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的反思 之媒体报道之三 北大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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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9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2月9日消息:2月3日9:30分,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二审继续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庄当庭表示,自己将来不会接受媒体采访,也不翻供。
“我本来是不想说的,但听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后,我想说说我的观点。”李庄说,他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对重庆打黑行动深表赞成,至今也是这个观点,因为打黑是一项民心工程。
李庄特别强调,自己并不是当庭认罪,早在2009年12月24日,他就以书面的形式通过有关部门向法院递交了悔罪书。“我的意思是,大家和媒体千万别产生歧义,我是这次庭审才认罪的,事实上自己在之前就认罪了。”
李庄表示,他非常感谢媒体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因为,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就是对中国法治的关注。“我今天也表个态,我将来不会接受媒体采访,也不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