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岩:如何科学认识近年来的“封建”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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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抛弃“封建”概念的思潮影响到中国,其基本态势在于否定鸦片战争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不过,否定者的几乎所有“新见解”,均让人有似曾相识之感
  据英国学者布朗介绍,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史学界对“封建主义”这一词语的强烈兴趣已经骤然消退。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只有马克思主义者以及研究晚期中世纪和东欧史的史学家才使用这一词语。西方批评者认为,“封建”词语的定义多种多样,已经变得混乱和无用。而且,这个词语代表着一种武断的建构,将它强加在中世纪史上,只能起到歪曲事实的作用。
  近20年来,抛弃封建概念的思潮也影响到中国,论作颇多,分歧严重。其基本态势,在于否定鸦片战争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2005年后,随着法国年鉴派史学开山宗师马克·布洛赫的代表作《封建社会》(上、下卷)成为2004年度社科类十大畅销书中唯一的翻译作品,这一态势显得愈发强劲。
  不过,否定者的几乎所有“新见解”,均让人有似曾相识之感。这些“新见解”不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向“社会生活的深处”开掘,而是由“社会生活的深处”退回到“政治形式的外表”。然而,我国马克思主义史家以往关于封建的整个观念乃至理论系统(以封建地主制理论为核心),恰恰是逐渐突破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的结果。
  例如,有学者依据布洛赫对9-13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概括,提出欧洲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存在“导致混乱状态的权力分割”,即王权衰落。而中国,众所周知,专制王权极为强大。另有学者提出,“封建专制”的说法不能成立,因为封建的本义不是专制,而是对专制权力的一种分散和控制。总之,靠庞大而严密的官僚制度来维系的专制王权或皇权,与布洛赫所概括的典型的“封建主义”特质相矛盾。这一看法,正是解放前否定秦汉后封建说的一种常谈。托派领导人彭述之于1946年6月就曾著文专门论述“封建制度”与所谓“官僚制度”的对立。
  彭述之说,在封建制度下,官僚制度根本无法形成。因为封建制度的特性是各个地方的诸侯或地主贵族各自分立与分治,中间不容许有各种形式的官吏存在。只是到中世纪末期,随着商业资本获得较高发展,对内要求统一国内市场、对外要求扩大商业殖民地时,统一集中的君主专制政治才应运而生。16世纪至17世纪的英吉利,17世纪至18世纪的法兰西,就是这一时代最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
  彭述之并且说,对照中国的情况,只有到秦始皇消灭六国,破除割据和分治的封建制度,铲除封建贵族的世袭特权,建立统一集权的君主专制帝国,官僚制度才第一次出现在中国历史舞台上。此后,从秦直至清代二千余年的历史,中国的政治本质,从没有脱离君主专制政治的轨迹。
  基于这种认识,彭述之专门写了《评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一文,提出:周(西周、春秋、战国)“固然是一种封建社会,但秦始皇的统一集中的君主专制,正是建立在此种封建社会的破灭上,即建立在被消灭的战国诸侯的封建割据的废墟之上的。——这是一个绝对不可否认的划时代的历史事实,是理解以后的历史及其特点之锁钥。”据此,他认为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关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论断,完全是无的放矢。
  彭述之的观点明显地表现出四个特点。一、不仅完全以西欧为准则,且完全以之为模具,合者认之,不合者否之;二、局限于政治形式,浑不顾政治形式的经济基础;三、突出商业资本的作用;四、承认封建理论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理论的逻辑前提。这四个特点,正是否定中国近代以前是封建社会的各家观点的基本理论模型。
  关于专制官僚政治与封建制相矛盾的观点,王亚南也曾有过明确表述,并被一些主张秦汉后中国非封建社会的学者所引证。但是,王亚南认为,并不能因此而否定秦后是封建社会。因为,秦统一所产生的变化,“至多不过是在政治上把非集中的贵族统治的封建形态,转变为集中的专制官僚统治的封建形态;在经济上把分田制禄的领主经济(Landlord economy)封建形态,转变为‘履亩而税’、佃田而租的地主经济(Landowner economy)封建形态。封建的形态是改变了,其本质还存在着。”也就是说,所谓中国封建社会在周末已经解体的观点,“单纯从形式上、从政治观点上考察”,虽然不无道理,但进一步深入考察历史的本质,就难以成立了。所以王亚南又说,他原本也认为封建在周末已经解体,但后来对封建制作更深一层的论究,始觉得错了。
  如果要证实近代以前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要做的工作不应是把前人已经包容并超越的“常识”再拿出来,而是应当就前人超越这些常识的根据进行逐一检视
