤而骂街,而前者则难免要心怀忐忑,颤抖着双手去开门。
一般来讲,拿钱能买到的快乐,绝对不是真正的快乐。而这种快乐一去以后,那空虚和苦涩,更不是味。物质享受是有止境的,天天顿顿,鱼翅海参,最终有吃腻的一天。只有去寻找那种基本与别人无争无碍的享受,去体味那种既物质,更精神上的享受,去创造那种能够品尝得出来的,从心灵到感官的享受,享受得有文化,有品位,有水平,有质量,才使自己活得充实,活得有滋味。
第16节:人情世态
第三,当然,对那些“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年轻人来说,他们的快乐,在于事业的拼搏,目标的追求,相互的竞逐,和不断的进取上;而对于走过了人生大半路程,“停车坐爱枫林晚”的老年人来讲,已过了“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年岁,则尤其不宜乱伤脑筋,乱动感情,乱生闲气,乱闹别扭的自找不快乐了。一个夕阳西下,晚霞满天的人,与一个朝气蓬勃,早晨八九点钟太阳的人,是不能等同而言的。前者,来日方长,有足够的年龄资本,供其挥霍。后者,青春不再,韶华已逝,口袋里那张岁月支票,余额已经屈指可数,就不允许自己大手大脚了。
在这样的现实面前,每一天,都很宝贵,要有意义地度过这一天,便是我们老年人的安排了。于是,从容一点,潇洒一点,开朗一点,明智一点,随和一点,放松一点,淡薄一点,想开一点,能够这样一点一点地做起来,便是寻找到老年人的快乐之本了。
耕耘者说
我也记不得是在哪本书里读到过的了,书名忘了,作者忘了,但里面有一句话,我却一直未忘。书中的一位主人公说:“我们都是土地的儿子!”人和土地的关系,再比不上这句话更贴切的了。
这句话在那本书里,究竟是用来褒扬人对于土地的感情呢,还是嘲讽耕作于土地的人,那种不可免的农民的狭隘呢?也回忆不起来了。或许两者都有,或许两者都不是。但我,也怪了,我却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我相信,人对于土地,总是有一种摆脱不了的归属感。双脚站在土地上,那种实实在在的滋味,平时是不大感觉得出来,只有在你所乘坐的民航飞机,降落时刻,轮子擦着跑道的那一瞬间,体会是最深刻的了。每次到居住在高层建筑里的朋友家串门,望着窗外的蓝天,站在阳台上往下俯视,心里总有些玄玄乎乎的不踏实感。
因此,也许我勉强可算是个土地的儿子的缘故,如果给我一份选择的权利,高层建筑和普通楼房,宁肯更接近地面一点。我在北京城里,居住的年头也不短了,对那些走来走去的大小胡同,渐渐地看惯了。尽管有的大杂院,条件可说是十分之糟。但是到了春天,院里该绿的,全绿了,该开花的,全开了。到了秋天,该结果的,全结了,该落叶的,全落了。一年四季,在你眼下的土地上,实打实地给你可以把握得住的那变化着的一切,使你觉得有一份充实。
多好!别人是否这样看,我不敢说,反正,我觉得好!
有时候,从胡同里走过,那一阵阵槐花的香味,并不因为这院里住着的多是些平民百姓,而不好意思飘出院墙。那一串串脆枣,那一个个红柿,绝对不怕张扬地,映入过路人的眼帘。这时候,我就很羡慕居住在小院里的,有块空地的人家。
终于,三次换房,从三楼而二楼,从二楼而一楼,而且,有了一个小院。虽然,位于楼房的北面,大部分时间被遮住了阳光,然而,那是一个当真的小院,四周有矮墙围着,其中有一块可以种些什么菜和豆,长些什么花和草的土地。刚刚搬来后不久,就在集市上一位老乡手里,买了两棵石榴栽上了。说是一种甜石榴,每个能结得碗那么大,放心吧,两年开花,三年吊果,绝不怕肥,你就侍弄着,准保你不能失望的。过了一年的春天,由于我们采取了防寒措施,那两棵石榴未被冻死,活了过来。于是又买来几株据卖者介绍说,是很不错品种的玫瑰香葡萄插在土中。
我之所以热衷于葡萄和石榴,当然是因为不需要太复杂的栽培技术。所谓园艺,是一门艺术,我何尝不想在小院里,有几竿湘妃翠竹,枝叶掩映,一年四季,绿意盎然。要是再有一兜西府海棠,到花盛季节,引来飞舞的蜜蜂蝴蝶,那必定是赏心悦目的。但我一位有坐北朝南小院的邻居奉劝我,他先声明,决无打击我的积极性的意思,阁下这院子太背阴了,什么都长不好的。别瞎费力气,别指望,别想得那么美好,朋友!
第17节:人情世态
这位直言无讳的朋友,说罢走了,可是,我已经种下了石榴和葡萄,总不能弃之不顾吧?何况在我印象中,一直还保留着对于远祖来自中亚的,这两种果品的最美好的回忆呢?那是几年前在访问前苏联时,到了格鲁吉亚,在美丽的梯比利斯山城,吃到了真正的本乡本土的石榴和葡萄。虽然,现在那里烽烟迭起,厮杀不已,也想不透那样甜美的土地,难道一定要浸透了鲜血才能肥沃吗?
平心而论,我所吃过的石榴,很难称之为水果的。除了一层薄薄的皮,便是涩口的籽核。一粒一粒地吃,费事;一把一把地吃,涩得嘴都张不开。在那里,我讶异的不是它的大小,而是剥开来,每一粒籽实都像一注清冽甜美的甘泉,好像不含有引起口腔酸涩感的单宁质似的。于是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也许吃的不是石榴吧?葡萄那就更不用说了,格鲁吉亚是葡萄之乡,诗人叶甫图申科陪我去过一处古老的酒窖,品尝过窖藏了二三十年的我们中国也许该叫做陈酿的葡萄酒。我去过称做高加索山脉的许多地方,每到一处,端上来款待客人的,就是各式品种的葡萄。我一点也没有妄自菲薄的意思,那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好的葡萄。
于是,当在小院里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时,无论如何,总是被格鲁吉亚那残留下的记忆所诱惑,一想起来,仿佛仍齿颊生香似的。可是,石榴虽然活了,但总是很孱弱。葡萄拉蔓了,也上了架,始终恹恹地没有生气。按懂行的人指点,枝也剪了,肥也施了,虫药也喷了,杂草也除了,根部的砖头瓦块也捡走了。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也过去了,真让人失望,一点也不让人兴奋,石榴非但没挂果,连花也不开一朵,葡萄结过几嘟噜,酸得连尝一尝的勇气也没有。
就在这期间,靠墙根的水泥房基处,长出来一棵泡桐。后来,才明白,这是在盖房子打地基被砍伐了的大树,根部未刨掉又萌生出的新枝。长势很猛,也就一年工夫,蹿出一人来高。有人说,你要不弄掉的话,有这么一个抢嘴的家伙,你浇多少水,喂多少肥,全等于让它独吞了。当时,我好像未加什么考虑,二话没说,拿起铁锹,就把它齐根铲断了。
一棵青枝绿叶的泡桐,就这样倒下来了。做这件事情的过程中,心里涌上来奇怪的,甚至是忿忿然的感情。因为未经我的许可,竟然在我的小院里长出来,而且长得比我种植的葡萄、石榴还要好,当然触犯了我的尊严。后来我想,也许土地的儿子,在对于土地的依恋外,可能难免产生对于土地的统治、管辖的私有心理吧?
这或许是私有制给人带来的弱点了,嫉妒心是一方面,在你眼皮底下,全不买你账地存在着,伤害了你的自尊心,则是另一方面。这是你的地盘,你的天下,应该你说了算,惟辟作威,惟辟作福,你想要干掉谁,谁就甭想活。于是采取断然措施,恨不能斩草除根而后快。细想起来,太过分了!上帝赐予的土地,本是众生共有的,谁都有生长的权利,干吗要斩尽杀绝呢?即或这小院属于我,长出这棵泡桐,给我一片绿,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小院依旧,冬去春来,石榴剥掉裹着的冬装,已生出淡绿的叶芽,葡萄从土里刨出来,新的枝梗也开始延展,透露出一丝春意。似乎是同时,墙脚下那被砍掉的泡桐,管我赞成不赞成,喜欢不喜欢,拇指粗细的枝条,笔直地拔地而起。也许是我的偏见,我认为它那昂扬着的样子,是在向我挑战。
我始则犹豫了一下,结果还是动手,要把它折断。
想不到的,看起来那样柔嫩的枝条,竟是那么坚韧,从撕裂处滴出来的液汁,像切开的血管,向外喷着鲜血似的不可遏止,那情景把我惊吓住了。直到我连根扯断后很久很久,还往外冒出那清冽的晶莹的水滴,淋漓不止,使我有些不安了。
我想,也许是泡桐树痛苦的眼泪吧?
这大概也是我做不成什么事业的缘故了,既缺乏那种歇斯底里的狂热,也没有人皆为敌的可怕的偏执,以及一条道走到黑的死不认错的坚定,当然更不具备说归说,做归做,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优良”品德。望着我苦心经营,但始终精神不振的石榴、葡萄,我心软了。一个如此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东西,我偏要想方设法地掐死它;而这两种真好像是扶不上去的天子似的,寄托着我中亚甜美之梦的果品,却总像遭霜打过的一样,蔫蔫地了无生气。
第18节:人情世态
有人建议,给葡萄、石榴埋一点维生素吧!有人推荐,一种植物催长剂很灵验的,让我试一试!有人认为,土质不行,干脆换土吧!我都从善如流地照办了,并不见任何效果。直到那位拥有一座向阳小院的邻居,笑吟吟地告诉我,关键在于阳光,万物生长靠太阳,唱了这么多年的歌,你怎么还不明白问题所在呢?我悟了,难道要我拆房子让它们得到充足的日照吗?
那么泡桐呢?它甚至一丝阳光也照不到的,无论再三再四的摧折,就在我为我的葡萄、石榴换土施肥之际,一枝比先前更为茁壮的泡桐树苗,管你什么态度,也不看你的眼色行事,又挺拔地,而且无惧无畏地,从墙根下长出来了。
我问我的邻居,它没有阳光,不也生机勃勃吗?
邻居反过来问我,那你知道,它的根部在泥土里扎得多么深吗?你弄不死的,你对它无可奈何,不管你来硬的,来软的,绝对是在白费心机,你哪怕气得吐血,一个有生命力的东西,它该长出来,你是压制不住的。
由它生长?
这就是世界。再大的小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谁也不可能例外,谁也无权例外,即或暂时例外,除了在历史上留下笑柄外,什么也剩不下的。是不是?我这位学哲学的邻居莞然一笑。
真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说话间,我搬到这幢楼里来住,也快五年了。
葡萄有两年,总是那七八个残缺不全的叶子,结那么可怜巴巴的酸掉牙的十来个果子,仅此而已;后来,也许它自己觉得活得没什么意思,死了。石榴呢,还健在,长高了许多,不过胡乱分蘖,至今既不开花,那肯定更不会结果了。
倒是那棵泡桐,亭亭玉立,长成了树势,硕大的叶片,在夏日里,在微风中婆娑摇曳,也有它自己的一块绿阴。当我推开后窗,那怡悦的绿色和院外的树木连成一气,不也是一番别致吗?
真的,我又想我邻居的话,这就是世界。
而且,愈琢磨,愈有道理。
境界
有一次,游名山,朋友们都登绝顶而去,我懒得爬山,便在山脚闻名遐迩的宝刹憩息。天很热,我坐在井边纳凉,寂寞寺院,寥落蝉声,显得少有的寂静。只见一位和尚,一担一担地挑水,去冲洗殿前的青石台阶。他年纪不大,话也不多,但言谈得体,识见不俗。这样我知道他是个游方的僧人,好像是佛家规矩,凡挂单者,总得为寺院做些什么力所能及的事。
忽然,钟罄齐鸣,法号长诵,原来从海峡那边来了一位法师,以及随同多人,都披着金光灿烂的袈裟,在正殿里作法事,并布施若干万元。然后,又看到方丈引路,长老陪同,主持拈香,几乎所有僧众都簇拥着贵宾,瞻观膜拜。相比之下,这位穿着直裰短打的行脚僧,看来只有自食斋饭,自宿僧房,无人搭理的冷落了。我说,同是佛家子弟,何必厚此薄彼?但他很坦然,继续挑着一担担井水,不紧不慢,将大雄宝殿前面,冲洗得干干净净,尘埃不染,暑气尽消。
我打量这位僧人,不由肃然起敬。整个下午,我看他从井筒里,至少挑有四五十担水,每一次把水筲从井口提出来的时候,都是绳直而不弯,水满而不盈。然后将水再倒进铁桶里,几乎很少泼洒在井栏上。担水一路,步履安然,也不见溅溢出来。这种从容不迫,举止得当的神态,令我神往。我想换了我,是做不到的,尤其那些有钱的和尚在身边走来走去的时候,大概是无法沉得住气和大度起来的。
于是,我向他请教心静之术。他合十说,佛是不许打诳的,他没有想得这么多,甚至根本不曾想,心里只有这桶水,也就不可能生出其他杂念了。他虽然不是高僧,但他的话,他的行为,却透出一种颖悟。从此,每当我感到心烦意躁之时,就想想这位担水的和尚,顿觉有习习凉风,由腋下生起,不由轻快许多。其实,杂念即欲。人世间的许多烦恼,皆因太在乎那桶水外的名欲和物欲,纠缠其中,才不能自拔的。如果只求挑好自己那桶水,摒除杂念,力臻宁静淡泊的境界,我想,无论对己,还是对人,都会是一件有益的事情。
第19节:人情世态
《红楼梦》里有一句诗:“问古来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细细琢磨,豁然贯通,也许就不那么拼死攀活地去争去抢,去烦恼,去痛苦,这不就是心宽即福嘛!然后,清心寡欲,宁静淡泊,写自己愿意写的作品,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不管身外褒贬,自求心神宁泰,岂不也是自愉自悦的赏心乐事嘛!
