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纪委监察局---时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观念和方法需要创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22:47:21
时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观念和方法需要创新
龙昌仁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才能在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胜利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随着时代进步、社会发展和科技的不断创新,新时期的腐败犯罪手法也越来越隐蔽、越来越复杂,腐败形式不仅仅是实物性的行贿受贿,也不是简单得让人一下子就能发现的权钱交易。腐败分子越来越狡猾,许多腐败犯罪方式都已从公开转为地下,从实物转为"情感、关系和性"、从现实利益转为了"期货"交易,从个人和小团体作案转为了精心构筑利益纵横交错的腐败网络等。办理纪检监察案件面临着发现线索难、调查取证难、惩处腐败难等问题。面对挑战,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一定要用丈高之道降尺高之魔"的信心和决心,多层次、多角度地创新反腐倡廉工作,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
首先,要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目前的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建立了纪委牵头,多个部门协调合作的机制,但在不少地方都还只是个工作要求和概念,缺乏实质性合作,或者合作得松散零星,使得反腐败效果大打折扣。新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反腐倡廉是每个单位,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使之成为日常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促进全面工作。二是要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更大的组织协调权力,能够切实整合"块块上"各执纪执法机关的反腐败资源,集中优势兵力反腐败。三是要认真落实反腐败《实施纲要》,规划长远,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及时研究反腐败斗争工作形势、任务要求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手段,不让新型腐败犯罪成为漏网之鱼。
其次,要创新反腐倡廉工作观念。虽然反腐败工作领域多年前就提出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但目前不少地方的反腐败工作重心依然是偏重惩处,这可能跟办理腐败案子、惩处腐败分子更能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绩有关(将办案数量作为考核依据之一就能说明一些问题)。其实,最好的反腐败斗争是遏制腐败的发生而不是等到腐败分子暴露后再去打击。所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和重视反腐败"关口前移"的深远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向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工作环节进行倾斜。一是要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让反腐倡廉氛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让反腐倡廉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廉洁从政作为职业操守和心理底线。二是要建立健全对公共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一切公权的行使都应当和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明确哪些公权靠哪些制度和由哪些人来监督,还要明确监督者的权利和义务,监督者每年要向一定范围内的特定对象或者特定的会议汇报监督工作情况一到两次,使监督者和监督工作本身也受到监督。倘能如此,就能有效地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再次,要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方法。"法乃理之所需"。按照事物内在规律去应对问题和解决问题就是最好的方法。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腐败现象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原因、规律,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问题、不同个案、不同阶段析原因,找对策,增强反腐败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实用,管用,而且好用。
最后,要建立起反腐败工作监督机制。可由人大、政协联合成立反腐败斗争监督领导小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本地或相关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相关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纪委牵头的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进行工作评估,作出工作评价,提出意见建议,从而达到监督目的。
(作者单位:四川隆昌县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