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谋建世界级新经济区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5:36:07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谋建世界级新经济区域

2010年04月07日 22:10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4月7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的见证下,香港特首曾荫权和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北京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后危机时代,粤港合作需要新突破。”香港大学中国发展国际研究中心主任赵晓斌认为,如果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粤港合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那么《协议》则将其中关于深化粤港合作的宏观策略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并为争取把有关内容写进国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意味着粤港合作将在国家规划下得到更强有力的保障,赢得更广阔的空间。

本报从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了解到,过去一年,粤港政府曾多次商讨《协议》文本,并广泛咨询了中央相关部委的意见。

据了解,《协议》为粤港合作作出明确发展定位。具体包括推动粤港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建设世界级新经济区域;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快广东金融服务业发展,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三角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发挥香港服务业和广东制造业优势,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

《协议》还提出粤港在促进区域人、物、信息、资金等要素往来便利,形成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国际航空枢纽、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的同时,要构建全国领先的区域环境和生态保护体系,建设优质生活圈;促进香港与珠三角中心城市协同发展,形成世界级城市。

广东省港澳办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协议》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粤港合作的总体架构,并在跨界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共建优质生活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合作内容,是一份很有操作性的粤港合作指导性、纲领性文件。

科教合作助珠三角产业升级

粤港既有的教育合作在很多方面为内地的教改做了探路,《协议》也在此方面着墨颇多。

《协议》提出粤港两地在教育方面的合作,包括探索香港高校在广东办学的新形式,支持双方高等学校合作办学,推动双方中小学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继续开展教师协作与培训交流合作。在今年,广东政府将支持香港名牌高校在珠三角地区与内地教育机构试行合作设立高等教育机构;建立粤港联合产学研合作基地,推进建设联合实验室、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联合科学创新园,支持两地高校共同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等。

广东教育培训专家、惠州市智汇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负责人卜秋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粤港两地在教育层面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两地的教育合作是双赢举措,他对此表示欢迎和鼓舞。