认错
旧时的读书人都得由乡试、省试、殿试,一级一级考上去,才能获得一个官职,这就叫做科举取士。在考的过程中,一篇八股文,最为重要,必须做得起承转合,严丝合缝,引经据典,滴水不漏,才具备了考中的可能。但能不能取中,很大程度上决定在主考大人。如果,这位大人心情好,就有门了。如果,还比较赏识中意,说不定前三甲就有望了。如果他那天不高兴,挑出来疵病,考生就可能有麻烦了。
清人笔记《寄园所寄》里,提到的一位主考官徐存斋,不到三十岁,就进了翰林院当编修,朝廷派他到浙江来主持通考,可想而知,该是何等的年少气盛了。
三场考毕,阅卷中间,发现一名士子在八股文中用了“颜若孔之卓”这个典,他眉头一皱,拿起笔来,画了个黑杠,批上两个字:“杜撰。”然后,“置四等”,等于是不及格。等着“发落”后,卷铺盖回家。凡有主考的不佳评语,考生照例要到堂上“领责”,也就是去受训斥。这位士子捧着卷子上去,一看这位年轻的主考大人,满面愠色,吓得不知该如何应对?但又不得不为自己申辩:“大宗师见教诚当,但此语出《杨子法言》,实非生员杜撰也。”
在人们心目中,领导是不会出错的,而主考官尤其不会出错,皇帝把他派来主考,他出错,岂不是说明皇帝也有了错吗?不仅要维护自己的威严,即使为了皇上的英明正确,也不能认错。但这位年纪轻轻的徐存斋先生,却颇有一点肯于道歉,敢于认错的作风,连忙从太师椅上站起来,“本道侥幸太早,未尝学问,今承教多矣!”然后,“改置一等”。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若是换了我坐在那张主考官的位置上,能做到他那样虚怀若谷地当场认错吗?也许和这位考生打个官腔,好吧,我再研究研究,也许找他个别谈话一次,私下了结,也无不可,面子总是要保全的。
中国人,面子很要紧,面子上挂不住,比失眠,比消化不良,比走路不小心跌一跤,还要严重。身份越高,权势越大,资格越老,年纪越长的人,越在意面子。因为他们已经正确惯了,而一贯正确的有身份,有权势,有资格,有年纪的人物,也越不习惯认错。他们认为: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只有风让草低头,哪有草让风认错的道理。尤其要这些大人物,老人家,向那些身份比自己低、权势比自己小、资格比自己浅、年纪比自己轻的人认错,谈何容易,也太没有面子了吧!
因此,读了这则主考认错的随笔,对年轻翰林那种光明磊落的胸襟,真诚坦率的态度,有错必纠的精神,知耻近乎勇的表现,对比自己,还真是感到惭愧呢!
茶余琐话
我记得刚从南京来到北京的时候,那是1949年的秋天。
北京的秋天有点凉,凉也挡不住外乡人对它的兴趣,因为这是一座浓缩着历史的城市,街道、胡同、店铺、人家,都像一本厚厚的古籍,耐人仔细寻味。那一份怎么也拂拭不去的陈旧感,古老感,使人觉得苍凉,更觉得沉重。也许那时的北京没有如今人多,走在小巷子里,除了鸽哨,除了飘落的树叶,除了你的脚步声的回响,连个人影也见不着的,好像时间的钟摆,已经凝滞在那里似的。
北京就是这样的吗?我在纳闷。有一天,走在东单牌楼那条街上,一家茶叶店的楼上,忽听一班洋鼓洋号的管乐队,吹吹打打做广告,使我吃惊得站住了。茶,和萨克管,和架子鼓,应该是很不搭界的。然而,这份浅薄的喧噪,令我对沧桑感的古城,有了不同的认识。在我记忆中,上海的茶庄,虽在十里洋场,置身闹市,但惟恐其不古色古香,尽量斯文礼貌,端庄儒雅,尽量商人气少,书卷气浓。而古城的茶叶店,却如此摩登,趋时,市俗化,实在有些不解。
第20节:人情世态
这是我最早接触到的北京人的茶趣。后来,才渐渐明白,老北京人对于饮茶之道,和茶叶主产地的南方人,那舌尖味蕾的微妙感觉,有着难以调和的差别。“大碗茶”出于北京,就凭这三个字,便大致概括了京城百姓的茶品位。
这一年的冬天,我参加京郊的土地改革运动,就在海淀蓝靛厂一带,第一次喝到了地道的北京花茶。那时,蓝靛厂是真正意义的郊区,进得偏远一点的村庄,往往见土墙上,用石灰水画的大圆圈。初不明何义,后经老乡解释,方知那是吓唬狼的。因为狼性多疑,一见白圈,不知深浅,便多掉头而去。如今,若将当时土改工作组有人受到狼狙击的事,讲给那一带的人听,一定以为是天方夜谭。
所以,分到各村去的工作人员,一路灌足了夹带着沙尘的西北风,再加之对狼的提心吊胆,到了老乡家,坐在热炕上,喝一盏香得扑鼻的花茶,是多么滋润安逸的享受啊。
蓝靛厂周围村庄,多为旗人聚居地。他们大都不从事农业劳动,因而不能分田分地,但有关政策还是要向他们宣传的。旗人由盛而衰,虽衰,可还保留着一点盛时余韵。譬如礼数周到,譬如待客殷勤,客至必沏茶,必敬烟,古风依然。水壶就坐在屋当央的火炉上,整日嘶嘶作响,阳光透过略有水蒸气的窗户,有一种朦胧温馨的感觉。我第一次喝到北京的花茶,就是一位穿着长大棉袍(即使当时也不多见)的旗人老太太,亲手沏的。
递在我的手里,眼为之一亮,杯子里还浮着一朵鲜茉莉花,那在数九寒天里,可真是稀罕物。以前在上海家中,只知绿茶和红茶,也仅识得绿茶的炒青、瓜片、毛尖,和红茶的祁门、英德、宁红种种。不知花茶为何物?四十年代在南京读书时,随着当地同学去泡茶馆,南京人讲究“上午皮包水,下午水包皮”;泡茶、泡澡,视为人生两大乐事,这才听跑堂问,“先生阿要香片?”
香片者,即花茶也。这位曾经进过宫,给太后娘娘(我估计为光绪的瑾妃,后来的隆裕皇太后)磕过头,请过安的老太太,不说花茶,而说香片,这是一种派,一种过过好日子,见过大世面,轻易不肯改口随俗的自尊。前几年,到台湾,与那边的朋友谈北京,有人很留恋北京香片,说那一股沁人心脾的气味,至今难以忘怀。看他年纪,不用问,三四十年代肯定在北平呆过,属于在旗老太太那一类的香片茶友。现在,几乎没有人说香片了,“文革”期间,到茶叶店里,连花茶也不说,招呼声来一两“高碎”(即高级茉莉花茶碎末的简称),服务员也就明白了。花八毛钱,捧回家来,挨批遭斗之余,喝上一杯,也是无言的自我安慰了。
在什么都凭票凭证的年代里,只有茶叶,和中国老百姓在一起,真不易。
不过,说实在的,我对这种花非花,茶非茶的香片,不是十分热衷。我更喜爱喝闽北的武夷岩茶,闽南的安溪铁观音,台湾的洞顶乌龙,粤东的凤凰单枞。记得有一年坐长途大巴,行驶在闽粤交界处的山区公路上,路况不佳,颠簸困顿,饥渴难忍,加之烈日当头,骄阳似火,酷热难熬,众人遂要求在路旁的小镇歇脚。就在热得不可开交的那一刻,一小盅烫得不可开交的工夫茶,浇入喉间,顿觉暑热全消,心旷神怡,如苏东坡诗中所写“两腋清风起,我欲上蓬莱”那样,竟有飘飘欲仙之感。
古人喝茶,是要煮的,现代人喝茶,通常都是冲泡。古人煮茶,还要放进别的什么东西的,也许花茶是更古老的一种喝法呢?“昨日东风吹枳花,酒醒春晓一瓯茶”,唐人李郢这首《酬友人暮春寄枳花茶》诗,或可一证。但是,要想喝到茶的全自然品味,当数绿茶,因为它最接近原生态。其实,能喝到杭州龙井,苏州碧螺春,或者阳羡、婺源这些有名气的绿茶,自是口福不浅。其实,“天涯何处无芳草”,有一年,在皖南黄山脚下,逛徽式古建筑村落,走得累了,在一农家院落里大影壁下歇凉,自然要讨口水喝。主人颇知趣,忙汲井水,着小妮子烧开,抓两把新茶,投入硕大的茶壶中。连连说无好茶招待,但斟上来一盏盏新绿,同样也喝得齿颊生香,余甘不尽。其实,得自然,得本色,得野趣,便是佳茗。有茶助兴,便雌黄文坛,嘲笑众生,海阔天空,心驰神往起来。
第21节:人情世态
茶,能醉人,我想,那一天,我是醉茶了。
苏轼诗云:“戏作小诗君莫笑,从来佳茗似佳人。”如果允许说两句醉话,绿茶似童稚少女,红茶似成熟少妇,乌龙似介乎两者之间的邻家女孩,更妩媚可爱些。那么,北京人钟爱的花茶呢?就是打扮得过头,甚至有点张狂的女郎,倒遮住了本来的应该是率真的美。
然而,茶是好东西,在人的一生中,它或许是可能陪伴到你最后的朋友。
一般而言,抽烟,是二三十岁的风头,架二郎腿,喷云吐雾,含淡巴菰,快活神仙;喝酒,是四五十岁的应酬,杯盏碰撞,酒浅情深,觥筹交错,你我不分;可到了六七十岁以后,医生会谆谆劝你戒烟,家人会苦苦求你禁酒,到了与烟告别,与酒分手之后,百无聊赖之际,口干舌燥之时,恐怕只有茶,陪你度过夕阳西下的余生。
我在剧团呆过,团里的那些老艺人,都是老北京,都是花茶爱好者,一上班,先到开水房排队沏茶。然后你就听吧,他们喝起茶来,所发出日本人吃面条的吸溜之声,此起彼伏,压倒了政治学习读报纸社论的声音。由于他们茶叶的消耗量大,所费不赀,所以,他们都喝那种不是很贵的花茶。如果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茶在末尾,对老艺人来讲,这最后一位的茶,却是第一位的需求。
旧时,京剧演员在台上唱着唱着,跟班会送上去一盏茶,戏停下来,让他润润嗓子,这叫“饮场”,艺人离不开茶的程度,可想而知。我在的那个剧团,说唱曲艺的,通常都携有一个半公升大小的搪瓷茶缸,茶缸上挂着的茶锈,至少有好几微米厚,足以说明其茶龄之悠久。他们从做徒弟时捧这个茶缸,捧到当师傅,捧到退休养老,捧到赋闲晒太阳,看样子,一直要捧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会撒手。
人之一生,说起来,是一个加和减的过程,先是加,加到一定年龄段以后,就开始减了,最后减到一无所有为止,每个人都会遇上这样一个渐渐淡出的局面,烟,会离你而去,酒,会离你而去,甚至老婆、情人、朋友、相好,都有可能离你而去,只有这一盏茶,不会把你抛弃。
茶好,好在有不嚣张生事,不惹人讨厌,平平和和,清清淡淡的风格,好在有温厚宜人,随遇而安,怡情悦性,而又矜持自爱的品德。在外国人的眼里,茶和中国是同义词,你懂得了茶,也就懂得了中国。
西洋人好喝咖啡,中国人爱喝茶,咖啡是在亚热带阳光充分的肥沃土地里生长出来,咖啡豆成熟了以后,红得十分鲜艳,因为它凝缩了太多的阳光。而茶叶通常都种植在云雾迷漫,空气湿润的高山之巅,茶树的每个叶片,云蒸霞蔚,雨露滋润,汇聚着大自然的精灵之气。如果说,阳光,是热量的总汇,那么,精灵,则是智慧的结晶,所以,喝咖啡的西方人和喝茶的中国人,在感情上,便有外在和内向之别;在性格上,便有冲动和敛约之分;在行为上,便有意气用事和谨言慎行的不同;在待人接物上,西洋人讲实际,讲率直,重在眼前,中国人讲礼貌,讲敦厚,意在将来。所以,喝茶的中国人,喝出了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而喝咖啡的西方人,也有过历史很辉煌,很漫长的国家,但现在有的已经消亡,有的也不很振作了。
所以说,茶之可贵,因为它能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终身之友,它那一股冲淡的精神,也应该是我们每个人尽量禅悟的根蒂。
一杯在手,在缕缕茶香中,你会暂时把生活的烦恼,日子的艰窘,工作中的不愉快,事业上的阻难,家庭里的纠葛,妻子儿女丈夫情人之间的矛盾,上级的白眼,小人的不可得罪等等头疼事,放在一边,这就只有一盏清茶能起到的功效了。我记得1949年的冬天,在京西蓝靛厂,记不得是火器营,还是镶黄旗,一位旗人老太太给我端过来的茶,那飘浮在杯子里的一朵茉莉,真像在沙漠中跋涉的旅行家,得到一片歇脚的绿洲,几乎等于上帝向我展开了笑脸。
学会冲淡,这是茶给我的启迪,虽然觉悟得太晚了一点,如果按古人所言,“朝闻道,夕死可矣”的话,悟得晚比不悟,终归要好一些。
第22节:人情世态
一般来说,琴弦绷得太紧,就有断的危险,陡冷陡热,杯子就会爆裂,一个人,神经要是总处于紧张的竞争状态之中:你多,我没有你多,想方设法要比你多;你名,我没有你名,不择手段要比你名,总是没完没了地折腾,没准会生出毛病。我认识的好几位同行,就这样把自己折腾没了。
所以,要学会饮中国茶,要懂得饮茶的宽容放松之道。君不见茶馆里何其熙熙攘攘,又何其气氛融洽?高谈阔论与充耳不闻并存;驴吸鲸饮与徐徐品味同在;伟大的空洞,渺小的充实,各有各的活法各有各的精神满足;昨天为爷今日为孙,此刻为狗他时成龙。完全可以相行不悖,互不干扰。在茶馆里,没有什么一定要领袖群伦的人物,让大家慑伏于龙威之下,你在你的桌上哪怕称王称霸,全球第一,宇宙第二,我在我桌上也可以不理你,不尿你,谈不上谁买谁的账,大家平等。也只有这样的氛围,心能静得下来,气能平得下去,这就只有茶能起到的调和作用,稀释作用,淡化作用,消溶作用。
如果是酒的话,火上加油,双方肯定剑拔弩张不可。因此,以茶代酒,永远不会胡说八道。以茗佐餐,必然会是斯文客气。这世界上只有喝茶人最潇洒,最从容,不斗气,不好胜,我们听说过喝啤酒的冠军,喝白酒的英雄,但饮茶者才不屑去创造这些纪录呢!有一份与他人无干,只有自己领受的快乐,就足矣足矣了。
咖啡太强劲,可可太稠腻,饮料中防腐剂太多,汽水类含有化学物质,惟独茶,来自本国土地的饮品,有着非舶来货所能相比的得天独厚之处。清心明目,醒脑提神,多饮无害,常饮有益,尤其茶的那一种冲淡清逸,平和凝重,味纯色雅,沁人心脾的品格,多多少少含有一点做人的道理在内。
多一点恬静,少一点狂躁;多一点宽余,少一点紧张;多一点平和,少一点乖戾;多一点善自珍摄,少一点干扰他人。也许,这就是多余的茶话了。
桐花季节
桐花开的时候,总是赶上凄冷的春寒,而到收拾桐子的季节,天又该冻得人瑟缩了。这是桐花的命运吗?其实,当我提笔描绘那一片花海的时候,我觉得,花开花落像过眼烟云一样,难道不更是当地女人的命运吗?
