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天价板凳”:业主被罚1000元 属明码标价仍可继续收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6 10:27:35
网友在烟台开发区金沙滩景区一木头板凳坐了几分钟就被收费100元的事件,该报道引起网友和媒体的极大关注,7月1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开发区旅游局,被告知“天价板凳”的主人已被罚款1000元,当同时记者也了解到,每小时收费百元的“天价板凳”因为“明码标价、合法经营”依然可以摆在该景区。
  记者曾于6月24日就“天价板凳”一事咨询烟台开发区旅游局,当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落实此事作出处理,并给记者回复,不过开发区旅游局在记录了记者的联系方式后便没了消息,7月1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烟台开发区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对“天价板凳”进行了处理,并给记者发来了处理结果。
  在这份名为“关于对隆顺海上乐园一事的回复”上,旅游部门表示,“第一,经过调查核实,隆顺公司在此次事件中的行为与游客陈述基本属实。第二,根据我们相关处室与隆顺签订的经营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令其写书面保证,不得再发生类似事件。第三,对隆顺公司的处罚决定,我们向景区所有经营业户进行了通报,警示大家引以为戒,依法经营,文明服务。”
  烟台开发区旅游局对“天价板凳”的处理仅仅是罚款1000元吗?
  7月1日,记者注意到烟台当地媒体也对该事件进行了跟进报道,当地记者6月30日来到金沙滩景区,结果发现明码标价的“天价板凳”依然摆在沙滩上。
  当记者就此情况询问烟台开发区旅游局时,对方表示,“天价板凳”确实仍在景区,旅游局对其罚款1000元是因为经营者态度恶劣,“且游客没有坐够一小时,不应收100元”,但是,对方同时表示,因为“天价板凳”其实不只是一个板凳,上面还有一把伞,而且他们属于明码标价,合法经营,因此仍然可以摆在景区收费,“写明了100元一个小时,游客觉得贵可以不坐”,该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