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愿摔死”凸显官员的冷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2:21:40
   “有事故,那是老百姓自愿,自觉自愿要过的。如果政府围了护栏,允许群众大量通行,出了问题,我们担不起这个责任,不好交待。比如那位骑摩托车出事的村民,其实他完全可以绕路从漫水桥上过,原因不在我们,在他自己愿意图方便走危桥。所以我们政府只给了他家5000元安葬费。”杜副主席说。(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这个新闻的大意是,1992年,四川巴中沙溪区政府组织群众集资80万元修建镇中心的一座桥梁,1995年建成,1997年被鉴定为危桥,此后直至2010年,该桥就这么在镇区中心“危”了13年,死人无数。因为镇政府发了通告不准过桥,因此镇领导说摔死者都是“自愿的”。

单凭一个“自愿死”,就让我们的心里拔凉拔凉的。谁都知道生命的珍贵,谁都知道这个世界还有很多留恋很多牵挂,过桥者都是为了生活得更美好而去河对面工作、劳作或商业运作,从未想到过就这样“魂断沙桥”。这个“自愿死”,无论是从道理上、还是道义上,都是说不过去的,那么,我们的官员为何要给他们套上一个死帽子呢?

为了减少赔偿?是的,这是一个很大的原因。这是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相信官员们抽烟和喝酒的档次远没到中华和茅台,面对接二连三的动辄数十万的巨额赔偿,无异于要财政的命。其实,老百姓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既然明令不准过桥,那么对政府的赔偿渴望,绝对不会那么强烈。现在的问题是,难道官员们的眼里,“赔偿”真的比生命更金贵?
     
“有人掉下来那怎么办?”“掉下来,那政府买单啊。”杜副主席说。上面的这段对白,我们似乎看出了官员们的心理脉络。是啊,掉下来,政府大不了花2000元或5000元买单,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这里,我们分明看见一方诸侯对生命的漠视。接下来的联想就是,如果一个地方的官员对生命的去留都无动于衷了,那么他们还能有什么激情去发展民生、保护民生?

常年1.7万人过桥,在一个镇里,不可谓不是交通枢纽,而交通枢纽所承担的,绝对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然而,这个镇可以任由这个枢纽13年里“此路不通”,他们的发展大计是怎么制定的?是否就在那里天天一边剪指甲一边冷眼旁观?这是否又是传说中的“不作为”?

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交通部门也许是太忙了吧?这个忙,当然主要指喝酒和按摩。我们知道,类似沙溪大桥这样的项目,全国很多很多地方是国家或者省级立项了的,他们的立项是怎么来的?这里不得不让人联想其中有酒肉的伺候,因为,国家级贫困县没有精致的酒和鲜嫩的肉,所以才不能立项啊。

两年就成为危桥的幕后到底有什么猫腻,这个问题怎么13年也没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