我从来没见过那么短促的美丽,像焰火一样炽烈地亮遍了大半边天,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快就谢却的花,一眨眼工夫,就迅即熄灭得无影无踪。山里面一年一度的桐花也好,和那里女人一生只有一次短促的青春也好,都是匆匆过客。来了,马上,又去了。
我初到两省交界的这寂寞的深山里,不识这种春天里最早开放的花,而且是那么放肆般灿烂得让你惊呆了的花,白得那么堂皇,那么晶亮,让我惊奇。
“你们那儿不长桐子树?”翠翠问。
这女孩有一张特别俊俏的脸,应该说,我不是经多见广的人,但也并不孤陋寡闻,走过许多地方,还少有这偏僻山村的女孩,一个个长得都很耐看。最初,她对我有点戒备,因为我是个明码标价的“坏人”,被监管着。后来,久了,熟了,她甚至跟我有点亲近,因为她是那小山村里,惟一在县里读过两天初中的学生,后来就辍学了,她姐姐、姐夫当然不可能让她再念下去,不过,她总是想学点文化,短不了找我问个题什么的。她说:“你是作家,你会不知道这是什么花?”
我摇头。
“桐花,什么时候,我领你到河那边的山后去看看——”接着,她用了一个文绉绉的词形容:“满山遍野!”
涉过那条出美女的女儿河,翻过村前那座出懒龙的粑粑山,这里的民风乡俗,是女人勤劳男人懒,据说就和这河这山的风水有关。那次我独自去看桐花,浩瀚的花海把我镇住了。凡是眼睛看得到的地方,全是雪一样的白的桐花,芳菲遍处,满天砌玉,花瓣飘零,冷雨霏霏,那季节里,天和地,一片白,白得耀眼,白得吓人。说实在的,这土地贫瘠,民众穷困的山区,一年四季,从生到死,是不会有任何辉煌的,也就是在斜风冷雨中的这些桐花,造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声势。
第23节:人情世态
可惜,花开放得那样旺,但几乎无人欣赏,更无人赞叹。
柴鱼,人们都这么叫他的一条懒龙,是翠翠的姐夫,生产队的小队长,我们来到山村时才当上的。“每年都这样开花结果,看,有啥看的。”他不怎么坏,也不怎么好,准确地说,农村里这类糊弄上头,又糊弄下头的干部,好吃懒做的多。因此,他老婆,也就是翠翠的姐姐莲莲,除了是他无休止的泄欲工具外,等于是他家的另一条牛。
我问过那个初中生,“村里人说,你姐姐年轻时比你还要好看,干吗非找柴鱼?他除了耍嘴皮子外,还有什么?”说实在的,在农村里,像他这样的人,倒比较容易当上队长。
“女人总是要捡一个男人出嫁的嘛!”捡,而不是拣,连挑选也不用的。她说这话时的平静口吻,如同说去背柴,去掐把野菜,去给猪喂食一样。“就像这桐子结了,收了,总要送去榨油。油榨完了呢,就肥田,早早晚晚……”
桐子,就是那花的果实了。
这种树的经济效益不是很大,通常只在偏僻荒芜的山坳里,才成片栽种。然后,路边地头,长不成别的什么,随便插上几株桐子树,有一搭,无一搭,不当回事,死活由它,自生自长,谁也不把它放在心上。可这种树也真够泼皮的,很容易成活,根本不需要经心照管,水肥更不讲究。尽管在春寒料峭的日子里,它努力想给寂寥的大地,带来一些热烈的白,但谁也不注意它的存在。
它,真像那个莲莲,可怜的女人,当然,也有翠翠,她早晚也会像她姐姐一样,命运就这样安排的。
我不记得古往今来的文人墨客,有谁曾经给桐花似雪的美丽,写过只言片字?那时,我要不是有个“分子”的身份,成为类似婆罗门教规中的不可接触者阶层,也许早就想写一写那很快地开放,也很快地凋谢的桐花,以及山村里青春早逝的女人了。也许,或者,让那个翠翠逃脱她那个下流姐夫,走出崇山包围的小村庄。可那时的我,还在炼狱中,能为这个女孩做些什么呢?
那花开得热烈,谢得壮观,花瓣满坑满谷地飘落下来,成堆成团,连山涧里的流水,也浮着白花花的一片,被湍急的细流驮着,往河里,江里急匆匆地奔去。花随水逝,一去不再,就这样结束了那短短的辉煌。没有谁会经意地看上一眼的,因此,在众香国里,它怕是最寥落寂寞,无人理会的花了。
那时,我在一个筑路的工程队里被“改造”着,刚进入这个山村,工棚还未搭起的时候,我和那些工人曾借住在老乡家。把我派到队长家,某种程度因为我是需要加以“监管”的“分子”吧?不过,凭良心讲,柴鱼对我还好,并不是他的老婆和她的妹妹起了什么好作用。这里的女人很少能对自己的男人施加什么影响。他到过省里,见过世面,有一点农民的狡猾。便宜要占,但不想太缺德,碰上这样的人,就算不错了。有时,敲敲我的竹杠,得到些微的好处以后,尤其喝上两口酒,马上跟我套近乎。“我干吗?我犯不着!我跟你无冤无仇!你放心,我不会跟你过不去,谁知你将来——”
“柴鱼,你算了吧!什么将来啊!”我打断他的话。
他女人,也就是莲莲,从来很少开口的。这时,她走过来,坐在我面前,端详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李老师,你会有将来的!”
我始终牢记住,这个山村大嫂的善良祝福!那时,几乎所有人都把后背冲着我。只有她,还有她妹妹,总是用不忍心的眼光,怜悯的态度,看着我在那些“勇敢者”的折腾作践下,怎样度日如年的。尤其被批斗得像散了架子,回来倒在地铺上,动也不想动的时候,她总是过来瞅上两眼。然后,会端来一碗水,还塞给我一块在炉子里温着的红苕,一句话也没有,呆呆地看着我喝,看着我吃,直到喝完吃完,她才长叹一口气离去。
我也始终在想,若是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那我真不如死去;同样,若是在我所到之处,所见之人,都是陷阱和充满敌意的话,那也没有什么活下去的必要了。惟其这个社会有哪怕是一丝的温馨,一点的同情,或者说,从心灵里对你的理解和信任,才使人觉得生存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于是,你得活着,你得为这些并不是畜类的人活下去,是一件有价值的事。
第24节:人情世态
就在柴鱼家的门前,有条丁丁冬冬的女儿河,在落花季节里,河面上便全是飘浮着的雪白桐花了,女人们在河边淘米,洗菜,或者,光着白生生的腿,在河里的圆石上,用木棒敲打着浸泡的衣服。花瓣就从她们手边,腿边淌过去,我注意到,谁也不在意,如同泡沫一样任其流逝。
慢慢地,我体味到,落英缤纷的桐花,就这样化作尘埃,也是这些山里女人的命运!
我无论如何也解不开这里的女人,为什么青春如此短暂?为什么过早地衰老?而且,或许老天为了补偿她们这种美好时光匆匆逝去的遗憾,凡是年轻的姑娘,媳妇,都长得水灵细嫩,真像盛开时的桐花那样光亮明洁,也像早春汛期的女儿河那样丰满优美。
我还记得,初开工时,劳动力不足,从当地招来一些短期工,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都有一张俊美的脸,和极好的身材,尤其裹在帕子里的漆黑长发,在河边用皂角洗头时,真像丝一样的润泽。但在村里,那些结了婚,生了崽的女人,不知为什么,皮肤粗糙,一脸皱纹,上了年纪的妇女,无一不是佝偻着腰,眼神木木的。村里人说,莲莲早先比她妹妹还俏呢!可我刚到她家里的时候,这个不到三十岁的大嫂,看上去像快五十岁的样子,要不说明的话,我是怎么也不相信眼前的事实。
她会衰老成那种样子,真是莫名其妙的。
无论如何,她是队长的老婆,家务还有她妹妹的帮助,可村里别的女人,男人们的性蹂躏,牛马般的沉重劳作,全家吃剩下后,有一口没一口的饭食,说起来甚至比莲莲还不如。这些女人,除了赶场,她们洗把脸,梳个头,穿上整齐些的衣服外。平时,蓬头垢面,打着赤脚,孩子用块包袱驮在背上,一刻不停地忙碌着农活和家务,连话都没有力气多说的。
那些女人脸上惟一的表情,就是苦笑。
但从来没有埋怨,这些山里女人啊!有一次,我当着柴鱼问过,“翠翠,为什么田里家里的活路,全得你们女人来做?”
柴鱼反问我:“你意思,让男人上山去捡桐子?”
“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这是屋里人的事吗!”他笑了:“你是外乡人,你不懂我们山里的规矩!”
桐花谢了,满树挂满了桐子。先有纽扣大小,挂在树上,很快就长得显眼了,像乒乓球似的。这种果实,有股气味,虫也不啃,鸟也不吃。夏天是绿色,秋天是黄色,霜降以后,由黄而褐而黑。这时,就可以从树上敲下来,晒干,赶场时背去镇上,卖给供销社的收购站。当然,三文不值两文,顶多,也不过针头线脑的钱数罢了。
收购来的桐子,通常就在本地的榨坊,加工成桐油,装在油纸竹篓里外运出去。于是,差不多整个冬天,榨坊就不闲着了。那沉重的水碓转动声,油杠加压的吱扭声,再加上工友伙伴的鼾息,柴鱼的梦呓,婴儿的夜啼,和莲莲哄孩子的哼哼声,是我在炼狱中不眠之夜的难忘记忆。
湘黔接壤的边远地区,丘陵起伏,地少人多,物产贫瘠,高寒贫困。无论有水的田,无水的地,都挂在高高的山坡上,望山走死牛,劳作的苦累,谋食的艰难,无论哪里的农民,也要比他们轻松些。所以忙了一年下来,能?口就谢天谢地了。但在三百六十天中,再累的男人们,也有坐在门口,一锅一锅地抽几口叶子烟的冬闲。连牛也趴在厢屋里,厮伴着猪狗之类,慢慢地咀嚼着稻草过冬。只有女人,从来没有歇口气的时刻,包括承受男人半夜半夜地无穷尽的性折磨。村子里没有任何娱乐节目,天黑了点着灯费油,惟一能做的事,就是这种人类本能的游戏了。这些懒龙们,忙时都不饶过自己老婆,还要偷鸡摸狗,更何况冬闲?可一个劳累得精疲力竭的女人,还得天不亮就爬起来,上山去收拾桐子呢!
在中国,把老婆称之为屋里人的,并不仅限于这一带。但这里的屋里人,倒是我走遍天南海北,比较起来是最任劳任怨的妇女了。冬季天短,还黑着天,就背篓上山去了,连捡烧柴,顺带把那些早就敛在树下的一堆堆桐子,捎回家来。然后趴在锅灶前吹火,被那湿柴熏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在忙碌一家人全天的饭食。还有猪食,还有牛草,还有绕着脚走绊腿的鸡群,得喂饱了开春才肯下蛋的……这都是她们的活。那些男人们堂而皇之地说,自古以来,屋里人不就是做这些嘛!
第25节:人情世态
这种称呼,乍听起来,常常使人联想到屋里的柜子箱子,桌子椅子什么的。然而,我发现,越是不被人当人的这些人,也越是善良,越能体谅,而且具有绝不指望回报的同情心。
那时,作为一个被人所不齿的“分子”之类,日子是挺不好过的,任何人都有资格唾你一口。所以,能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最不起眼的角落里,和那些最不起眼的蝼蚁之民,生活在一起。有这些像物件一样无足轻重的“屋里人”,把你当人,当好人。尤其在那些“勇敢者”触及我的灵魂和皮肉之后,在那间黢黑的屋里,她,这个很少有话的莲莲,坐在灶坑后面,想找些什么说的,可又不知说什么好?翠翠在门口拌猪食,也就是那些水浮莲之类,往常她挺麻手利脚的,背冲着我,看不清她的脸,可她一刀一刀下死劲地剁着,我能感受到这个女孩心里想些什么?可是当我转头一瞥,在灶里火光的映照下,莲莲那张当初肯定美丽过的脸上,一串晶莹的泪珠,从脸颊上跌落下来,我顿时体会到这山村女人的心地是多么温馨善良啊!
也许她不愿意让我看到,别过脸去,抹了一把,那张沾上草木灰和尘土的脸,是我这一生中少见过,一张最动情的脸。
那对在黑暗里明亮得出奇的眼睛,直到今天,还能极其清晰地回忆起来。因为,她后来被蛇咬伤,不治而死,也是这样不闭的眼睛,始终望着这个从未给过她任何幸福的世界。
柴鱼一直打她妹妹的主意,我不愿意把他想像得那么坏,但做了几年队长以后,良知也逐渐地泯灭了。他说:“没救啦,没救啦!开春出洞的蛇,最毒啦!”他或许不咒她死,但也只有她闭上眼,他才能如愿。
那是一个倒春寒的桐花季节,地上结着薄薄的冰凌。
我从工程队里找来一辆手推车,拉着哭得死去活来的翠翠,送她姐姐到镇上,总得想法抢救。
“没用的啦!”柴鱼也在哭喊着,可总是把手抄在袖筒里,不动弹,干嚎着。
那时,莲莲还能说话,她也许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感到累了,活下去并不比死更轻松。所以,她抓住我,“不去了,不去了……”可到了镇上,乡村医生看她瞳仁都散了,又是那样缺医少药的地方,只好等着她咽气了。
我头一次看到蛇毒死人那样迅速而又痛苦,直到最后时刻,她张开了眼,什么话也讲不出来了。但我从那对明洁的双眼里,能看到她这时倒很想生存下去,并不甘心那么早离开这个世界了。
她才三十多岁啊!像桐花似的匆匆地凋谢了。
我们又把她从镇上推了回来,在一路盛开的桐花中,那张脸,那不闭的眼睛,那眼角的一粒泪珠,我不知为什么,觉得那些白色的花,好像有灵性似的尾随着这个女人,总也不肯离开似的飘落过来。
后来,我离开了那个山村。
据说,人就是这样的:在一生中,不停地把自己的心一片片撕下来,给爱你的人。所以,一旦生命终结的时刻来临,丧钟在敲响,你会牵挂你的每一片心,而不愿离开尘世。
我在想,会有那么一天,当我回顾一生的时候,那死去的和也许还活着的,给了我很多,而我却给得很少的两姐妹,和那漫天飞舞的海洋一般的桐花,我怎么能忘记呢?
