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还需要“第四个代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6:31:23
中国共产党还需要“第四个代表”
吴敏
马克思主义是不断丰富、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推进和认识的深化,马克思主义原来的基本观点会相应地扩展或增加一些新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在1887年写《共产党宣言》的时候,所主张的是“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5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到了19世纪80、90年代交替之际,由于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议会选举中获得成功,恩格斯又提出:“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成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3、597、607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这就是说,工人政党除了走暴力革命道路之外,还可以走议会道路。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当然也是不断丰富、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也需要随着人们社会实践的推进和认识的深化,相应地扩展或增加一些新的内容。
比如,现在众所周知的“三个代表”的提法,其最早的胚胎只是“两个代表”。2000年2月20日,江泽民到广东省高州市就“三讲”内容进行考察时,在对该市领导干部的讲话中,所谈到的是“两个代表”,即“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成为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此后,江泽民接着考察了深圳、顺德和广州。2月25日,在听取了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的工作汇报后,江泽民才在所讲话中将“两个代表”扩展为“三个代表”。党的十六大关于“三个代表”最权威、最规范的表述是:“一九八九年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十三年的实践,“加深了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联系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十六大过去5年了,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已经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按照科学发展观所注重和强调的“以人为本”来看,作为马克思主义“出发点”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是以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为本质的人,是现实的、实践的社会化了的人。我们要在实践中真正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注重改造人的现实社会环境,改善人的现实社会关系。换一句话来说,就是要注重社会制度的建设,以法律来规范和改善人的现实社会关系,给合理、良好、有序的现实社会关系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以人为本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制度为本。
从我们党的历史实践来看,将建立先进社会制度作为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目标,一直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基本经验。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一条非常重要的基本经验,就是党所为之奋斗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巨大成就,一条非常重要的基本经验,就是党所致力于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基本建成小康社会,一条非常重要的基本经验,也是党致力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正在为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而不懈奋斗。从另一个角度看,自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如果说我们党有什么最重要、最深刻的历史教训即反面历史经验的话,那主要就是两条:一是在经济制度方面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曾经长期排斥社会所有制及其相应的市场机制;二是在政治制度方面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本质要求,曾经相当长时期地忽视乃至放弃了民主制度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之所以要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正是出于对这两条反面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正如邓小平所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邓小平后来还说过:“我们在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6、164页,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可以看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邓小平在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时候,非常注重从制度上考虑问题,注重体制改革,注重建立有利于促进、保障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制度及体制,以其作为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六大所说的“三个代表”是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角度提出来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根据作为科学发展观基石和灵魂的“以人为本”对党的历史经验的新认识、新总结,“三个代表”还需要增加一个新内容,这就是“代表中国先进社会制度的奋斗目标”,将“三个代表”扩展为“四个代表”。
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所构建的分析问题的基本框架来看,在“三个代表”中,一个属于生产力范畴,一个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一个属于人民利益范畴,明显地少了一个属于社会制度范畴的内容。这就是说,除了“三个代表”之外,还应该有第四个代表,即“代表中国先进社会制度的奋斗目标”。如果按照“四个代表”内在的逻辑关系来排序,可以将其表述为: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先进社会制度的奋斗目标,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邓小平早在1980年就说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邓小平的这个精辟论断,也是从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角度提出来的。作为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总结党的基本历史经验的时候,毫无疑问地应该吸收邓小平这个极为重要的科学论断,将“三个代表”扩展为“四个代表”。如果没有“中国先进社会制度”作保障,“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既然江泽民在2000年的时候可以将“两个代表”扩展为“三个代表”,那么,时隔七年之后,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最重大的“新政策”,根据邓小平的相关精辟论断,根据作为科学发展观基石和灵魂的“以人为本”新的内在要求,中国共产党人为什么不可以将“三个代表”进一步扩展为“四个代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