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 安徽省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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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0-03-18 作者:寿县县委

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0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开创我县科学发展、加速崛起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和倾向,坚决维护党的权威。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特别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民生工程及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新城区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重点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深化教育监督,加强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利用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和身边典型案例开展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示范基地的作用。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三、加强重点监控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继续制止公款旅游,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及巧立名目用公款请客送礼。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及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和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投诉受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加强财政金融、审计监督和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形成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违法行政、办事不公、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机关效能、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强化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招投标体制改革,规范县招投标中心建设,加强对招投标的全程监管。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为,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继续做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健全“三资”监管工作运行机制,严肃查处“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进一步抓好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落实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领导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对严重失职渎职和所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