又该是桐花季节了,那条女儿河的春汛,肯定会带来最早的花潮。
往事断忆
一个人即使在凄苦的日子里,也会有难得的温馨。哪怕这种寒春里的暖意,是短暂的,瞬间即逝的,然而对当时已经失去一切的我来讲,这片刻的宁馨,便是我在苗乡最美的回忆。
于是,当你走出绝望,再回过头去看,便觉得那山那水,那满岭满谷的桐花,那凄风苦雨,那烟云,那泥泞的梯田间的小路,那苗家姑娘飘曳的衣裙,以及鹁鸪的啁鸣,秧鸡的呼唤,烤粑粑的香味,寨子里的鸡鸣犬吠,在我脑海里,就成了一幅永恒的,只要记起来便能感觉到人间亲切的图画。
越是接近自然的人,也越是率真,也越是无矫情的善。
第26节:人情世态
我想,这便是人在世间值得活下去的真情,否则,永无止境的厮咬,那岂不是太累太累了吗?
人最好不要倒霉,然而,一个人要不想倒霉,又谈何容易?倘若你比较正直,又比较不聪明,既不善于避开来势凶险的风头,又不会,也不肯找一个替死鬼把他推上断头台,自己得以脱滑。那么,你就难逃一劫,说不定永劫不复。其实,我也发现,命运蹭蹬,已是常事,许多人都不能幸免的。只是一下子你由人变为非人,又有一些聪明人(很不幸,不久以前,我又一次领教了他们恨不能置人于死地的卑劣)让你过不去,或者很过不去的时候,一下子你发现人们都远远地离开了你,你所接触到的目光,都在异样地充满敌意地打量着你的时候,那日子就变得相当相当地难熬了。
那时,我在贵州的山区里,一个新建铁路的工地上“劳动改造”。
我不知道怎么迷路的,当然,我更不可能知道人在捉弄人的游戏中,竟会有那么多的残忍。至少,哪怕有一点同情呢?也不该把我一个人抛在周围是深山老林,早撤得空空的工地。当然可能还有一些野兽,不过那也无所谓了,相比之下,并不存心挑衅的那些凶猛的动物,要比想方设法让你活得不自在的人,好处得多。
事后想起来,便觉得我们过去社会生活中许多的“造作”(不知这个词是否贴切),实实在在是自己作弄自己。林彪逃跑了,折戟沉沙,其实这本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事,但一级一级地内部传达下来,传达本身倒弄得比传达的内容还神秘。到后来,基本上等于全民都知道了这位副统帅摔死在温都尔汗,还要神乎其神地搞成绝密的样子,于是演变成一种传达仪式。谁有资格先听,小范围听,谁有资格后听,大范围听,和谁无资格听,便成为某种精神享受的待遇。听了什么是无关紧要的,比你先听这个事实,脸上立马挂着一副优越,也能快活上好几天。这一方面是中国人特别容易满足,另一方面,中国人但凡发现有一人不如他的,就会得意,就会狗脸生霜,就会对不如他者作威作福。
许多无聊和残暴,都是由此产生的。
我看到我那个施工小单位,除我以外的百把十来个人,紧急集合,都拉到荒山野岭之上,四周布满民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煞有介事地在听支部书记传达当时的中央文件。
这种森严壁垒的防范措施,显然只是针对我一个人的。当时国内外的敌对反动势力,再笨伯,也不会到这儿来窃取这个情报的。不知哪位革命同志出了个主意,若是将我弄到一个距离较远,一两天怎么也走不回来的地方,那他们学习讨论,就可以不必忌讳泄密了。
于是,半夜里,把我叫醒,上了一辆蒙着篷布的卡车,也不知开了几许路程,让我下车。然后,屁不放一个,于黑暗中,那车又颠簸着离去了。我一个人不辨东西地直坐到天色微明,才辨别出是废弃的采石场工地。
“操他妈的!”我朝那空旷的山林,无济于事地吼了一声。
我所以忍不住咒骂想出这恶主意,和赞同这恶主意的一些人,是因为他们料到,如果我不傻到非饿死在这荒山里的话,就只有乖乖地往回走。时间都给我计算好了,抄近路,也得一天工夫,顺大道,两天也未必走回单位。而且,他们料得更准的,如同在一个无形的牢网之中,我无论怎样挣扎,也休想扑腾出这份严密的控制。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回去继续接受这份劳动改造。因此他们相信,第一,我不会跑掉;第二,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我必然有求生的本能;第三,如果真是出意外,那是我的事,一个大活人,会摔死在崖坎上,会淹死在河沟里?会被山里的狼或者什么野物吃了?
人把人不当人的最残酷之处,就是从折腾人中取乐还能心安理得。
贵州的山,有高有低,有大有小,一律碧绿青葱,树深草长,或层层梯田,水平如镜。我一面走一面恨我自己之软弱,是脚尖朝着那些以整人为乐的人走去,而不是脚跟背对着远走高飞。为什么就没有那股悖谬的勇气,偏不按他们规定的道儿走?干吗要就范呢?至于杀头吗?可脚下的路,实际上倒是反方向行进着,真是像要跳出这张无形的网似的越走越远。
第27节:人情世态
等我发现山间小径愈来愈狭窄,愈陡峭,愈来愈不像一条路的时候,走入浓阴蔽日,肃杀阴森的密林中去,那气势便有点毛骨悚然了。一个命运不济的倒霉者,总是怕什么,来什么,担心会在林子里碰上“鬼打墙”,还真是落到走投无路的境地。分明朗朗晴天,雨滴飘然而至,树叶纹丝不动,却有飕飕凉风,连空气也变得原始,生野,周围的响动也十分的陌生了。
糟了,我想我是迷路了。
更糟的是,从天亮到此刻日头偏西,不但粒米不曾打牙,连口水也没喝过。
按说,一个活人在森林里,是不应该饿死的。但我想,倘不饿到快死的程度,倘有一线生机,还是下不了狠心张嘴去吞噬那些苦涩的浆果和爬行的虫豸的。既然我还能支撑,那我就必须走出绝境。我知道,碰上这种鬼打墙的事情,也许绕来绕去,走的全是冤枉路。惟一的办法,应该停住脚步,节省体力,冷静下来思考出路。可深秋山林的夜晚,那份闲饥难忍,那份孤寒凄冷,恐怕要更难熬。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继续摸索着前进,至少死和活各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
但想是容易的,一步一步走下去,却太艰难。最后,精疲力竭的我,在渐渐黑得什么也分辨不清的山林里,只好四脚落地地爬行。终于,连爬也爬不动了。
我不知道那时那刻的我,离死亡还有多远。不过,我相信,真到了临近死的时刻,对死的恐惧,倒是渐次的淡了。
就在这一刹那,远处传来了我此生中所听到的一首最美的歌。
我知道那是苗歌,那是苗乡青年男女,在收获季节以后,谈情说爱的情歌。这歌声便成了我前进的方向,不管脚下是不是路,直奔过去。其实,距离并不很远,隔座山而已。细细琢磨,人生有时如同迷路,悟过来,告别那永远也走不到头的路,也只是一步之遥罢了。那几个苗族青年劝过我来着,你干吗还偏要回去呢?
是的,我也问自己,我干吗一定要回去呢?
于是先闻到了烧茅草的烟味,接着看到了篝火的光亮,随后,是幢幢人影。我肯定是再无半点力气了,才喊了两声便晕倒在沟坎里的。等我醒来睁开眼,已发现我躺在窝棚中的一堆干草上,一盏马灯映亮了围着我的几张年轻男女的脸。
那个夜晚,是我这一生中最温馨的记忆。
不仅仅是温饱,人除了这个基本需求以外,还会渴望一些别的什么。那篝火堆里烤得滚烫的红苕,那瓦罐里的新米粥,那水壶里家酿的糯米酒,当然是无与伦比的甜美,至今回忆起来,点点滴滴,犹在心头。但永不能忘怀的,是他们把我当做客人看待,而不是必须加以戒备防范的敌人。尽管我坦诚地告知他们,我是谁,我怎么回事,我如何迷了路的,他们自然是听见的,明白的,但他们却装听不见,装不明白,好像萍水相逢的朋友,言语变得多余似的,一个劲地劝我吃,劝我喝。
等我吃饱了,喝足了,向他们打听回去的路线时,他们惊讶地打断了我的话,不让我说下去。那意思我完全懂得,你好不容易摆脱那些不停地折磨你的人,干吗还要自投罗网呢?
那种不快活的日子,还没过够吗?
你为什么偏要回去?你愿意上哪儿就上哪儿!就是不能再回到你那个老地方。
我真恨我自己,尽管我答应了这些善良的人,我不,我绝不;等我告辞了这些殷勤的,好客的,特别富于同情心的人,重新上路的时候,篝火已成残烬,东方开始放亮。我能感觉到站在山坡上的人,那一份期待,然而,我还是走上了我不情愿,也是这几位朋友们不希望我走的那一条路。
是与生俱来的怯懦吗?
是那无形的网,不但拘紧了身体,还束缚死了那颗心吗?
我一边走,一边诅咒自己,中国这么大,世界这么大,你为什么就不能多一点突破的勇气呢?
当我执笔回叙这段往事的时候,不禁怀疑,谁能保证不会再碰上这类那类十分的勉强,十分的别扭,乃至于以笑着的面孔要你接受的屈辱呢?是否能否大声吼出一个“不”字来,跳出罗网,义无反顾,掉头而去?我敢说,那束缚得太久,形同阉割的心,也许未必生得出这份胆量呢!
第28节:人情世态
也真可悲!不是吗?
那么,读者朋友,我想请教,你呢?
一曲难忘
我曾经写过一篇题名“月食”的短篇小说,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在这篇作品里,我写了一个叫“羊角垴”的太行山深处的村寨,还写了一个心地善良的郭大娘,和她的养女,忠诚地等待丈夫归来的妞妞,以及妞妞的女儿,开拖拉机的心心。这些山村人物形象,自然和生活中的原型很难绝对相符。但羊角垴,这针鼻大小的村寨,却是真实的。因为对我来说,这三个字不同一般,意味着对于人生的悟性,所以我在写《月食》时,便把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山村写进去,留下一个久远的记忆。
羊角垴,这个水比油贵的山村,我是永远不会,也不能忘记的。
在这以前,我只有江南一带水乡生活的体验,虽不多,但那阡陌连横的水田,那一碧如洗的湖荡,万顷芦花,半池莲菱,风车咿呀,白帆点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烟雨迷蒙,水天一色,绝对是一个水的世界。我完全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严重缺水的山区,全靠上天的恩赐,老天爷一年所降的雨雪,便是这一年赖以生存的全部水源。
我很惊讶山民坚韧的毅力,祖祖辈辈厮守在这偏僻穷苦的山窝窝里,凭一点积攒起来的水,撙节使用,居然活得结实活得泰然,而且毫无怨天尤人的愤慨。
羊角垴,户不过十,人不满百,若不是一个叫“盆爷”的老汉,放几条羊,躺在青石板上唱他的梆子腔,或许我还找不到这个藏在山缝里的小村寨呢!
翻一山又一山,山山不断,
过一岭又一岭,岭岭相连……
当你走了许多越走越陡的山路以后,腰酸腿疼,累得要命的时候;当你汗流浃背,舌干口燥,阳光晒得头晕眼花,渴望有一口水喝的时候;当你受到太多的伤害,周围人报以白眼,而感到真正孤独的时候。这高亢的苍凉的还多少有些沙哑的歌声,你立刻意识到,那将是一口泉,一口井,一碗酽酽的大叶茶。于是,无论多累多渴,也会迎着那韵味十足的梆子腔,寻找过去。
或许是人烟稀少,交通阻绝的缘故,或许是羊角垴民风纯朴淳厚的缘故,只要你进了村口,在那块歇脚石上坐下来的时候,便成了全村人的亲戚了。这种温馨的感情,即使在三十多年以后的今天,回想起来,仍觉得那样热乎乎的。
后来,我悟到,日子过得清苦,同情心并不匮乏,可以说得上一贫如洗,度日艰难的羊角垴,对一个外乡人,并不因为我落魄潦倒,而减弱一点点待客的热情。我始终记得,盆爷(我觉得他实际上等于是我精神上的教父,一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让他老伴把那珍藏的芝麻,扔进烧热的锅里,炒熟,碾轧出油。然后倒下南瓜、白薯,再加上玉米面,煮出一锅香甜酥糯的糊糊。而且决不吝啬地东家一碗,西家一碗地端着分送出去,我作为盆爷家的客,但全村人和我一起享用了这顿美餐。
从此,我知道,羊角垴不但缺水,还缺油,缺粮,如果我附带说明一句,这是1958年秋天的事情,也许并不奇怪缺这缺那了。历史的这一页早翻了过去,但羊角垴给我的启示,却留了下来。
那时,我落在了一个极不愉快的处境里,如今时过境迁,我完全能谅解当时我周围的人,所给予我平白无故的伤害,自然能想得开何必去责怪谁,“过去就过去了,日子还长着咧!”这是盆爷的话。“有水能活,没水也能活,雨水大了,瓜倒不甜了,是这么个理不?”这是盆爷老伴的话。因此,一个人在写自己历史的时候,没有一些豁达,没有一些宽容,没有一些从长计议的乐观精神,恐怕就要陷入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烦恼之中。
那时,我少年气盛,二十几许年纪,是很难忍受得下像《水浒传》里所说的那种“鸟气”的。于是,缺乏深思熟虑,也未计较后果,抬起脚来一走了之。正如一位伟人说的那样,一个人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呢,至今我也不后悔那种鲁莽的勇气,至少敢于说不。但我念念不忘那小小的山村,除了使我领受到“人间自有真情在”的充实外,在燃点松明子,听寒号鸟鸣叫的夜晚,我觉得我悟到了,在未有穷期的人生搏击过程中,能进行韧性的战斗,不屈不挠地朝自己的目标接近,才是真正的生存艺术。
第29节:人情世态
羊角垴真小,也真闭塞。山外边发生些什么事,不能说了然无知,但也都是语焉不详,说不上子午卯酉的。
我对他们讲了我的情况,我是怎样一个应该白眼相待的人。他们盘问了半天,端详了半天,至少半村的人在盆爷的院里老枣树下(那株树上有个放门钥匙的洞的细节,被我写进了小说里),半蹲着看热闹。我不了解他们为什么宁肯采取这种他们称之为“圪就”的姿势,而不愿坐着放在院里的小凳或木头疙瘩。对城市长大的我,尤其感到新鲜的是盛糊糊的海碗,真无愧这个“海”字,容量足有3000cc,端着它从村头吃到村尾的那份快乐自在,也着实让我羡慕。
随后,家长里短,父母妻子,夹以对北京好奇的许多问题,乃至于早先朝廷里的事情。说实在的,即使讲上三天三夜,也满足不了山民们想知道的一切。除了盆爷见过汽车外,很难给他们讲明白乘坐火车来到山外那座小城的经过。我在《月食》中写了一个当过优秀拖拉机手的姑娘,但我怀疑,时至今日,拖拉机是否能开到羊角垴?恐怕也未必吧!就这样谈到太阳下山,月亮升起,至此,大家判断我起码是个心地并不坏的好人。不知谁在树影里叹息,哪个庙里没有屈死的鬼啊!
