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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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07-11-27  阅读次数:941)
苏 州 市 总 工 会
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苏食药监办[2007]88号
关于举办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药品检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药品检验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术人员业务技能,充分发挥药品监管技术监督作用,按照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共江苏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江苏省职工十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苏工经[2007]6号)及《关于举办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竞赛的通知》(苏食药监办[2007]181号)文件精神,经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联合举办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目标 ,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坚持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以这次大赛为契机,在全市药品检验系统形成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服务群众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提高药品检验技术水平,推动药品检验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二、参赛人员:
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术人员。
三、竞赛组织:
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总工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组成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竞赛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技术评比等工作。
四、竞赛项目:
(一)药品检验基础理论知识;
(二)药品检验技术操作技能。
五、竞赛方法、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赛分个人赛和团体赛。各单位选派2名选手组队参赛,苏州药检所以科室为单位组队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相加的总成绩即为该单位(科室)的团体总分。比赛初定为8月10日在苏州药检所进行。
六、竞赛内容和标准:
竞赛内容和标准详见《江苏省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竞赛方案》(附件 2)。
七、奖励办法:
(一)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药品检验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推荐为“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并由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姑苏技能大奖”荣誉称号。获得 2-3 名的选手,由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苏州市技术能手”的荣誉称号。
(二)本次竞赛设团体奖,并对竞赛组织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科室),由竞赛领导小组颁发最佳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
(二)对获奖单位(处室)和个人都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技能竞赛工作的落实。
(二)高度重视技能培训。各单位要将竞赛与食品药品检验岗位培训以及完成2007年药品检验任务结合起来。通过竞赛进一步提高药品检验技能和药品检验所整体检验技术水平,增强药品技术监督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三)请各参赛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及联系人报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附件:1. 江苏省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2. 江苏省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竞赛方案
苏 州 市 总 工 会    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药品检验 技能  竞赛 通知
江苏省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4印发
附件1:
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检验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吕  奇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沈  华  市总工会副主席
肖  芃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
赵  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夏波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王宗敏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宗敏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副主任:汪明颢  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部长
胡佩虹  市级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  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副处长
宋家龙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
谢伟明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钱树德  苏州药品检验所所长
成  员:何长军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潘春平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任依群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处副处长
顾炳仁  苏州药品检验所副所长
秦继红  苏州药品检验所办公室副主任
高  峰  苏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科员
附件2:
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药品
检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准备阶段
(一)竞赛委员会
竞赛委员会由外聘的资深药物分析专家、市局、各市(区)局和市药检所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确定药检基础知识比赛试题、操作技能比赛项目和比赛评分细则以及竞赛的评比工作。
竞赛委员会组成:外聘专家2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名,市药检所3名,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名。
推荐人选条件:品行端正,有8年以上药品检验工作经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各单位请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将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及工作简历报市局人事教育处,经竞赛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竞赛委员会成员名单,以及主任、副主任人选。
为确保竞赛过程的公平公正,竞赛委员会所有成员必须签署并遵守公正性声明和保密协定。
(二)药品检验基础理论知识比赛
比赛范围为:药品检验基础知识、药品检验相关法规、《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二部凡例、附录和《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05年版)。
比赛题型为:填空题、是非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简答题。
比赛试题由竞赛委员会组织高年资技术人员出题,同时面向所有药检技术人员征集试题,试题由竞赛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并组成A、B、C、D四套题型、题量相等的试卷备选。试卷满分为100分。
(三)药品检验技术操作技能比赛
为全面考评技术人员的基本药品检验技术操作技能以及操作的规范性和结果的正确性,选取常用的药品检验项目容量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紫外分光光度法、薄层色谱法、旋光度测定法、氮测定法六个项目中的三个项目作为现场操作比赛项目。现场操作比赛的具体项目由竞赛委员会讨论决定。操作比赛现场设在市药检所实验室内。项目的检测作业指导书及测试样品由竞赛委员会制定和准备。每个项目各100分。
(四)评分细则
评分细则由竞赛委员会负责制定,包括药品检验基础理论知识比赛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现场操作技能比赛评分办法、检验原始记录书写评分办法以及结果统计办法。
二、竞赛阶段
由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药检所根据竞赛项目,认真组织药检人员进行基础理论、现场提问和操作技能的训练,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积极练兵的基础上进行技能竞赛。竞赛分三部分进行,包括药品检验基础理论、现场提问和药品检验技术操作技能,其中药品检验技术操作技能比赛包括三个项目。
每个参赛选手必须参加药品检验基础理论和现场提问的比赛,对于药品检验技术操作技能比赛,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检人员可根据情况选择参加,市药检所参赛选手必须参加三个项目的比赛。
药品检验基础理论知识比赛: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所有参赛选手集中统一考试。考试由竞赛委员会负责监考。
药品检验技术操作技能比赛:参赛选手按抽签决定分组,分别进行三个项目的比赛,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并报告检测结果。每个选手的操作过程由竞赛委员会派人全程监督。
三、评比阶段
理论考试阅卷工作和操作比赛的评分及成绩统计工作由竞赛委员会负责。理论、操作技能和三个操作项目比赛各100分,按3:1:6的比例折算成总分,按得分多少进行竞赛名次排序。每队前二名的总分即为该队团体总成绩。
附件:3
药品检验技能竞赛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籍贯
学历
学    位
党(团)员
毕业院校
工作单位
工作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