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子方 : 记者仇子明通缉案的新气象 - 一五一十部落 | My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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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仇子明通缉案的新气象 / 涂子方

2010-07-31 11:54 | 阅读(398) | 标签: 仇子明, 记者, 通缉, 新闻法 | 字号:大 中 小

7月23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连续报道凯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幕,被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决定刑事拘留,并发布网上通缉令,7月29日,浙江丽水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依法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丽水警方还将调查遂昌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本案与此前在中国大陆发生的所有类似案件不同,呈现出一种令人鼓舞的新气象:

一是记者所在的报社面对公权力的打压,态度鲜明,立场坚定。事发后,《经济观察报》发表《严正声明》,毫不犹豫的支持自己的记者,并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投诉,呼吁有关部门保护记者和媒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内地媒体大规模、全方位的后续跟进报道。最为难得的是,连中央级官媒CCTV和《人民日报》都积极参与,发了很多客观正面的报道和评论;内地各大门户网站都设了专栏,在第一时间将本案的最新消息和评述集中起来,便于读者查阅、比较和辨别。内地媒体舆论界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万众一心,空前团结的局面,他们摆明了是拉开阵仗,要与侵犯记者合法权益的违法乱纪势力硬碰硬。因为他们知道,支持仇子明就是支持他们自己,权利不是来自于恩赐,而是来自于每个人的行动。

三是境外媒体遥相呼应。从港澳电视中可知,记者仇子明通缉案连续数日成了港澳电视报道大陆新闻中的最热门,其关注度甚至与美韩和中国近日大唱对台戏的海上军演不相上下。国外各大主流媒体也纷纷跟进报道,搞得全世界人民没有不知道中国有一个记者叫仇子明的。海外传媒如此关注,事因港、澳、台及外国记者在大陆采访的越来越多,他们肯定是感同身受,有感而发。

四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记协也持正面支持的态度。有迹象表明,事发后,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方面施加影响力。

五是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当地公安机关纠正得也很及时。消息一经披露,遂昌县公安局的上级机关——浙江丽水市公安局就积极行动,迅速做出决定:责令遂昌县公安局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对仇子明和《经济观察报》公开赔礼道歉;丽水警方还将调查遂昌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渎职行为。应该说,人家丽水市公安局该做的也都做了。不过此案并没有撤销,而是由丽水市公安局直接受理调查,但相信他们不会再像遂昌县公安局那样乱来了。

六是新闻理论界的专家学者趁机再次强烈呼吁国家出台《新闻法》。众所周知,中国的《新闻法》出不来是有原因的:我党如果搞个中国特色的《新闻法》,那无异于自己找骂,势必会招来国际社会的指责;但如果搞个国际通行的《新闻法》,国内的舆论导向又不好操作。如此这般就只好拖下去,一拖就是几十年。很清楚,从现在仇子明案的情况来看,我党再继续拖下去会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

七是广大网友的支持。仇子明案事发之后,网上舆论一片倒,充分显示了民心之所向,民意之所在。这才是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力量。

66我老人家最后要讲的是:仇子明案说明,受市场制约的中国大陆的媒体和记者为了生存而不得不争取读者;为了争取读者而不得不追求新闻报道的客观和真实;为了客观和真实而不得不冲撞舆论管制的底线。这种持续不断的冲撞势必挤压新闻舆论的禁区,扩大自由报道的范围。

新闻自由之神降临中国的那一天不会太远,我们已经听到她清晰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