这种真诚的同情和信任,是那时在别处绝对得不到的。我也在想,或许他们懵懵懂懂,对于时局的无知吧?但后来,盆爷和别的乡亲不止一次来工地看望过我,直到我们施工队离开太行山,还请人给我写过信的。
山村人通常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尽量不点灯的,因为煤油要到十几里的山外集镇上去拿鸡蛋换,一般燎一燎松明子也就够了。那天显然因为我的出现而晚了,于是盆爷让年轻后生上树晃枣儿给大家点点饥,随落随捡随吃,欢声笑语,打破了夜的寂静。让我情不自禁的,无论大人小孩捡到了枣儿,都先尽着我。当然,这也许是客情,但我忍不住地热泪夺眶而出,好在天黑,谁也不会在意我一边嚼着甜枣,一边索性任它流去。人总是在艰难的日子里,才体会到友情的可贵,我敢说,那是我一生中吃过的最甜的枣。
正是由于羊角垴严重干旱缺水,枣的含糖量高到竟能拔出缕缕糖丝。挂着红灯笼似的满山柿树,有一种若鸡蛋大小的名叫“蜜罐”的柿子,咬上一口,果如其名地甜到心里,还有那种“糖瓤赛蜜”的红薯,我在《月食》里很郑重地写上一笔的。因为不仅使我领受了口腹之美,领受了乡亲们一片不见外的心意,更重要的,这枣,这柿,这“糖瓤赛蜜”的红薯,还有厮守在这块土地硬磨硬熬的羊角垴人,使我懂得,被生活压倒了的人,才是真正的软弱,逃避也不是强者的勇敢表现。
次日,盆爷陪我下山,他帮我背着乡亲送的干枣、柿饼上路,至少有好几位腿脚利落的后生,送到好远才止步。剩下我俩的时候,我好奇地问,他们为啥叫你瓦盆老汉?
他呵呵地乐了,山村风俗,孩子落生,所听到的第一声动静,便是叫一辈子的小名。很显然的,卖瓦盆的叫唤给刚来到人世的他,留下了这个雅号。他不在乎,想得开。“叫俺瓦盆,就是瓦盆了吗?”这时候,我觉得他很像一个充满智慧的老人,他说:“瓦盆咋的啦,这几十年磕磕碰碰,不也没碎没破没掉块碴吗?你看这些个石头缝里长出来的树啊,草啊,不也头顶一片天,活下来,活得结实,活得精神,活得谁比谁差啊!”
他指着在几乎极少水分养料的石头缝里,生长出来的爬山藤,接骨木,枸杞子,和什么菟丝草,显然是在给我鼓劲。我根本不认识这些野生的草木,即使他一一地告诉了我,现在要让我去分辨的话,也还是分不清楚。不过,我对这些生气勃勃的,没有任何萎谢,没有丝毫凋零的每一枝,每一叶所表现出来的振作,没有一个搭拉着脑袋的,没有一个像我这样垂头丧气的。
这是山的世界,但同时也是岩缝里那些草那些树的世界,我为什么不顶着我头顶上的天,挺直着活呢?
第30节:人情世态
天高云淡,盆爷兴致上来了,又引吭高歌,满山回响,还是我来时听他唱过的那段梆子腔。
翻一山又一山,山山不断,
过一岭又一岭,岭岭相连……
其实,生活的路也是这样没有尽头的,就看敢不敢迎接挑战,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了。
羊角垴和这支在羊角垴听到的梆子腔,我怎么能够忘怀呢?
河对岸人家
丹河从晋东南逶迤流入豫西北。
平时,这丹河水清见底,游鱼可数,细流潺潺,微波荡漾。磨坊安静地转动,牧羊娃在山坡上嗷嗷地吆喝,一片田园牧歌风味。
但到了夏秋两季,这丹河就变得狂放起来,好像突然长大起来的孩子,旧时的衣衫狭窄得塞不进身体,一下子涨到半山高的滚滚浊流,汹涌而下,咆哮着,席卷着所有能裹挟走的一切,如雷似的冲决着,奔腾着。牛大的石头,在水中,像鸡卵般被摆弄着,那声势令人可畏可怖。
每到此时,两岸便可望而不可及地分隔开来,鸡犬之声相闻,往来绝无可能。
我始终记得河对岸山顶阳坡上那几户人家,每天清晨阳光先把那小村落照亮。好久好久,这夏秋季节特别耀眼的太阳,从对岸山巅慢慢地滑下来,跨过飞腾的巨流,才照到我们工棚。此刻,已经是晌午了。可到了下午三四点钟,露脸不多一会的“日头”(当地人这样称呼),又回到对岸那小山村了。直到我们工棚里黑黢黢的了,对岸屋顶的青石板上,还残留着最后一抹光亮,可以清楚地看到飞鸟的归巢,鸡兔的进笼,咩咩的羊群和悠闲地摇着脖下铃铛的短角黄牛回村的情景。那时,我很孤独。
此情此景,似乎成为所有人都不屑理会我时的惟一慰藉。
我刚被“发配”到这崇山峻岭里来的时候,阳坡的桃杏花早过了旺势,倒是我们阴山背后的工棚周遭,晚开的但已零落的花,再也挽留不住匆匆而去的春天,等到我想跨过河去,一探那小小山村的究竟,丹河已经涨水了。
何况,那种大家都具有的自由,对我来讲,是被剥夺了的呢!
其实,我本性好热闹并且恋群,孤独与我无缘。应该说中国人比较地缺乏这种“洋”感觉的。倒未必是国人在这方面的神经特别坚强,或者格外迟钝。我想一个人只有在温饱之后,无谋生之虑,才有闲工夫去思量感情的细腻方面。倘若一位先生或一位女士,无论怎样高雅,必须要去为每天的大饼油条奋斗,否则肚皮就不买账的话,怕是来不及孤独的。
但那时我失去了自由,便陷入了人为的孤独里。
一个政治上的禁圈,紧紧把人箍住,虽然是无形的,摸不着也看不见,但却是严峻的存在,圈内圈外,谁也不敢逾越。
我至今考证不出这种惩罚的发明权,究竟属于谁,或许古已有之,或许洋为中用,置身于人群之中,一顶“右派分子”的帽子扣着,成为不可接触的贱民,你不想孤独也不行。所有的人,都像害怕瘟疫地避开我,用这种在人群中画地为牢的孤独,来惩罚一个其实并无过错的人,虽然美其名曰教育,实际更多是一种文明的残忍。但无论如何要比《水浒传》里林冲脸上刺着金字,发配沧州,进步得多了,想到这里,也不禁凄然一笑,难道这也是可以算得上是时代的进展,文明程度的提高?
这种惩罚式的孤独,早已在个人的记忆里,化为历史,但当我白发苍苍时回首往事,想起来犹心有余悸。于是,随之而来的就出现那阳光下小山村的画面,在脑海深处一幕幕地映现出来。因为当时几乎无人理睬,无人交谈,更谈不上能得到什么温馨和同情的我,惟一的自由,除了有雾的天气里,山谷里烟云迷漫,遮住了视线,一无所见外,便是可以聚精会神凝望对面山顶上那几户人家。
从屋顶袅袅的炊烟,到每扇门里走进走出的庄稼人,以及活蹦乱跳的鸡犬,悠闲走动的牛羊,走村串巷的货郎担,走亲戚,回娘家的陌生面孔(因为目光所及,只有这相当于电影画面那么大小,从工棚窗户所能看到的那个山村,凡熟悉的身影,常见的面孔,都可以分辨得出谁是村里人,谁不是村里人)……成为我排解孤独的良药。否则,那种被整个社会抛弃的隔绝感,一旦到了承受不住时,精神崩溃,会从崖上一头栽进汹涌的丹河里。
第31节:人情世态
有人这样尝试过,但不是我。所以,我从心底里感激那被阳光照得灿烂辉煌的小山村。至少它使我在绝望的生活里,从这扇窗户看到山民身上,也许是中华民族最本质的善良。一切的恶,在这样生生不息的老百姓心里,几乎是无地自容的。这有点像丹河里的水,不论山洪暴发,水漫山谷,嚣张放肆,雷霆万钧到何等程度,那总是一过性的,很快就会泻泄到下游,很快就会变得如同不曾发过洪水那样,温柔平静,澄澈清净。也许,这就是人生的运行规律,没有永远的黑暗,即使暗无天日的话,也应该相信和寄希望于明天的阳光。
虽然,这样镇日间(只要一有空)地打量人家是很不礼貌的。何况他们山村在亮处,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呢!也许实在是太贫穷的原因,屋顶晾晒得不多的玉米,身上所穿的破旧衣服,证明了这一点,或者由于基本上接近于一无所有,家家户户也就索性无遮无拦地毫不掩饰。于是久而久之,这山村不是六户便是七户,总数不超过三十多人的每一张面孔,名字是叫不上来的,但大体上谁和谁构成家庭关系,这扇门和那扇门的亲疏程度,谁是长辈,谁是晚辈,不能了如指掌,恐怕也八九不离十了。
有时,我也不能原谅自己,在暗中窥探,虽说并非隐私,但总是在人家未加提防的情况下,无论怎样说,也是不道德的。可是我实在难以忍受孤独,而且又是没有尽头地折磨,这种熟悉,和我作为作家的职业习惯无关,纯粹是水滴石穿式的无可奈何的积累。我记起一篇高尔基的小说,一个残废的小孩惟一的快乐,就是窗外雪地里跳跳蹦蹦的麻雀,或许那是世界上能给予他的仅有视野,仅有的朋友,仅有的精神满足了。所以,对乡亲们有什么冒犯的话,那些宽厚的山民也能理解的。
给我留下最难以磨灭的印象,便是第一次到工地后,遭遇到的山洪暴发,于呼啸的激流中“捞河”的壮举了。男女老少,全村出动,而且绝对的同心协力,不分彼此。几个健壮的汉子,腰里系着绳子,拴在全村人手中。在丹河的浊浪里,捞取从上游冲下来的一切,对贫穷的山村人来说,等于一次天赐财富的好机会。即使冒着生命危险,也乐此不疲地一次次朝河中跃去。
最让我激动的一点,尽管这是贪婪的,而且是乘人之危的行为。可一旦飘来尸体的话,什么到手的东西也不要了,想尽一切办法要把死人拖到岸上等待尸家认领。还有,他们有前辈留下来的捞河规矩,凡是完整的家具,锁着的箱柜,都不马上抬回村里,日夜派人守着,必须十天半月以后,水退了,还有等到水清了,确认无主才处理。衣物宁可沤烂,即或非常非常之需要,也决不染指的。这种古风,是在那纯朴的民心中扎了根的。
人与人本来应该如此相携相助的。至于人为的孤独,那种恶的浊流,在阳光普照的温馨世界里,只是像山洪那样,尽管会汹涌而来,但来了还会去的。所以,在过去了若干年以后,又一次落入类似的境遇中时,我想起那山村的启示,便由此坚信,对于一切一切的黑暗,至少不要绝望。
试金石
朋友,有靠得住的,也有靠不住的。
人生如同一条时而湍急,时而徐缓的流动着的河。
人便像在河面上飘浮着一片落叶,河水带着你,一会儿直流直下,急匆匆地喘不过气;一会儿在回流中,不停地在原地打转转;一会儿也许被滞留在岸边堤畔,呆在那里,良久良久,不知什么时候,吹来一阵风,飘来一阵雨,于是,你又重新踏上征程。
似乎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体验,对命乖运蹇的不幸者而言,这条河流就不那么平静,旅程也就比较艰难,凶多吉少,险象丛生,使你备受煎熬的日子,便像影子似的不离开你了。那激流中不知何处有漩涡在等待着你,只要一下子被攫住不放,那肯定是没顶之灾,不死也得剥层皮。
你是太熟悉在漩涡中挣扎的苦楚了。你充满求生欲望,你不想永远下沉,你希望谁伸给你一只援手,你拼命想浮出水面,吸一口自由新鲜的空气。
第32节:人情世态
假如,此时此刻,有一位贤明者对你说,老兄,谁让你这样不当心呢?难道你不懂得水深莫测这个人所共知的常识吗?你大概不知道对这样的金玉良言,是哭好,还是笑好了。他的话简直无比正确,可对溺水者而言,还不如抛给一个救生圈更有实效。因为假若葬身鱼腹,这教训即使字字珠玑,与黄金等价,无论何等伟大英明,也不顶屁用了。
而且,教你沮丧的是,这位贤明的人,甚至说,老兄,我对你眼下的处境,深表同情,我并非不想救你于危难之中,由于我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太阳底下,对不起啦,老兄,只好请你原谅我爱莫能助了。
他走开了,连头也不回。于是你感到无比的寂寞。因为这位贤明的朋友,至少这样承认过,其实你并没有错,其实你是无辜的,其实你只是一个不幸撞到枪口上了的不走运的人,他甚至说得再玄虚一点,什么叫做在劫难逃,这个劫罩住了你,你就只好认命。但你随后也就释然于怀了,因为他走开去,怕是最佳也是惟一的识时务的选择。他若生出一番侠义心肠,或者把友情看得太重,果真站到河边,伸出手来,拉你一把,未必救得了,这是一,说不定帮了倒忙,这是二;三,弄不好,他也落水,和你一样,永劫不复。
但他哪怕回过脸来,给你留下一点恻隐之心的表情呢?没有。这使你多少有点黯然神伤。
事后,又过去了若干年,偶尔在电视屏幕上,看到了你认为的惊心动魄的镜头,你才豁然间领悟到什么而有所觉醒。其实那非洲角马之迁徙的场面,因为触动了你的神经,才会激动不安的。你不是震骇于那野生动物的奔腾气势,而是被那生命力盲动的巨流中的一个小小的细节惊呆了。当一头凶猛的狮子突然袭来,强有力的利爪击倒这队伍中的一匹角马,顷刻间撕裂成血肉横飞的果腹之物。不多久,残余的毛皮肠肚又被秃鹫扫荡一空。在这个生命死亡的全过程中,所有它的同类,何止成千上万,没有救援,没有同情,甚至连表示一点好奇心,驻足下来观看热闹的也没有,那种可怕的冷漠和无动于衷的样子,让你不寒而栗。每匹侥幸活命的角马,都那样麻木不仁地,头也不回地继续随着巨流奔去,好像压根儿未发生什么事。
你忍不住回想起那位贤明的智者,一个太聪明的家伙!这时,你马上相对应地在脑海里浮现出那个铁匠的面孔。火辣辣的语言,在你耳边响起,让你感到噎得慌,堵得慌。伙计,你别做梦了!