  王亚南的立论前提与彭述之并无二致,却没有得出彭的结论。究其原因,在于王亚南由政治体制上的“封建”继续开掘,深入到了社会生活深处的“封建”。有学者称前者是狭义或典型的封建,后者是广义或泛化的封建。笔者觉得,前者可称为浅层封建,后者应称为深层封建。浅层封建主要指向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层封建则指向社会生活的深处,即社会经济形态。王亚南放弃先前的看法,正是他“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的结果。
  但是,放弃先前的看法不等于否认西欧封建与专制主义及官僚制度不相容的史实。他说过,所谓官僚政治是专制政体的配合物、专制官僚政治产生于近代初期由封建社会移向资本社会的过渡历史阶段,乃是“近代国家观和近代政治史提供给我们的一种认识”。这种“认识”,用彭述之的话说,原是“一般的常识”。想想看,哪位学者会愚蠢到否定这种“一般的常识”呢?所以,举目望去,学者笔下尽是这种“一般的常识”。
  例如费孝通就简洁明快地说过,在封建体系下,统治权属于贵族阶级;在君主制下,统治权属于皇帝。 马克思主义史家当然也了解而且不否认这些近代国家观和近代政治史提供的“常识”,但是他们和王亚南一样,认为这并不足以证明近代以前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想当年,陶希圣一句“秦汉以后,中国已由封建制度进入官僚政治时期”,随即便遭到托派分子李季嘲讽。李季说:“封建制度并不单纯地是一种政治制度,还是一种经济制度,为什么继它而起的一种新制度仅限于政治而不及经济?这是完全不合事实或逻辑的。”不管李季的整套看法有多荒谬,但至少这一诘问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不是前人眼里没有这些常识,而是这些常识早已包容在前人的论述之中,且早已被超越。笔者以为,如果要证实近代以前的中国不是封建社会,要做的工作不应是把前人已经包容并超越的“常识”再拿出来,而是应当就前人超越这些常识的根据进行逐一检视。这种检视,应当是在“社会生活深处”的路径上继续开掘。
  马克思说过一句名言:“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讨论封建问题,自应沿着马克思所说这一“真正进步”的路径展开
  “封建”是一个分层次的概念。不同的层次,标识不同的面向。其中,经济层面是最基本的面向。现在,有学者恰恰是脱离这个最基本的面向,这种做法恰恰又是学术史上早已超越的,因而才给人“老话重说”的感觉。
  说到底,封建问题的指向,是社会形态,是历史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统一性与多样性问题。就封建而言,也应该承认,没有任何两个地方的封建一模一样。这一点,即使局限于西欧内部也不能例外,更别说遥远的中国。所以,没有人会说中国存在着与西欧一模一样的封建。但是,这并不妨碍对“封建”作一般性的抽象。这种一般性的抽象,是人类社会统一性的必然反映,所以,布洛赫《封建社会》对此是谨慎地认可的,至少没有否认。我们看到,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既对封建作一般性的抽象——所以他们非常重视历史哲学,又细致入微地照顾到了封建的特定形式——所以他们将封建区分为不同的类型。
  马克思说过一句名言:“现代历史著述方面的一切真正进步,都是当历史学家从政治形式的外表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深处时才取得的。”讨论封建问题,自应沿着马克思所说这一“真正进步”的路径展开。评价当代的封建论争,亦应以马克思的名言为标尺。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家之论封建,正是依循了这一路径。
  例如,早在1938年出版的《历史哲学教程》中,翦伯赞就明确说:“有些人一直到现在还从专制政治、灌溉制度这一些政治形态、技术问题去否定中国曾经有封建制之存在,或在以交换关系——商业资本——之存在,而认为封建制度破灭了。”其实,这些“封建制度破灭了”的所谓“依据”,都是某种更深层关系的外在表现,因而都不是历史的规定性所在。只有透过这些形式进一步开掘,才会发现历史的“质”。而从“质”上观察,会发现“封建制在世界史之一般的存在”,“是很明显的事实”;“虽然在西欧与在‘东方’所表现的形态多少有些不同,但这决不是本质上的差异,而是形式上或发展程度上的不同。”
  当然,有学者会说,王亚南、翦伯赞等人均有意识形态上的考量,并不完全属于学术研究。但是,这些学者也都承认,王亚南等人的论断中并非没有学术因素。那么,这些学术因素是什么?是否有其值得表彰的成分?我们看到,否定秦汉后中国为封建社会的学者,基本上对此是不着一语的。这种片面的、不完整的态度,其结果只能是把翦伯赞等人批评过的观点再说一遍而已,因此,否定秦汉后中国是封建社会的学者始终不能在定性秦汉后中国社会性质上取得一致意见,这绝非偶然。
  在“封建”论争中,李根蟠先生说过:中国社会具有严重封建性的认识大革命期间就已为社会广泛接受,封建一词也已在日常生活中流行;社会史大论战中,主张秦以后非封建社会者均认为西周春秋是封建社会,均强调商业资本,均把中央集权、官僚政治作为区别于封建社会的主要标志,但又均承认秦以后存在封建势力、封建剥削和封建关系;论战各方均不否认中国有过封建社会,唯下限主张不同。这些看法,均是不刊之论,值得否定秦汉后封建说的学者认真参考。(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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