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权脉:黑金帝国垄断开采 十多位官员落马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7:19:36

[导读]两名省级政要与至少十名基层官员落马背后,一个垄断黄金开采的“黑金帝国”横行“中国金州”多年,映照行政权力、市场化矿权和农民土地权的长期矛盾与屡次冲突。

 

黄金家庭

罗泽成,1960年4月11日生于晴隆县安谷乡安谷村安谷四组,曾用名罗成、罗旦文,绰号“烂布鬼”,方言意为最难缠之鬼怪,遇之则有灾难。

罗家有兄妹十人,其中男丁五名,罗泽成排行老四,为家中长子。二弟罗飞小其两岁,绰号“土匪”。另外三个弟弟均上过大学,案发前三弟罗江龙任晴隆县公安局副局长,四弟罗泽发系黔西南州委办服务中心副主任,五弟罗泽亮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副主任。

除罗泽成兄弟五人一并落网外,最小的妹妹罗红艳及其丈夫易应彪、罗飞的妻子柳德凤、表妹杨红兰等四名亲属亦同案被提起公诉。

据当地村民介绍,罗泽成早年当兵,退伍回乡后并无正当职业,与其二弟罗飞均系当地有名的地痞。上世纪80年代,罗泽成与罗飞在晴隆县大厂镇黑山菁参与开采、收购、倒卖锑矿,捞取了第一桶金。

1989年,29岁的罗泽成在开办锑矿时,因抗税罪被晴隆县检察院立案查处。在逃过程中,罗泽成得到黔西南州检察院检察官陈慎的关照,后自首免于起诉。

曾任黔西南州第一任州长的李昌琪向《财经》记者回忆,1992年,该州全年财政收入仅1.2亿元,位居贵州省各地市州倒数第一。于是,政府广邀各地“采金客”投资黔西南,希冀扭转落后局面。

外来采金客需从罗泽成等村民家征用土地,颇具眼光的罗泽成选择以土地入股,由此转战采金业。

早年中国实行 “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黄金收购价格均由央行统一发布,其价缓步提高,1993年9月间达到96元/克的峰值。此后六年间持续下跌,最低69元/克。央行最后一次公布收购指导价位(2003年12月1日)为93.26元/克,此时收购价已由市场决定,至2008年“晴隆黄金专案”案发时持续攀升至196元/克,是1993年罗泽成涉足黄金开采时的三倍。

对应于金价变化,以及矿源的枯竭,2003年国有矿山企业老万场金矿的生产任务降为2600两;2004年,碧康金矿、王家湾金矿、紫马金矿均降为1200两。时任县委书记林永菁提出:为完成2003年1.561万两的生产任务,应采取开发新区、多元化融资、联合开采、连小并大等多种操作方式。

私营矿主乘虚而入,联营、承包被普遍引入晴隆金矿开发中。

2004年,由于国有矿山效益不好及政府机关退出办企业等原因,王家湾金矿董事会决定将矿山转让给黔西南州昌隆工贸公司,转让费135万元。一同转让给昌隆工贸公司的还有紫马金矿,转让费130万元。

昌隆工贸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即为罗飞,注册资本68万元,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矿产资源法》第六条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第四十二条规定,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但晴隆县政府、黄金管理局在利益驱动下,私自允许承包、无证矿山挂靠有证矿山等行为,扩界、扩大产能创收。此过程中,罗泽成、罗飞兄弟一举拿下多座国营矿山,另一对矿主陈怀书、陈朝刚亦分别承包了碧康、洒浇雨等国有金矿,并称“两罗两陈”,暴富一方。

从公开资料看,案发前的罗泽成以法定代表人身份持有的金矿只有安全联发金矿,但实际上控制了安谷乡的整个黄金矿山开采市场。一度,罗泽成、罗飞等众多矿主在完成政府布置生产量后,还将超量开采和盗采的黄金私存并走私。

与其合作过的一名矿主称,罗泽成为人仗义,脾气也不错,在当地颇有威望。但罗飞生性暴烈、好勇斗狠,为乡民所不喜,其实际控制了紫马、王家湾、马家洞、王家寨、老万场三车间等数十个规模金矿。

自2003年起,罗泽成的表侄罗宁(化名)在金矿上开卡车。他告诉《财经》记者,罗泽成、罗飞兄弟在晴隆拥有“不下两千矿工”。

保护伞与关系网

1997年,罗泽成通过晴隆人敖成明攀上时任晴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陈家才。

陈家才曾用名陈家材,1955年12月15日生,晴隆人。据罗泽成家属介绍,罗、陈两家为远亲。罗氏兄弟涉足黄金开采之日,正值陈家才权倾一时。

1997年,在陈家才的安排下,罗泽成的坐驾已是警车,并专门配备了两名民警为其驾驶车辆、充当保镖。2001年左右,罗泽成看到陈家才家墙上挂着一支双管猎枪,征得陈同意后,罗将此枪带走看家护矿、押送载金炭。该枪至今下落不明。

官商勾结一旦成型,对于他人生命、财产、环境的践踏即告漠视。2001年至2005年间,罗泽成、罗红艳名下的矿山事故先后致死沈忠明、黎勉惠、吴光东三人,均被瞒报,并以数千元、2万元及33.814万元“私了”;罗飞、罗泽成控制的金家沟金矿三分矿挂靠在黔西南州政府下设的威格公司开采,2001年12月7日造成5死2伤的安全事故。罗氏兄弟一方面让矿长欧阳强出面顶罪,一面出钱私了。

涉黑成为法庭上的罗氏兄弟的另一重要指控。

上世纪90年代,晴隆县公安局特意组建了一个专门的黄金矿山派出所,所长及部分警员均被罗泽成收买。矿山派出所所长吴家锦及民警贺正伟曾为罗家出头,开枪打死乡民梁贵礼,酿下一桩命案。经陈家才干预,吴家锦、贺正伟二人逃脱刑事处罚。

起诉书显示,2000年开始连续三年春节,罗泽成三次送给陈家才现金28万元。2006年底,陈家才以买车缺钱的名义找罗泽成“借”10万元,迄今未还。除此,陈家才另有21.4万余元资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罗、陈二人交情之深,从1998年一场风波中更可见一斑——罗泽成非法开采的金三角金矿被时任晴隆县副县长舒腾元组织查封,下令撤销整合到紫马金矿。陈家才为罗泽成积极斡旋,反倒使县政府赔偿罗泽成80万元。

罗泽成为缓和关系,后分两次送给舒腾元之兄舒腾昌现金15万元,让其转交给舒腾元。罗泽成又先后以赠送现金、干股等方式,买通时任县黄金局副局长、黄金公司经理彭逢贤,时任晴隆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继鹏等,拿下多家金矿,并垄断生产黄金的必需品——剧毒化学物氰化钠的销售。

自此,一张完备的保护网已现雏形。

身处“保护伞”之下的罗家,开始将其家族势力渗入“保护伞”。如2002年11月得陈家才关照,三弟罗江龙破格提升为晴隆县公安局副局长。

检方起诉书称,围绕着罗家大哥罗泽成,在“要团结,共同找钱,有事要互相帮助”的宗旨下,罗氏家族在晴隆县黄金开采领域和晴隆县确立起强势地位。在该县紫马乡、安谷乡、大厂镇等主要黄金矿区“疯狂地、掠夺式地”非法开采金矿和矿点达57个,占到晴隆县黄金矿山的“半壁江山”。

《财经》记者在晴隆县紫马、安谷、大厂等地看到,原本贫瘠的土地,伤痕累累,植被均遭破坏,连片的山体被开膛破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