你是他的伙计,一个打零杂的辅工,他是你的锻工师傅。你做梦也想不到握笔的手,要握铁锤。熊熊的红炉火焰,砧子上迸裂的火星,铁匠师傅火爆的脾气,是那阴沉岁月里留下强烈印象的记忆。伙计,醒醒吧,别指望啦,他那粗嗓门又在吼你了。
那时你突然倒霉,倒了很大属于那个时代的霉。你的命运像落叶,随河流跌宕而下,你的生活也碧落黄泉地变了个样。由于你那篇招灾惹祸的小说,你抛妻别子被发配到晋东南、豫西北接壤处的深山峻岭之中,成为这位锻工师傅“监督劳动”下的一名伙计。
他姓钱,你叫他钱师傅,他永远叫你伙计,不名不姓。因为你已划出革命阵营之外,自然不属同志范畴,虽然你算文化人,但你的花名列入另册,叫你老师就是阶级观点不明。这你也无所谓,只是那粗嗓门,初初,你挺难忍那份呵斥,咋唬,动不动气急败坏地咆哮。打铁的,火气大,其实,一开始被他“监督”,他就打反响,我脾气丑。你不了解何谓“丑”?又如何“丑”?日子长了,便对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慢慢地领教了。按心理分析学说大概可算是虐待狂。
你有自尊心,当然接受不了,可又不能反抗,谁让你是“化外之民”呢?人在强力下的扭曲,有时在事后回味起来,连自己也惶然不解的。你没有错,却在挖思想根源。你没有犯法,却虔诚地认错服罪。人家说你触犯了这一条或那一条,你赶紧诚惶诚恐地忏悔,并且捶心般地自责。也不质疑那究竟是真理,还是假理?甚至把铁匠师傅火冒三丈的唾沫星子,当做洗涤知识分子灵魂的良药。想到这里,笑也是苦涩的。
第33节:人情世态
谁知道呢?后来当你在史无前例的年代里,耳闻目睹那些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不也被乳臭未干的小将揪斗,威风扫地而服服帖帖吗?在牛棚里不也同你一样惶惶然不可终日吗?说得好听一些,或许是国人善于蛰存的生活方式吧?
终于你还是寄托希望那位贤明的友人,故情尚在,或许能助你一臂之力,摆脱这艰难的境地。明知是梦,但有梦比没梦强,你写了好几封言辞恳切的信。据说,他只消讲一句话,你便可以逃脱那阴冷得在三伏天都打牙的水,可以逃脱把你视作异类的人们,当中包括终日在发行你的钱师傅。
当然,他没有回音。
钱师傅继续“监督”你,嗓门愈来愈高,脾气愈来愈丑,脸色愈来愈难看。但你慢慢地品味出来,他吼也好,喊也好,总是在人面前表示出斩钉截铁的阶级仇恨。尤其什么带个“长”字的头头之类,光临铁工房,他的虐待狂病就会发作。你逐步理解了这种间歇出现的症状,其中闪动着的这个铁匠的心,并不像他的脾气那样丑。
对弱者来说,这世界上只有同情他的,和欺侮他的两类人。你绝想不到多少个日日夜夜以后,终于在一次夜班,轮到这位虐待狂与你值勤时,他守着闷住火的红炉,喝着大叶儿茶,竟然对你说,语气仍是直通通地,但话里话外,要表达的意思,却是敦劝你不要再给某某写信了。当时,你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霎时间你分辨不出他的话是善意的,还是别有用心,你只好保持沉默。夜晚的工地要消停些,可以听到深山远处的断断续续的狼嚎。他问你是否认识某某?是否熟识到可以张嘴去求的程度?你于是乎据实相告,你和这位贤明的人,曾经是朋友,而且远非一般意义的朋友。
他冷笑,正是你的朋友,把你写给他的信,统统转到工地领导机关,还关照他们要教育你认真接受发行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话。
还不如当面抽你一记响亮的耳光好,你痛苦至极。
钱师傅给你倒了碗滚烫的酽茶,突然骂出了一句最脏最脏的话,掷向你的那位最贤明的人。当时,你忽然觉得师傅有些过分,你为你的朋友试想,也许大有大的难处,职务变了,身份高了,一言一行更要中规中矩了吧?
屁!铁匠用他的语言痛骂,他妈的,这年头,收拾朋友,整治朋友,卖友求荣,踩着朋友的脑袋,升官发财,这种事“海”了去啦!
不过,你当时宁可相信,你的这位官运亨通的朋友,爱惜自己的羽毛,躲你远远的,免得沾你晦气是有可能的。但落井下石,把你的脑袋往水底下按,还不至于吧?
你做大头梦吧!伙计!钱师傅把你好一顿奚落,笑起来的声音,比夜猫子叫还难听。他说他最恨这种朋友,宰上一个两个才痛快!喝吧,伙计,他拎起茶壶,把你的杯子满上。
这时,他脸上看不见一丝凛冽的阶级斗争,相反,倒多了一点同情,似乎在替你激愤。你不了解他为什么一提“朋友”二字就火冒三丈?
慢慢的交谈中,你才明白他打铁是半路出家,小半辈子在热河、察哈尔的深山沟里挖沙淘金。最后,他的一位拜把子弟兄,他的一位生死朋友黑了心,将他多年的积蓄,半皮袋子金沙拐带走了。钱,有去有来,他说丢得再多,我眼都不会眨一下。可王八蛋不该把我心疼的女人也骗跑了呀!
你理解他为什么打铁了,只有狠狠地砸,才解他心头之恨吧!他吃了太多的“朋友”的亏,才会一提这个词汇,就掩饰不住那深恶痛绝的感情。可你,却没有什么理由好责怪你那位贤明的友人,你告诉钱师傅,你和某某的友谊,可以远溯到抗美援朝战火纷飞的日子里,你说不上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的人,至少某某在轰炸中跳车负伤时,是你找到了他并且背着,走了好远好远,才送到野战医院算是保全了他一条腿的。再说你写小说出了毛病,酿成灾祸,咎由自取,与某某无干。而且你相信,把你的信转回来,很可能是秘书之流干的。因为你了解这类人民来信,很难到达领导干部的手里。
第34节:人情世态
某某不会,你说。
钱师傅笑你梦做得结实。
也巧,好像没过多久,你在一张当地的报纸上,看到某某的名字,是一个什么检查团来到省会。你自然感慨万千,一个是阶下囚,另一个却成了钦差大臣。你顿时燃起了一股热望,你的家庭情况某某是洞悉的,老人太老,小孩太小。也许面谈一下,能得到一些同情,可以就地“改造”,离家近些,哪怕加重“处分”呢。你甚至有种预感,人是感情动物,某某并非铁石心肠,也许不会把昔日的友情太淡忘了吧?
但你是“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的被监督劳动的分子,自由对你来说并不存在,你想离开工地五十米,必须经钱师傅准许。你始终弄不清是他看到了这张报纸,还是他检查了家里寄给你的信。因为你妻子也知道某某到了省会,望你去恳求调近一些。她独力支撑一个家,太吃力也太艰难了。你以为你嗫嚅地表明了这点衷曲,脾气丑的钱师傅会劈头盖脸一顿臭训,至少扣你一个不肯老老实实接受改造吧!
谁知你的话还未说完,他手一挥,不是不同意你去,而是断言你去找了也白找。也许他那颗跳动的心,更接近真实的他,那虚张声势的外表,会不会也是一种生存手段呢?他说过,挖金是绝对不敢指望,一镐下去抱个金娃娃的活儿,也许可能,更多的是不可能。他不想让我未碰上不可能前就死心,他说他也是有过父母妻子的人,允诺帮你这个忙。当然是瞒上不瞒下,他骗工地的领导要添置些工具器械,让你作为下手陪他出这趟公差。说实在的,这游戏也只有他敢玩。
你害怕,这使他承担风险。你至今也不明白钱师傅为你豁出去,是出于同情?是信任你其实不是坏人?是他认为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谁都有丢不下的家?是到底要证实他的人生经验——不要轻易相信朋友?在他看来,最信赖的朋友,也常常最不可靠。因为,最信赖的缘故也就最不提防,也就最容易被朋友置于死地。反正,你的梦还没有破碎,你在书本上读到的,远比在严酷的生活中体验的要美好得多。你的回忆涌现出硝烟弥漫的场面,你和某某一把炒面一把雪的镜头,你深信,这世界,这人,不至于像钱师傅想的那样糟糕,灰暗,因为你的梦是玫瑰色的,是温馨的。
你从深山老林里出来,搭乘火车驰往省会的一抹平川上,你充满了希望。而邻座的钱师傅,吊着眼梢,满脸嘲诮,他甚至要同你打赌,伙计,顶天,这个某某用几句好话填哄你,了不得啦!
那未尝不是个安慰,你认为。
啊!你可真够贱的。他大不以为然,说话的嗓门太大,车厢里的人都朝他和你看。
某某住在省委交际处,根本进不去院。求见,传达室挡驾,惟一的办法,守在门口等候,轿车一开出来就迎上去。结果,你万万没有想到,某某让车停住,从车里走了出来,绝无半点官僚架子,显得非常体恤民情,叫警卫松开你,准你走过去,当着省里的陪同人员,问你是谁?你是哪个单位的?你有什么事情要上访?你不要紧张,有话尽管说好了……音容依旧,神态照常,只是绝不认识你,而非忘却。
你眼前一片黑,你觉得你在漩涡中,已失去所有挣扎的力量,一个劲儿地沉下去。你耳边响起钱师傅的笑声,像打铁似的,锤击着你破碎的心。
后果可想而知,你无非雪上加霜,调离到更远的工地,接受更严格的监督劳动。但钱师傅为你,失去了领导的信任,铁工班的班长抹了,打发到隧道里去干又脏又累的活。分手的时候,你感到内疚,对不住他,他还是那粗嗓门,还是那丑脾气,对你吼,我顶恨婆婆妈妈,伙计,有什么大不了的,就算是进地狱的话,别人能活,咱也能活,怕个卵!
这句话,你一生受用不尽。
你背着你薄薄的行李,朝山更高,沟更深的工地踽踽走去。已经好远了,钱师傅喊着,伙计等等,追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黑油油的石头,塞给你。他说,待在一块年把,也算一段缘分,分手了,谁晓得往后还能不能见面,留着,做个念想吧!
第35节:人情世态
当时,你不觉得这块黑油油的石头多么出奇。伙计,这可是试金石,真金假金,一碰就显成色了,免得上当,别再做梦,伙计,伙计,你可要多保重啊!
后来,你没有再见到他,三年灾荒期间,他得浮肿病死了。
那块试金石至今还在,由于你经常把玩的原因,黑得发亮,但无论什么时候拿起来,在手心里,总那么沉甸甸地显得很有分量。也许这块小小的石头,不仅可以测试这世界上的真伪,美丑,善恶,而且,还包含着一颗滚烫的心,敢恨敢爱的心。
每当响起《友谊地久天长》的歌声时,你就想起这块石头,想起“别做梦”的嘱咐。你像一片叶子,飘落在生活的河流里,浮沉,起伏,跌宕,进退,风吹着你,雨打着你,游得那么艰难,那么苦楚,因此,这教益也就弥足珍贵了。
旅伴
你走过夜路吗?没有旅伴,只有你一个人踽踽独行?
那时,你会感到孤独。你会觉得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与社会隔绝的,当然更不希望被社会抛弃。哪怕鲁滨逊飘流到荒岛上,还有一个礼拜五,和他做伴呢?人需要人,和人需要阳光、空气一样重要。
假如,这时在你身后的漆黑中,有一星灯亮,虽然你会忐忑,谁知后面来的是好人还是歹徒?但你将不会再有孤单的那空空荡荡的心悸。真正地被人为地孤独起来,那是一种折磨。囚犯的囚字,便表明了孤独是古已有之的惩罚手段。
我先听到身后些微的动静,回头看到一盏明灭不定的灯亮,我能判断,那不是飞舞的流萤。我驻足,回过头去,任那还带着秋阳温暖的河水,漫上来,浸湿我的脚,我等待着,希望有一个旅伴。
我想起契诃夫的一篇小说,一个人和别人打赌,把自己关在一间屋子里,不是几天,也不是几月,而是十年二十年,不和外界有任何接触。最后,他终于坚持到了约定的期限,明天即可以走出封闭的屋子,拿到这笔赌赢的巨款。但是他在天亮以前,独自离开那间幽闭多年的屋子,留下一封信。信中说他在饱尝了孤独的苦痛以后,悟到一个人有比金钱还更为需要的东西,那就是人与人的感情交流。
在我记忆中的这个夜晚,是在山西河南交界处的一条人烟稀少的丹河河谷里赶路。月明星稀,秋虫啁鸣,凉风飒飒,草木萧萧,若不是我那时的政治境遇;若不是急急地从深山沟里的一个我在那儿下放劳动的小山村,步行数十里,要到山下刚开通运营的九府坟车站,准备转车经焦作、新乡回北京的话,那秋夜实在是怡人的。
灯近了些,也许影影绰绰地发现了我,那灯火,便停在原地了。
那是若干年前的事了,如今回想起来,当时的酸辛苦涩和严峻,渐渐地不占很重要的位置。相反,阳光下的山,山阴里的河,河谷间人与人在劳动中的友情,倒似雾似梦的经常在心头泛起。对那些本非善类,至今一缕不绝的鹰犬,当然不是麻木,更不是淡忘,也谈不上什么豁达的让它过去。只是岁月悠悠,青春不再,太看重了这些丑类,倒成了对他们的抬爱。我相信因善而善,行恶必恶的极其普通的真理,由这些人跳踉吧!还不如在有限的脑海里,多保留一点往日的温馨情爱,感到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可以寄托寸心的所在,因此会不觉得孤独,会有或浅或深,然而是可以信赖的友情,支撑着自己去面对狰狞,走不管怎么艰难的路。
丹河到了柿子红熟的深秋,便清澈平缓,无声地在你身边流过。路就在曲曲弯弯,高高低低的河沿上,是由放羊的人,抄近道的人走出来的。若顺盘山公路,我将赶不上明天一早的火车,只有这一班车。
等我继续赶路向前走去的时候,那并不很亮的松明,迟疑了一会,又随着脚步的高低,一跳一跳地走动了。
如果,我不是厄运袭来的话,也不会抛妻别子来到这群山深处。当然,我更不会以至于一辆顺路车子都搭不上的。那时候,那些鹰犬作践人时,比起山里的野兽,多一层变态的恶。对于这些以消遣你为快乐,并证明他们革命的人的恐惧心理,远胜于也许会从山巅上冲下来的一条山猫,或是河畔草丛里蹿出来的一条狼。
第36节:人情世态
因为野物出现的话,我手中有一根可以防身的木棒。可是那些变着法折磨人的人,我却无能为力。他们镇日间挥舞无形的鞭子,把所有的人都驱赶得远远地躲开我,他们以划清界限,以温情主义,让人像害怕瘟疫一样,见到我避之惟恐不及。用孤独,他们叫彻底孤立,来摧垮一个人的精神和意志。这样,我只能踽踽独行在这河边的小路上。
虽然,我离开山村的时候,有一辆运料的卡车下山,那司机终于不敢叫我上他的车,我一点也不怪他,他有他的难处。同样,我能体谅隔着帐篷说话人的苦心,他大声地,不知在问谁:“秋后还闹狼吗?”
没有回答。
他又说:“我可夜里听见过狼嚎的。”这分明是在提醒我。这些人都是我劳动时的伙伴,他们都是些普普通通的工人,只是在那些歹毒的眼睛不狠狠盯着的一会儿,悄悄地说上一句半句。人是感情动物,日久天长,朝夕相处,慢慢地,他们虽然害怕那无形的鞭子所代表的权力,可并不相信那鞭子就是真理。那位司机师傅在关上车门开走的时候,所咒骂的“我操他妈!”我听得出来,他在骂谁。
我后来才明白,许多事都是这样不得人心造成的。
不知哪位好心朋友,有意识地扔一根白蜡杆在路口,那是一种韧性很强,轻易不断的木棍。我心里谢了,俯身捡了起来,上路了。
夜深露重,茕然独行,不过有了身后面的这位若即若离的行路人,我觉得我不再寂寞,也不担心出没的野物。无论如何,在路途中,又是这样凄冷的秋夜,有一个旅伴和没有一个旅伴是不相同的。尽管那人(我也不知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始终跟我保持距离,不过我已感激不尽了,我能理解谁对陌生人不存戒心呢?
过了方山,上了公路,不远便是山下的一片平川,那星星点点的灯火闪烁处,就是火车站了。
这时,我发现那辆卡车才开了过来,想不到比我步行的人还慢,真是太奇怪了。
那位师傅发现我,刹住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也许这里没有了什么顾忌,甚至埋怨我,“你啊,你啊,听蝲蝲蛄叫唤,还不种地呢?我在公路上等了你小半夜,想不到你竟敢抄近道,顺河边走,幸好没出什么事?快上车吧!”
我正想告诉他,这一路好歹有个伴时,那些手持松明的人,也跟了上来。在模糊的光影里,我发现至少有三个人,说不定还多,与我前后脚走来的。见我往车上爬,他们也停下来。然后,我惊讶地看到,他们立刻调头,顺着来的方向往回走了。那明灭不定的松明,随着他们加快的脚步,似乎显得轻捷地跳动,愈走愈远。
“谁?”师傅问我。
我不知道是谁?直到今天,我还是不知道那几位好心的旅伴是谁?司机师傅告诉我,要是只有一个两个人的话,狼敢扑上来的。听到这里,我心里感到一股热,这世界竟还有这样的温馨,也是人们觉得活下去的力量吧?天还未亮,坐在驾驶室里的忍不住激动的我,索性由那滚烫的泪水痛快地流着。
从此,我深信,只要忠诚于自己,忠诚于朋友,哪怕是一条漆黑的夜路,一定会有旅伴与我一路同行,决不会孤独,也不会寂寞的。
事隔若干年后,我回想那山垭口似雾似梦的情景,我仍忍不住要问:那是谁呢?这些怕我被狼吃掉,在默默中送我一路的旅伴!遂成了一个永远的然而是温馨的谜,也许再也解不开的。但对一个美好的世界来说,难道必定需要一个答案吗?美好,不就够了吗?
赶路吧!我总是对自己策励着,旅伴在等待着呢!
取火记
“石在,火种是不可灭的。”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所以想起这句话,是因为我在替一家出版社编五十年短篇小说选时,重读故去的王愿坚先生那篇脍炙人口的作品《七根火柴》而引发的。这篇小说极短,也极富革命精神,被选入语文课本,成为家喻户晓的名作。
火,是一个象形字,取火焰升腾之势。但看汉字中的这个“火”字,是一个“人”字加以两点,我倒觉得,这两点更像给人插上翅膀一样,才得以自由飞翔。确实也是这样,人之异于禽兽,其中一条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火的使用。
第37节:人情世态
外国有普罗米修斯盗火的神话,他为此受到了上帝的惩罚,中国有燧人氏钻木取火的传说,他的造福人类之举,却受到后人的景仰。这些故事,说明了火在原始社会中的神圣地位,也说明人类在掌握使用火的过程中,超越了其他物类,而成为万物之灵。
然而,物质的进展,科学的飞跃,使得人类远不如老祖先那样适应大自然,某种程度上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结果,体能的退化也是事实。如果,真到了没有火种的时候,给你一块石头,即或是燧石,加上火媒,也未必能拢得起一团火。读了《七根火柴》,不禁想起一件往事,因为,我亲身经历过一次钻木取火的体验。
那是“文革”中期,该打倒的也趴下了,该揪出的也专政了,我还有什么好分说的呢,自然也就关进牛棚,被几名红卫兵小将押管着。有一次,半夜时分,突然如临大敌似的,把我们十几个关在牛棚里的专政对象,吼叫起来,拖出去“拉练”。当时,随随便便整人已是家常便饭,全凭这些年轻人兴之所至,我们也只好俯首听命。
去年是“知识青年”下乡的二十周年,许多当年的革命小将,写了不少文章,诉说他们当年的惆怅与欢乐,获得与失去的一切,读来也是蛮有沧桑之感。但不无遗憾,很少读到他们一些具有自审意识的回忆。例如,在那最风光的日子里,戴红袖箍,扎马尾头,穿军便服,举红宝书,给老师,给走资派,给牛鬼蛇神所带来的痛苦,不也值得深思一下吗?
一声喝令,我们马上从被窝里钻出来,不许点灯,不许出声,那份紧张,至少会以为敌人已经兵临城下才是。一个劲地催促着,快快快,五分钟之内,必须转移到山沟里。其实那时我所在的工程队,已经位于大西南的深山里,离苏修或美帝尚远,即使真打,一时半时也打不到我们那儿。我们在屋外结合排队,只见夜色沉静,万籁无声,大家马上明白,驱使我们半夜去拉练,无非是监管牛棚的这位小将,夜宵吃得太饱,需要消化,而且是那种见了弱者要不欺侮就白不欺侮的施虐心理在作怪,拿不敢反抗的可怜虫开涮罢了。
拉练,本是应该拉可堪信任的基干民兵出去练,才具有战备意义,但弄不明白练这些被批斗的不可靠的人,所为何来?小将拣了几条文不对题的最高指示,什么“备战备荒为人民”,什么“学生以学为主,工人以工为主”念给我们,然后,下令开步走。
我们只得出发,走到后半夜,开始掉雨点,这是事先没料到的。本应掉头折返单位,但领队的小将,少年气盛,坚持往前急行军,以示他“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革命气概。南方山区的冰凌雨,很冷很密,越下越大,根本没有止住的意思。没有任何发言权的我们,惟有默默地跟着他走,谁也不敢吭气。幸好,老天爷倒也公平,淋湿了我们的同时,这位革命者也未能例外。
在愈来愈泥泞的山路上,他也渐渐走得不那么快了。那红土干时铁硬,淋湿以后,比万能胶还黏,我们脚下一大团泥土甩不掉,举步维艰,他那大头鞋,就益发地沉重。最后,他的革命意志,终于坚持不下去了,下令原地休息。
这时,他忘了他说的敌情,自然也忘了他说的这次行动的机密性,竟下令拢火,居然不在乎暴露我们所在的位置,那当然是笑话,但这个小将,也同所有手中有点权的官僚一样,自食其言,根本无所谓。大家横竖没有发言权,他说怎么就怎么。何况,拢起一堆火取暖,烤干身上的湿衣服,等待天明,实在是第一要紧的事情。
但出发时,命令我们轻装,因此,连抽烟的人也没有带打火机。他的命令等于白搭,但雨无停意,尤其呆在那里不再走动时,浑身上下就像被人一盆盆凉水浇着似的,惟有哆嗦的份儿。这时,有人在附近发现了一处遮风蔽雨的岩坎,也不管领队是否同意,便全躲到那边去了。小将起初还有些生气,吼着,我没有让你们离开,你们怎么擅自行动?但他只是一个,而我们却有十几个,年轻人不傻,马上考虑到利害关系,在这深更半夜的山区里,惹恼了大家,会有什么结果?若是官逼民反,把他推到岩坎下,说他黑灯下火,自己失足摔下去的,那不是白送条命。
第38节:人情世态
光棍不吃眼前亏,他也走了过来。大家七手八脚,捡到了一些干柴,助燃的杂草碎叶,也凑齐了,就是找不到火。冷得直是跺脚,直是跳蹦的我们,也不顾这位小将的威严,七嘴八舌,瞎出主意。不知谁说了一句,我们都是燧人氏的后代,难道不可以钻木取火吗?大家不禁苦笑,年轻人和我们一样乐了起来,连声说别开玩笑了。但到了冷得实在无法抵挡的时候,他也不再矜持了,甚至表态说,那咱们只好来试试看。于是,在找不到任何办法的情况下,即使明知这是一个不可行的建议,也比待在那儿不试要强。一个个按照过去书本上画的燧人氏钻木取火的样子,骑在一段木头上,用另一根稍稍尖头一点的棍棒,拼命地转动,希望能靠钻的磨擦力量,迸发出火星来。
别看都是燧人氏的后代,其实早已失去人类早期那种在大自然中求生的本能。小将急了,他比我们都年轻,跳过来,使出浑身之力钻着。磨擦的尖端,甚至都感到烫手的温度,有人还说闻到了烧焦的煳味,就是看不到火星迸溅。也不知钻了多少时间,棍棒换了几根,终于还是徒劳无功,大家只有失望。而心劲一泄,人们,也包括那位红卫兵,立刻像跌进冰窖里一样,更是从头到脚都结了冰似的僵在那里。雨还在下,风还在刮,那头头也搭拉脑袋,大概后悔他的整人念头,没想到把自己也赔了进去。不过,他年纪不大,却也学会了错也不肯认错的毛病,估计,他现在要是回忆当年,写出文章,也绝不会提这段往事的。
这时,我们一行人中,有位一路上不停跌跤,脚也崴了,腿也肿了的老先生,忽然想起来,告诉旁边的人,我记得我上衣口袋里,总装着用来剔牙的火柴,不知还能找到不?这简直是天大的喜讯,听说的人无不高兴得要跳起来,恐怕比当时经常发布的最新最高指示,还让人们雀跃不已。尽管,天色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好几个人都围过来帮他搜寻。
这真像王愿坚小说《七根火柴》的故事,简直是奇迹,不但找到了,而且还是已经被雨水和汗水泡湿了的火柴,居然点着了那堆草,居然烧着了木柴,居然发出噼噼啪啪的爆裂声,居然燃起了熊熊的火焰。而且让我惊异的是,人们的隔膜也居然在金蛇乱舞的火舌中化解了。
在火光里,我看到了一张张喜悦的脸,在那一刻,被暖融融的气氛感染得忘掉一路的折磨,一身的潮湿,一切的不愉快。挨着老先生坐的那位小将,似乎也忘掉自己的革命身份,忘掉了那时特别强调的阶级斗争观念,甚至很好心地帮着老先生,使那只崴了的脚,向火堆靠拢一些。我从那极微细的动作里,倒可看到他外在的革命假相掩盖下的,其实也并不歹恶的本质。
往事是多种多样的,有华彩的片段,有不堪回首的篇章,有足以与子孙骄傲谈起的荣光,也有摔跤留下的伤痕,若是能够回过头去看看我们走过来的路,我想,凡是真正的人,一定会敢于正视自己,一定会敢于承认做错过什么,也一定不会把恶行淡化到没有,甚至成为光荣。总算是过去二十年不短的岁月,应该能读到那些小将说出真话的文章了。
其实,人们都能理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那个斗争年代里,种恶焉能得善?倘非那样一个大环境下,这个小青年充其量也不过调皮捣蛋些罢了,全部的责备都由他来承担,自然也是不公正的。
火烧得愈来愈旺,心烤得越来越热,虽然我们的体能已退化到无力再来钻木取火,但像燧人氏那个远古的年代里,围在火堆前,席地而坐,击缶而歌,人与人那一份融洽的关系,还是应该长存的。要是大家彼此之间流露着自然而然的天性,和鸣着命运共同的心声,没有刻意制造出来的隔膜,没有谁凌驾在谁头上的压迫,没有遮住脸部真表情的假面具,没有被蛊惑起来的愚昧和狂热,只有映红了的那一张张真诚的脸,烤暖了的一颗颗滚烫的心,那该是一幅多么美好,多么温馨的图画啊!
马站着睡觉
我庚午年生,对于马,有一种亲切感。
第39节:人情世态
年轻时,我在工地劳动改造,有一匹早先随部队转业而来的驮马,我侍候过。这是一匹老马,架驮将它的颈、脊、背部磨出精光的皮板,可以想见在解放战争年代,背负着给养辎重,在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的功劳。如今虽然老了,什么活也不能干了,但我所在的工程队,系部队转业,老兵念着那份火线上的感情,便将它养了起来。
因为,我是“右派”,常常被打发去打扫马厩。久而久之,它倒对我熟了,看到我来了,多少要有点动静,倒不像认识我的朋友们那样避之惟恐不及,那时,几乎被所有的人疏远,甚至排斥,却偏偏在老马这儿,能够获得一点无言的慰藉。尤其它那昏矇的眼睛,盯着我,琢磨我,似乎想跟我交谈些什么,我总是忍不住激动。
于是,便抓起一把黑豆在手心里,让它慢慢地,其实是很困难地舔食。吃起来那副有气无力的衰弱样子,牙口老到如此不行的程度,很替它难过。我就想到典出三国的“驽马恋栈豆”成语,言之也许未必尽然有理。如果你是一匹垂垂老矣的驽马,试试,你就觉得那是值得同情,而不应受到奚落的弱点。
司马懿以狠绝的口气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处于大获全胜的巅峰状态,一个得意辉煌的人,是不大想到暮年也会气颓势弱的,更想不到他的子孙后来甚至死得更难看。所以这种无情嘲讽,某种程度也是拿自己开涮。其实,从生理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有成为驽马的这一天。看到这位动物朋友,便体会到什么叫做精疲力竭,什么叫做力不从心,到这一刻,打心眼里只有同情这匹已经尽了力的老马,而生不出什么讥笑的意思。
我熟悉的这匹马,其实,很通人性的,它的智商,它的情感指数,应该不比工程队养的守卫狗差到哪里去。我在清扫马厩以后,若是没有派新的活计,我常愿意与这匹老马对面坐着,我看着它,它看着我,我们之间,似乎能产生一种精神上的交流。很明显,它跟我一样地落寞难耐,一样地孤立无援,那些与它一起驰骋沙场,一起衔枚疾走的同伴马匹,天涯海角,各自东西,肯定是它永远的梦;那些给它梳过毛,给它钉过掌,给它半夜起来喂过草料的军人战士,复员转业,解甲归田,也早从它的视线中一一消失。
我不知道马有没有像人类一样的记忆,在我心目中,至少这匹老马是有的。当我调离这个工程队,别人告诉我,很多天里,喂它黑豆,总是把头扭到一边去。这使我很伤感,便找了个借口,请假跑回去看望它。走进马厩,那些与它同住的守卫狗认出我来,情不自禁地扑跳过来,但老马,不冷不热的样子,有一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矜持。
说实在的,在此之前,我没有接触过任何一匹活生生的马,在我的全部记忆中,只有昭陵八骏,只有吕布、关羽的赤兔,只有韩愈论马的文章,只有李贺写马的诗,只有徐悲鸿画的马,只有与马有关的“天马行空”、“龙马精神”、“马到成功”、“春风得意马蹄疾”等等令人昂扬的词句。我第一眼看到这匹老马,这匹老而且病弱的马,连“马瘦毛长”这四个字都当不上,令人感到十分泄气。那稀落的毛,那残断的尾,那瘦骨嶙峋的骨架,那近乎失明的眼睛,我都替它活得累。
然而,它始终站立着,不倒,活出一份尊严。
从它那儿,我才知道马是站着睡觉的。我还和一位老兵探讨过,应该让这匹老马像生产队里的牛一样,能够卧下来,得到调养才是。那老兵断言,它要卧下来,它大概也就离死不远了。我看得出来,它太老了,它并不总能支撑得住,它有时不得不靠在拴马的桩子上,不得不倚在马厩的墙壁上,但是,我更看得出来,它在维护着一匹战马的绝不倒下的尊严,它不得不把四条腿分劈得开些,好站立得稳固些。
我真被它那维护尊严的精神感动了。
不久,我离开那工程队,到更遥远的大山深处的工地去了,再也打探不到那匹老马的消息。但我相信,它会尊严地站着,一直站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第40节:人情世态
从那以后,我也明白了许多,一个人,活到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也许未必能够完全保持这种站着活的尊严,但是,不卖弄哀苦,不炫耀屈辱,不唠叨不幸,不冀求恩典,不侥幸免费午餐,不稀罕施舍慈悲,还是应该尽量努力去做的。
马上又到我生命中的马年了,我不禁想起那个无言的动物朋友。
一条悲哀的狗
好久以来,就想写这条长毛狗的故事。
那时我在工地,当装卸工。这差使很辛苦,尤其卸水泥,即使身强力壮者,五十公斤一袋,走在晃晃悠悠的跳板上,一口气几百袋下来,那腿肚子也会僵直如木,不听使唤。卸完以后,多一步路也不想走。就在货场的站台上,仰躺在地,四脚叉开,一个大字。
这时候,长毛就出现了。
它早来了,不过,远远地逡巡着,不过来。通常,人累急了,就有脾气,长毛绝不惹这些大爷,这是它的聪明处。而那些不懂事的狗,好热闹,好起哄,好人来疯,缠在工人脚下,绊腿碍事,断不了挨踢被踹。若是不长记性,闹个没完,碰上哪位没好气的工人,正一肚子火没处撒呢,飞起一脚,狗要是躲避不及,能搭上半条命。
我不大习惯这种残忍行为,可那位说,“你可怜它,谁可怜你?”想想,你不能不认为这是真理,我只好无言。
长毛在远处瞟着我,也瞟着那只被踢伤的狗。
显然伤得太重了,那叫声凄惨,工人不耐烦,吼道:“哭你妈的丧啊!”这都是工地的狗,大体上都认得出来,还叫得出名字,那狗哭着,一瘸一拐走了。人,其实很残忍,也许他被别人踩在脚下,受着熬煎,但他能踩别人的时候,往往更毒辣。
我有生以来,头一回听说狗会哭。被打不能还手,被打还不能说一声不,甚至还不准许它哭,我想到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后来,我也明白,为什么半夜三更长毛在工棚外边,冲着天边的月牙儿叫了,敢情那是哭,狗哭和狗叫不一样,叫的声音响亮,哭则是断断续续地呜咽,令人悱恻心悸。工班里的人都睡得很死,无人知道长毛的这份痛苦。只有挂牵着父母,妻子,孩子,怎么也睡不着的我,能听到下弦月里长毛的哭。
我不知道狗有没有比较久远的记忆,当它趴在工棚门口,当它蹲在自己窝里,当它看着工班二三十个工友,可谁也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时,我注意到它的眼神,是相当相当悲哀的。这是一条北方的狗,它是属于森林,属于守林员,属于猎枪,属于山神爷,属于地窝子,甚至属于谁也征服不了谁的对手,那一群枭悍的狼……然而,抽莫合烟的班长,我们都管他叫头儿,把它拐出森林,拐到工地,随着建设大三线,来到贵州水城,修一条到大河边的煤矿支线。
它恨他,怕他,但又对他忠诚,这也是它能流露出来的全部痛苦。
我早就闻听长毛的大名了。它毛之长,毛之密,在贵州短毛狗的世界里,十分突出。但长毛之出名,它是一条有粮食户口,有三十斤定量,有林业公安局养犬证的狗,很让人要对它侧目而视的。何况有它的很多传闻,据说长影厂想找它去拍电影,派车接到长春,把别的试镜头的狗咬了,谁还敢让它当主角,又送回来了。据说早先在牙克什林区封过狗王,因为跟狼群厮杀过,还咬死了一条公狼。那年轻的公狼本是占绝对优势,但奈何不了它,因为它的毛太长太厚,加之那重量级的体重,竟无技可施,遂成就了它的光荣。
我马上想起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及至发配到工班,接受劳动监督,看到这位当代英雄,实在是相当失望。也许,什么人应该在什么人群里,什么狗应该在什么狗群里,都是有一定之规,羊群里出骆驼,各色,骆驼群里出来一只羊,同样各色,而且,那种身为异类的孤独感,怎么看怎么落寞。
什么狗王啊?我差点笑了。
头儿也不晓得它真实的年龄,至少也有十二三岁吧?他随便一说。可活了十年以上的狗,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说,长毛已经相当于六七十岁的老人年纪,风烛残年,青春不再。既看不出当年擒恶狼上电影的神采,也看不出整个林业局的狗,一见它就耷拉尾巴五体投地的威风。
第41节:人情世态
现在这条老态龙钟的狗,只是那厚如氆氇的皮毛,那身似牛犊的个头,还是令人敬畏三分。贵州水城在火车未通之前,偏僻闭塞,当地人,尤其是四乡八区的苗族老乡,从来没见过如此庞然大物的狗,还有专门跑来参观的。也许是老狗的缘故,也许是我认为的那种悲哀的缘故,不但跟狗不合群,跟人也爱搭不理。不过,对工班的一干人,还合得来。
头儿说,它特恋主,它特恋窝。
记得我第一次到装卸班的工棚,卧在门口打瞌睡的它,像任何一个机关传达室把门的人那样,打量了我一眼。精神有点萎靡,不那么振作,我没放在心上。
工地的狗很多,基本分为两类,很好区别。工人养的,都是工程队修森林铁路时收养下来,后来带到三线工地,一律长毛,黑白黄褐,什么颜色的毛皮都有,但谁的毛也比不上这头狗王的长。老乡养的,都是体型较小的短毛狗,清一色的深色皮毛。工程队的狗,从来不对职工和家属汪汪,只是跟老乡,和老乡拉车运货的马,和尾随着老乡车前车后跑的狗,过不去。只要进入工程队大院,工人养的狗,绝对狗仗人势,成群结队,追着撵着,叫个不停,咬个没完,这是那个没有电视机,只有样板戏的年代里,工人们在荒山秃岭里,最开心的文娱活动。
不过,当这些长毛狗,一旦落单,被短毛狗团团围住的时候,那遍体鳞伤的结局就在所难免。狗的世界,其实,与人的世界,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欺软怕硬,弱肉强食,这条被咬得鼻青脸肿,毛碎皮裂的狗,夹着尾巴逃回来,命运没准更惨,说不定很快就会成为一顿大餐。工人杀狗,其快无比,将狗头按在水盆里,几分钟后就可以开剥,说这样闷死的狗,血不散而肉香。而喝狗肉汤,怎么能少了酒?只要打开酒瓶,朝茶缸子里咕嘟咕嘟地倒,就瞒不了我们那位头儿。这家伙有特异功能,五百米方圆内,他会找到这瓶酒和这盆狗肉汤。
他一去,就有莫合烟味。有莫合烟味,就有长毛。
我打听过头儿,“长毛吃不吃你扔给它的狗骨头?”他回答,“它为什么不吃?凭什么不吃?只要肚子饿极了,人还要吃人呢!”虽然,狗吃狗,是直接的,人吃人,是间接的,小异而大同,但按他的逻辑推断,确实也应该理直气壮的。
尽管它喉咙里开始发出吼声,站在工棚门口的我,倒没有在乎,按照工地狗的特性,该不会咬我,更不会要我填会客单。不过,它还是挡住我的去路,还歪头琢磨了一会,看看该从哪儿对我下嘴,然后,它咬住我的鞋。比较斯文,没有把我当做兴安岭的狼。它的嘴真大,不费事吞进我整只脚。
这时,留着小胡子,抽着莫合烟的头儿踱出来,我们已经在队长那里打过照面,他掰开它的嘴,把我的脚释放出来。然后,把我介绍给长毛,“他是我们班新来的伙计。”
“听得懂?”我问。
“你再把脚伸给它,看它咬不咬?”
它嘴里的哈喇子已经滴了我一鞋,我也不想再试,它站起来,既不理我,也不理他,进工棚里去。头儿说它恋主,其实,长毛对头儿远不如对班里那二三十个人亲近。在班里,应该说,只有我和头儿两个人,是它刻意疏远的。
头儿领我进屋,那份热情,让我吃惊。后来,我才懂得,他不是对我热情,而是对我行李里那瓶散酒热情,他是个见酒走不动道的主。进得工棚,这个当班长的,不是给我安顿住处,不是给我交待工作,而是要我听他讲这条狗的故事。
他先问我,能不能先来点什么润润嗓子?
还没等我表态,他倒也不客气,自己动手,拿起我那瓶散酒,对着瓶嘴,就喝了一大口。这人酒品还可以,他有酒,你可以喝,你有酒,他更可以喝。此人在参加铁路工程队前,在龙镇、讷谟尔一带流浪过,养成老毛子喝酒的习惯,一仰脖,抹抹嘴,把瓶子还给了我。那时,我常常整夜整夜睡不着,心里总是悬着北京的妻子,上海的父母,因此,需要喝上一大口来麻醉自己,这才能摆脱苦想。可那时,很穷,只能喝这种便宜的零打的酒。
第42节:人情世态
头儿不是好人,是肯定的,但也不是很坏的坏人,这样,我们成为酒友。
酒下肚后,像抽了鸦片,他就来精神了。“过来,长毛,你这条有过功劳的狗啊!让爷搂一个。”他吆喝着它,长毛不想搭理,然而又不能不搭理,懒洋洋地向他靠过去,瘦小枯干的头儿,哪经得起这条肥狗,人和狗都倒在连铺炕上。然后,坐起来,清清嗓子,言归正传。
我也记不得此后听他讲了多少回,长毛比我们所有的人都听得更多,因为它是主角,要以诗为证。我发现,长毛不喜欢头儿,有时也很不甩他,但挺愿意听他来讲它的故事。狗和人一样,有表现欲望,虽然是条老狗,但也和所有的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愿意成为众人关注的重心,或者中心,或者焦点。
头儿有许多人性弱点,偷奸耍滑,好色贪杯,搞小动作,又不甚高明,想吃怕烫,其实很孬种。不过他挺能“咧玄”,这是东北话,就是天花乱坠,胡说八道的意思。他如果早生几千年,在古罗马,那位演说家西塞罗,恐怕对他能把死人说活的本事,也钦佩不已的。
他边讲边比画,不是拍拍狗脑袋,就是摸摸狗屁股,不是把它的嘴掰开,展览它那咬死过公狼的牙,就是出它的洋相,剥开它肚皮上钻火炕烧焦的疤痕。有时还叫它滚一个,这对它很难。第一,它老,第二,它胖,但是,它尽管老大不愿意,他是主子,他是老板,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完成这个动作。可是头儿总嫌它不卖力气,总要它“安可”,总要它来个前空翻,后空翻什么的,才让他脸上有光。这也是工班里全体工友极为反对的,肯定会有人跳出来阻止,大声对他喝斥:“别折腾它了,你以为它是一条哈巴狗,是个玩艺儿啊?”
这真是一个教人徒呼奈何的世界啊!把智者和尊者当小丑使唤,而小丑却坐在太师椅上颐指气使,你说,它能不悲哀,它能不痛苦吗?它能不半夜冲着月牙儿低声地哭吗?说实在的,在那渺茫的日子里,在那无望的黑夜里,听到它在外边哭,我也忍不住将泪水往肚里吞的。
也许因为它对自己的故事听得太多次了,这条老狗不一定明白每句话的具体涵义,但从头儿声调的高低起伏,抑扬顿挫,所产生的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是在那狗脑袋里留下记忆的。每当他酒喝得多了点,每当在座有长头发的,就会精神亢奋,添油加醋,发挥过度,“咧玄”咧得没边没沿了。长毛有本事能听出不是旧版本而是新版本的不同来,就会抬起脑袋,盯着那张抽莫合烟的臭嘴。于是,头儿够老还不十分糊涂,马上打住,回到正题上来。
这故事在工班里,每个人都能倒背如流,大家称之为第九个样板戏。早先,头儿在隧道里打风钻,是个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不正经干活的人。就那么一次,他进洞了,赶上了塌方事故,当场砸晕,被压在倒坍的排架下面,排架又压在好几十方石头和泥土下面。大家忙着逃命的时候,没有想到他会来上班,清点进洞人数的时候,也没有在意他的缺席。但人们发现长毛一边叫,一边用前爪扒着石头,便明白了怎么回事。显然它闻到了那莫合烟味,大家足足扒了好几个钟头,才将他拖出来,都以为他死定了,抬到洞外,经光线一激,醒了,浑身上下,居然连块皮都没蹭着。
长毛也就出了名,据说,还上了《森铁工人报》的。说着,他就要翻箱倒柜地找那张旧报。马上有人揶揄他,头儿,那报纸五百年前,就让你卷莫合烟抽了。整个班里的人,并不尊敬班长,却都关爱这条老狗。尽管满嘴流那种白色的、拉黏的、令人恶心的哈喇子,让人腻歪;尽管这位老先生,肠胃不好,常常接二连三,放很臭的屁,令人掩鼻;尽管有时碰上一条小母狗,也会“老夫聊发少年狂”,突然轻骨头起来,追着人家屁股后边,往尾巴下狂嗅没完,浑身哆嗦,让工班足足能乐上半天,弄得它也很不好意思……这种上了年岁以后的人也好,狗也好,都是难免会有的这样缺点,那样毛病,人们也能担待。谁能永葆青春,谁能长生不老,等你老了的那一天,或许还不如长毛,有这份人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